hp之通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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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上解决了,穿上也不含糊。迪克每天把哈利的床单衣服什么的送去给蒂落亚清洗,因为佩妮永远也不会想起来要给哈利洗洗衣服。所有肥哈的衣服都是捡达利的,脏得不能穿了就扔掉,换另外一件。所以,在佩妮看来,肥哈是不需要洗衣服的。这样不卫生的习惯让肥哈非常头痛,似乎大部分的Gay都有点小洁癖和注意外表,他虽然长得普通个性普通,但他的确爱干净。于是在得知自己实际上很富有以后,他非常痛快地决定,活动衣橱小精灵要负责给他准备穿起来非常舒服,但看着却不起眼的麻瓜衣服,然后由迪克施混淆咒,让别人看不出来。自然,这每天洗衣服和床单被罩窗帘的活计也是小精灵的。
当然,迪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证哈利的安全。如果哈利受到什么伤害,他要在没有人能察觉的情况下把哈利救下来。虽然不会有黑巫师光临,但的确有麻瓜小朋友欺负肥哈,如果他胆敢踏出家门的话。肥哈没有M倾向,所以,能避免的伤害还是要尽量避免的。如果万一有人看到了什么怪异的魔法现象,比如东西凭空消失或是飞起来,迪克就要负责把那些人的记忆删除掉或是修改掉。
不过迪克并不觉得他的工作太多,他干得津津有味,尤其是拿到肥哈给他的魔杖后,更是每天都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肥哈本来就有两只旧魔杖,他一直打算自己用一根,另一根借给迪克用来保护他。因为小精灵如果使用魔杖的话,魔法能力呈几何倍地增长,所以,一根魔杖对哈利的小保镖来说还是很必要的。后来,在回到波特庄园后,肥哈把自己物品栏里堆得满满的书和物品都清空了,放在了波特庄园里,终于腾出了地方打开他的新手大礼包。他在里面发现了一个很普通的旧魔杖,但用起来非常顺手,甚至有种如臂使指的美妙感觉。肥哈明显地感觉到顺手的魔杖和不顺手的之间的巨大差别,也明白了巫师如此看重自己的魔杖的原因。
于是,剩下的两根魔杖被他大方地赏赐给迪克和尼姆。他们俩一个要负责他的贴身看护,一个要负责经管波特家的财产,有了魔杖以后会更加方便。两只小精灵简直拿到魔杖的时候简直是感激涕零,叽叽喳喳地尖叫撞墙,折腾了好一阵子才肯消停下来。但之后的日子,这两只虽然消停了,但却像打了鸡血一样,做什么都充满激情。
说到新手大礼包,肥哈有点默然无语。他以为里面会有什么精彩的东西,最不济会有100个红蓝包子,可实际上里面只有3样东西。一根旧魔杖,一根使用后可以帮助他遮掩额头上那个闪电疤的发带,还有一件无需清洗永远穿不烂的新手白装。魔杖不用说,肥哈很喜欢。发带也很好,可以不用把那个疤露出来给人围观的确不错。肥哈决定为了这根发带要把头发留长。可是新手白装就有点让肥哈非常想要戳弄小恶魔同学了。白装,顾名思义,就是啥啥属性加成也米有。在有了小精灵之后,这个免洗穿不烂的功能就非常无用了。于是这件新手白装被搁置了。
且不说肥哈建立在小精灵辛勤劳作上的幸福生活,他的启蒙教育开始5周了。这5周里他才明白真正的填鸭教育是什么样子的。贵族继承人的教育跟中国高考比起来,真是不遑多让。用莱茵哈特的话说,贵族小孩的启蒙教育应该从3岁就开始了,哈利已经晚了,如果再不努力就要被甩到姥姥家去了。通常4岁的孩子已经熟悉了十几种花体的书写方式,能够写非常正式的信件了。还有文法教育也必须在第一年里完成。所以哈利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学会十几种花体字,还得学习文法和词汇。
看着那如同簪花一样的字体,哈利在心里默默流泪。万恶的穷讲究的贵族,写个信也要雕花。莱茵哈特教育哈利,如果他只是给普通人写信那用什么体都没所谓,有时候甚至要特别选择不那么正式的字体,免得看起来太装B。但如果他要和一个真正的贵族通信,那他就一定得学会写那些复杂的花体。因为如果不用正式的字体,是对读信者的轻视和侮辱。哈利翻着白眼,心想,他大概只有给马尔福家的人写信的时候才会用到这劳什子雕花体的字,而他可能一辈子也没什么机会写信给一个马尔福。但他的所有抱怨都在莱茵哈特的锐利眼神下被镇压了。莱茵哈特坚持自己的课程安排,他非常牛掰地告诉肥哈,要么妥协,要么换个人来教。于是肥哈泪流着妥协了。
哈利痛苦地照着字帖,一笔一划地描着练习写字,感觉比毛笔字还难练。那一个个小弯拐的那叫一个销魂,肥哈觉得那些分叉和圈圈都是乱拐出来的,可莱茵哈特却能一眼就挑出他写错了的地方。
自从哈利开始开始学习花体字,哈利的技能栏就亮了起来。里面多了一项叫字体的技能,下面列着每种莱茵哈特教给他的字体名称和熟练度。他现在写得最好的一种也是最简单的一种,熟练度是15%。剩下的几种熟练度就变得惨不忍睹了,最难的那种熟练度只有可怜的1%。而事实上,肥哈不用说写,看都看不懂那些复杂的花体是神马意思。苦逼的哈利扭着身子趴在书桌上,用胖胖的小手抓着羽毛笔,艰难地继续他的描花大业。一边写一边在心里腹诽,怪不得贵族的弯弯肠子多,原来都跟这字似的。从小就这么扭曲着,长大了怎么能不扭曲。
在小精灵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哈利同学彻底摆脱了寄人篱下的困境,翻身做地主了。还没等哈利把所有的字体都写到熟练度100%,里奇就已经学会了八大菜系的菜式,和所有中国点心的制法,现在哈利让他做满汉全席他都能做出来。好吃好穿的哈利,幸福地成长着,只除了莱茵哈特太过严厉,他的生活没什么不顺意的。
一年之后,哈利顺利完成了词汇、文法和字体三大项目的考核,莱茵哈特终于满意地宣布,他启蒙教育的第一步算是完成了。肥哈颤抖着小肥手,想要出去放200响的礼花炮,这苦逼的一年终于熬过去了。这一年里肥哈一共用掉了76瓶龙血墨,硬是把肥嫩的手指头练出了几个厚厚的茧子,终于练出了一手漂亮的字。肥哈眯着眼睛满意地看着技能栏里,每种字体后的熟练度都是100%,甚为欣慰。
作者有话要说:
☆、再见
哈利5岁了,达利5岁半,佩妮开始烦恼如何给他们选学校。这个年纪的孩子该去上学前班了。达利好说,当然要送去读最好的学校。小惠金区算是不错的中产阶级区,区内就有间公立小学,师资力量不错,而且公立的学校比私立要便宜很多。但问题是哈利要不要送去学校上学,去的话要去哪里。哈利是个傻孩子,他如果去了普通人的学校根本没办法跟上大家的进度,而且他也可能被其他孩子欺负。虽然她不像爱达利那样爱哈利,但从小养大的孩子还是有感情的。可是如果送去特殊学校的话,学费应该不便宜,离家也太远了。佩妮决定看看哈利的态度,看他是不想去上学。
哈利难得地被带到了楼下的客厅里,佩妮让他坐在沙发上,问他,“哈利,告诉姨妈,你想要去上学么?”
“学?”哈利歪着头,看上去天真无邪,一双绿盈盈的大眼睛里都是懵懂。佩妮的心很是抽痛了一下,语气不由得放得更软了。
“上学,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学习知识。”虽然不想为哈利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她也不想就那么剥夺了哈利受教育的权利,如果他自己想要去的话。
“小朋友,打,痛,呜呜……”哈利知道,佩妮是在犹豫要不要送他去学校。既然他注定要去霍格沃兹,那么去麻瓜小学其实很没有意义。而且如果去上学,他可以自己支配的时间久大大减少。莱茵哈特已经对他的进度很是不满意,除了古英语和拉丁文,他还有门古代魔文需要学。因为他三年级之后打算选古代魔文和算数占卜两门课,所以,他得跟着最有语言天赋的莱茵哈特学习。
他本来就不算很聪明,只是内里是个成年人的芯子,所以给人很伶俐的错觉。他可不会得意忘形地觉得自己有天赋。他本就是最最平凡的人,不能说笨拙但也绝不聪明。如果想要学会一样东西,就只能信奉勤能补拙,一点点地积累,一点点地琢磨。时间对他来说太宝贵了,不能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面。于是肥哈装作很害怕被小朋友欺负的样子,还硬是挤出两滴眼泪。
佩妮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也是她最担心的。哈利看着可爱,可是智力却不健全,刚开始的时候,小朋友们都愿意和他一起玩。可是大家很快就会发现,他是个小傻子,话都说不全,只知道傻笑,玩游戏也只能拖后腿。于是他们很快就开始嫌弃他,甚至开始欺负他。骂了他也听不懂,打了他他也不会告状,当然是最好欺负的。
孩子式天真的残忍甚至有时候比大人们来得更加直接,这也是为什么,人们都说,孩子是魔鬼。哈利有几次被达利带出去玩,结果回来的时候,身上都是擦伤,连裤子都被扒掉藏起来了。(当然,这是迪克小保镖来之前的事情。)从那以后,哈利就害怕出门,见到差不多大的小朋友就躲起来。看来,哈利是不能去上学了。佩妮压下心里小小的歉疚,决定再对哈利好一点,给他的吃的东西和达利的一样,只是分量少一些。甚至还决定每天给他一个水果。
达利小朋友去上学了,说是上学,其实就是幼稚园大班。每天教孩子们一点单词,简单的儿歌还有老师带着他们做游戏画画跳舞。每天早上9点才上课,下午3点就放学了。外国人的小学通常都很轻松,到了中学后课程才变得困难起来。所以,达利小朋友很喜欢学校,对自己的傻弟弟不能去感到很遗憾。
可哈利却大大地松了口气。自从达利去了学校,佩妮就开始经常能够外出去逛街或是拜访友人。刚开始她还不放心把哈利自己放在家里,后来发现,即使她不在家,哈利也很少从自己的房间出来,只是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看小画书。于是她就放心下来,每次出门前把食物和水准备好,就不用担心了。而佩妮不在家,哈利就有机会进行的魔咒发声练习。迪克会在房间里使用一个比较高级的隔离咒,将魔法波动限制在一个小空间里,这样哈利的魔法波动就不会被魔法部的监控部门捕捉到,自然也不会被费格太太和她的魔法猫们察觉。
哈利的技能栏里又多了古代英文(初级)、拉丁文(初级)和古代魔文(初级)三项。后面的熟练度虽然都是可怜的个位数,但哈利很是勤奋。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让这三个技能升上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学好魔法就要把工具学科学好。语言是个神奇玄妙而充满魅力的学科,巫师们认为在语言产生的最初,所有的词汇都是有力量的,而所有的文字都带有魔力。比如如尼文,就是一种非常具有魔力的文字,而拉丁文是另外一种。古代魔文是一个统称,它涵盖了很多中中古时期被各个魔法种族使用过的文字。虽然现在大部分的文字失传了,有些贵族家里流传下来的魔法阵都没办法被现代的巫师破解,但很显然,古代魔文这个科目是非常实用的。它是学习魔法阵的前提,而魔法阵是炼金术的基础。现代巫师的魔药学就是炼金术的一个分支。
在不断努力地阅读练习中,哈利发现如果他只是通篇阅读了一本书,那么这本书的名字和大致内容就会出现在日志里面。但如果他在读书的过程中做了详细的读书笔记,那么这本笔记中记录的内容都将出现在日志中,这本书的简介之后。在系统面板模式下,只要肥哈点开日志,将需要查询的关键词输入,面板上就会像度娘一样,跳出所有相关已经记录的词条。而系统日志比度娘更可爱的是,它里面米有广告,米有网络延迟,也不需要缴宽带费。
哈利简直爱死他的系统日志了,这样他就不用在考试前死记硬背了。只要他在阅读所有的书籍和资料的时候养成做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把重点记录和整理出来,那么考试的时候他就可以打开系统界面,从日志上抄写需要的内容。
而且,对于学习魔药学也有好处。魔药学是一门琐碎而精准的学科,它需要学习者记录海量的信息,以满足对各种材料的了解,又需要精确的记忆以便指导实际操作,制作出相应的药品。而制作的过程中哪怕出了一点点的错都会前功尽弃。所以,哈利一直没什么信心能学好魔药,让教授不嫌弃他。可是现在这个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他见过或是从书上了解过一样材料,他就总能从日志中查询这种材料,所有的信息都会被详细地记录下来,这就相当于他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而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