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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移魂都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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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魂都市》
作者:神州狂徒
卷一 不死血咒
第一章 特殊的孤儿
  *长生不老是一种福气,属于神仙的福气,但是做人,倘若真的能够永生不死的话,个中滋味,您说究竟是痛苦还是幸福呢?
  我回顾自己童年走过的悲苦,少年走过的狂放,青年历经的爱恨情仇,直到在三十岁之前生命结束时,我仍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希望,因为那些令我刻骨铭心的爱人,因为那些刺刻于心的仇恨,所以我选择了死亡,并以此获得了移魂新生,大杀四方,颠覆黑道,任风花在血腥中雪月,任江湖在岁月中苍老
  这个世界很不公平,可是这个世界又很公平。
  这个世界很复杂,可是这个世界又很简单。
  这个世界很残酷,可是这个世界又很温馨。
  世上的人、事、物,大多都是这么矛盾的吧!!
  我叫夜路沙,很怪的一个名字,很稀奇的一个姓氏。在我以前生活的那个村落,那个县城,甚至是整个整个市、整个省,恐怕也就只有我一个人姓夜了。
  因为我的父母早已死了,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六七岁)就已经死了,我甚至连他们的样子都没有记住,而我家庭的贫困,也使得他们没有给我留下那怕一张照片,即便他们结婚的时候,也穷的连一张结婚照都没有照过。
  他们是死于非命的,而且死的很惨,他们是被一辆大卡车碾死的,脑浆迸裂,肢体破碎,惨不忍睹。
  后来我长大,才从村人哪儿知道,车祸发生的时候,我也在场,因为我生病了,烧的很厉害,村里的赤脚医生医治不了,他们带着我急急匆匆的赶往县城医院,在医院的门口,就发生了那起车祸。
  我无法想像如此惨烈的车祸怎么会发生在县医院的门口,要知道县医院门口的街道属于县城内道,人多车多,任何车辆的车速行使到这里的时候都会慢下来,根本无法达到发生车祸的条件,可它偏偏就那么发生了,幸运的是,我没有死,甚至连一点伤都没有,医院的人出来后见到了惊惶无措,像是吓傻了似的我,及时安抚了我,并给我治好了病,后来便把我交给了交警。
  可问题是,警察带着我回到我们村里的时候,却不知道把我交给谁,因为我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没有叔伯姑舅姨,我成了一个虽然命大却又可悲可怜的光杆孤儿。
  但我最终还是留到了村子里,因为我们家房前房后的几家邻居接纳了我,他们跟警察说,他们的祖上与我们家还是挂点亲戚的,至于是第几代祖宗跟我们家有关系,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至于他们真正接纳我的原因,直到我有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才多少想明白一些,大抵是因为那时警察送我回来的时候,不仅仅只送回了我这么一个小孤儿,当然还有那个肇事司机的一笔金钱赔偿,至于这笔钱究竟有多少,我已经懒得去追究了,但我估计那笔钱绝对不会是个小数目,这从那几家收养我的邻居在收养我之后便开始建造新房子的举动中便能看出些眉目来,那时候我虽然很小,但多少还是记得一些事情的。
  我父母的遗体经过简单的整理后被这几家邻居葬在山上的野地里了,很简单、很凄凉的两个坟头,简单凄凉的连个花圈和丧棍都没有,我记得我那时候在父母的坟前哭了很久很久,他们拉都拉不动我,我似乎想要将心中的悲伤、痛苦、无助和恐惧全部都哭出去,那也是我这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唯一懂得和唯一可做的发泄了。
  我就那样活了下来,东家吃一口,西家睡一觉,我的那些邻居大抵是出于收了那笔赔偿金的缘故,对我虽然说不上很好,但也不是很差,到了该上小学的时候,他们便让我上了小学,说实在的,在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之下,我上学对他们来说,也谈不上什么经济负担,更何况把我扔到学校里交给一个老师来管,总比让他们自己操心要轻松的多。
  邻居家都是有儿有女的,相对与他们自己的儿女,从本质上来讲,我其实就是一个外人,所以我与他们儿女的关系不算太好,当然也过得去,毕竟是孩子嘛,在一起玩儿的久了,多少也会有一些感情。
  可是我的童年人生却并没有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下去,世上太多事情,总是无法经受时间的考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这几家邻居也终于感觉到了我对于他们来说,已经越来越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
  首先我的饭量在一天天的增大,虽然我吃得多,干活也多,可我毕竟还只是个孩子,我所付出的,对于他们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我无法给他们带来那怕一丁点的经济收益,在农村而言,下地干活,种菜养猪,这些我虽然都会做,但是只要是农村里面的娃儿,基本都会干这个,尽管我付出的劳力远比其他的小孩儿多。
  其次就是我书包里面的书越来越多,虽然我的学习成绩不错,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但这些对他们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随着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国家经济的发展,学校已经将原来的学杂费和书本费提升了好几个台阶,而且这个势头好像还要继续下去,而事实是,政策的改变和国家的发展与农村的经济情况总是成反比的。这么一来,我的这几家邻居就开始犯难了,农村里面每一家都不止一个孩子,而我的这几家邻居更是家家都有三四个孩子,虽然单论个人来说这笔费用并不算多,可是乘以三、乘以四之后,可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了,更重要的是,对于我这个特殊的“儿子”来说,我并不是属于一家的,虽然是一笔小小的学杂书本费,也要几家邻居来平均分配,对与我这几家邻居来说,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不在于谁家出的钱多钱少,就是一个原则问题,你家出多了不行,出少了更不行,大家都知道,在农村里面,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会越演越烈,最后甚至会成为几家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为此大吵大闹,打架生气,也就不足为怪了。
  最后就是我自身的一些问题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明白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很敏感,那涉及到我的身世,而这些敏感的东西也会常常刺激到我的心理,使我对周围的人、事充满了情绪,这种情绪有时候是一种悲伤,有时候是一种羡慕,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烦躁和愤恨,尤其是在这个姓氏统一的村子里面,我做为一个有着特殊姓氏的孤儿,做为一个被几家推来推去的孤儿,周围的人看我的眼光多少会有一些异常,而更多的时候,有些与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会口无遮拦的嘲笑我:“夜路沙,原来你是一个孤儿啊,原来你是一个被好几家人养活的孤儿啊,可是这么多人养着你,你好像又不像是一个孤儿,你应该是一个寄生儿,哈哈哈哈……”
  每次听到这样的讥笑声,我心里的怨气就会冲破我的理智爆发出来,我就会冲上去与那些讥笑我的孩子们扭打在一起,往往造成的后果是,那些孩子们会被我这个充满怨气和愤怒的“孤儿”打的头破血流、哭爹喊娘。
  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过一次,最初的时候,我的那些邻居“父母”们还可以忍受,但反复几次之后,他们就无法忍受了,由此造成的结果是:“我在外面将那些耻笑、嘲笑我的孩子们打的头破血流,而他们就在各自的家里把我打的头破血流。”因为我不仅给他们带来了麻烦,更给他们他们带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他们要为那些被我打的头破血流的孩子们的医药费“买单”。
  在这种种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因素下,我便越来越不受这些邻居的待见,他们看着我的眼神从最初的同情逐渐演变为了无奈、郁闷、烦恼,最后则定格为了一种状态,那就是:厌恶。
  不错,的确是厌恶,几年过去之后,我父母用死亡的代价换来的那笔赔偿金早已失去了价值,而当初他们领养我时的那种心境也早已一去不返,我成为了一个毫无价值的皮球,被他们踢来踢去踢到厌烦的时候,便索性不再踢了。我遇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巨大的危机:“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孤儿。”
  我记得在我十二岁那年的一个郁闷燥热的夏日午后,当我那虽然淡薄却异常坚定的自尊再一次受到无情的嘲笑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我在父母的坟前大哭了一场,便毅然决然的离开了那个村子,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第二章 要饭的日子(上)
  童年的那段流浪生涯我毕生难忘,也正是因为那段苦难的岁月,才将我的性格磨练的如此坚毅。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刚刚从生活了十二年的村子跑出来的时候,我很快就后悔了,不止一次的想要再回去,尽管我坚持了很长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我遇到了那个人,我想我最终还是会返回去的,回去后向那些邻居“父母”们磕头认错,然后就那么忍气吞声、窝窝囊囊的生活下去。
  我之所以后悔,是因为我无法忍受饥饿,也是因为我无法忍受夜晚黑暗的可怕,好在那是一个夏天,没了寒冷的威胁,所以才使得我坚持了下来。
  我那时候毕竟是一个只有十二岁多的小孩子,从来都没有出过远门,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到镇里赶集,但我知道县城的方向,我知道只要顺着镇上的那条宽阔的水泥路一直向东走,就能走到县城。
  我到了县城后的第一个晚上,是在一所学校的操场上度过的,那操场不大也不小,操场四周有我熟悉的青草味道,操场中央高高的篮球架被一个长长的水泥板压固着,我就躺在那水泥板上度过了我在县城里面的第一个夜晚。
  那一夜我做了一个梦,这个梦我永生难忘,因为我第一次梦到了我的父母,感觉到他们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脸,对着我温温柔柔的笑,尽管在梦中,我无法看清楚父母的面容,但是因为这个梦,使得我第二天醒来之后,多了一些勇气,多了一些固执,也多了一些希望,在我小小的心灵中,我固执的认为,我离开家乡,离开那些人,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说第一天熬的还容易一些的话,那么到了第二天,日子就不太那么好过了。
  我从村子里孑然一身的出来,身无分文,渴了的话,我还可以在那所学校的水管边喝些自来水,可是饿了,我却找不到一点的食物。
  这所学校的学生很多,却没有人注意我,也没有人撵我出去,或许对那些学生和老师来说,我可能是这所学校某个学生的小弟弟吧。
  我就在这所学校的围墙边徘徊着,从清晨到中午,最为难熬的,便是中午食堂开饭的那段时候,食物的香味不断的刺激着我的肠胃,很多次我都想冲出去,向那些打满食物的学生们要点吃的,可是倔强的性格使得我很难迈出那一步来,这种性格是在村子里与那些讥笑我的孩子们一次次的打架流血中形成的,也是在那些将我推来推去的邻居“父母”的训骂声及一个个巴掌下形成的,我甚至可以想见当我向那些学生伸手要食物的时候,他们会像村子里的那些孩子们一样嘲笑我:“夜路沙,你这个寄生儿,要饭都要到这里了么?”
  我逃似的冲出了那所学校,远离了那些令我备受煎熬的味道。
  那一天我坚持了下来,尽管我一口饭也没有吃,但是我仍然坚持了下来。
  第三天我真的坚持不住了,对于一个小孩子而言,饥饿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了,尽管我的性格很倔,但是在饥饿面前,我仍然软了下来,我后悔了,我想要返回去,回到那个我鼓起莫大勇气才离开的家,毕竟在那里,我还能吃饱,虽然不招人待见,但是总能活下去,可是在这个陌生的县城,如果我再不吃东西,我恐怕就要被饿死了。
  那时候在我的心中,“乞讨”这两个字的意思,我根本就不明白,在填饱肚子大于一切的催使下,我终于伸出手向人要饭了。
  那个时候的饭店可并不像现在这么多,路边摊也几乎没有,那个年代,人们吃饭还是用粮票去粮店购买的,那时的中国,还是一个温饱尚未解决彻底的年代。
  我清楚的记得我第一次要饭,是向一家商店的老板要的,那老板端着一碗面条,蹲在自家商店的门口,“扑噜扑噜”的吃的正香。
  我伸出手,直勾勾的盯着他的碗,我根本没有看那老板的脸,也不敢看那老板的脸。
  那老板对我说过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而且当时因为饥饿,我也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或许他是问我是谁家的小孩儿吧,又或许他在撵我走。
  但是我始终站在那里,直勾勾的盯着他的碗,不说一句话。
  我听到一声长长的叹息,那老板返回到店里,再出来的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馒头,他把那两个馒头给了我。
  有了那一次的经历,使得我有了一种错觉,我觉得当我饿了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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