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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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可是女先儿刚一接触故事内容,贾母就不爱听了。她把故事的梗概做了一番猜测,结果跟女先儿要讲的内容几乎一样。最后她把这类故事批了个体无完肤。紧接着,王熙凤把贾母所发表的意见归纳为《掰谎记》。就以上内容,乍看起来,不过是一篇闲说之词,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其实细加分析,里面颇含玄机。首先看贾母掰得是什么‘谎’?她掰的是内容之‘谎’,而并非时间和人物之‘谎’。这好比说,《凤求鸾》是一部文学作品,《掰谎记》就是一篇文学评论。这篇‘文学评论’的最大特点就是:客观、诚恳。按照它的评判标准,《凤求鸾》可推崇的内容只有两点:一是时间(残唐),二是人物(王熙凤)。换句话说,按照贾母的审美意趣,《掰谎记》唯一可取的就一句话:王熙凤是残唐时期的人。谁都知道,贾府最终影射的还是清王朝。那么,说王熙凤是残唐时期的人,不等于说清王朝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吗?要知道,清朝的几代帝王都是搞文字狱的高手。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曹雪芹是何等高人!他就偏偏要跟清王朝开上一个天大的玩笑。然而玩笑毕竟开得太大了,他不得不担忧自己的良苦用心同样也会被未来的读者忽略掉,那样岂不是弄巧成拙了?所以,紧接着他就安排了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一场戏,王熙凤用戏说的口吻讲道:‘这一回就叫《掰谎记》。就出在本朝本地本月本日本时……’这不明摆着提醒读者注意,故事中的王熙凤跟站在众人面前的王熙凤是一回事吗?其实曹公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二百多年过去了,很少有人把这三个故事联系起来读,更多的读者则把这三处视为闲文。怪不得曹雪芹在开篇就叹息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碧月觉得学智的话句句在理,于是也拍手道:“我支持你的观点。说起这名字的原故,我忽然又想起了书中的一个人物来了:四儿。过去我老琢磨着,贾宝玉身边的丫头众多,名字一个比一个雅,什么晴雯啦、袭人啦,还有秋纹、麝月等等,不是名花就是的异草。为什么‘四儿’这个土里土气的名字却被叫得那么响亮呢?就算她还有个别名叫‘云香’,也算不得高雅啊!后来我想明白了,原来贾宝玉心目中除了宝、黛两位美人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史湘云。作者为了树立史姑娘的形象,有意让四儿来影射她。‘四’跟‘史’谐音,‘云香’倒过来念,就是‘香云’,又跟‘史湘云’的‘湘云’谐音。你说,我分析的有道理吗?”学智高兴道:“很有道理。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一个人的名字来了,那就是‘五儿’。你还别不爱听,我琢磨着这个姑娘的名字就跟《周易》有关。五儿是个既美丽又善良的姑娘,实在可爱,在书中就偶然出现了那么一回,还落了个羞恼成病的下场,最后含冤归天。真让人为之寒心呐!从书中来看,五儿所处的生活环境虽然算不上事事如意,但也称得上左右逢源。因为她既可承母亲、舅父、舅母等长辈的荫护,又可蒙芳官、春燕等朋友的关照。要说这么一位纯洁无邪的姑娘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有危险。可命运偏偏要捉弄她。什么原因?问题就出在她的名字上。她叫五儿,加上她的姓‘柳’字,就成了‘柳五儿’。‘柳五儿’就是‘六五’的意思。‘六五’是《周易》的一个术语,它是阴爻处于上卦‘五’的位置的叫法。在《周易》看来,‘五’是全卦的最佳位置。无论阳爻还是阴爻,处于这个位置没有不吉利的。从六十四卦的卦象来看,阴爻处于‘五’的位置的情形共有三十二卦,其中最吉利的一卦是‘坤’卦;最不吉利的一卦是‘剥’卦。‘剥’卦的卦辞云:‘剥,不利有攸往。’而其中的‘六五’却很吉利,爻辞云:‘贯鱼,以宫入宠,无不利。’意思是说,占得此爻的人好比皇后受到皇帝的宠爱,而其他嫔妃只能鱼贯般地跟随其后,因而‘六五’无往而不利。据观察,在阴爻处于‘五’的位置的三十二卦中,‘六五’爻的爻辞没有不吉利的。“我进一步要说的是,《周易》即《易经》,它究竟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呢?简言之,它是群经之首,属于哲学的范畴。它精辟地揭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是我国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典范之作。但是随着它对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它却渐渐地就变成了儒家学派的典籍,以至于后来成为儒家学派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后来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一些消极的人们简直把它当作了明哲保身的法宝。儒学家们认为,人只要把握中庸,不急噪冒进,相时而动,就像卦中的‘六五’爻一样,永远都不会有危险。具有叛逆思想的曹雪芹却认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取决于它本身已经僵化了的制度。只要社会制度不改变,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有危险。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曹公列举了柳五儿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从书中描写的情景来看,柳五儿在任何方面都符合‘六五’的行为规则,可是她一出现就立即被卷入到你死我活的斗争狂潮中去了,最后居然落了个天怒人怨的结局。所以我认为,柳五儿的悲剧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于程朱理学的深恶痛绝。“总而言之,柳五儿的悲剧是必然的,而林之孝家的等人的诬陷、污蔑、侮辱则是偶然的。所以从另外一种层面上讲,柳五儿的‘五’字,又是‘诬’、‘侮’、‘无’等字意义的总和,柳五儿的死是无辜的。”学智说出的每一个字,都会使碧月的心灵受到一次强烈的震撼。她对学智渊博的知识发自内心的折服,她从未听到过有哪一位老师讲得这么好,至少老师是不会讲得这么深刻的。她愿意永远听他讲下去。忽然一个念头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活跃起来。她想说出来,但马上又觉得说出来的东西又不是内心所要表达的,因此欲言又止。学智敏锐地发现了她的表情变化。他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知道这一定跟他们俩的事儿有关。他不敢催问她,他只能耐心地等待她。她犹豫了好半天,决定还是要说出来,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她只能说:“书中有一段话,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想听听你的见解。”“你说,你说。”“算了,过几天我还是带着书去找你好了。”她又踌躇了。“瞧你,又犯傻了不是?我老爸一看我翻看这样的书还不一把火把它烧了?这几天你没去我家,你知道他老人家每天晚上都干些什么吗?”“这我咋知道?”“他哪儿都不去,就坐在我的对面,眼睁睁地盯着我学功课。”“天哪!他人咋这样?”碧月惊讶道,声音不觉大了许多,可是刚说完,就马上后悔起来。她红着脸,眼睛不住地往堂屋方向瞟,双手下意识地捂起嘴巴,生怕刚才的话传到堂屋那边去。半天,她才稳过神儿来,却又进入了另一种尴尬的状态:“书中第三十四回有这样一段话,我不明白。”说着,便背诵起来,“林黛玉还要往下写时,怎奈两块帕子都写满了,方搁下笔,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学智直呆呆地望着她。那抑扬顿挫的语调,那惆怅伤怀的情感深深地打动着他,他仿佛身临其境。等碧月背诵完了,他还在傻愣着……碧月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自己也仿佛跟着傻了起来。就这样,两个人面对面地傻站在那里,谁也不说一句话。过了一会,鲍福带着几个爷们说笑着走进来,他们才一起走出。对面的房屋里,桂晴跟张氏也谈意正浓。现在说话的是张氏。“你刚才说的对。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依我看呐,那一片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前一阵子还有人编排你的闲话,可是没过几天就传不下去了,谁信啊?后来可好了,机枪跟那位莲大姑奶奶又咬起来了,这不是现世现报吗?灵着呐!要说最省事儿的还是你,你要是当初抓着理儿不放,只怕她莲大姑奶奶的事儿到现在都完不了。”“不提这些了,不提这些了。”张氏既然是准备长谈的,那就不管是高兴的事儿还是心烦的事儿,也不管该说不该说了,只要是长期闷在心里的,都要一吐为快;另外她也顾不得哪件事儿在前哪件事儿在后了,先想起哪档子就先说哪档子。桂晴这边的事儿她暂时想不起来了,那只好又回到自家的事儿上了:“要说最不好过的还得是我,彩霞的事儿到现在一点儿消息都没有,有好长一阵子我和你大哥都吃不消睡不着,现在想想,真是傻得很,光着急有什么用?自己也得想开点儿啊。”“是啊,嫂子,彩霞姑娘比一般的女孩子都懂事。我觉得她出不了什么事儿,现在又不是兵荒马乱的年月。说不定她在哪个亲戚家躲上一阵子就会给你们写信的。……小圣他爸也这样想。”“但愿像你说的这样呗。只是二姑娘的事儿还是让人放心不下。”张氏说着说着,又有些激动起来,“前些时,多亏了你给我提的醒儿,我回去把你的话原样不变地跟二姑娘一说,还真管用。没过几天鲍昭阗那个挨刀子的又去找她的事儿,二姑娘当场就给了他大难看。从那往后,他见面老实多了。依我说哪,狗总改不了吃屎,咱往后还得多小心点儿。说起这二姑娘的婚事儿,我是一个劲儿的愁,你说这往后咋办啊?她死活不跟自己的女婿在一起。这娘家能是她一辈子呆的地方吗?”“嫂子,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事儿您得听听二姑娘的意见。因为过日子毕竟是她自个儿的事儿,她要觉得不满意,干脆早日了断,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呐。”“我也这么想过,可你大哥就是不愿意,我每次跟他商量,他都用现成的话接我,说啥来着:‘一女不嫁二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大哥也真是的,现在都什么年月了,还这么认死理儿?”“可不是嘛!”她们俩正说着,外面忽然有人叫道:“不好了,冯水新被人打伤了,彩云也被人抢走了!”院子里的人一下子惊呆了,但很快就“轰”地一下涌了出去。公路上,很多人纷纷往东奔跑。有几个壮汉一边跑,一边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人胆敢如此放肆?不想活了!”“他妈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芦花村也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逮着他狗日的非活剥了不可。”在村子的正中间,有一条横穿南北的大路往北一直通往李家铺。在出村不远的桥头北侧,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大汉正在追赶着四五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在他们的背后还奔跑着数不清的青壮年。人们七嘴八舌地叫喊着:“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大汉跑得飞快,紧跑一步,一把拽住一个年轻人的衣襟。年轻人动弹不得,大汉趁势将他轻轻地提在手中,然后像扔铁饼似的使劲地往前扔去。年轻人被扔出一丈多远,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一个同伙身上,被砸的同伙立时栽倒,又将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另一个同伙身上,这下起了连锁反应。不到半分钟的工夫,四五个年轻人全都滚爬在地上哭爹叫娘起来。这时人们已经追赶上来了。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还没听说过有哪个亡命徒敢到芦花村较真儿的,包括解放前活跃在邑城县境内的各路土匪。芦花村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村规:村里一旦有人遭到外敌侵犯,只要你是目击者,就得豁出命去跟来犯之敌拼个你死我活,别管在此之前你跟受害者有几辈子的冤仇。其实这条“村规”的生根,跟村里人长期习武有关。村里的爷们们无论老幼,差不多都会使几招拳脚,即使从未入门,仅凭耳熏目染,也多少懂得一点儿套路。当然,也有那懒惰的汉子,的确一点儿招数都不通,但是他肯定炼成了一套顶刮刮的嘴上功夫,任你南拳北腿、武当少林,他都能一口气说得个天昏地暗。好像既不懂得套路,又缺乏嘴上功夫的人就不配做芦花村人似的。而眼前的这位大汉却是个例外,他就既不懂得套路,又缺乏嘴上功夫,是个不折不扣的“笨工子”。他的绰号叫二阎王,此号并非取自他的品性,而是取自他的容貌;如果取自他的品性,那他肯定得叫“二菩萨”。他一米八五的个头,威武雄壮,一脸黑森森的胡子长势吓人,两眼发出凶光,大嘴张开就是一阵恶声恶气,即使声音再温柔也跟要打架似的。如果胆小的人乍一听他讲话,弄不好会吓出病来。因为这些,他才落了个“二阎王”的绰号。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一副练武的好材料,只因他从小就去了东北,二十多年后才回来,所以把练武的事儿就给搁在了一边儿。二阎王长就的一身好力气,说出来真是让人瞠目。去年他到邻村赴宴,酒喝到最后,他再也咽不下去了,死活不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