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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重生后的那些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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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豆丝炒鸡蛋。”(这道菜能吃吗?)
    “最后的压轴菜了,爆炒鸡丁!”
    林桐所谓的大餐就是三道菜,原因无他,林桐只会做这三道,这还是当初自己一人住的时候为了省钱不比天天下馆子才学的,不过具体好不好吃,作者也不知道,反正最后林文静也没把飞剑借给林桐就是了。
    P。S前些日子看了此满汉全席,突然心血来潮写了上面YY的那道冬瓜羹,不过操作步骤赵胖记不得了,能不能吃赵胖也不知道,各味看官可别尝试自己做一次,吃坏了肚子不要紧,坏了一只鸡就不好了,呵呵,这是玩笑话,赵胖祝各位也能天天有口福。
    今天的第五更了;求花!!!!
第二十三章 毕业了,恋爱了,给花了
    眼看就要毕业考了,可是林桐他们却没有应有的紧迫感,这也可以理解,首先那时候的小学课程是很容易的,最有就是现在孙武镇总共就一所中学,也没什么好选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林桐班上有几个人现在就已经不来学校了,其中就包括徐文强,颜老西也懒得管,那时候农村还有着很深的读书无用论,辍学这种事太平常了,虽说有义务教育法,可是也不能真把人家怎么着地。
    “知道吗?听说颜老西带完我们这一届就到中学里教书了。”同学甲道。
    “不会吧,他一教小学的能教得了初中吗?”同学乙似乎不大相信。
    “有什么不成的,人家好歹是师范毕业的,要我说啊,教小学就是屈才了。”同学丙和颜老西的关系比较好,不由为他申辩道。这倒是真的,那时候村里可没几个正了巴景的老师,一般都是个中专毕业,这在当时也是高学历了,那时候可不像现在这样大学生满街跑,师范也大学生,在农村可是高级知识分子,调到中学去一点也不勉强。林桐记得学校里有个教书的女老师小学还没毕业呢,在师范学校培训了一年就来当老师了,让人感觉很不靠谱。
    “那说不准他还正好又带我们呢,哈哈,那可就稀奇了。”同学乙高兴了。
    “初中每个年级少说也有6个班,这个几率小啊,太小了。”同学丁交叉着手臂摇头道。
    “知道为什么颜老西调中学去了吗?”同学甲神神秘秘地问道。
    “为什么啊?”
    “嘿嘿……”
    “你快说啊……”
    这个林桐倒是知道。因为颜程光要结婚了。说起来。真是“穷教书匠”颜老西今年似乎有28了。比林有福还大一些。再不结婚就没人搭理了。那时候教师地工资少。还不给分地。想存点钱娶媳妇儿还真是大问题。平时也就是吃地比较好。那还是多亏了有谭猪头这个极其体谅下属地好上司。
    要说颜老西地妻子呢。林桐见过几次。人长得不错。就是个子矮点儿。家里是开杂货店地。这就是知识分子有眼光了。林桐记得颜老西这个老丈人很有本事。抓住了改革开放地尾巴。随着孙武镇旅游文化建设地显著成效成了孙武镇比较有钱地人家之一。似乎新建地商业街就有他地一处房子。
    “真地啊!我靠!”
    “那还有假。我就住在他对象家隔壁。前几天我看到他们家连聘礼都下了。”
    要说颜老西为人还是很好地。起码在学校里是林桐比较尊敬地几个老师之一。上辈子颜程光结婚时本来班上打算送块匾地。但是因为大伙都是穷学生。也凑不出那么些钱来便不了了之了。这次可不能错过。
    要说结婚啊。还真不是只有颜程光一个人结。林有福也要结婚了。再怎么说咱爷们有钱了。找个老婆也不过分吧。没有几个人喜欢打光棍地。林有福地结婚对象叫沈晓红。具体怎么认识地林桐也不清楚。是县城人。似乎还是个知识分子家庭。用林有福自己地话说就是。人家能看上咱可是咱地福气。其实要说林有福长相也是上选地了。沈晓红也是漂亮地很。林琼卜了一卦后大呼:此乃天造地设也。也不知道他在哪学地占卜。
    为期1天半的考试很快就过来了,毫无悬念的,参加考试全部都考上了中学,徐文强和他的几个小跟班却没有参加,到不是说这些人都不打算读书了,只是他们是外籍人,是不可以在其他县读书的。
    小升初的暑假比较长,还不急去山上,等林有福结婚后再走也不急。给颜程光的匾是林桐自己掏钱的,考完试后将匾送给颜程光时他楞了一下,最后笑着接了下来。
    今天早上四点,林桐还在睡觉就被林琼三人吵醒了,拖拖拉拉的上了开往县城的车,林有福在县城有一所两层小楼,就是林有福的新房了。
    “怎么样啊新郎官,准备好了没有。”见到林有福时他已经穿的戴好了,也不知道打哪弄了副眼镜,整体感觉上确实像个知识分子。
    “臭小子,就等你们了,走吧,晚了那边就等急了。”
    “我看你等急了吧。”程若冰突然道,程若冰的老爸和林有福以前在县城就认识了,也帮了林有福不少忙,这次也参加了林有福的婚礼,程若冰也跟了过来。
    林有福尴尬的挠了挠头,引得在场的人一阵哄笑。
    要说这次林有福也真是讲排场了,十几辆小轿车贴着大大的“喜”字排成一排,在现在的小县城可是大场面了,不过现在还不到凌晨5点,也没几个人看见,搞得林有福挺不爽的。
    到沈晓红家时门口已经围了大把的人了,都是街坊邻居来看热闹的,林有福被人前拥后挤的带上了楼,敲门后门是不给开的,红包拿来啊,林老板现实是财大气粗,每个红包里都装了50块人民币,足足塞进去10个红包。
    那时候西式婚礼可不流行,新郎穿西装但是新娘还是穿红色的中式礼服,沈晓红一身红装彰显了她的美丽,看得林有福两眼发直。简单的寒蝉之后终于将新娘迎上了车。
    林有福坐的车里除了司机以外林桐也在其中,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了,林桐现在担任的角色俗名叫“押车人”,学名叫啥不可考,一般都是自己亲戚中年龄较小的男孩担任,可是林有福家在林庄没有亲戚,这个角色就由林桐来代替了。
    距离林有福的幸福小窝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车突然停下了,后面的人欢闹着将林有福和沈晓红拉了出来。
    “福哥,展现你强壮体魄的时候到了!”萧文一语双关的一句话弄得沈晓红一阵羞红,这也是林桐家乡的风俗(怎么那么多风俗?),叫”背媳妇”很贴切的一个名字,没啥蹊跷的,就是背媳妇,要求林有福从这里将沈晓红一直背到家中,中途不能间歇,不然会让人瞧不起的,萧文说展现林有福的强健体魄也没什么不对。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林有福将沈晓红背了起来,可能是怕被这群混蛋小瞧了,林有福背起沈晓红后一溜烟小跑起来,后面的人欢笑着紧紧跟随,本来就不长的一段路程很快就跑完了,小心的放下沈晓红后林有福交叉着胳膊,用挑衅的目光扫了扫起哄的一伙人:瞧见没,咱爷们气都不带喘一下。
    这次参加的人很多,没法子,村里人亲戚本来就多,加上林有福这几年结识的朋友什么的,林有福的房子虽然不小,但是要容纳这么多人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林有福的房子里参观了一会儿后,就去了这次的“主战场”,林有福的心血——孙武大酒店。
    折腾了好一阵子,总算开始正式吃饭了,林桐作为客人本来是应该列席的,可是他并不喜欢吵闹的环境,最多和几个知心的朋友玩闹一下,有些人林桐压根就不认识,索性拎了瓶矿泉水跑楼顶上去了。
    六月的天气很热,特别是天气好的时候,万里无云,太阳很不客气的焦烤着大地,林桐感受着周围的五行火气,一口浊气从口中射出,心中顿时舒泰的不少。
    “想什么呢?”宛如水滴落地的动人之声从林桐身后传来,林桐看都没看一眼就知道是谁了。
    “噢,程子啊,没想什么啊。”
    “混蛋,不要随便给人起外号好不好!”程若冰慎怒地嚷道,已经和林桐并肩站在了一起。
    “你过来干什么?”
    “无聊呗,受不了里面的气氛。”
    “哈,境界这么高啊。”程若冰没有接林桐的话茬,两人就这么站在屋顶上,从这个高度可以看到大半个小镇的样子,常年的建设使小镇颇具古风,这带又是旅游带的中心地带,在周围几乎找不到任何有现代色彩的建筑物,一眼望去使人心神安静祥和。
    “林桐,你说人活着是为什么?”
    “问这么深奥的问题干嘛?”
    “没什么,只是找不到活着的价值,我们修道是为什么?”
    “你这个思想很危险啊。修道当然是为了超脱了。”
    “超脱?”
    “这世间生死轮回,悲欢离合看似真实,实则都是过往浮云,不过是在这天道之下的幻想罢了,我们修道就为不愿如此反反复复地被天道玩弄于股掌。”
    “那你说一切都是假的,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追求呢?”
    “假假真真,又有谁说的清楚,我追求的这些不过是因为要负起自己的责任罢了,人,很多时候都不是为了自己活着地,谁都摆脱不了。”
    “那超脱之后呢?”
    “我哪知道。”
    “既然不知道,为什么要求呢?”
    “对不知道的东西总是抱有好奇的,是好是坏,起码现在的处境我们已经清楚了,那些还不知道。”
    “值得吗?”
    “呵呵,怎么会这么问呢?看透了,就没有值不值得了。”
    “时间会很漫长吧。”
    “嗯。”
    “那么,你,愿意陪我一起走下来吗?”程若冰转脸正对林桐,林桐凝视着程若冰的脸颊,忽然嘴唇一翘。
    “我不是已经在陪你走了吗?”
    两人相识一笑,两只手缓缓握在一起。
    P。S这样林桐就算是开始谈恋爱了,郁闷,爱情这东西,赵胖自己都搞不清楚,呵呵,弄的难懂一点,大家自己琢磨吧。林同志恋爱;大家砸点大家送点花;点点手藏祝福一下!
……(本卷结束) ……
生活正式开始
第二十四章 军训(1)
    要说现在科技真是发达,满天的都是卫星,连哪个洞里有几只蚂蚁都能发现,“未探索地区”这个名词已经很多年没用过了,把修道界都赶到了别的空间去,要在这个年代做修道界的“个体户”可不是一般的难,魔道虽然张狂,但是不能惊动俗世之人这一条确是所有修行者都没有违背过的原则,绿袍老祖虽然厉害,但是还是被现在的科学技术搞得好不狼狈。
    在BZ市一居民巷中,一条黑影闪过,速度简直不能用“人”来形容,几转之下,黑影就到了巷尾,立于一下水道井盖前,黑影手一提,纯钢的井盖就被抛了起来,黑影一闪就没入了下水道中,井盖落在原处,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踏着污水,黑影在下水道中穿梭着,一只有半米大小的老鼠双眼精光一闪,似乎发现了什么猎物,又猛得一呆,神色慌张的打算逃走,还没转过身来已经被一道黑影抓起,也不见黑影停下身形,快速消失不见了,黑暗中传出一声老鼠凄厉地悲鸣。
    在下水道的最底层,几块明亮的玉石照亮了四周,一道黑影站立中央,正是刚才那道黑影,旁边是一具巨大的没了头的老鼠尸体。黑影突然伸出一只枯黄的手,虽是人手的样子,却消瘦到了恐怖的地步,五只手指上那漆黑的足有寸长的指甲,反射着幽幽黑光,枯手一抓头部,黑色的斗篷被扯了下来,斗篷之下是一个看上去有百八十岁的消瘦老者,面上没有一点安详之意,即使没有任何表情也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恐惧。
    “嘿嘿嘿,分神后期,终于到分神后期了,上次那丫头要是再被老祖碰上定不会让她跑了。不过说来奇怪,怎么从来没有感应到超过分神期修士的气息?上次那丫头似乎是引起后期的修为了吧,不过离分神期还远着呢,难道现在的高手都死光了?还是都飞升了?怎么连那些正派的山门都找不到了,古怪,古怪。也不知道那个叫余化的小子现在在哪,现在老祖却是不怕去那鬼宗耍耍了。”这人正是绿袍老祖本人,他恢复的速度之快真是旷古未有,几年时间就到了分神后期,不过日子似乎过的不怎么样,现在竟然住在下水道里。
    绿袍盘膝而坐,开始吞吐纳气,大概过了一个时辰,绿袍双眼一睁,一团精光爆射而出。
    “去昆仑看看,哼,老祖就不信他连整个昆仑山都变没了!”说着,绿袍忽的站起来,黑色的斗篷出现的身上化作一道黑影消失不见了。
    青色的月亮刚刚出现,在小山的陪衬下显得格外大,可惜没有狼嚎,不然可以用来做恐怖片的封面。小山之上篝火闪烁,滋滋的烤肉香飘散开来,周围三里都闻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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