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胎-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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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把我给急恼坏了,干脆用伸出舌头将那粒黑泥疙瘩一舔,卷进嘴里去了,然后再吐出来,龇牙骂道:“你傻哦,够腌臜人不!”
“骂谁呢?”邋遢人俩眼怒瞪了起来。
“就骂你!”我感到不忿,顶撞起来。
“信不信我打死你!”邋遢人说。
“给,打吧!”反正死活不顾了。我索性再冲出一句。
不得不说,这日子过得实在是太憋气得慌了。
那邋遢人裤子也不提,腚也不擦,就那样站起来了,半弯着腰,一挪一挪地来到我面前。抬腿照我肚子上踹了两脚。说你这熊孩子,还给我逞能个啥。
“有种你打死我!”我气得流下了眼泪,撇个嘴喘息不已。
“别上劲啊,别摸不清状况,弄死你跟弄死个蚂蚁一样简单,这孩子,光找着挨打,不愿意欺负你这号的,别他妈逼我!”他嘴里嘟囔着,又挪着返回到了那层砖垛上面,继续撅个腚屙起来。
“我逼你啥啦,你把腚沟子里的屎粑粑扣下来弹我嘴上,你咋不检讨检讨你自己啊!”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抽噎不止,还引起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儿没给呕出来。
“看你那兔孙样儿吧!我恼了一把屎糊你脸上!还哭不啦?”邋遢人急吼道。
我继续哭着。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如今沦落到这般地步,真是活着没啥劲了。
越想越伤心,我哭得愈来愈厉害。
他竟然真的从屁股下面捞一把热屎,啪地糊在了我的脸上,骂道:“我让你再给我哭,真聒噪得慌!”
我赶紧闭住了嘴巴,怕屎往嘴里流,它现在正粘在我的额头上,正在慢慢地坍塌下来,着实把我给吓毁了,赶紧倾尽所有力气地甩头。太黏了,不甩还好,一甩更加速地砸在了我的嘴上。
瞬间,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阿静在离去之前,好心好意地给我弄个半仰半躺的姿势,反而祸害了我。要是完全平躺着,只要我努力往后仰脑袋,那堆屎就掉不到我嘴上,而是会顺着额头向后滑,掉到头顶上也罢。总比这样掉到嘴上强。
现在我翻身也翻不动,也没法扭过头将那屎给蹭到后面的麦秸上去。想拭擦去,可不管咋使劲,这断臂最多只能抬到一半便沉下去了。
实在无策可施。可让这屎在嘴巴上糊着也不是个办法。只得将嘴唇瘪下来,给抿紧了,噗噗啦啦地喷起唾沫来,将贴在唇片子上的屎给崩了去。
阿静来了。头上依然蒙着被子。手里端着一碗面条。
原来是送饭来了。
但不是给我。
可邋遢人大手还没解完,怎么能吃饭。但他好像并不避讳这个。阿静走过去,将盛满面条的碗递给他,问现在用给你擦腚不。邋遢人说不用,还有一点没屙完,吃完饭再擦。阿静说到时候你自己擦吧,我还蒸着馍嘞。
打我身边经过时,阿静停住了,说这嘴上咋还糊着屎哩,难道你不吃饭,靠吃屎。我还在噗噗啦啦地忙着喷唾沫,没空搭理她恁些。她蹲下来,掏出手绢将我脸上的秽物仔细拭擦去。又把手绢给重塞回口袋里。然后站起来走了。
邋遢人一边屁股下面拉着一节一节的黄条子,一边用筷子抄着面条往嘴里送,吸得滋滋溜溜的,一会儿埋怨这饭做咸了,一会儿又嘟囔着饭做稠了。事儿倒是挺不少。
处在这种环境之下,我真的觉得人生毫无意义。可又无法抵抗。
从头到尾他都没问我一句饿不饿,面条全让他给呼啦完了。
擦完屁股之后,他拽些麦秸将他屙的那堆给埋住了。把砖头又给藏起来。然后又恢复盘膝而坐的姿势。这才问我想吃点儿啥。人饿得狠了,哪还顾得上挑食。我说有啥吃啥呗。他说让阿静喂你点儿馍吧。我说可以。
扯个嗓子喊了一通。把阿静给招过来了。她带来了先出锅的热馍。正用那只给我擦过脸的手绢包裹着。掂出来一个递给我。我只好用嘴巴衔住。给烫得实在撑不住,就松开嘴,让馍打嘴里掉下来了,骨碌着滚在地上,可把我给心疼毁了。
“阿静,喂这个小孩儿吃吧!”邋遢人命令道。
“让我忙完先!”阿静说。
“快点儿,别把小孩饿死了!”邋遢人催促道。
接下来,就像做噩梦一样,我眼睁睁地看着阿静把他的屎给捧出去了。连手都没洗,只夹一把麦秸给搓了搓,就过来喂我吃馍了。还不忘将掰下来的馍把指缝里残留的屎给蘸蘸,才递过来让我吃。
这我他妈能吃得下去么。
可我还没一说不吃,她就将手攒起来,一下子捣在了我嘴巴上方的血窟窿上。疼得我浑身打颤。来役大号。
“吃不吃?”她瓮声瓮气地问道。
“不吃!”我回答得异常坚决,抱着一死的决心。
“为啥不吃?”阿静问道。
“因为你都没洗手!”我老老实实地说出了原因。
阿静愣住了。慢慢地站起来,转首望向了邋遢人。
邋遢人也愣住了,嘴里已嚼湿的馍掉下来一块。
半晌的时间在沉默中流逝过去了。
“他看不起我们!”阿静发出悲伤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梗咽。
“是的,他嫌我们不讲卫生!”邋遢人依然有些怔怔的,慢吞吞地说道。
“真伤自尊!”阿静用力将馍给摔了。
“算了,别怪他,毕竟他不知道真实的情况!”
“如果他知道了,他一定会后悔的。”说罢,阿静转过身赌气离去了,走时匆匆忙忙的。
饥饿,加上失血过多。我的意识愈来愈薄弱,感到天旋地转,慢慢地晕过去了。等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身上的木橛子已没有了。但有没有将它们从腿上拔出来我不知道。因为我的双腿也没有了。被齐根剁了下来。截口处缠满了烂布,被殷红的血给浸透了。
还是搁麦秸洞里呆着呢。天色已近黄昏。金黄色的阳光斜着照进来,令我感到非常刺眼,极是不舒服。便把头低着扭转了过去,避开阳光。
邋遢人正在盘膝打坐,眼睛紧闭着,头顶上方蒸气腾腾。过了很久,他才睁开了眼,朝我笑道:“小朋友,你醒了!”我冷然地问,为啥把腿给我剁了。他说你腿上的神经都给破坏了,留之无用,所以就给你除掉了。我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说再说无益。
泪水,静悄悄地从脸上滑落。
完全的绝望了。
“我还得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邋遢人站起走过来,在我面前蹲下,摁住我的肩膀,表情沉重地说道。
我还是没有说话。
“你被感染上狂犬病了!”邋遢人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
“咋回事?”我忍不住问道。
邋遢人说:“之前你跟我讲过,你把孙狗子的打得鼻口出血了,是吗?”
“嗯!”
“你后来不是把自个脸上的肉给撕下来了一块吗,你也流血了,对吗?”
“对!”
“孙狗子用手在自个的鼻孔上拭擦过血迹后,又触摸到你的伤口了,对吗?”
“嗯!”
“你还真以为自己能把孙狗子给打伤?还真以为孙狗子想吃你脸上的肉呢?错了,它是故意憋出来一泡血,然后把用手蘸了它自个的血抹到你的伤口上,使你感染上狂犬病毒。孙狗子,其实是一只带有狂犬病的老狗,没少余毒生灵!”邋遢人显得愤慨地说道。
“它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痛心疾首地问道。
“因为它恨你!”邋遢人不假思索地说。
“为啥要恨我?”我不理解。
“你还记得你刚出生的时候,有一只大花狗围绕着你转圈吗?”
我点点头,说听我母亲讲过,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那只大花狗是我曾祖父养的,是他的宠物。当时已经有十来岁了。
“你知道那只大花狗后来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
“它回去之后把你曾祖父给咬活活地死了,连脖子都给咬断了,衔着他的头颅跑了!”
端的令我吃惊不已,问那狗为啥要咬死我曾祖父。
“因为你一出生的时候,就给它下达了一条命令,就是让它把你的曾祖父给咬死,把其头颅给衔到某一个地方。如果它没按照你的指示去做的话,那它就会死。人想活下来,畜牲当然也想活下来!”邋遢人说道。
我又问,后来那只大花狗呢。
“最终还是死了,被你家族的人给找到,一棍子一棍子的给打死了。一条狗咬死自己的主人,你觉得它会落个什么下场。它还能活得下去么?”
“这跟孙狗子有啥关系?”
“那只大花狗是孙狗子的儿子,你说有没有关系?”
我沉默了,不晓得该说什么。
“你知道吗?你曾祖父的头颅一直没找到。埋他的时候,都是没头的身躯。可是后来,你曾祖父的无首之躯也不见了。正好不见的那天,正值天狗吞月之时。连天下邪物之首的僵尸都不敢在那一晚出来,可你祖父,却是撞破棺材,打坟里钻出来了。”
☆、第七十三章:此般处境
日复一日地过去。也不晓得过了多少天。我依然在麦秸洞里呆着。腿上的创口已经完全愈合,变得光秃秃的,白生生的,就好像那一块地方得了白癜风。可不知道咋回事,我总是觉得这创口看起来有些怪异。上面留着三四道宽宽的浅淡凹痕。好像是牙印。但好像又不是。谁的牙会有这么大呢。跟小儿巴掌似的。
邋遢人还是保持着那个恶劣的习惯,一临吃饭的时候,就开始脱裤子解大手,一边下面开着肉闸,一边往嘴里捞着饭吃。
他们不是吃面条,就是吃馍。
为了能让我啃馍,阿静做了一个简易的支架。露出一个半截子头,把馍插在上面。让我将嘴巴凑过去啃。随着时间增移,我也逐渐习惯了。阿静每天都会给邋遢人清理粪便,每次清理的时候都是用手捧的,我从来没见过她洗手,照旧将馒头往指缝里蘸屎。人饿得快要死了,也无所谓了,活得愈来愈明白,讲卫生只是起到一个心理作用,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邋遢人变得越来越邋遢,越来越无精打采,头发越来越油,头皮屑越来越多,块儿越来越大,有时候随便往头上一揪,就能揪下来一块儿枣大小的头皮屑。他好像活够了的样子,每天抱怨这。抱怨那。但抱怨最多的是这鬼天气。为啥老是晴天,却不见下雨呢。
其实那一年,北方大旱。好多庄稼颗粒无收,造就了不少灾民,饿死了不少人。
阿静有时候会弄一些水让我们喝。尝着这水,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隐约中透着一种甘甜,看起来十分浑浊。我问这是啥水,她又不回答。
还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阿静的身体长得愈来愈高大,几乎达到两米多,身材自然是更加高挑,也变得更加丰腴起来,但两条腿却变得越来越弯曲,呈罗圈形状。
我现在无腿无手,每天吃得也不少,变得越来越胖,浑身上下肉嘟嘟的,像极了一尊肉砣。阿静总是嘟囔着,若有一天没粮食吃了,就会把我给杀来吃。不用说,我这个样子,解大手自然是成了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这方面没人管我。我只能拉在裤裆里。每次只能等到大便自然干透了。长时间堆积以来,屁股下面坐着一层厚厚的,毛毛躁躁的东西。
这么多天来,我一直坐在原地,不曾挪过一个地方。其实也能挪动一些,但我就是不想动。每天懒洋洋的,连眼皮子都不愿意大幅度地睁开。
我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像邋遢人了。只不过他变得越来越瘦,而我变得越来越胖。
终于有一天。邋遢人快不行了。嘴唇上起了厚厚的一层白皮,一块块地往下脱落。到后来,脸上,手上,胳膊上,脖子上,凡是能被眼看到的地方,都起了一层厚厚的白皮,不停地,一大块一大块地往下脱落着。就跟烤得很焦的酥饼一样。
他哭了。我头一次见他哭。泪珠子却是黄色的,给人感觉很黏,像极了脓水。慢慢地滚落下来,在脸上留下两道很明显的痕迹。他说,时不我与,天要我亡。我问他到底咋了。他却说,你脸上的白眼球越来越大,越来越白了,越来越光滑了,到底是什么时候才能变红呢。
我愣住了。不解地问:“为啥要让它变红?”
“它变红了,变红了我就不用死了,最好是变得很红很红,比血还要红!”他嘶哑着嗓子说。阿静站在他旁边守着。我听到了她的哭泣声。
不知道为啥,我竟是感到非常内疚:“我不当家,我要是能让它变红,我一定会让它变红的,哪怕让它溢出血也行!”
“你知道你在这儿呆了多长时间吗?”邋遢人问我。
我摇了摇头。
“你已经呆了一年零俩月!”邋遢人说。
我又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