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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阴胎-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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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敢动她,当时吓都快把我给吓死了。那络腮胡男的闷哼一声,又问,那膀子上呢,是不是让你给砍的。
  没干过的。这人觉得冤枉。干过的,他又不承认。张口就能来一句瞎话:“不是我砍的,自从恁媳妇打外面一进来。那膀子上本来就卡着一把刀呢!”
  有几个人进屋里搜去了。不大一会儿,就找到了一把染有血迹的刀。递给那个络腮胡男的。他走过去,俯下身,将刀竖着,往大肚子女人肩膀上的口子比划了一下,恼得骂出一句脏话,直起身,晃动着那把刀子冲老吴说:“还说不是你砍的,这印子跟刀子正好对着呢!”
  老吴是死鸭子嘴硬,拒不承认,说你不能对个刀印子就诬陷到我身上,这天下的刀子基本上都长得一模一样,砍出来的口子有深有浅,你咋能用这招来证明恁媳妇是不是我砍的,这未免也太荒谬了点儿。
  低头沉默了一会儿。那络腮胡男的把刀子给收放到一只塑料袋子里,指着老吴的鼻子,瞪着眼说:“不是你砍的,我给你赔礼道歉,要是你砍的,我跟你说,保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说罢,转过身就要走。
  老吴反应有些慌,赶紧拉住他的胳膊,说你把俺家的刀子拿走干啥,留下来,我还有用了。络腮胡子挣脱他,从口袋掏出十块钱,扔在地上,说我也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你家的刀子我买了,我要拿着它找人去化验化验,看看上面的血是不是俺媳妇的。
  然后,推着那板子车,一群人离开了这座院子。老吴彻底傻了,一张脸耷拉得老长,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小女孩这个时候安慰起了他:“爹,你不要害怕,啥事儿有我呢,包在我身上。”
  这不安慰还好,一安慰便招来狠狠一脚照脸上蹬了过来。闹个鼻青脸肿的,还打鼻孔里流出了许多血。老吴呲着个牙骂她:“瞅你那兔孙样儿吧,摸不了自己有多大能耐了,拉个屎还得给你清理,还打算照顾我了,还啥事儿都包在你身上,你能顶个屁用!”
  小女孩一边擦着流到嘴上的血,一边嘤嘤地哭了起来,不住地抽着噎仔,看起来委屈极了的样子。但又能怨谁,早知道少说一句话不就得了。光想显着你呢。老吴又指着她骂:“哭吧,本来还不确定要不要把你给卖了,看你这样子,就会恶心人,今天非得把你给卖了不可。”
  一听,女孩哭得更厉害了,结果,又给自己脸上招来重重的两巴掌。
  那个叫英子的女人回来了。后面带着一个穿黄袍子的道士。却是长得棕眉窄眼,身材细长却显得软绵绵的。一进院子就把脖子来回地扭,转动得速度很快,跟个花栗鼠似的。手里持着一把红色木剑,噔噔地跑过来,照我身上戳了一下子,对老吴两口子说:“这家伙恐怕不是个吉利玩意儿。”老吴问咋啦,他挺能给挣钱的,就是有狂犬病。
  把道士给吓得赶紧往后跳了一下子,说有狂犬病你也敢养,不怕被传染上么。也把那叫英子的女人给惊着了,差点儿没哭出来,就问老吴咋处理啊。老吴说反正不能搁家里养了,抓紧转手卖了罢。女人泪眼婆裟,说那咱不是又得赔钱了么。
  走过去检查一番铁皮门上的小手印后,又出了院子打外面看了看,那道士便小跑着钻进了厨房,拿了一块馍出来,到狗窝旁,喂了那只斗牛犬。对老吴两口子说:“我要上到狗身上了。”老吴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态度有些迟疑地说:“这是个公狗,你上它干啥?”
  黄袍道士撇了撇嘴,很是不高兴,说你别侮辱我行不,我好歹也算个出马仙哩,我的魂儿能打自个身上钻出来,附到狗身上,搜寻它的记忆,然后就能知道狗昨天晚上到底看到啥东西了。老吴两口子显得十分惊讶,均表示这招术怪厉害。那道士随即又说,用了出壳上狗这招后,不仅我会元气大伤,连这狗也会跟着死掉的。老吴连忙说,狗死了倒不要紧,只要能把事儿办好就行。
  道士脸上却是更加不高兴了,摇头叹气不已,说你还是没明白我是啥意思。老吴愣了一下,说那你啥意思。道士伸出手,做出点钞的动作。老吴一下子瞧明白了,哦了一声。
  扭头问英子讲好价钱没有。英子说讲好了,三十块钱。老吴一拍大腿,骂道,死婆娘,咋能给这么贵。黄袍道士一听这话,脸皮子往下一秃噜,扭头就走。老吴赶紧拦住他,说再给你加一块,三十一行不。黄袍道士哭丧着脸,抱拳又作揖的,险些给跪下,说我求你了,你让我走吧行不。
  最后,道士答应以五十元的价格,让自个的魂儿出一次壳。他要骑到斗牛犬身上。可斗牛犬一个劲地冲他狂吠,哪里啃依顺他。实在没办法了,就让老吴两口子强行将狗给摁趴下来。抖抖索索地骑上去了。
  那斗牛犬嘴里呜呜叫着,拼命地挣扎。两位把持着狗的人一个没照顾好,让狗给挣脱了。猛地蹦起来,将道士给从背上颠下去,哎唷一声摔倒在地上。那斗牛犬不肯饶他,扑上去,往他胸上咬了一口,撕下来一大块血淋淋的肉来。
  老吴只得用个链子把狗给重新拴起来。那道士在地上躺着,嚎得简直没个人声,把裤裆也给尿湿了。让英子给拉起来坐住,俯首一瞧,见胸上缺肉的地方都露出了白生生的骨头。这家伙,一下子给人吓得晕了过去。让老吴给背上去,女人在后面撵着,一个比一个慌乱,噔噔地跑着,大概是往医院里送去了。来亩东才。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我饿得饥肠辘辘,又加上脱水,被铁链子给勒着脖子,端的是生不如死。那小女孩比我强些,旁边搁着个饭碗,里面还有些剩饭,她给吃了,把碗舔得干净净的。然后瞅了瞅我,脸上又出现那种恨不得把我给咬死的表情,说看啥看,饿死你个不要脸的。
  听见她这般骂我,竟然让我觉得无比伤感和悲哀得慌。一瞬间,感到人生无趣,真想一头撞死罢了。两颗眼泪从脸上滑落下来,我说,你我都是不幸的可怜人,你何必这般恼恨我。她沉默了,布满泥垢的小脸上带着不甘和倔强,突然哭了起来。说害怕被卖了,那不得让人给活剥了。我说,如这般没尊严地活着,跟死了有啥区别。
  过了一会儿,天开始降霜,露水很重,弄得头发上湿漉漉的,那女孩儿问我,你说今天半夜里,那个男孩的尸体会不会打地上钻出来。我说不知道,谁还有心关心这个。
  估摸着约一更天的时候,月亮很大很明,繁星缀空。我迷迷糊糊地快睡着了。突然响起铁链子被挣动的声音,狗叫了起来。但很快又变成了呜咽,咣啷一下子钻回窝里去了。打外面进来了个人。
  又是那个大肚子女人,形象比昨天更显得邋遢几分,裤子前面敞开了半截子,露出红色的裤头子,依然是挪着步子拖拖拉拉地走着,肚子上的两个血窟窿正汩汩地往外冒血不止。

  ☆、第七十七章:希望

  这回那大肚子女人却是径直朝我走过来,慢慢地蹲下身。双眼依旧是紧闭着。自肚子上的窟窿里钻出两只沾满血的小手,攥住拴着我的那条铁链。一阵摇晃。竟然给生生地掰断了,并从我脖子上扯下来。
  然后又走到狗窝旁,将拴狗的链子也给弄断了。那只斗牛犬乖乖地跟在她身后。像一只温驯的猫。进到屋里,捎了一条床单子出来。斗牛犬用硕大的肥头将我的残躯给拱到床单子上。再由打女人肚子里面探出来的那双小手给包裹起来,并系到斗牛犬的脖子上。往它腚上拍了一下。
  斗牛犬拖着我出了院子,朝北边跑去,出了一条狭窄的长胡同,便朝东跑。一直跑到天明,将我拖到了一片荒野中。在一条浑水流得湍急的大河的岸边站定了。身子往后退着。头一扭一抽的,还用爪子扒拉。从床单子编成的死套中挣脱出来。
  接着。它再用头抵住我的背后,开始往前拱。这一举动把我给吓坏了,急喝道:“狗兄,不可以,下面是猛水,会把我淹死的。”可它根本不听我使唤,兀自将我给继续往前拱着。
  终于,我被它给拱入了滔滔黄河水中。随着噗通一声,整个世界黄了。水一个劲地往鼻口里钻。真是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可没办法,根本摆脱不了这样的罪。人渐渐变得失去了意志。当失去最后一丝意识的一霎那,我却没有那么潸然和愤怒了,反而变得淡然无比,心中豁然一片开朗。
  也许,当时是认为终于可以解脱我这苦难的一生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
  当我醒过来时,却是看到一双充满悲伤的眼睛,而且他的脸上挂满了眼泪。
  这个人。就是真正的二桃。
  见我醒过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磨难过去了!”
  可我不相信他的话,我觉得我的磨难永远也过不去。这,就像一个永远摆脱不掉的毒咒。他察觉出我的心理活动。说,你要相信我。我说,相信你什么。他说,相信我会让你看到光明。
  我沉默了。
  不敢燃烧出希望。怕到头来又是一场失望。
  他取下我脸上的白眼珠子。嘙一下子,轻轻地捏开了。里面有一个一寸高的小人。被他放在掌心中,举给我看。
  它的体积太小了,瞅起来很费劲,我隐隐约约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
  “这就是你的神体。”二桃微笑着说道。
  “啥意思,难道我是神凡胎?”我吃惊不已。来亩叉才。
  “对!”他点了点头,“从现在开始,你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意识,当你的意识能脱离你的凡体,而进入到你的神体中时,你就可以在这个地球上纵横无阻,随心所欲,天下无敌了。”
  只见那小人一动不动,眼睛闭着,正在盘膝而坐,当太阳照在它身上,会散发出晶莹剔透的白色光晕。
  “如果你在你的凡体死之前,没有把意识给转移到神体上,那你就要永远地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慢慢地,从小人身上分泌出一层白色黏物,将它给包裹住了。又形成一颗白眼珠子的模样,只不过比之前小了很多。跟一般人的眼珠子体积相差不多。二桃将它重新塞回了我的眼眶里。
  “命运给你磨难,你应当逆来顺受,从中找出能突破出去的缝隙,然后开创出一片真正属于你的世界。而不是像你这般自暴自弃,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二桃皱着眉,训说道。
  “你叫啥名字?”当时我还不知道他就是二桃。
  “我叫二桃!”他掏出一把木梳,打理起了自己的长发,脸上泪珠已蒸发不见,反而洋溢着一种说不出的神采。好像是那种自信中又带些自嘲,忧郁中又带些洒脱。
  反正,他是我见过给人感觉最不一样的人。
  可当我咀嚼着二桃这个名字时,却不禁哑然失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因为我觉得很好笑!”
  “什么好笑?”
  “二桃这个名字好笑!”
  “好笑吗?”
  “嗯,好笑!”
  但这个时候,我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因为他掏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抿在了我的脖子上。
  “还好笑吗?”他又问道。
  “一点儿也不好笑了!”我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但他还是从我脸上割下来了一块肉,放进自己的嘴巴里嚼起来。我疼得几乎撑不住,但不肯叫唤,硬是憋出一头汗。我问他为啥要吃我的肉。他说我尝尝你的血型。我说血型能尝出来么。他说别人不能。意思也就是只有他能。
  将嚼碎的白肉吐出来,他说你的血型跟我一样。我哦了一声。问一样怎么了。他说我还尝出来了你有狂犬病。我讶然不已,说这也能尝出来。他又说了一句别人不能。
  当我将遇到邋遢人的经历告诉他后。他显得甚是愤慨。说我才不会当着别人的面解大手,露腚又露蛋的,还耷拉个屎条子,我做不到,你遇到的那个不是我,是冒充的。
  “那邋遢人为啥要在下雨天才能离去?”我不解地问道。
  “你说他总是一边吃饭一边解大手?”二桃先不急着回答,却问道。
  “对!”我点点头,“每一到开始吃饭了,他就开始脱裤子解大手。”
  “哦,这样啊,一般会有这种习惯的,非龙族莫属。因为龙的肠子和胃是一个整体,称为食囊,不像人类那样,胃是胃,肠子是肠子,而且花肠子还是弯弯曲曲的。龙的食囊是直形的,就像一根管子,里面存储不了多少东西,当它们要吃饭的时候,得先把体内的粪便给排出去。”
  “但龙又是一种无括肌的动物,说白了就没肛。在尾部端末只有一个鼻孔一样的窟窿。它们只能通过食囊蠕动进行排便,自行排的话是排不干净的,得靠新进入到食囊的食物,把剩下的粪便给挤出去。这就是为啥那邋遢人总是一边吃饭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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