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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1第一部:谈亭会-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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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手。”
“我已给你逮着了,你把我送到衙里吧。”奚采桑支起身子,叹道。
“不。”无情缓缓地道:“送到衙里,你也许有同党来救,或者使钱买通贪官污吏……总之,还有一线生机。”
“那你想怎样?”奚采桑冷笑道:“别忘了,你是个捕头,你不能动私刑,不能处决人,一定要依法行事。”
“是的,我是个捕头,一定要依法行事;不过,对你是个例外。因为你实在不能算是一个人。”
“你是一头疯了的狂兽,有没有人会拉一只野兽去坐牢?对野兽,只有杀了,一刻也不能留。我扫了你的兴,杀你,却是助我的兴。”无情淡淡地把话说完。
奚采桑突然伸出五指捏住江爱天的喉咙,将江爱天挡在自己面前,凶狠之色连野兽也为之惊怖。
“你敢动我,我杀了她!”
无情摇首,神色有七分冷漠,二分讥诮,一分悲哀。
他非常非常缓慢的摇首,奚采桑却在急促转动着觅路逃遁的眼。
“没有用的。”无情说。
然后他就出了手。

奚采桑身前有江爱天,这是他活命的挡箭牌,既可威胁无情,也可挡御攻击。
无情一扬手,手上蓝光一闪。
奚采桑却看不见暗器,他后腰已一辣,他怪叫一声,伸手一摸,腰背上已多了七八颗铁蒺藜!
就在他伸手一摸之际,他绕过背后去的手臂,刹那间并排了七枝钢棱,全深入骨!
奚采桑这时已忘了疼痛,他只是张开了口,不是叫痛,而是叫饶命,“嗖”地一声,一镖射入,穿喉而出,自颈背喷出打入墙中,那支精钢打就的钢镖,入墙及柄,只剩下红绸穗子颤动着,在墙上溅起了一朵血花。
奚采桑倒下去的时候,人已像一只刺猬一般。
一只浑身“长着”暗器的刺猬。
无情看着他的尸体,脸上的神情,寂寞多于痛楚,疲惫甚于哀伤。

追命和无情再见面的时候,是在飘落着小小黄花的树下,阳光映得黄花美而俏,随风一吹,飘送到陌生的地方去了。
追命长长地浅叹了一口气:“看来贫富贵贱之间的悬殊,真不该太大,贫者愈贫,富者愈奢豪,如此下去,总会出一些不太愉快的事的。”
无情沉吟了一会儿,伸手,挟住一朵小小的黄花,他在细心观察它纤细的花瓣。“其实,与其追求富贵,不如追求心安的快乐。”
他对指上小花轻轻呵了一口气,花送远处,“你看,”他说,“它不追求比牡丹更艳比玫瑰更红,它追求风的播种。”
“经过这事,殷乘风收敛多了,只全心管好他的青天寨……”追命目送曳曳飘去的小黄花,舒了一口气,道:“‘风云镖局’的龙放啸龙老英雄,已经嘱人护送白欣如回去了……他本来就是个好义父。”
“这整件事,只对一个人最好。”
“谁?”
“江爱天,”无情的神情有了一抹淡似风送花去的笑意,“她大彻大悟,也大发善心,将江府银两,尽分出去济贫行善。”
“哦……”追命笑了,他的笑容有一种江湖人的微愁和微醉。“这样也好……蓝元山却出家去了。”
两人沉默了一阵,有些黄花,掠过他们的衣鬓,有些黄花,降落在他们衣襟足履,有些黄花,随轻风,秀秀气气快快活活的远去了。
无情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问:“蓝镇主在哪一座庙出家?”
“陕西‘金印寺’……”
“不好。”无情忽道,“金印寺就是我们接办的山僧噬食全村性命的奇案发生处,我因匆匆赶来调查此案,金印寺的血案却尚未有头绪。”
“看来,蓝元山想当和尚,只怕也不安宁了;”追命喃喃道:“只是,他跑那么远的一座凶庙去剃度,究竟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无情目送飞飘过去辽阔原野的阳光中的小黄花,淡淡地道:“我只知道,到时候了,我们又该走了,就像蒲公英的种籽,有风的时候。就要飞去。”
稿于一九八二年一月廿九(壬戌年正月初五)晚农历新年于鲤鱼门前居。
校于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五日不输房:大年初一,与康、君、梁、何、海、姊、馨伴母共度。
再校于一九九七年:年中起又再发奋埋首苦读,狂刨各类名著巨帙,读得通、读得透、读得有闲,读得个中三昧,读得走火不入魔但成狂,读得又惊又喜,读得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读得好痛快好过瘾。对知识,做大学问;对写作,做大功夫。 


  
后记:武侠小说里的女性
 
传统武侠小说,写女性的题材因局限于时代的格局,虽然出现过不少精采人物,但甚少有性格、思想、行径上的深刻独到的描写。新派武侠小说,描写女性的篇幅显然增多,笔法也比较大胆,但往往流于幻想式的荒诞,使读者无法在武功虚构之余同时接受人物的空泛,不能像“红楼梦”的世界里感觉“似幻还真”。金庸的“神雕”、“射雕”里的黄蓉、小龙女,“雪山飞狐”里的胡夫人,“天龙八部”里大部份的女性,“飞狐外传”里的程灵素,“笑傲江湖”里的仪琳都是成功的,金庸善于运用在小说里的“情”来刻画她们。古龙的“萧十一郎”之风四娘、沈璧君,“大人物”里的田思思,“霸王枪”里的王大小姐,都十分突出。但就一般来说,武侠小说还是刻划男性人物为主,女性常是协助或陪衬男主角成为英雄好汉、武林高手、登峰造极、天下无敌的牺牲者。虽然某些作品着重了较大的突破,但武侠小说始终阳盛阴衰,还是须眉侠客叱咤风云的天下。
故此,武侠小说里的女性,难免流于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美丽女子过于天真无邪,近于白痴,全无江湖世故,一心一意对待男子(通常是主角),到了完全感觉不出对方已令多少女性情心暗种兼且必也无视于一切礼教阻碍(男主角又往往是性格正经、真诚、情痴兼备),所以一旦破灭,不但梦碎了,只好走上“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一策。另一种类型是荡妇型,不管她们样子生得骚媚入骨还是纯洁若仙(不过一定很美艳),总之“嘤咛”一声就投怀送抱,动不动就“粉滴酥搓、春情荡漾”极尽挑逗之能事。第三种是圣洁高傲的女子,神圣不可侵犯,武功飘逸出尘,兼手辣心狠,却最终仍成为男主角爱情俘虏。这三种类型,大多数都有一身武功,但全都美得出神入化,几乎不吃人间烟火(虽然在严格的武术训练之下,一身顶尖儿的高手居然是俊男或美女都不大可能),这已成为武侠小说的“公式”。
从“水浒传”以降的武侠小说大多数把杀不贞女子诛淫妇当作豪举,行军行侠中无妇女的存在(纵然有,也是一种女子达到男子要求的“巾帼不让须眉”、“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情形下方才许可)。武侠小说本来是一种同情弱小的特殊文类,从乞丐、残废、老弱、贫寒、孤寡到幼儿、弱女、儒僧道民、渔樵耕读,都可以成为武林里一流高手之列。武侠小说的女子的武功出奇的高、容貌出奇的美、态度出奇的温柔、出手出奇的毒辣,但却鲜见出奇令人突出深刻的个性与形象出现。这些侠女美女,柔不如虞姬为项羽刎颈的手势,烈不如白娘娘为许仙水淹金山的嗔怒。也许,武侠小说作者们绝大多数都是男士,应该有个女作家来写写她们的故事。
小霍(银仙)可能是一个较特别的尝试。她也是在男人争权夺利的罅缝间献出真情与生命的女子,但很少有人像她敢爱、敢恨、敢做、敢当,也敢死。当然这种女子也许很多人觉得既不守妇道又离经叛道,但这种女子的性格也许比较真实一些。虽然我也不同意她和周白宇最后选择“殉情”之道,但在当时社会环境下似乎也不允许她不死。“谈亭会”原名“扫兴人”,又名“花沾唇”,它所揭露贫者或一种中层阶级的人对穷侈极奢的富贵人家有一股潜在的羡妒与仇视,以致种下恶果,一旦发作其手段几近可怕亦可耻。我个人不喜欢有这些事情的发生。当然,这样的事情,在世界上是天天发生着的。
稿于一九八二年八月三日:与香港博益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布衣神相”之“杀人的心跳”与“叶梦色”出版契约。
校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中起又恢复集中火力大写书狂写作猛读书的岁月:过去十年,隐而不退,今起不隐不退,活得更奋发踔砺,自由、自在、自恃与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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