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超级雇佣军-第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嘻嘻哈哈了一会,本恩和工人们去工作了,因为迈克。柯尔特不是好惹的。
走到厂区门口,莫如兰道:“大哥,你这里真不错,很有活力。”
大哥?你又不是我妹妹!“兰儿,叫老公。”
莫如兰闭口不言。
赵千用手指托起了她的脸,“别害羞,叫一声来听听,如果不想叫老公,就叫哥哥,棒子戏都这么叫。”
“棒子戏?”莫如兰拨开了赵千的手。
“嗯,嗯,就是几个丑角,拿着棒子舞来舞去,唱大戏,我祖上家乡的地方戏曲,小地方,不出名。”赵千连着咳嗽了几声,总算是糊弄过去。
“哥哥,我走了。”莫如兰红着脸道。
“诶,舒坦,当心一点。”赵千笑道。
莫如兰朝他嫣然一笑,渐渐远去,翻身上马,很快消失在了夕阳下。
“乱世有佳人,就是爱害羞,不过很好看,哥哥真喜欢。”赵千念着诗,转身朝厂区走去。
第五十三章 站
其实莫如兰不是个羞羞答答的小女子,只是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突然喜欢上了,又直接谈婚论嫁,才会那样不知所措的害羞。
赵千也明白,不过莫如兰害羞时的神态是真促进肾功能,可惜太传统,不肯就范,本来还说带她走一圈,今天晚上就能……
叹了口气,走进加工车间,里面灯火通明,一群人围着一张工作台。
看到老板来了,工人们纷纷打招呼,本恩那家伙还嬉皮笑脸的问怎么那么快……
只有德国人孔茨一直皱着眉头看设计图,宋文宏在他身边沉默不语。宋文宏是美籍华人,祖籍江西,也是淘金热时华人劳工的孩子,今年才三十二岁,不到一米七的身高,瘦脸鼓眼,其貌不扬,却精干的很。
“什么图,我看看。”赵千道。
“迈克总工命名为M97。”孔茨将图递给了赵千。
赵千接过,看了一下,这是一张枪械的整体图,是把手枪,样子和自己造的蝎尾96差不多,只是整枪尺寸大了不少。“零件分割图我看看。”
孔茨又递过了一摞图纸,赵千翻着,越翻眼睛越亮,到了最后,竟然忍不住大赞:“好一个M97!”
孔茨道:“枪是好枪,性能超过了我们前几天做的蝎尾96,但是老板,有一个问题。”
赵千问:“什么问题?”
孔茨皱起眉:“迈克为了增加子弹的发射力度和穿透性,加大了枪身的体积,这样一来,整枪重量增加,后座力也增加,对于手枪来说,是不科学的。”
赵千点点头问:“生产有什么问题?”
孔茨道:“这倒没有,生产蝎尾96的时候,我们已经开会研究过这种手枪的导气装弹原理,并认为这种设计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不过身为青山枪械的副总工程师,我必须对每件产品负责,M97是蝎尾96的下一代产品,如果面向市场,应该考虑到它的受众群体。”
赵千赞赏的看了孔茨一眼,“向你表示感谢,尊敬的工程师,这样好了,M97少量生产,蝎尾96改名为M96,作为我们手枪的主力产品。”
孔茨笑了一下,“这样没问题了。”
赵千又表扬了他一句,接着道:“不过现阶段,青山枪械还是以青山97式步枪为主,M96自动手枪为辅,M97可以加班生产,工资一样是双倍。”
此话一出,工人们都乐了,青山枪械上班时间本来就短,以前都是满负荷劳作的他们多出了很多空闲时间,利用这个时间加班挣双倍的钱,每个人都很乐意。
“好的,老板,非常感谢您,我们开始工作了。”孔茨笑道。
“等等。”赵千看着他。
“怎么?”孔茨一愣。
赵千露出了笑容:“我宣布,这个月给孔茨先生颁发敬业奖章一枚,并奖励500美元,月底召开全厂大会,进行表彰。”
孔茨惊喜万分,“老板,我……”
赵千摆摆手:“这是你应得的,敬业奖章是青山公司最高荣誉,奖金固定为500美元,只要你们爱这里,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
500美元在这个年代不是个小数目,以孔茨以前在卡兵克枪械公司的收入来看,这就相当于他半年的工资!
虽然在青山枪械挣得比卡兵克多得多,但德国人喜好荣誉的天性还是让这位德国技师感动得无以复加!
听到老板这样说,工人们也欢呼了,眼红的也不眼红了,嫉妒也成了羡慕,每个人都在想,以后一定要认真工作,多发现问题,干出成绩,争取获得敬业奖章!
赵千看着他们的反应,心下一阵得意,老子真是个天才,这下看你们谁还不把这里当自个儿家?
和他们打了声招呼,离开了加工车间,准备去看看正在补觉的迈克同志。
这真是个好同志,废寝忘食的工作,不要命的设计!天才就是天才,自己造蝎尾96是仿制的柯尔特M1911,绝不是自己的创意,自己之所以能弄出枪的图纸,靠的是对机加工的熟悉,靠的是长期积累的知识,以前在A的时候,就经常帮A里那些对枪械极其挑剔的家伙改枪,那些人都是绝世高手,枪就跟长在他们身上似的,稍微一点不对就感觉的出来……其实说白了,自己能弄出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说起天分,绝对远远不如迈克。
那可不,自己只是仿制了M1911,他倒好,根据自己的山寨货,居然直接弄出了沙漠之鹰!虽然没有真正的沙漠之鹰那样完整,但已经很了不起了!
这就是天才,他们存在的定义,就是不用站在巨人的肩膀,也能自己想着方儿爬上去。
……
自己的确不是个枪械设计的料,太自我了,一支枪,就是一个严谨到极点的产品,绝不能因为个人爱好而改变。赵千叹了口气,这也是在A落下的病根,A里的每个雇佣军,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习惯,不会轻易改变,因为那是他们继续存活的图腾,价值。
那山寨加盗版的M1911和沙漠之鹰混杂的蝎尾96(现在改名叫M96了),估计迟早也会被迈克的新作品取代,M97就是个预兆。
可惜M97自动手枪整枪重量太大,后座力也不是一般的士兵能够掌控的,这就注定了,M97只能微量生产。
M97太像沙漠之鹰,不止外型,就连弱点也承袭了,却没有真正的沙漠之鹰射击时可怕的威力。射击威力,是沙漠之鹰唯一的可取之处,其实那只是赵千的爱好,他那个年代的雇佣军,不要说A,就连一般的PMC也基本不用沙鹰了。
可当第一把M97出炉后,阿尔曼疯狂了!
这个枪械狂一直羡慕老板那把金色的大手枪,M97虽然不是金色,但外型也接近了,后座力是大,也重,甚至比老板那把还重一些,可是威力却超过了蝎尾96,这才是日耳曼人要的,以他的臂力和臂展平衡性,驾驭M97这种变态货色还是很轻松的。
这像是传染病,两天,仅仅两天,仅仅只有8个人的毒蝎特种部队,除了队长大人,每个人都装备了两把!
这他妈怎么行!你是故意增加负重还是对自己抗压能力太有信心?只能一把!两把就不是武器了,是负担!
于是,在队长强行命令下,每个人都心不甘情不愿的交出了一把……
又过了几天,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7月10日,青山枪械的后山。
山顶那片很大的空地,大约上百名华人青年整齐的排列着。
“哥哥,这就是致公堂最优秀的年轻人了。”莫如兰在赵千身边道。
赵千穿着毒蝎的战斗服,身后是阿尔曼7人,同样穿着卡其色的毒蝎特种部队战斗服。
妈的热死了!赵千悄悄擦去了汗水,要不是为了让这些年轻人开开眼界,谁愿意大热天穿成这样!
黑色的军靴点点地,望向了那些青年,目光如电,一句话也不说。
这些年轻人错愕了,开始看到赵千几人产生的震撼渐渐被疑惑取代……
十分钟过去了,赵千还是看着他们,莫如兰也有点紧张了,悄悄碰了一下赵千的手,可是依然没有反应。
又过了十分钟,赵千还是什么也不说,背着手站着,双腿微微分开,胸膛挺得笔直,身后的阿尔曼等人也和他一样的姿势。
一个小时过去了……
现在是中午,这些年轻人都没有吃饭喝水,太阳很毒,一些人已经开始摇晃。莫如兰实在受不了了,跑到树下阴凉处的岩石上坐着去了,反正赵千在这,自己什么也不用管,管也没用。
又过了一个小时。
下午一点的烈日像刀子一样落在脸上,赵千依旧一动不动,目光炯炯地望着那些年轻人,身后的阿尔曼几人也是一样,就连平时最水的施耐德也如同雕像。
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终于,在又过了一个小时后,赵千说话了:“荣二爷,都记住了?”
陈荣道:“记住了。”
赵千点点头:“很好,开始。”
陈荣走到了那些年轻人中间,“你,留下,你,还有你……”点了一些人后,陈荣拍拍手:“其它的人,可以离开了,去青山枪械的食堂喝点水,吃点东西,幸苦了。”
莫如兰站起来了,一脸诧异,她万万没想到,这一百多个致公堂精挑细选的年轻人,傻站了三个小时后,竟然只剩下了十个!
“为什么?”“到底要干嘛!”“就是站?”“老子不干!”“大小姐,你给我们做主啊!”哄闹声四起,毕竟年轻,这些人已经控制不住情绪了,一些体力不支的甚至直接坐倒,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抱怨。
莫如兰看到场面快要失控了,忍不住跑到赵千身边,“你在做什么,这些可都是致公堂年青一代的佼佼者啊,很多人拳脚功夫了得!”
赵千没有回答她,对那些年轻人极其不满的声音置若罔闻,目光只落在一个地方——
那里,站着一个年轻人,大概一米七六的身高,身材中等,静静地站着,瘦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周围的一切与他无关一样。
从一开始,这个年轻人就是这样,现在炸锅,他还是这样。
第五十四章 第一批货
“他叫什么?”赵千问莫如兰。
莫如兰顺着赵千目光望去,愣了一下道:“他叫凌峰,今年只有20岁,因为信仰洋人的天主,所以被堂内兄弟排斥。”
“哦?”赵千眼中闪了一下,“他总是一个人?没有朋友?家人呢?”
莫如兰不知道赵千为什么会对这个凌峰感兴趣,一边焦急现在的局面,一边回答道:“他是福伯在洋人教堂门口捡到的,福伯说捡到他的时候,胸口挂着个洋人的十字架,银子做的。福伯是爹以前的车夫,一手把他抚养长大,几年前福伯去世后,他就很少说话,也不和人交流,只是经常拿着他的那个十字架默念着什么,堂内兄弟都说他信洋人的教,不理他,也看不起他。我没见过他几回,每次看到他都是一个人,也不说话。这回你要人,爹念着福伯跟了他一辈子,只有这么一个养子,就让我把他也带上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砰的一声枪响!
所有人都愣住了,呆呆的望着那个朝天开枪的洋人大汉。
“请遵守规则。”阿尔曼收起了M97。
赵千开口了:“你们想知道为什么被淘汰?”
“对,大小姐,姑爷,我们要讨个说法!”一个坐在地上的年轻人叫道。
姑爷?哦,是我。赵千吸吸鼻子,微笑着望向那个年轻人:“因为你现在坐下了,而我们还站着。”
年轻人愣了,“就这?”
赵千笑道:“对,就这。不过站三个小时,你们就受不了了,这样的毅力,无法承受我们的训练。”
年轻人还想争辩,却被赵千突然变得凌厉的眼光吓住了。
“离开!”陈荣拔出了枪。不止他,除了阿尔曼和赵千以外,施耐德,牛德,张二虎,谢子峰,王彪也都拔出了枪!
看到朝着自己的枪口,那些年轻人都呆了。
“收起来!”赵千喝道。
施耐德几人收回了枪,赵千对莫如兰道:“让他们去食堂里休息,然后回致公堂。”
这个未来姑爷的话可以不听,但大小姐的话必须要听,这些个年轻人虽然满肚子怨气,但还是下山了,很多人还一瘸一拐的。
“你们坐。”赵千对剩下的十个年轻人笑道。
坐哪?十个年轻人愣住了。当他们看到那几个穿着奇怪的皮靴、花花的土黄色衣服、衣服外面还套着个怪模怪样的黑马褂的人坐在地上时,他们也坐下了。
赵千询问了一下他们的情况,每个人都介绍的很详细,唯独那叫凌峰的青年只说了自己的名字。
这时,莫如兰回来了,满头大汗,一张俏脸红彤彤的。
“哥哥,他们很不满。”她坐到了赵千身边。
赵千笑道:“我也是为他们好,那些人坚持不下去的,就算勉强坚持,以后也会没命的。毒蝎必须是由绝对精英组成的部队,因为只有先成为绝对的精英,才能成为活下去的人。”
莫如兰明白了,不再多说,轻轻把头靠在赵千肩膀上。
她也累了。赵千看了她一眼,转头对陈荣几人道:“你们选吧,记住,一旦选择了你的伙伴,他就是你站在你身边的人,必须相信他,必须对他的生命负责,否则的话,给我滚出毒蝎。”
“是!”陈荣几人整齐的起身,敬了个军礼。
……
十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