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终结战士-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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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
清冷的声音从林夕口中说出,枪口指向的位置,是沟壑上的一簇草丛。
“我知道你在那儿,别去摸腰,如果再把手伸过去,我就开枪了!继续刚才的问题,你是谁?”
过了半晌,潜伏在草丛里的汉子出现了,他还在纳闷,自己都没看到对方,对方怎么就发现自己了。
“别开枪,我不是你的敌人。”
林夕没有松懈,人机一体的情况下无论自己说话给别人听还是听到对方说话都很困难,因为时间流速减慢,听人说话需要耗费更多的精力,所以在对方开口时,林夕收回了人机一体抑制时间流速的功能——这个能力甚至能让他在短时间内避开迎向胸口的子弹,只是这个状态下,每个动作都将承受巨大的压力,对体力要求很大。
“是不是敌人不是由你说了算,得由我判断。”
汉子被噎住了,他一身老百姓打扮,接着看向下面的沟壑,对林夕说道:“这位……这位少侠,我能不能下来,这样站着有些危险。”
“……好吧。”林夕说,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危险:处在人机一体的状态下,他没发现几百米范围内有人。
汉子用了八九秒才从上面爬下来,踩塌了个土块,从三分之一的地方滚了下来。不过汉子一点都不在意,站起来后拍打身上的尘土,然后对林夕说:“敢问少侠,这些天杀鬼子的人是不是就是你?”
林夕沉默了会儿,眯起眼睛道:“你是皇协军?还是日本人?”
汉子连忙摇头,说道:“不是,我怎么可能是鬼子呢。看来,你就是这几天把鬼子杀疼的人了。”
“算是吧。你有什么事?过来报仇?”林夕道,手里的枪又紧了紧,并将人机一体能“看到”的范围扩大到千米之外。
三八大盖的子弹能射到两公里外,所以人机一体的“视界”也能延伸到那么远,不过这个情况对命中率一点帮助都没有。距离超过五百米,哪怕把步枪固定在架子上,十字准星的晃动频率也疯狂到让人眼花的地步,这么远的距离射杀,只能靠运气。
而且,因为林夕拿枪没多长时间,哪怕有异能相助,三四百米范围内命中目标也很悬。说穿了,拥有再好的条件,最终执行计划的还是人,没有基本功,人机一体的的威力只会大打折扣。
虽然使用这个能力的时候,时间流速会减慢,减小瞄准出错的可能,可这个状态下对体力的负担很重。就像现在这样,林夕使用的时候会将时间流速这块放到一边。这样才能让自己留下跑路的力气。
“不是。”汉子说,“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块地区的游击队,几天前因为叛徒出卖,被鬼子堵住,全队几乎都死了。看到小兄弟身手,就想来问一下,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杀鬼子。”
“游击队?”林夕脸上露出疑惑,随即问道,“你是社工党?”
“啊?不,不过我已经申请入党,只是政委同志在这次围剿中牺牲了,所以也不知道我的入党申请……你是国民党?”汉子说了一半突然停住,开始问起林夕来。
林夕摇头:“不是。但,你是社工党的信息我很怀疑。”
虽然说怀疑,林夕还是把枪放下了,“你来这里就是想让我加入你们?那为什么鬼鬼祟祟的?”
汉子说道:“其实我昨天就发现你了,却很快失去你的踪迹,今天才确定你在这附近。至于小心,我那是迫不得已,鬼子对这块地区的搜寻力度加大,很多同志都没办法出来活动,加上游击队受到重创,更加需要休养生息。我很希望你能加入到救国抗日的运动中来。”
“我在杀日本人,算是抗战吧……既然你是社工党,那么,这些武器给你吧。相信你们会用到的。”林夕想起来了自己得到的枪支,把它们从洞里面拿出来。
看到林夕居然把枪塞到洞里面,汉子眼睛都瞪大了,谁拿到枪不是比对自己老婆还要细心呵护啊,这家伙到好,居然如此“残忍”。不过,他的脸上还是带着难以掩饰的笑容,“太好了,我们经此一役,缺枪少弹,真是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没什么?”林夕想离开,但想了想就道:“我能跟你过去吗?”
汉子惊讶道:“你决定加入我们?”
林夕说道:“还没想好,但现在也没地方可去,与其到城里看鬼子为非作歹,还不如跟你走,至少顺心。”
汉子一愣,接着惊喜,他没看到过林夕杀鬼子的样子,但是,能在短短几天就杀死四十多名日伪军,实力强大是不需要争论的。他心里下定主意,一定要把面前的少年拉进党的队伍中。有了决定,汉子当即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叫陈昭明,原本有个民兵连,现在人员编制打散,有些名不副实了。”
林夕表示知道后说了自己的名字:“林夕。”
于是,两人带上武器,由陈昭明带路,朝游击队的藏身处走去。
游击队藏身处就在山中,可是林夕发现鬼子哪怕是在山里也建了碉楼,这个碉楼的位置极其重要。就因为碉楼的存在,陈昭明带林夕走的路多了一倍还多,而且还是没有道路的山坡,需要自己用刀砍出一条可以通行的地方。
“等有机会,一定要把你干掉。”林夕在心里愤愤想着,把肩膀上的几只步枪提了提,喘着粗气的跟在陈照明身后。
两人拿几十杆枪数百发子弹走八九公里,其中多半还是逢山开道的地方,体力消耗超过林夕想象。
“呼哧……呼哧……我说,咱们再休息下吧。我实在不行了!”林夕背着七八杆枪,半耷拉着眼皮对前面背着二十多杆三八大盖的陈昭明说。
陈昭明无奈转头,看着这位杀鬼子的英雄,说道:“林同志,你就再坚持坚持吧。我们马上就要到了,再走半柱香时间,半柱香时间就到了。”
林夕却一屁股坐在地上,也不管地上脏,躺了下去:“……呼哧,我,呼哧……我不管了,一定要歇一会儿……呼哧,呼哧,你别骗我,一早就说还有一炷香时间,呼、呼、呼,可都过去快两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到。”
“你……哎!”陈昭明看着一脸虚脱的林夕,实在不知该说什么。
话说到现在,陈昭明有点怀疑对方是不是几天内杀死那么多日本人的家伙,但是,自己身上背的枪与子弹还有其他日军装备不会骗他。“真没想到,他的体力居然这么差,哎,原本一个时辰不到的路用了两个时辰都没走完。”
林夕还没有加入他们呢,加上给了他这么多武器,陈昭明只能用最大的容忍度,纵容身体“娇贵”的林夕。
林夕此刻的面貌才十六七岁的青年,只是身材比普通国人高大许多,有一米六七。在陈昭明看来,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应该健步如飞啊,可瞧对方此刻死狗的模样,他只能在心里叹气。
对方的表情林夕看在眼中,但他实在没力气了,从一个小时前就咬牙撑着,连续两次,得到的答案都是再有一炷香就到了,此刻再听到半柱香时间,再没支撑下去的力气,瘫软着不想起来。
“如果当游击队每天要走这么多路,我还是考虑去美国的好。至少到了那里,不会受皮肉之苦。”林夕心中还有点抱怨,既然把自己投到这样的时代,又给了自己一个新的异能,为什么就不能顺道带给自己一个强劲的身体呢?
最后,陈昭明几乎带上了林夕身上所有东西,差点就把林希扛在肩上,这才拖拖拉拉的把这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带到游击队的隐匿地。
“队长,你回来了……这家伙是谁?”
“哇,好多枪啊。队长,这些都是你抢来的。太好了,有了这些三八大盖,我就不用继续用那支土枪了。”
“这么多枪,子弹多吗?呵呵,居然有几百发,哈哈啊,队长,你不会是单枪匹马杀到鬼子营地里吧!”
“啧啧,有了……”
他们藏身的山洞有十多个人待着,每个人和普通的老百姓没多少区别。
看到陈昭明带了那么多枪回来,登时围了上来,要知道在此之前,十几个人里面有一半拿着弓箭砍刀。而拿着枪的,只有四五个用小鬼子的三八大盖,余下的是鸟铳、汉阳造、土制猎枪等武器。
比如汉阳造,膛线磨的精光,子弹打出去,没有精度可言。小鬼子的枪法又准,每次和他们对战,往往对方倒下去一两个伪军,游击队这边就会有两三个队员受伤。正因为这个原因,游击队行动时采用偷袭的方式,而且往往是占了便宜就跑的特性。
这样做虽然减少了游击队伤亡,却也令武器弹药得不到补充,导致游击队实力越来越弱,由此进入恶性循环。
陈昭明不想冷落林夕,可当他回头,看到靠在洞壁睡着的年轻人时,嘴角一抽,心想:“这样的表现,如果告诉大家这三十多支枪是这小子从鬼子手里抢来的,怕是没有人会相信吧。”
“来几个人,把他抬到床上去。这小子累坏了。”陈昭明喊了两个人。
陈昭明在小队中很有威信,听他说的,立即走过去两人,一人抬头一人抬腿,把林夕往洞深处休息的地方架去。###第四章 突然出现的枪声
对枪械的组装和拆卸,和学习外语一样,是林夕队伍里每个人都必须做的事情。
金牛不怎么愿意学习,却还是被林夕强逼着;吴建豪叶弘他们也是如此,用这些人私底下的话说,早知道如此,还不如跟着林峰在横安县打鬼子呢。不过这些只是抱怨,他们看的出来,林夕和林义的实力,林夕在远距离如同神明附身的狙杀本领让所有人惊诧。
使用毛瑟步枪能精确把一公里外还在移动中的鬼子脑袋打爆,颠覆了所有人的常识。哪怕金牛他们以前看到过,但每次待在林夕身边,通过望远镜看着敌人脑袋爆开的景象,无论多少次都能激起心底的热血。
看着金牛和吴衔熟练的拆卸动作,林夕自顾自的组装着,“今天林义不在,可大家别忘了背单词。”他不顾其他人发出的哀叹,“别矫情,我的目的地你们是知道的,虽然会去上海或者云天这样的大城市,却不是行程的终点。而且多学一门外语,哪怕仗打完了,你们老了,也能到学校教书,多好啊!瞧瞧现在,国内有多少人能流利的说外语,别糟蹋了这个机会。”
他说教着,其他人只能埋头听着,让一群大字不识的人学习英语,估计只有林夕和不是人类的林义做的出来。
林义教大家英语,陈飞雁等人帮忙教其他人认字,学的进度不快,每天十个,这些天也能认几十个字了。其实他们学习时,林夕也在旁边听着,他了解的简体字和繁体字有比较大的区别,虽然认识,却不会写。
晚上,吩咐两个守夜的人,其他人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早,林夕和其他人一样早早起床锻炼,但和老百姓比,他们起的比较晚,每日为了口粮奔波,那些人的日子是林夕没感受过的。
“出去买菜啊?”林夕看到沈斌又要出去,随口一问。
沈斌和队伍里的陈聪吴建豪等人不同,他们以前是平头百姓,家被鬼子毁了,自己被他们抓去当劳力,与鬼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可是,即便进入了林夕的队伍,两个人的实力还是不能和其他人比。
吴建豪一众曾今的皇协军战斗力虽然入不了金牛等人的法眼,却比两个刚刚放下锄头的人强,于是,二人的地位堪堪达到陈飞雁程度,甚至细算起来,二人几乎是后勤人员,是队伍里最不期待有太明显战力变化的。
沈斌颔首,他的手里有林夕昨天给他的钱,虽只有三块银元,却相当于几年前大城市普通工人月薪的四分之一,用来买早餐绰绰有余。“是啊。天也亮了,我趁早出去。”
“咱们难得有个院子落脚,就别亏待自己。嗯,你们都要吃什么?”
一声吆喝后,院子里练武的,洗脸的,拿着纸背英文单词的,认着字的,所有人放下手里的活儿。
金牛说:“我和吴衔一样,包子,肉馅的,我么,五个,吴衔就来十个吧。顺便再弄碗热汤。”
吴建豪道:“两碗肉粥,一个肉包。”
“我嘛。给我带几个饼吧。烧饼,肉馅的。”叶弘说。
黄圆:“给我碗豆腐脑,再来个烧饼和肉包。”
李征英:“牛血汤。两个肉包加碗牛血汤,陈小姐说这里的牛血汤有名,我还没尝过呢。先给来一碗。哦,要是太贵的话就换成肉粥吧。”他突然想起,既然是惠府有名的菜,也许价钱很高,赶忙刹住车。
果然如他所料,其他人都瞧了他一眼,这是早餐,竟然把正餐给点上了。就像清早起来到酒店点烤乳猪一样,并非不行,而是不合乎人的生理规律。
王建:“五个包子,一碗汤,豆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