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巫妖的实验日志-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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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却不知道,同在城主府,有两个人和我说着一样的话。
“我就知道,让罗兰来就能够解决问题。别自责了,玛格丽特,小安妮其实比你我想象的坚强的多。”
“。。。。。。”
“。。。。。。别流泪了,玛格丽特,这样可不像你,舍不得的话,你还是可以留下的。”
是的,此刻那个墙角默默呜咽的女孩,就是不小心伤害了安妮,却请我帮忙,然后过于担心,还违反原则用手段偷听的,那个永远冷静如冰的贤者玛格丽特大人。。。。。。。
听到这个没心没肺的男人的风凉话,眼角还带着泪花的玛格丽特霎时满眼怒容。
“你还不是可以不去死!那不就都解决了!你这个自私的混蛋!”若眼光可以杀人的话,亚当恐怕早已经万箭穿心了。
“。。。。。。是呀,谁叫我们都是自私的大人呀。就是对不起小安妮了,而且。。。。。呵呵,别担心的太早。”
“你在笑?你是。。。。。”
“放心吧,我怎么都是安妮的父亲,她最想要什么,最需要什么,我怎么会不知道,呵呵,放心吧,我已经做了安排,最后,绝对是喜剧收场呀,大喜剧哦。”
“我再信你一次,最后一次!!你这个自私的混蛋!”这是咬牙切齿的贤者大人丢掉形象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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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正如亚当所说,松鼠喜欢欢乐,不写悲剧的哦
第三十二章 莉莎
从城主府中出来,却已经颇晚,但我却实在不想回看守所了。
看守所?是的,巫妖罗兰还在因为制造了那场大骚乱被看守所拘留之中,只是偷偷溜出来而已。
虽然策划大范围裸奔不违反任何一条法律,实在谈不上罪行,但管关个三五天反省,让其在囚禁中反省不要再犯,是肯定要做的。
我现在召唤了一个骷髅,把平时的那些装饰、衣物套在他身上,再留下点魔力,假装正在假寐的巫妖,自己本体却溜出来了,若是平日的话,为了不被发现,的确要赶快溜回去。
毕竟,暗精灵们对魔力很敏感,巡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穿帮,但现在,她们是没时间管角落里面那个乖乖的巫妖了。
原因?那是因为她们很忙,超级忙。。。。。那要从我自己做的孽,那个工程学取缔月说起了。
从净化硫磺山城风气来看,这次取缔行动简直完美,那些该死的侏儒、地精们活炸弹被丢进看守所后,整个硫磺山城的犯罪率、报警率同时瞬间下降3%以上,更是一个晚上没有发生一起爆炸。
但当城管骑士们欣喜的睡了一个好觉后,却发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
比一个麻烦更让人无法收拾的,就是数个麻烦累积到一起,到诸多工程大师在看守所团结,当第一届硫磺山城工程学交流大会的旗号被打出,就是见多识广的我,也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惊呆了。
地精工程大师们交流彼此爆炸和被爆炸的经验,侏儒们交流各种新思维、新方法,甚至,在身上被搜的干干净净之时,在极度无聊中,侏儒和地精甚至在争吵中讨论两类工程学融合的产物。。。。。
本来,我还颇有兴趣的在一边煽风点火。。。。。“我们可以制造一个山一般大小的地精伐木机,一电锯就能砍下高等精灵的战争古树?不可能?会超重?孩子,怎么这么没有想象力,你忘记了这里可不止一个大师,只要用侏儒的电子导管和减压弹簧,不仅不会超重,应该不会爆炸的太快”
“我们可以制造个巨型机械喷火龙,然后把头上的角涂成红色,这样就有三倍速了。”
“我们可以制造一个不断旋转的钻头飞艇,用它打洞转到地面。”
但很快,我就发现情况不对了,这群家伙的行动力实在太强了,当我提及了融合科技和新的研究课题,聊的太开心了,居然直接开始动手了。
“没有火源?我的鞋跟就是打火机,火石一敲地面就有火花了。”
“没有零件?呵呵,我弟弟银钩还是兼职的火焰**师,融几个铁杆做零件算什么。”
“没有火药?呵呵,我是地精炼金和地精工程的双料大师,来,给我捡起那块肥皂。。。。。不,我不是基佬,我只是要肥皂和你们的下午的午餐中动物脂肪做原料,看我手工提炼硝。化。甘油!!这可是我在北之若斯向海豹人学的绝活,自从掌握了这个秘方,妈妈在也不用担心我的硝。化。甘油推进器没燃料了。”
“没有导火索、催化剂和发条?等我脱衣。。。。。喂,我真不是基佬,你看,这衣服浸泡过液态黑索银的,随便撕块布就可以引爆(旁边的地精用崇敬的眼光看着他,那意思就是‘您简直是地精研究精神的楷模,这样的东西你都敢穿身上’)。这一套纽扣拼在一起就是最基本的工具套装,扳手、起子、老虎钳都有了,想要?不卖,这可是那个聪明的巫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们珍贵的友谊象征!!。。。。。至少要30000金币才卖!”
自豪的摸了摸自己没毛的下巴,满身惨绿的金牙。贝亚还对我露齿一笑,比了个大拇指。
看着以为出色的技术而隐隐约约成为众人领袖的贝亚兄弟,看着他们热火朝天拆铁杆融零件、拿着肥皂提炼炸药,我懊恼的肠子都青了,嗯,如果我有肠子的话。
“。。。。。我发誓,等我出去,一定要找个理由把他们丢进监狱。罪行?不出意外的话,再让他们胡来下去,等下就会有了。”
好吧,为了市民税金建成的看守所不至于被炸上天,更重要的是我也不想飞上天,于是,我毫不犹豫呼叫了支援。。。。。。
“伊丽莎,快去城管总部报案,说看守所的那群地精们正在制造能够炸毁整个城市的大炸弹!”
好吧,剩下的就很简单了,城管们赶到,会同看守所的守卫,狠狠的镇压了这群无法无天的工程大师。。。。。
但这只是开始。。。。。。真理之火一但被点燃,就永远无法熄灭——地精工程大师金牙。贝亚。
他们的交流协作只是从地面上转入地下,各类工程图纸像是地下情报一样乱飞,一个眼神就能传递情报。。。。。。
而且,工程大会的设想不知被谁的通讯工具传到了外面,之后不断有外界的工程大师主动犯事,寻求加入这场“盛会”的机会,更带来了作为入会费的缺乏零件。
结果就是看守一转身,他们就开始叮叮当当的干活,看守眼睛盯在他们身上,他们就对着天吹口哨装无辜。
无奈之下,只能所有的城管到位,一个盯着一个,严防死守,自然,其他的囚犯们就轻松了,我也借着这机会溜出去看安妮了。。。。
咳,回忆到此结束,如今的看守所就像一个火山口,随时都有可能闹翻天,嗯,字面意思上的闹翻天,或许,该用炸翻天这个词比较合适。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何况,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恪守道德的君子,更是不会主动去享受爆炸了。
“那么,在等他们玩脱爆炸前,去哪里打发一下时间吧,嗯,去看下小红吧。”
而让我意外的,却是通过联系,从她的手下得知了她居然不在家的消息。
“呵呵,她这次算是吃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亏了,肯定气爆了。现在,如果不是找人打架的话,就只剩哪里了!”
果然,在我到达中央区最大的酒馆火红玫瑰时,刚刚走近我们常去的小包间,里面就传来了那熟悉的嗓音。
“罗兰,过来陪我喝酒!”
“怎么,一个人变成人形态来喝闷酒了?酒水对伤口不好呀。”
是的,和人类的不。良少女差不多,同处叛逆期的小红,最大的爱好同样是喝酒和打架,现在没有适合的对手打架,自然只能找个地方喝闷酒了。
“哼,那是你们脆弱的人类才需要忌口,对我来说,喝点酒,正好止止痛,睡觉也舒服点。”
打开帘子,眼前那个抱着木桶直接灌酒的,还是矮人的高度数烈酒的,却是一个黑发绣眉的貌美女人。
长长的黑发如丝绸般柔滑,月牙一般绣眉添了些女子的秀气,身材极高,紧身的皮衣把完美的身材尽显无疑,修长的手臂白皙如雪,眉清目秀,青葱指尖带着丝丝血色,只看外貌,还有点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感觉。
现在左眼带着眼罩,身上抱着不少纱布,身上还有药酒的气味,让其更多了些柔弱的感觉。
但只要她一睁眼,就没有人会把其当做弱女子,那兽瞳中的野性,不,应该说是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打量食物的目光,会让弱者感觉到生命危在旦夕,恐惧颤抖。
怎么,很失望?以为红龙妹子变成人形都会是可爱的红衣小萝莉?太天真了,巨龙变身喜欢变小女孩?典型的骑士小说看多了的习惯性偏见。
为啥?荒野中突然掉下来一个武力爆表的小女孩,明明地上满是泥尘,她却衣着华丽一尘不染?就是傻瓜也知道有问题呀。
咳,当年,这个龙妹子的确骑士小说看多了,打算就这样混进我们的冒险团,来一段史诗级的冒险,但可惜的是,却在一开始就被我们识破了。
只是,乐于多一个强力打手和吉祥物的我们,又怎么会说破,反而努力装傻,举起双臂热烈欢迎“新来的传奇幼。女狂战士兼火法师”。
最后,由于一次意外露出真貌,却面对一脸淡然明显早就知道的我们,她的确追问过,她的伪装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不过,那回答成了她的终身之耻和超级黑历史。
“力量需要时间积累,看起来十岁左右的传奇,在排除了几种可能后,其他强力种族变化,是可能性最高的答案,而最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应该就是龙族了。”这是冷面解释的玛格丽特,当年的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普通人类法师,居然还很顾忌小红的颜面。
“装备和武器吧,你这一身狩魔蛛后的蛛丝裙子,丢出去可以买一座小城市了吧。”考虑到圣骑士应该表现出的温和性格和绅士风度,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顾忌到她的面子,我绞尽脑汁,努力找来一个不那么明显的破绽,笑着说道。
“笨蛋小红,第一次见面时候,你一次性干掉我们一周的口粮,害的我们需要狩猎补充粮食,你觉得人类能吃那么多吗?哼,害我减肥了一个晚上。”好吧,盗贼莉莎。格兰特对那天饿肚子的耿耿于怀。
“哈哈,你们这些笨蛋,居然这么晚才知道。我第一眼都知道了。当时小红不是正在看书吗,那本流行骑士小说《来自星星的龙公主》不就是讲龙变成小女孩游历人间,还和人类谈了恋爱的故事吗?这么明显的破绽居然没有看出来。哈哈,总是说人是笨蛋,我看你们才是笨蛋。。。。。。。啊啊啊!!”
这是。。。。。嗯,的确是那个笨蛋亚当,后来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回被恼羞成怒的小红一拳打飞几公里的傻蛋勇者,也幸亏他是个出色的肉盾,才能够在不小心动了真格的小红面前活下来。
嗯,至此,那个可爱的小萝莉龙公主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这个成熟版龙姐姐了,不过,其实,这也很适合她的性格了,因此,虽然龙族可以调整自己变身后的种族和年龄(变形术可以选择变身精灵、人类,但外貌不会改变),她就一直用这个模样。
至于红衣,那倒是真的,一般的龙变身后也往往喜欢穿自己肤色相近的衣服,小红的确很喜欢红色,但问题是。。。。。。
亚当那厮也是一身红呀,而且那厮不断到处惹事犯傻,若和他穿一样的衣服,不是会被当做同伴吗?谁也不会想被当做傻蛋的同类呀。。。。。。。当年的小红是这么说的,绝对不是我的刻意诽谤。
“在咕隆些什么,快过来帮我烤肉,我记得当年你是我们团里最会烤肉的,让我看看你手艺退步没。”
“你还记得呀。”
是的,知道我就是那年的那个圣骑士队长罗罗的,明面上,就眼前的小红,上古红龙艾因美修斯。
黄金种族的巨龙看人的方法和角度本来就和凡人完全不同,在那双看透灵魂的龙瞳面前,从一开始就没有可能瞒过她。
只是,我们的关系,说是同伴,不如说是共犯吧。。。。。有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