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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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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的愤怒和不满。

    那是东岚公国名画“最后的王子们”的复制品,

    “罗兰殿下和卡文斯殿下吗?凯丽姐,他们真的那么厉害吗?若他们在我现在的局面的话,会不会好很多。”

    蕾妮很有些沮丧,这种愧对先祖的感觉,让她很有无力感。

    “别说不争气的话,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凯丽摇了摇头。

    “这种比较毫无意义,蕾妮是蕾妮,双子王子是双子王子,卡文斯若在你这个位置,估计只会拿剑杀个痛快这唯一选择,那局面搞不好更惨。”

    “也就是说若罗兰殿下在的话,或许情况会很不一样?”

    蕾妮敏锐的发现凯丽话中的隐藏含义,反而更加沮丧了。

    闻言,凯丽先是一愣,然后,却露出怀念的笑容。

    “罗兰呀,若是他的话,一开始就不会让自己陷入这种被动的局面,那个小子看起来很阳光开朗,其实肚子里都是坏水,他不坑别人就够了,还会让别人坑他?卡文斯倒是百分百会上当,但多半会不管不顾的笔直而行,但往往不讲道理用蛮力冲了出来。”

    蕾妮倒是有些好奇了,眼前的凯丽姐姐是真正的王室元老和活图书馆,但一直以来。她却不怎么喜欢提往事,此时难得的机会,自己可要抓住机会追问了。

    “那个,凯丽姐姐,可以给我讲讲那两位殿下的事迹吗?他们真的像传说中的那么强大吗?”

    蕾妮虚弱的靠在凯丽的身上,任由对方编制自己的小辫子、补妆,这已经是这两年来,她的日常习惯了。

    把眉毛画粗,勾画眼线,减掉多余的发丝。用粉妆掩盖住过于白皙的肤色。在凯丽的妙手之下,男和女面容的区别进一步被模糊。

    在越发不利的局势下,东岚公国需要一个和传说中的圣骑士罗兰极其相似的英雄骑士,而不是一个注定整日忙碌于社交场合的贵族淑女。

    “虽然很让人匪夷所思。但实际上他们比传说中的更强。若不是战争爆发。没有给他们足够时间去成长,那个时代,注定将属于他们两人。”

    闻言。蕾妮猛地抬起头,化妆笔一下子从脸上画歪了,妆容一下子花了一大片。

    “不可能吧,他们战死的时候和我同岁吧。不,凯丽姐姐说的肯定是真的,果然我好没用,若罗兰殿下能够替我做出决定就好。”

    “噗。”

    让蕾妮惊讶的,却是凯丽捂嘴轻笑。

    “凯丽姐姐,笑什么,我是认真的!”

    “不,蕾妮,只是以前也有人说过这话。”

    “谁?”

    “罗兰呀,他总是说‘哎呀,这是麻烦呀,浪费我的看书时间,若卡文斯能够全部搞定就好了,那我就能够每天看书偷懒了。’”

    传说中的英雄居然也有如此懒散的一面,那个被视作圣骑士和王室楷模的罗兰,居然也喜欢偷懒偷闲?

    “罗兰殿下很喜欢看书吗?”

    “超喜欢的,不管是艺术、音乐、文学、历史、天文、地理,就是乱七八糟的炼金术和工程学,他都很喜欢,若不是被送到教会去当圣骑士,若不是之后的战争突然爆发,恐怕,他终将会成为举世闻名的大学者。”

    “等下,凯丽姐,他被送去当圣骑士不是才十岁吗,那么小就会看书了?”

    “两位殿下都是一岁的时候就会看书了,要不怎么会成为举世公认的天才。不过,这里面还有个小故事哦。”

    “好厉害。故事?”

    “嗯,正常男孩子往往要一年多才能学会走路,即使岚之血脉会让孩童智识早开,但卡文斯出生才一个月就学会走路和几个简单的词,也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超天才了。”

    “罗兰殿下了?”

    “他呀,卡文斯会走路了,他还在爬,卡文斯会喊爸爸妈妈了,他还只会哭。而当他们出生一个月,我们都为罗兰担心的时候,卡文斯仗着力气大开始抢他的奶瓶了,他终于出声了。”

    “出声?”

    “嗯,他先是对卡文斯说‘喂,小子,你不怕被切片我还怕了,悠着点行不,专业点行不,我们是正常的婴儿,现在应该学哭。来,跟哥哭一个,哇啊啊啊!来,升调,哇啊啊啊’,然后发现卡文斯根本听不懂继续抢,才大喊求救‘喂喂喂,你们管管这坏小子行不,他都会欺负他哥了。哼,敢抢老夫的粮食,老夫给你同归于尽。’”

    “才一个月的孩子居然知道要隐藏自己的才能?这简直匪夷所思。”

    “怎么不是。我这几百年,教过了不少多少岚之王室的天才人物,却就没有看过这么离谱的孩子。世人都认为卡文斯是超级天才,但其实罗兰更离谱,若不是他把精力分散在各个学科,更错过了锻炼的黄金时节,怎么都不会比卡文斯差的。”

    “可以多说说罗兰殿下吗?”

    看着满是倦容的蕾妮,凯丽轻抚她的发丝,如儿时一般,低头轻吻少女的额头。

    “嗯,那么,你忙了一天也累了,就当睡前故事吧。罗兰呀,虽然很聪明,但也很不靠谱, ;有次,他兴高采烈的的拉着我去看他的新发明,还得意洋洋的说‘看,这个透明的东西肯定会大卖,我叫它玻璃,它肯定能赚很多钱,这样我们国民的生活也会好得多。’”

    “玻璃是罗兰大人发明的吗?我记得六千多年前就有了吧。”

    “嗯,当时他还不知道,当我告诉他的时候,他沮丧的面容真是让人心碎,还在低声呢喃‘没事,那就发明活字印刷吧’”

    “印刷技术?那不是早就被知识之神垄断了吗?”

    “嗯,当时我就说了,于是他更加沮丧,不过第二天,他又开始研究天文学和生物学了,那个什么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虽然看起来明显没有根据的,但现在想起来还是有几分道理。比如说【物种不是神造的、恒定的,他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生物都有繁殖过盛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所以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

    “凡间诸生不是众神制造的吗?生命不是都起源于秩序之源、混沌深渊。这是明显的谎言吧。”

    “嗯,但他没有沮丧,很快就找到了新的玩具,他一直都是这样,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气馁和放弃,即使战争开始,他飞快的从一个菜鸟,成为一个真正的军神,若不是我们面对的是百倍以上的敌人……”

    劳累和愤怒的累积之下,很快,说着说着,蕾妮就陷入了梦乡,而看着少女脱下的铠甲,凯丽陷入了沉思。

    那铠甲很华丽,外表是秘银重甲,实际上只是镶着轻合金涂层的软甲,甚至比皮甲还轻。

    岚之血脉也不可能代代出天才,蕾妮不是天才强者,甚至不是一个合格的战士,十四岁的黑铁初阶战士,和平民有什么区别。

    那三千里的冲锋中,她负责的只是举起旗帜和叫喊口号,发着抖带头充分,若让她真的遇到了对手,任何一个兽人都能轻松秒杀她。

    但可惜,现在的东岚公国内忧外患,的确需要一位古代英雄般的骑士公主,蕾妮牺牲了很多,但照目前的形势发展下去,她还要继续牺牲下去,即使那付出很有可能换不到一丝回报,甚至等待她的只能是恶名和国民的不理解。

    “哎,或许蕾妮说的没错,这个担子对她实在太重了。罗兰呀,你到底在哪里。”

    凯丽轻抚腰间的短刀,那短刀的剑柄处,两只巨龙正在相互环绕,而两颗夜明珠镶在其中,正在散发一白一黑的光芒。

    这是生命之灯,是各国王室多有流传的秘法,当王室成员刚刚出生的时候,取下他们第一滴血举行仪式,那么,这颗珠子就成了他的生命灯,若灯灭了,就说明人死了,这个还可以用来避免王室人员被人假冒。

    而这把有两颗珠子的装饰短刀,却是双生子的生命之灯——罗兰和卡文斯。

    “卡文斯的生命之灯越来越黑了,看来,他是向彻底坠入混沌了,但罗兰……”

    罗兰的生命之灯的情况及其诡异,一下子点亮,一下子熄灭,一下子变白,一下子被黑,反复转化。

    一百年之前,那黑的甚至超越了卡文斯,而在不久前,他又诡异的熄灭了,而过了两个月,他又亮了、白了。

    “若这生命之灯反应的是真实情况,罗兰还在世上,他的生活应该很精彩吧。”

    莫名的,刀身微微颤动,仿若受到什么召唤,凯丽本能的站起身来,探头望去,却发现树下有一个人影。

    “罗兰!!”

    但定睛望去,却发现那只是一个随风飘逸的柳树。

    摇了摇头,凯丽关上了窗。

    “呵,看来,我也和蕾妮一样,期盼有个可靠的肩膀呀。”

    而在她没有发现的角落,窗下,带着银色面具的身影正气的牙痒痒。

    “达索斯,居然敢打岚之国的注意,我会让你比历史上的结局更惨!“(未完待续。。)

    ps: ; ;写大章有人嫌太贵,小章有人嫌水或不够看,好吧,以后我照着自己的节奏来吧。

    高考到了,参加高考的书友朋友加油,希望大家都能考上如意的学校。
第八十二章 岚之复兴
    奥兰帝国是毫无争议的大国,他们的皇家卫队白狼皇家卫队是毫无争议的三阶精锐轻骑兵,三个军团的白银阶骑兵团集体冲锋无能挡,好吧,这里并不是拿黄金当炮灰的地下世界,至少和他接壤的小国是绝对抵挡不住的。

    和长生种相比较,人类在个体战力上是绝对劣势的,但人类本来就是靠工具和外物取胜的种族(白狼皇家卫队配上装备和坐骑才能达到白银阶),所谓的大国,就是农业、工业、炼金魔法、畜牧养殖、人才培训在各个方面占优,才能供养出更加强大的兵种和军力。

    比如白狼卫队的装甲是米西洛尔秘银合金,别说轻骑兵护甲的设计图了,光作为原材料的合金配方都是奥兰帝国一级机密,他们配置的米西洛尔暴烈龙枪、暴烈投枪、暴击剑,都是品质极高的炼金道具,至于他们的坐骑马洛特种战马,更是混血培育了多少代的超良种战马,据说,这种战马是食肉动物。

    这奢侈的装备,硬是让一个青铜级的骑士暴涨到白银阶位的战力(人类),再配上数量和战术上的绝对优势,就更加强大了。

    不仅特种部队如此,人类兵种都及其依赖装备,比如一个仅仅只是接受了一年民兵训练的前农民,给他发一把龙枪,就是一阶下位兵种长枪兵,而若是经过两年射击训练,配给其一把魔法连弩,就是一阶中位的连弩射手。

    而若是经过五年以上的严格训练,配上全副武装的炼金重装甲、增加力量的炼金药剂。就是二阶下位的重甲狂热武士。而若是从小培养的狮鹫、猛禽长到到能够骑乘了。那么三阶兵种狮鹫骑士就此诞生,当然,这基本是只有贵族负担得起狮鹫伙食费,才能就职的昂贵兵种。

    但是,由于过分依靠外物,本身的脆弱是不可避免的,白狼卫队下了马也只是个青铜阶步兵,这时候就需要配合和组织了。人类在战争艺术上也是极其有名气的,用兵种配合来扬长避短,更是每个指挥官的必修之客。

    技术和文化的传承革新,不断的新兵种和新装备,再加上人类成长速度绝对是众种族之冠,打起消耗战从来不惧,这就是既不长寿、又无种族天赋的人类,为何能够成为此世霸主的根本原因。

    比如精灵的确是强,成年过白银的简直是普遍状态,但成年却要两百年……都够人类生育四五代了。而精灵中唯一的异类暗精灵的生育能力也很强,但内斗也是最激烈的。不过,在地下这种鬼地方,不残酷淘汰的话,资源再多恐怕也依然不够用。

    因此在其他种族眼中,人类就一个优势——能生,但就这个优点就足够了。

    的确,我的伪黄金未必打的过你精灵族有血脉加成的真黄金阶,但我十个换你一个就不亏了,我死了再补,只要装备跟的上,十年不到就恢复元气,你精灵要等200年才有新的一代成熟吧,你拼的起吗。

    而只要人口基数够了,绝世天才自然也会出现,至少,据我所知,每个顶尖帝国中都会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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