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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辽东钉子户-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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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刀剑,有枪头,有铠甲,甚至有二十杆火铳。在最后的马车下面,竟然装满了银元,白花花的晃瞎了眼睛。
    “孔将军,这都是少保给你们准备的,可还满意?”(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 水师出击
    “小的参见贝子爷!”
    包士卿跪在地上,恭顺地向豪格磕头。
    “大胆,主子已经晋封贝勒!”身后的奴才大声喊道。
    包士卿悚然惊慌,急忙说道:“贝勒爷,小的无知,请贝勒爷千万宽宥,小的给您磕头了!”
    “起来吧!”豪格没好气地说道:“走,进去说话。”
    包士卿急忙在前面带路,把豪格请进了银行的大厅,豪格坐在了中间,包士卿垂手侍立,手下人急忙奉上香茶。豪格接过来,喝了两口,只觉得唇齿留香,回味悠长。
    “这是什么茶?”
    “启禀贝勒爷,是福建的铁观音,刚刚运过来,小的回头给您送去。”
    “嗯!”豪格满意点头,这段日子包士卿没少搜罗好东西,豪格又是少年心性,见到吃喝玩乐就爱的不行,爱屋及乌,连带着对包士卿也不同一般。
    豪格笑道:“不用你送了,本贝勒这段时间就要驻扎复州。长生岛正是我的防区。”
    包士卿眼珠转了转,不动声色问道:“贝勒爷可是要剿灭叛乱的匪类?”
    豪格问道:“怎么,包先生也以为那些人是乱匪?他们心心念念的可是大明啊?”
    包士卿当即正颜厉色,大声说道:“辽东本就是杂居之地,如今大金天聪汗英明睿智,武功盖世,贝勒爷年少有为,大杀四方。那些人就该知道天命,效忠大金,朝代更迭本来就是常事,他们非要造反作乱,只能是找死!”
    “说得好!”
    豪格几乎感动地心里热乎乎的,同样是汉人,有些死脑筋一根,非要和大金拼个你死我活。要是所有汉人都像包士卿这么明事理。只怕不光是辽东,就连大明的江山都到了他们手里!
    “那些人就是不知死活,不过包先生放心,他们折腾不了多久,汗王已经下令从海州和盖州抽调两万人马,交给几位贝勒指挥,扫平叛乱,相信不久就会天下太平!”
    “那是那是,一帮乌合之众,哪里是大金勇士的对手!”包士卿笑道:“为了显示小的诚意。愿意进献粮食三万石,盐巴五千担,资助大金平乱。”
    起义正好恰逢秋收,大金上下都面临着粮食短缺的困境,包士卿这一手正好骚到了豪格的痒处。
    “好,很好,等到平定叛乱之后,我会和阿玛说说,让包先生主持大金的贸易。”豪格说着。突然一拍桌子。
    “可恨,三天前竟然有乱民抢劫了运粮队,那些粮食就是包先生出的,一百多个大金的勇士都被杀了!”
    昨天夜里包士卿就得到了消息。孔有德成功抢劫了军粮,还把刀枪兵器都带走了,此时正在山中训练人马,磨刀霍霍。准备和建奴拼命呢!
    不过他还是装得吃惊不已,张大了嘴吧,半晌才恨恨说道:“叛乱狂徒果然可恨。贝勒爷不用担心,小的一定全力筹措物资,损失多少,十倍补偿!”
    “果然是忠心耿耿,本贝勒就驻军复州,路途不远,再有乱民闹事,我就把他们全都砍了!”
    豪格在长生岛转了一圈,重点看了看钱库的存银。其实辽东一乱,就有人提议把银子都运回沈阳。不过眼下路上也不安全,再加上包士卿这么乖觉,豪格就放了心,只是告诉手下人马用心提防。
    他扬长而去,包士卿又四处看了看,然大家遵照吩咐,好好做事。
    表面功夫做完,包士卿急匆匆到了密室,求见张恪。
    “大人,豪格来了,我从他的嘴里知道了几个重要的情报。”包士卿当即把两个人说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张恪。
    张恪眯缝着眼睛,仔细听着,可是他的心头却掀起了巨浪。
    根据豪格所说,老奴是从海州和盖州抽调人马,这两处正是攻击大明的最前沿,换句话说,老奴的确有攻击大明的打算,只是内乱一起,不得不收手……
    叛乱没有几个月是压不下去的,又多争取了一点时间啊!张恪心中暗呼侥幸。
    “大人,您看下一步该怎么办?”
    “你继续装忠臣孝子就行了,豪格不是驻防复州吗,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他送去。”
    “大人,这算不算资敌啊,小的心里头总有点担心,万一……”
    张恪笑道:“资敌也是我做的,和你无关。”
    看着包士卿还在犹豫,张恪安慰道:“没事的,我有本事让鞑子怎么吃下去怎么吐出来,而且还是连本带利,你下去吧!”
    ……
    天气渐渐寒冷,辽东大地却打得热火朝天,起义的矿工百姓多如牛毛,不光是他们,曾经投降建奴的明军也被鞑子压得喘不过气,他们纷纷反戈一击,加入起义队伍。
    有了士兵领头,义军战斗力暴增,他们袭击州县,抢掠物资,斩杀鞑子的官员,招募百姓,恢复汉家衣冠……
    两三个月之间,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土地落到了他们手里,形成了和建奴对峙之势。
    其中孔有德统帅的抗金队伍最大,足有七千多人,占据三十余个城堡,斩杀鞑子四百多人,抢掠粮饷无数。
    有了他们做榜样,周边的百姓纷纷结寨自保,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小王国。这个势头越来越猛烈,鞑子统治最薄弱的辽东半岛,除了复州之外,几乎都是义军的天下。
    起义队伍大发展,满清的镇压同样残酷,老奴先是认为读书人鼓动起义,因此一次逮捕三百多书生,全部砍头。
    杀了读书人之后,风潮还没有压下去,他又把矛头转向了富裕的大户。屠刀再度高举,屠杀的富户超过一千人,包括家属在内,足有两万多人成了倒下的冤魂。
    老奴显然杀性正起,他接着又把屠刀对准了无家可归的穷苦人。每逢攻城拔寨,鲜血染红大地,无数人头落地。义军死伤惨重,更多的则是无辜的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杀士人,杀富户,杀穷鬼,杀!杀!杀!
    辽东大地被老奴杀了一个底朝天,无数百姓在哀嚎,他们已经选择了跪倒,剃发易服,成了可耻的奴隶,可是为什么老天爷还不给他们一条活路,就连仅有的生命都要夺去!!
    时日曷丧?予与女皆亡!
    奋力一战,殊死相搏,被逼到墙角的百姓,再也没有退后的路。
    ……
    张恪隐身长生岛,他的消息异常灵通,每天读着各种情报,心头大石头越来越沉重,甚至有时候都在怀疑,他还有没有勇气去面对!
    汤池堡秀才于友珍年83岁,耄耋老人,遭建奴抓捕,戴枷三日,痛苦哀嚎丧命……老夫人徐氏悲愤难平,遣唯一孙子投奔义军,自己带着两个儿媳妇举火烧家,魂归天外!
    “建奴该死!”
    张恪咬着牙,神情狰狞,在密室里来回踱步。
    “不能再等了,要是让老奴把所有敢于反抗的百姓都杀光了,辽东剩下无数麻木的奴才,那就更麻烦了!”
    张恪下定了决心,立即带着五十个人,化妆成船工,悄然离开了长生岛,他可没有走远,而是让船只停靠在了长生岛以南的西中岛。与此同时,一艘快船急速驶向了山海关。
    “少保大人军令,于总兵,明参将何在?”
    大厅之中,于伟良和明文远互相看了一眼,一起站起。
    “末将在!”
    “少保着你们率领五千精兵,三百艘船只,即刻杀向长生岛,夺取岛屿,歼灭所有建奴!”
    “遵命!”
    两个人响亮的答道,于伟良大笑道:“明兄,你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
    明文远脸涨得通红,拍着胸脯说道:“于兄放心,不拿下长生岛,我再也不当水兵了!”
    立下了军令状,明文远热血沸腾,当即下令。
    三百艘大船,三千水兵,载着于伟良的五千精锐步兵,乘风破浪,从大明出发,乘风破浪,直奔长生岛而去。
    水兵士兵目光坚定,就盼着大显身手,唯独于伟良,趴在船帮,哇哇大吐,脸都绿了。
    “比起死亡,晕船更可怕!”于伟良刚说完,又去吐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一章 抢滩登陆
    罗晓宇仗着出色的身手,还有银行身份的掩护,在辽东转了一圈,最远赶到辽阳。一路上遇到了非常多的起义军,老百姓也的确同仇敌忾,奋勇作战。不过他越看越失望,高昂的信心跌落到了谷底。
    各地起义的百姓缺少合作,完全就是散沙一片。他们最常做的就是死守一个村庄,一个山寨。然后就静静等着鞑子到来,就算是临近村寨遭到了攻击,他们也不知道救援。
    没有大局观,没有合作意识,力量分散,各自为战!
    这就是义军最严重的问题,罗晓宇除了能想办法提供一些军饷情报,其余的也是束手无策。
    老奴的反扑非常迅猛,大量的汉人被杀,不少起义的村寨被杀戮一空,变成了焦土。建奴正在用最残酷的手段,几乎灭族种族一般,不停地清除一个又一个村寨。
    难道大好的形势要逆转了?罗晓宇痛苦地问着自己。
    “哈哈哈,该死的尼堪,跑不了了!”
    两个鞑子驰骋在原野上,疯狂追击一个人。此人肩头上有两支箭,伤势严重,几乎摇摇欲坠。
    罗晓宇正好撞见,他急忙隐藏在路边的蒿草之中,迅速拿出了一张一尺半的弩箭,十五丈之内,每发必中,而且所用的弩箭全都喂了毒药,见血封喉,一击必杀。
    他隐藏好了,建奴就冲到了眼前,罗晓宇猛地抬手射击,一箭正中咽喉,身躯摇晃了几下,一头栽在地上。
    另一个鞑子立刻警觉,急忙拨转马头,向着罗晓宇藏身之处冲去。
    “卑鄙的尼堪,滚出来!”
    嗖!
    弩箭再度射中鞑子的战马,没跑几步。战马摔倒,上面的鞑子狠狠摔了出去。
    罗晓宇抢步冲上来,正巧鞑子爬起来,他一脚踢在了鞑子面门。罗晓宇出身沧州武术之乡,从小身手过人,十几岁就行走江湖,经验丰富。
    不过江湖人始终是下九流,他在一年多之前,前往义州投军,想要凭着本事拼杀出个功名。
    在入伍测试的时候。罗晓宇功夫出众,人又成熟机灵,正好被张恪选中,接下来的一年,他接受了全面的培养。学会了建奴和蒙古的语言,风土民情都烂熟于心,又交给他更多的杀人之术。
    原本罗晓宇的功夫还有花架子,经过这一年多,全都变成了最实打实的东西。
    一脚下去。鞑子的下巴骨被踢碎,身体直挺挺向后倒下去,罗晓宇抢步,一脚踩在他的咽喉。愣是把鞑子踩得两眼突出当场丧命。
    解决了两个鞑子,罗晓宇急忙跑过去,此时被追击的人已经落在地上,战马在身边悲鸣。罗晓宇急忙抱起了他。呼唤道:“朋友,你怎么样?”
    “水,水……”
    罗晓宇急忙拿出了水囊喂了几口。这个人缓缓睁开眼睛。
    “鞑,鞑子呢?”
    “都被我杀了!”
    “哦!”此人咧嘴笑了两声,随即咳嗽起来。
    “朋友,你是哪的人,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是不成了,朋友,你杀了鞑子,我就信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
    “呵呵,我叫刘兴仁,我兄长叫做刘兴祚,也就是鞑子说的刘爱塔!”
    “是他!”
    罗晓宇一惊之下,差点把刘兴仁扔在地上。
    这个刘爱塔实在是太有名气了,他本是开原人,被鞑子掳去。因为聪明伶俐,渐渐受到了老奴的赏识,被提拔进入军中。
    攻击辽阳和沈阳的时候,刘爱塔还立下了功勋,一路升到了副将,负责驻防金州和复州,论起受宠程度,还远在李永芳之上,被定为汉奸第一人!
    早知道他是汉奸的兄弟,还不如让鞑子杀了他。
    罗晓宇动了杀心,刘兴仁似有觉察,苦笑道:“朋友,你是不是以为我是汉奸?”
    “难道不是吗?”罗晓宇冷冷问道。
    “哎,以前我们兄弟不懂事,贪图荣华,鞑子给我们金银,给了我们官职,我们兄弟就给鞑子做事,咳咳……”刘兴仁悔恨地说道:“糊涂,糊涂啊!鞑子根本不是人,就是一群野兽。我们兄弟在老奴眼中,无非是对付汉人的狗而已!”
    罗晓宇看着紧紧盯着刘兴仁,脸上的痛苦似乎不是作伪。
    “朋友,我兄长说了,不能看着鞑子杀戮汉人百姓。恰巧头几天知道鞑子要派出人马清剿义军,我受命出来通知让大家做好准备,没想到竟然遭遇了鞑子,我手下的兄弟都被杀了。”
    说到这里,刘兴仁又咳嗽起来,嘴角涌出了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大哥刘爱塔还有一丝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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