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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佣兵日记-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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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还未胜利,大家仍需努力。”用英语把语录上的话翻译过来很难,何况咱的英语又是二把刀,我恨不能直接扔给这些家伙一堆京片子让他们好好琢磨琢磨,说的是,用英语喊革命语言,咋喊咋没气势。
“你们要救的人那?”帕夫琴科问道。
 金枪撑着地站起来,说:“他们死了……”
“啥?”我瞪圆了双眼,可别吓唬我,费了那么大力气进城、拼刀子,连衣服都让人扒了,人说没就没了?帕夫琴科差点一个跟头栽地上,这不是玩我们嘛,拿弟兄们的生命开玩笑吗!
 海豹们纷纷站起身来,拍打着身上的土,把枪背在山上,金枪点了一支烟叼在嘴上,我气急败坏,一把拽下这巨孙子嘴里的破烟,妈的,这巨孙子不给爷们道声谢谢就算了,还他妈自从见到我们这些个厮都是严重欠抽的脸!要不说俺是喝老白干长大,帕夫琴科是喝伏特加长的那,一拳就把金枪这巨孙子扇了个七荤八素,魂不附体,其他人不干了,要上来和我们干架,得亏我学过点语录语言,现在用上了,??嗦嗦讲了一大通,才有一句着边的话??“快撤!敌军有要来了!”
 现在这情况,驻守长古的一个营都没我们整没了,残兵还不得呼叫支援啊,还可能呼叫炮击信不信?叛军虽然穷,没有弹道导弹战斗机啥的,但人家还是养得起火炮榴弹炮啊!哟,说到这里,我们真的快撤了。帕夫琴科点头表示同意,但这些个欠抽的厮不干了,非要把自己兄弟的尸体抬出去,我一听,这还了得?不说拖延速度,就是在街上突然窜出了叛军也来不及拔枪啊!
“滚!不滚老子就要了你们的命!”我急了,把冲锋枪上膛对准这些海豹,他们也不示弱,拔出军刀和自卫手枪对准了我俩,对峙许久,我才勉强妥协,帕夫琴科急了,愣是不同意,但还是主动踹开一辆大卡车的车门,招呼我们上去。
 金枪留在了副驾驶,我端着56和其他海豹在车斗子里抬枪警戒,几具尸体陈列在车斗里,都是些年轻的突击队员,最大的不超过30岁,他们刚牺牲不久,但是血已经流干了,看着这些个尸体,我的心中生出一丝酸楚,他们真年轻,怀着报效祖国的梦想来到军队,死在了战场为国捐躯还不能盖上国旗回到故土,家人也只能得到一些谎言,其实那些美军也是无辜的,他们是无罪的,有罪的只是那些政客。
 车子还是那么的颠,道路还是那么的不平整,我们抱着枪,享受着日出的那股暖意,一夜过去了,我们都有些疲惫,我坐上车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
 巴基斯坦,我不知为何又来到了这里,我坐在地上,旁边是沙罗泽和一个童子军,童子军已经死了,脑袋上有个冒着鲜血的小黑洞,沙罗泽在向我哭诉:“我们已经完了,塔利班已经完了!”我拔出M9,一枪了解了他的性命。
情景变换,我好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哀号哭泣是这个世界的唯一特征,我在尸横遍野的街道中横行,端着冲锋枪扫射着扑过来的尸体。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尸体们在大喊,我认出了一个,是神之右手,又认出一个,是那个被我杀掉的同胞……他们挥舞着两只血呼啦的手抓向我,接着,两声枪响传进了我的耳膜,接着我便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开火!开火!”帕夫琴科在大声叫唤,狼骑好像已经负伤了,我们的车卡在了两棵大树中间,金枪踹开车门,探出枪管射击,我们中伏了,道旁的树林中闪着点点得火舌,子弹不断的砸在卡车的车身上,几个海豹护着尸体用PDW或者自卫手枪还击,但这种自卫武器的射程太近,稍微远一点就没有准头,再说士兵们大都装备的是M9,M9的精度有多糙想必大家都明白,敌人还埋伏在树林中跑跑跳跳,看都看不见,别说杀敌了……现在唯独狼骑的M249比较有底气,但子弹也让人张不开嘴,不能扫射,只能瞅准时机打着短点,我还有十个弹匣,但都是7。62mm的,和这些家伙的都不通用,有的人把主武器都给扔掉了,情急之下,我把剩下的五枚手榴弹和两个烟雾罐分给队员们,他们各自拿了一个握在手里。
“我来解决!先知!爵士,跟我来!”我大手一挥,跳下卡车进入林子,我倒要看看,这群垃圾叛军到底玩的是他们什么名堂!先知和爵士拥有适合CQB的PDW,两只MP5A4,都还崭新崭新的那,我们进入乌烟瘴气的林子,一看脚下遍地都是弹壳和脚印,唯独没有一具尸体,也没见敌人的影子,我有点慌了,56军刺装在枪口上,一点都不敢懈怠放松。难道敌人已经撤走了?不,应该采用了游击战术,等我们一走,他们就上来。
“注意脚下。”我警告道,先知端着MP5A4对我做了个‘OK’的手势,这些叛军和爱用陷阱,说不定还会有地堡在这里那!不一会,我们便更深一层的进入丛林,耳朵里的步话机传来帕夫琴科的声音??“怎么样了?回答。”
“不怎么样,我们要深入侦察,小心点。”我关掉步话机,继续前进,忽然!前方的草丛中闪出一个人来,正对着我冒了出来,身披着伪装服,手里没有枪只有一把匕首,看见我们就跑,我抬枪便射,三发子弹出膛击中那小子的肩膀,不过他还在跑,我赶紧招呼身后的两人跟上,不要射杀他,说不定他能把我们带到叛军的地堡。
 那个家伙跑的极快,七拐八拐好像要甩掉我们,可是老子也是练过的,这些叛军一般都很没脑子,现在他遭到追击又中弹受伤,想要的肯定是治疗和队友的支援!不到地堡他去哪里?哈哈!追!想着想着越想越有力气,脚下踩着风拉近了和这小子的距离,先知和爵士打着枪威胁着,我看这小子渐渐减速,我们也来到了丛林深处。
 那个小子猫进林子,扒开草丛的时候,地堡的轮廓出现在了我们眼前,正当他要进入地堡的时候,我果断扣动扳机,一枪穿心,这个兔子已经成了一具尸体了。可惜了一位运动人才啊!我们从侧面慢慢靠近地堡,我小心的拨开草丛,看到了那个可恶的地堡,地堡说实在的就是个矮小的机枪工事,构造很简单,用木板搭在一起,四面都开了窗子,正对着我的是机枪黑洞洞的枪口,我吓了一跳,赶忙缩头,但仔细一看,机枪的主人已经是一具尸体了。我放松警惕,招呼先知和爵士走向地堡。
 地堡已经基本废弃了,士兵都死了,机枪手的尸体都已经腐烂了,还有几具越军的尸体,看来越军深入敌后来剿过匪,但折在了这里。地堡是个毒玩意,越战的时候多少解放军战士牺牲在了这个上面。
 不多说了,进!我一咬牙,进入地堡内部……
 
 


 
   第四十四章 闯龙潭 '本章字数:3145 最新更新时间:2010…02…10 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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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见我就要下地,连忙拦住我,把配枪M1911A1解下来递给我,说道:“兄弟,这玩意威力大,带着防身用!”
我先是一愣,然后嬉笑道:“妈的,你哥俩挺会多清闲,无线电汇报总部,咱们一起下地道!”我可不想自己一人下去,越南的地堡可不是闹着玩的,比地下的古墓都要厉害,地里的兵一个个堪比穿山甲,比古墓里的吸血红帽大粽子都猛上一倍哪!老子又不是倒斗的,放着海豹突击队的人精不用,更待何时?
真让我猜中了,地道内部果然如千年古墓般,陈旧的设施好像时光在地道内倒转了四十年,回到了硝烟弥漫的高棉战场,布满灰尘的壁灯,凹凸不平的墙面和土地,狭窄的地道内我们只能匍匐前进,我把56冲锋枪背在身上,军刺拿在左手,手枪拿在右手。爵士体型较胖,在后面吭吭唧唧,这种地道对先知简直就是小儿科,他精通穿山甲、土拨鼠的一切常用技能。
前面的地道更窄,我只能艰难的把56冲锋枪从身上取下来,合上折叠枪托撑着墙面艰难的向前挪动,先知不断地戳着我的屁股,愤怒之下,我一蹬腿跺在他脑瓜子上。妈的,不知道是那个倒霉鬼设计这种地堡,通常地堡应该是长宽比例均匀,便于士兵机动,有时都可以在地堡内开汽车,为啥今天的这个地堡设计成这样?人只能进不能出,出来一趟得非老鼻子劲了!难道这里有什么秘密?想到这里,我加快了速度。
“吭哧吭哧……”爵士喘着粗气,说道,“地道的尽头根本看不见,我们如何走才是个头啊!”
 我皱了皱眉,艰难的从迷彩裤的大口袋里掏出强光手电筒,打开开关,一道白光射向前方,但没照多远,前方还像黑洞一般深不见底,我说道:“一定要走下去,地道设计成这样,说不定这就是通往叛军指挥所的哪!说不定还能找到被俘的陆航飞行员。”我纯属胡诌,第一是我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鬼地道有没有尽头,二来是哪个傻逼能把一个普通的地堡跟指挥所打通啊,敌人不就是一锅端嘛!我也就是糊弄糊弄后面两位了,没想到他们还真信了,跟着我继续发扬坚持就是胜利的光荣革命传统,向前爬去,想当年红军翻雪山过草地飞夺泸定桥的,我们才走了红军爷爷们的区区一小步,sorry,扯远了,说这个美国佬也听不懂,我想我还是少费口舌多留体力加速前进。
 大约又爬了三分钟,我的无线电响了起来,响起帕夫琴科暴跳如雷的声音:“你们在哪!去了那么长时间!”寂静的地道中突然传来这么个大动静,吓得我身子一哆嗦,双腿失重,好像在急速下坠。
“啪!”一声,我发现我真的坠下来地道, 看看身边的场景,我有点不相信,好像真的回到几十年前的越南战场,陈旧的桌椅板凳,废弃的电台边摆着耳机子和纸笔,平整的土墙上还挂着一张发黄的作战地图,我是通过强光手电看的这一切,因为这个酷似作战指挥所的地方没有光源。我揉了揉眼,不相信眼前的一切。
“嘿!你怎么样?”诧异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了先知的声音,我吞了口唾沫,做了个‘OK’的手势,随即两人也跳了下来。现在我明白了,眼前的这一切根本不是他妈的梦,真的是一个作战指挥所,地道的设计确实奇怪,往地下延伸了一层,在上层地道的中部凿了个缺口供进出。
“真奇怪!第一次见这样的地堡!”爵士和先知一齐惊呼道。我也有点小奇怪,因为偌大的指挥所竟然连个人毛都没有,没人也就罢了,不会连尸体都没有吧?人都撤走了吗?正在我疑惑的时候,先知向指挥所的一面墙走去,墙中间有一个木板封住的大洞,我意识到事情不对,想去阻拦他,但已经晚了,就在先知走向墙的时候,一个黑影突然挺立在了墙边,接着枪声传来,先知应声倒地,脑袋被射爆了,爵士反应迅速,立即把我扑倒在地,我看到他眼角有泪花,深邃的瞳仁看着自己死去的战友。我飞快给M1911A1上膛,大张机头,对准哪个王八蛋的脚丫子就是两枪,。45子弹的威力不是盖的,只听那家伙‘啊’一声便倒在地上,可他并没有放弃抵抗,端着一支AK或者AKM一通乱扫,一边扫射一边嗷嗷乱叫,可见。M1911真不愧为大威力手枪鼻祖这一称号。可是手枪的前任主人已经死了,我要用他的子弹杀了他的敌人。爵士站起来还击,MP5A4咆哮着他心中的愤怒,但两人充其量只是胡乱扫射,只有我才能致命一击,我‘刷!’一下,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从照门与准星的16厘米瞄准基线看到哪个猥琐的家伙,然后瞬间扣动扳机,“砰!”击针撞击底火,芬芳的火药味顿时飘入鼻腔,高热的弹头好像喷着火冲向目标的头部,“啪!”一声脆响,人头炸飞,我还不解恨,把一梭子子弹全打完才算了结,套筒停止复位,空仓挂机,暴露在外一段裸露的枪管冒着白烟,我把烟一点不落的吸入鼻腔,然后一拨空仓挂机解脱杆,套筒复位,复仇结束。爵士跪在先知的尸体旁,眼泪止不住滴在自己兄弟的胸膛上,我蹲下身子,抚下先知还睁着的双眼,死也瞑目了。
“把他埋了吧。”爵士说道。我没有理他,回避他的话题,抄起指挥所桌子上的一把工兵铲,“啪!”一声砍向墙上封着的木板,木屑乱飞,一个大洞被我劈开,里面又是深不见底的地道。“把他埋了吧。”爵士又问。
“又是一个地道!shit!”我故意岔开话题,不去理他。
“我说咱们把他埋了!”爵士一跃而起,MP5A4的枪口对准我,同时‘哗啦’上膛,子弹已经到位了,就差击针那一下了。
两人对视许久,我才开口:“你疯了?”
“把他埋了,绝不抛弃同胞!”爵士厉声道,他握枪的手有些颤抖,我趁机举枪扣动扳机,“当啷!”一声,金属相互撞击,MP5A4旋转着从爵士的手中飞了出去。他大吃一惊,喘着粗气拔出军刀,我慢慢手枪,军刺在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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