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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刺客猎人-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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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到主人不满,狮鹫抖了抖金灿灿的鬃毛,发出低沉的吼声。

    后方蓦地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是啊,谁不知道你风典拿殿下最威风、最霸道。啧啧,你捉癞蛤蟆肯定最轻松喽。”

    风典拿凛然转身,望着十米外的一艘豪华巨型飞艇:甲板上铺满花毯和瓜果,一个青年贵族躺在上面,金丝马甲半敞,高高翘着二郎腿。

    风典拿目光凌厉如电,直视对方:“唐璜殿下,你要是不服气,我们可以决斗。我早就想领教你们牙之国皇室的掌刀术了。谁赢了,缇青思小姐就归谁!”

    唐璜随手拿起一颗核桃,高高抛起,张嘴接住。“你要决斗,比试的内容就得由我来选。”他含糊不清地嚼着核桃,坚硬的外壳纷纷迸出嘴角。

    “你想怎么比?”

    “我们比试玩****,看谁的时间长如何?我干一次三个小时,一次能干三个,你能赢我吗,铁皮包裹的小弟弟?”

    “你是在污辱武骑士的荣誉吗?”

    “不,我只是在污辱你的荣誉。反正不管你怎么说,我只和你在床上决斗。”

    “你这个懦夫!”风典拿攥紧拳头,青筋暴绽。狮鹫弓身探爪,对着唐璜大声咆哮。

    唐璜仍然漫不经心:“难道你那根玩意不行?还是根本就没那玩意?”

    苏格睁大水汪汪的眼睛,一脸茫然地望着两人斗嘴。吵啊,继续吵,打起来更好,那才是丑态百出!对了,要是把他俩的命根子一起剪掉,然后再比试玩****,那就最好啦。

    “够了,两位殿下,请适可而止。”前方的一艘私人飞艇上,一名金发青年回过头,微微皱眉。他皮肤白皙,剑眉星目,气质儒雅,腰间悬着两柄狭长的刺剑,正是与苏格、风典拿、唐璜齐名的罗兰。

    他们的父亲都是赫赫大国的亲王,同时兼任大议会的议员,门第高贵,权势彪炳。因此四人被称为四大贵公子,无数贵妇名媛为之倾慕,名头倒比他们的父亲还响。

    “看在罗兰殿下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风典拿悻悻地转回身,不再理睬唐璜。

    没好戏看了?苏格失望地想,同时对罗兰露出腼腆的微笑。这家伙真该死,有机会要活剥他的皮。不一会儿,他的目光重新被缇青思吸引。

    她已登上猎人工会的飞艇,站在甲板上,向众人挥手告别。苏格仰起头,恰好望见缇青思开叉的风衣下摆被大风撩起,露出雪白马裤紧紧包裹的香臀。两瓣圆润的臀丘高高隆起,丰满弹力,要是使劲抽打……苏格忍不住又轻咳起来。

    “天哪,总算可以上路了!”欢欢狠狠咬了一口胡萝卜,飞艇开始升空。

    缇青思平静地说:“你要学会忍耐,这也是魔念的一部分。”

    “可我们半年前就该出发了啊。那一次,小姐又感应到了始智一脉的气息,还探出猎物就在水瓶域、摩羯域和射手域这一带。”欢欢撅起嘴,“现在过了这么久,猎物可能早就离开啦。”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第四次……他逃不了的。”缇青思神色从容,“我们先去水瓶域,再去摩羯域,最后去射手域,掘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

    欢欢扭过头,指了指后方尾随的一大群飞艇:“那些讨厌的公子哥一直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们,甩也甩不掉,好烦哪!”

    “那就陪他们玩玩游戏好了。”缇青思微微一笑,如一朵妖冶媚艳的罂粟徐徐绽放。

第三卷 第93章 兵分四路

    翻上沙丘,高登取出单筒炼金瞭望镜,举到右眼前,缓缓旋转镜筒,调整焦距。

    视野由朦胧迅速转为清晰:河水潺潺,波光粼粼,如一轮湛蓝色的月牙环绕前方三公里外的绿洲。

    河畔长满沙冬青、沙葱、肉苁蓉、油蒿、芦荟、甘草、胡枝子、海星花、沙菊花、沙拐枣、无花果……像色彩缤纷的地毯,在无垠的星空下熠熠生辉。

    高登不断移动单筒炼金瞭望镜:一顶顶羊毛帐篷星罗棋布,沿着植被四散铺开,一直延伸向绿洲中心的月牙城。帐篷前,骆驼栖息,牧羊犬放哨。旁边围起茅草盖顶的木栅栏,里面牛羊成群,还能望见头短颈长的当地骏马。

    镜头最终停在一根高高矗立的旗杆上,绿色的旗幡飘扬夜空,上面绣着一只展翅飞翔的黑鹰。这是沙之国的黑鹰部落,至今保持着祖先古老的游牧传统,不愿定居城市。

    相比之下,统治月牙城的沙狐部落则是现代派,全力发展农耕、商业、娱乐等行业。

    “没人跟在我们后面。”雀斑从后方接近,趴到高登身边,同样拿出一管单筒炼金瞭望镜,举放眼前,观察绿洲动向。这管瞭望镜可以收缩,镜片并非玻璃所制,而是用水晶兽的瞳孔打磨成薄片,望远距离达到五公里,足足价值十个血腥点。

    没过多久,翠茜、阿泰也从另外两个方向爬上沙丘。“我没看到花豹他们。”“我这里也没有,他们会不会回基地了?”

    雀斑摇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讥诮:“花豹不可能放过我。”

    银狐也不可能放我走。翠茜在心里说,她不晓得雀斑和花豹到底有何恩怨,但小雀雀多半和自己相似,都有不想说的秘密。

    高登兴许同样如此,不然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逃呢?

    “飞艇在途中故意绕圈子,把几个降落地点的顺序打乱了。”高登收起了单筒炼金瞭望镜。

    阿泰愣愣地看着高登,不明白他话外之意。

    雀斑解释道:“还记得地图吗?按照最短路线,飞艇从山羊部落启航后,应该先来月牙绿洲,再飞黑油城。可现在,我们反倒成了最后一批。”

    翠茜恍然:“这是为了让我们时时处于花豹的眼皮底下,所以他肯定盯上我们了。”

    高登说:“他要么抄近路,提前进月牙城等我们。要么还待在降落点附近,和我们拉开距离。血狱会留下了我们以前的旧衣服,如果弄几条猎犬,追踪我们的气味很容易。”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会一直被血狱会监视。除了花豹他们,相信月牙城里一样会有血狱会的暗桩。”雀斑接道。

    “暂时不用管他们,我们按照预订的计划做。”高登捏住下唇,发出“桀桀”的乌鸦叫声。

    远处十米高的沙枣树顶,番红花敏捷一跃,凌空翻身,连续七八个筋斗化解冲势,轻巧落地。“动作太帅了!”他喜滋滋地对自己说,向沙丘跑过来。

    “红毛,有什么发现?”阿泰声音发哑,还是有点紧张。

    “月牙河好漂亮!”

    听到番红花的回答,小伙伴们齐齐翻起白眼。

    高登从斗篷里摸出一块造型典雅的古董珐琅怀表,打开表盖:“距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开始换装。”

    他们脱掉斗篷,梳妆打扮,打开行囊,更换早已准备好的服饰。

    高登拿出匕首,飞快削掉乱蓬蓬的长发,刮去唇上、下巴的茸毛。他整整三年没理过发,头发像一团纠结的稻草窠,一直垂到后腰。

    清理完毕,他把掉落的碎发埋进沙子,再打开皮箱,取出一罐青金橄榄油、一块龙涎熏香料、一枚冰纹蓝钻戒指、一副单边夹鼻金丝眼镜、一双皮鞋以及一套内、外衣。

    高登脱光衣服,倒出青金橄榄油,涂抹肌肤和头发。青金橄榄油色泽金黄,清亮滑润,可以滋润皮肤,促进血液循环,一点点提升肌肉强度。高登的风眼早已全部转化风孔,为防肌腱受伤,他通常只用七、八成左右的速度。有鉴于此,他前后耗费五万血腥点,分别从十多家兑换铺购买了总量一公升,只有王室才会日常使用的青金橄榄油。

    接着,他戴上冰纹蓝钻戒指。镶嵌的冰纹蓝钻呈三角形,转动其中一角,就会弹出毒针,见血封喉。

    随后高登换上衣服,穿好皮鞋。****由沙穴族的秘银丝织外套改装,能有效抵御尖锐物的戳伤。外套是价值三千血腥点的暗灰色蛇皮风衣和紧身皮裤,做工考究、剪裁精细,只取金冠蛇头部最精华的一块蛇皮编织,灰尘不沾,雨水不湿,冬暖夏凉,又轻又薄。风衣里子附有四只明袋和四只暗袋,分别放置钱袋、各种暗器和炼金药剂。皮鞋则是暗灰色的犀牛皮,异常牢固耐磨,微翘的鞋尖坚硬如铁,鞋底暗藏夹层,另有机关。

    最后,高登戴上单边夹鼻金丝眼镜,挂好古董珐琅怀表,将龙涎熏香料捏碎成粉,洒遍全身。

    “啊……”翠茜刚换好衣服,瞧见高登的模样,不由捂住嘴巴,美目闪亮。眼前的高登丰神俊秀,弘丽温雅,俨然是个绝顶的美少年。

    可我还是觉得阿泰最好看。她偷偷瞄了一眼蛮人少年,阿泰换上了一套朴实的麻布衣裤,显得干净整洁。而她自己身着彩裙,装饰华丽,他们将扮演一对私奔的少年。

    “狗屎的,你应该改行去做****,保证赚翻!”雀斑悻悻地瞪了高登一眼。他上身赤膊,套着磨破的皮革背心、破烂的大裤衩,光着两只脚丫,嘴里斜斜叼了一根杂草。

    高登看了看珐琅怀表:“距离天明还有一个半小时。大家最后一次核对计划,检查装备。”

    翠茜率先道:“我来自星之国的商人家庭,和护卫阿泰偷偷相爱,私奔来此。我携带了大量金币财宝,以此为饵,引出暴风马贼团。”

    雀斑无聊地嚼着草根:“老子就是个到处流浪的小混混。我的任务是打入月牙城的底层,和当地的地痞无赖混熟,借此打探暴风马贼团的消息。”

    “我是游吟诗人番红花,将在月牙城的各家酒吧、餐馆和****演出,任务同样是打听消息。”番红花抖了抖洁白如雪的斗篷,五指轻拨,怀中的金色竖琴发出婉转清鸣。“当然,还有弘扬美妙的诗歌,让艺术之花在每一颗贫瘠的心灵中盛开。”想了想,他最后补充了一句,但众人对他的补充自动过滤。

    “记住,第一个月里,你们只负责搜集暴风马贼团的情报,按照计划接头。城里肯定有马贼团的同党,你们不要做不相干的事,也不要动用源力,显露武技。”高登环顾四人,“以我们的力量,不可能和一百多个马贼硬拼,只能慢慢来。”

    “万一不得不动武呢?”阿泰问。

    “那就灭口毁尸。”高登淡然道。

    没过多久,天际开始透出一抹淡青色。尽管只是凌晨三点,但沙漠的天亮得很早。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走一步。”翠茜和阿泰向众人告别。阿泰背起所有的行囊,肩头扛着粗壮的狼牙棒,另一只手搀扶翠茜,走下沙坡。

    高登举起瞭望镜,望着他俩进入绿洲,走到一张帐篷跟前轻呼。牧羊犬开始吠叫跑动,不一会儿,帐篷掀开一角,牧民揉着惺忪的眼睛钻出来……

    “他俩怎么样?”番红花关切地问道。

    “没问题,保持游牧习俗的传统派还是很好客的。”高登从镜头里望去,牧民询问了几句,便热情地把阿泰二人迎进帐篷。

    一个小时以后,雀斑直奔月牙城。彼时城门未开,他用钩索爬上去,绕开呼呼大睡的守卫,悄悄潜入城内。

    等到六点城门开启,番红花哼着歌出发了。

    烈日高照之际,高登已清除完众人一路留下的痕迹。提着皮箱,他不紧不慢地走向月牙城。

第三卷 第94章 掮客名叫食尸鬼(上)

    (全文阅读)

    “外乡人进城一个铜子,贵族大人免缴,真主信徒免缴。”

    三座并排的拱形城门口,几名沙之国的士兵腰悬弯刀,对入城的商旅叫道。真主是沙之国民众信仰的神祗,其信徒主要分布在摩羯域和天蝎域。

    作为沙之国的大城,月牙城贸易发达,人稠物穰,进出商队众多。商人们来自五湖四海,人种各异,服饰多样,牵着一队队载满货物的骡子和骆驼。商队护卫骑跨骏马,挂刀执矛,分布队伍四周。

    高登打量了护卫几眼,这些人和守门的士兵差不多,只是身强力壮,会一点简单的招式,体内没有丝毫源力。他往钱罐里丢了一枚铜币,信步穿过城门。

    砾岩石的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当地男子身穿宽大的白色长袍,白巾缠头,额戴黑箍,袍角或绣着一头奔跑的沙狐,或绣着代表其它部落的标志。

    道路两旁,栽种着苍翠的椰枣树。后方是平民的住宅区,密密麻麻的石砖屋沿着向上的地势,层层叠叠铺展到视线尽头。

    高登走的极慢,从城市宽阔明亮的主干道走进一条条阴暗狭窄的小巷,来回往返,察看是否有人跟踪,同时默记地形:哪些地方是死胡同,哪个角落可以藏身,两旁的建筑物又有多少个出入口。

    一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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