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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方大厨 完结作者:耳雅-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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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您想吃啥?”方一勺笑眯眯问,“我给您买去。”
“嘿嘿。”老爷子对方一勺笑,“小丫头就是贴心啊。”
“现在不是小丫头了。”沈勇白了那老道一眼,“那是我媳妇儿。”
方一勺脸一红,瞄了沈勇一眼——这话说出来,多叫人误会啊。
沈勇厚着脸皮笑,嘴上占占便宜也是好的!

“唉……年轻就是好啊,我现在想找个老伴儿都找不着了。”老道叹气。
“喂,你好歹也是出家人吧。”沈勇一脸嫌恶地看他,“还找个老伴。”
“怎么的?”老道整理了整理他那头乱发,道,“你小子别觉得你现在多精神,我可告诉你,想当年,老道我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美男子。那想要嫁给我的美人实在是太多了,我是因为怕挑了一个没挑其他的,伤了那些姑娘的心,所以才耽误到现在。”
沈勇忍笑,“老道,你的意思是,你这辈子没成过亲?” 
老道摸了摸胡须,道,“如今不行了,这高不成低不就的,没人能跟我配上了。”
“有!”沈勇突然一脸认真地说。
“相公,真有么?”方一勺看沈勇,心说,如果真有,给老头撮合撮合呗。

“嗯!”沈勇点头,“家里就有!”
方一勺纳闷,心说,家里除了沈夫人,没有年纪大的女人了啊……沈夫人的年岁和老道也不般配,再说了,就算沈勇肯,沈一博也不肯啊。 
“在哪儿呢?”老道兴致勃勃地凑过来,笑道,“小娃儿,给我介绍介绍,若能看对眼了,就成亲。”
方一勺忍笑,心说,这老道还挺不要脸的。
“有!”沈勇笑着一指院中佤泥盆里头那一棵□花,道“它!”

……
老头眨眨眼,没说上话来。
方一勺也眨眨眼,不解地问,“相公,那是花儿啊……啊!”说着,一拍手,“莫非花妖不成?”
沈勇差点笑喷了,转脸看方一勺,伸手捏捏她下巴,“娘子,你真讨喜。”
方一勺脸又一红。
老头啧啧两声,“混小子,你觉得我哪儿和这朵菊花配啊?”
沈勇对老道,“来,笑一个!”
老道愣了愣,随后就笑了一个,沈勇一指老头那满脸打褶儿的皱纹,问方一勺,“唉,娘子看,像不像?”
“唔……”方一勺赶紧捂住嘴巴,这会儿笑出来太失礼了,不过真像。
老头嘴角直抽,敢情沈勇那坏小子说他的皱纹和那躲千瓣菊很配啊!
见方一勺笑得肩头直颤,沈勇一脸欢喜地看她笑,老头无奈摇摇头,站起来道,“时候不早了,你们也该办正经事了,我走了。”

“老爷子不留下吃晚饭么?”方一勺问。
“对啊,我们下午没啥正经事干。”沈勇赶紧拦阻,他正琢磨着一会儿再跟老头过几招呢。这人么,要不然什么都不会,一旦会了个什么,喜欢了个什么,就总是技痒,想跟同道中人切磋两下。就好比那会唱戏的总惦记着弦儿响,那会写字的总惦记着题词。沈勇现在就想找个能打的来过招,只可惜,府里头衙役们都忙,沈杰更是连人影都不见,打方一勺么……他不舍得。

“谁说你俩没事儿干的?”老头一挑眉,伸手指了指那枚银百锁,道,“你俩可得好好查这案子呢。”
方一勺和沈勇也想起这茬来了,沈勇拿着银锁,问老道,“老爷子,这究竟关系这着什么案件啊?”
老头神秘一笑,道,“你小子不贼么?自个儿猜去。不过我可告诉你,这事儿得赶紧,若是耽误了……嚯嚯,那就罪过了哦!”说完,纵身一跃上了墙头,往外一跳。

“唉!”沈勇和方一勺都站了起来,沈勇攀上墙头想再找,但是老头已经不见了。
“说什么啊,神神叨叨的。”沈勇翻身跳下了围墙,看了看方一勺手中那枚百锁,道,“人命官司,是这戴百锁的娃儿,还是爹娘?还是别的什么……都不说清楚。”
“嗯。”方一勺拿着百锁,点点头,道,“那天,娘给我的首饰盒子里头,也有一枚小的。”
“那是我小时候戴的。”沈勇笑呵呵道。
“小孩子小时候,大多戴百锁?”方一勺道,“我小时候好像没戴过。”
“男娃戴的比较多。”沈勇道,“都说男娃难养么,而且我还是三代单传,所以我娘怕我养不大,又怕妖魔邪祟的来骚扰,就戴了个,也叫长命锁,我们这一带,好些人家都有这习惯,生下来一个孩子就配上一副锁。”

方一勺点点头,道,“唔……小娃娃戴上,是应该挺好看的,说不定我小时候也有的,后来当掉了。”
沈勇微微皱眉,道,“你想要啊?我给你打一个去!要长命锁、消灾锁还是辟邪锁?你说,金的也行,不过要等下个月。” 
方一勺听得眉开眼笑,伸手戳戳沈勇的腮帮子,道,“相公,我要的话,戴你那个不就好了,哪儿有人每个月都买金子的?”
沈勇盯着方一勺看了会儿,道,“我想买好的给你么。”说着,眼珠子就不自觉地往方一勺胸前撒么。
方一勺原本挺感动的,但是见沈勇眼神老不正经,就踹了他一脚。
“哎呀。”沈勇自然很给面子地搓膝盖,蹦了蹦,突然……

“诶?”沈勇停住了,站在院子当间儿,伸手摸着下巴想心思。
“怎么了?”方一勺不解地看他。
“唉,娘子,东巷府好些人家都给娃娃戴百锁的,那些被拐子拐走的孩子,很可能也都戴着百锁么。”
方一勺微微一愣,点头,“对啊!”
“还有!”沈勇道,“东巷府好些人家都做买卖,挺富裕的,周边州城府县也是如此,那就说不定,会有给孩子做银镯子、银脚链之类的?”
“嗯,还有银护心镜!”方一勺赶紧点头。

“那帮人贩子,如果将小孩儿都拐走了,那他们转手倒卖,铁定不能把那些银器都卖了吧?要不然就找银器铺子,或者去当铺!”沈勇道。
“人贩子的话,去当铺最快了!”方一勺惊喜,“相公真聪明!”

“嗯!确是聪明!”
两人正说话呢,就听到院子门口有人接了一声,吓了两人一跳,转回头,就见沈一博和沈杰走到了门口,夸奖沈勇的,正是沈一博。
“爹爹。”方一勺问沈一博,“吃饭了没?”
沈一博叹气,“这不就是想来吃么……不过勇儿想出了那么好的线索,看来又要去忙了。”
“你们忙,我给你们做吃的去!”方一勺将沈勇往前推了推,道,“相公,你和爹爹他们一起商量商量!”说完,就跑进厨房里头去了。

沈勇有些尴尬,看了看沈一博,不过他可没拿出那枚银锁来。沈勇心里有计较,那银锁是老道给的,老道是方一勺的师父而且来历不明。如果将银锁给了沈一博,沈一博万一怀疑老头呢?所以不能给。
沈一博则是认真地考虑着沈勇刚刚说的话,的确……这是一条很好的线索,便对沈杰道,“立刻带人,去各大当铺,看这几日有没有人来当娃娃的银锁或者其他银器的!要仔细盘查,如果差不到,就去银器铺子等地方找!”
“是!”沈杰转身走了,不忘道,“老爷,一会儿少奶奶做的饭……”
“唉,找人给你送去。”沈一博无奈,沈杰以前办案子,叼着干馒头就走了,如今让方一勺养叼了。

等沈杰走了,院子里就只剩下沈勇和沈一博,父子俩隔开挺远站着,也不说话。
沈一博抬头好好地打量了一下沈勇,有些意外……是好久没见了还是自己太久没仔细看过他了?总觉得沈勇似乎个子高了些,然后人也精悍了。

这时候,厨房里头已经传出了香味来。
方一勺想着府衙里头的衙役们肯定都忙着大案子,来不及吃饭呢,所以就特意做了些能吃得饱,吃起来也方便的主食。
首先,她做了个荷叶干馍夹蹄肉,将荷叶洗尽,肘子烫熟后,用刀剔肉,切片,和荷叶一起放上酱料炖。烫锅子烘干馍。
院子里,沈一博被香味熏得有些受不了了,就对沈勇道,“嗯……我去看看新抬来的尸体。”
“就那两个十几岁的丫头么?”沈勇问。
沈一博点点头,往外走了一步,回头问沈勇,“你去不去?”
沈勇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沈一博,随即点头,跑上去,跟着沈一博一起去仵作房。出院子门口的时候,沈勇回头,就见方一勺笑眯眯趴在窗口,对他握拳。
沈勇摇着头,忍不住笑。

很快,馍好了,肉也炖得了。
方一勺叫来了莲儿和石头,让两个小丫头分工,一个往馍上抹酱,另一个往两片馍中间夹蹄子肉片,蛋皮和葱花,做了满满一篮子后,就往外送。
衙役们终于有吃的了,咬了一口后,就差喊少奶奶万岁了。
随后,方一勺还做了土豆饼、滑蛋牛肉米线、南瓜馒头、腊肉蛋包饭、粉丝鸡蛋麦穗包、红豆绿豆糯米糕。
每一样都是好吃又管饱,还能随身携带,方一勺让莲儿和石头,用荷叶包,给每个衙役都包了一份带在身上,饿了随时就吃。 

……
沈一博坐在院子里头吃饭,边指指仵作房,问沈勇,“见过枉死的人么?”
沈勇摇头。
沈一博咬着一快糯米糕,道,“自己进去看吧,尊敬些,一会儿出来跟我说,有什么地方不对。”
“嗯。”沈勇走到了门口,恭恭敬敬给里头门板上躺着的两具尸体举了个躬,然后撩起衣摆,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定于4月26日,也就是下周一开始VIP。




糖不甩和案中案


沈勇进入了仵作房,呈现在眼前的,是门板上的两具尸体。一般来说,女孩儿都长得快,十三四岁的女娃,看着就已经很大了。沈勇突然想到,这几个女娃再长个三四岁,就和方一勺差不多了,心里便有些别扭,家里大人,还不知道得多伤心呢。
沈一博在门口的石头凳子上面坐着,手里拿着一块糯米糕,盯着沈勇的表情,吃惊得都忘记吃东西了。他何曾看见过沈勇脸上透出这种神情来,这小子竟然盯着尸体有些悲天悯人了,真的长大了不成?

因为两具尸体是在河滩边发现的,被水泡了一下,因此发白发胀,看起来有些吓人。尸体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全身都是红斑,头发很湿,上头还有污泥……
沈勇觉得有些看不下去了,幸好自己吃得早,不然估计要吐了。
想到沈一博还在外头啃糕点呢,沈勇心中也有些钦佩,挺挺胸脯,心说,男子汉大丈夫,见两个死人怎么能吓成这个样子?!
这时候,从外头急匆匆走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粗壮汉子,穿的倒是书生袍子,不过人看起来可不怎么斯文,他走进来,给沈一博行礼。

沈勇认得,这是府里的仵作,刘大方。
刘大方是沈一博的得力助手,附近州城府县都出名的好仵作,有时候隔壁的衙门有案子破不了,或者找到些怪异的尸体,都请他去看看,总能有些线索,因此沈一博甚是器重他。
沈勇跟他玩儿得也挺好,说来,这刘大方也是和沈杰一样,少数几个不会看不起沈勇的人。
三年前,又一次沈勇伤了脚。沈一博请了东巷府的好郎中来给他治,郎中说没事儿,吊吊筋就好了,正巧,那天沈勇躺在藤榻上吊筋的时候,让刘大方看见了。
刘大方当时就有些纳闷,走过来问沈勇怎么了,边帮他查看。
沈勇当时年纪还小,又淘气,沈一博总骂他,因此跟他爹怄气,疼也不说。后来刘大方一问,沈勇扛不住了,就说,“疼,疼得都发冷了。”
刘大方赶紧将吊筋药给他取下来了,换药,用夹板给沈勇固定,原来那次,沈勇的骨头裂了。沈勇后来问了很多郎中,他们都说,如果当时吊筋吊到晚上,他估计这辈子就瘸了。
更有趣的是,那天刘大方给沈勇换好药后,就跑去了郎中家门口,跳着脚骂他,说他不是东西,诚心坑人!

后来沈一博才查明白,沈勇有一次淘气,得罪过那郎中,因此他怀恨在心才故意不给沈勇治,希望他瘸。知道这事儿后,刘大方就将那郎中打跑了,那郎中再也没敢回过东巷府,因此沈勇一直跟刘大方很好。
……

“呦!”刘大方跟沈一博行礼了之后,就提着小药箱子跑进了仵作房,一看到沈勇在,吃了一惊,道,“我的少爷唉,你上这儿来干什么?怪晦气的!”
“嗯……”沈勇想要说是沈一博让他来的,但刘大方已经走过来,将他拉到一旁,“傻小子?看尸体怎么能站在下风口呢?”
“下风口?”沈勇有些糊涂。
刘大方摇摇头,站到门口的位置,道,“你看你爹在哪儿吃东西呢?就跟他一个方向站。”
沈勇随着他站了过去,细细辨了辨,点点头,“嗯,是味儿少了!”
“可不是!”刘大方笑,“这是刚死了没几天的还不算臭呢,要是挖到个死了五六天的,那你再站在那儿,不只臭,还得中尸毒!”
“哦!”沈勇点头,站早了刘大方的身后,刘大方回头看了看他,暗自点头。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这沈勇好几天没见,整个人焕然一新,也不像以前那么愤世嫉俗,好像谁都看不顺眼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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