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神归来(第一部完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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吭声,常枫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想:“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把女人带到家里,洛小姐,你有几把刷子啊。”
觉得怎么回答都是错,我实在扛不住,直接跑到厨房里去给自己弄早餐,灌了自己一口牛奶。常枫无疑是个八卦王,表现得更加惊讶了:“你不会是和King同居了吧?!天啊,你们俩不会是在一起了吧!!”
差点一口牛奶喷到厨师身上,我赶紧摆手道:“不是不是不是,我只是来这里给贺先生当厨师,负责午饭晚饭。”
常枫这才半信半疑地坐回椅子上,难以理解地有些失望。我端着早餐坐到餐桌旁,一语不发地用餐,想早点离开这里。贺英泽和常枫总算回到了正常的对话中。他们聊到才出土的神话壁画,说一起发现的文物里,还有许许多多上古珠宝器具。其中有一个扳指很特殊,它就像有生命一样,一到晚上就会发亮,一到雨天就会变色,但古学家们都无法检测它的成分。一个月以后,宫州文物局将举办一个公开活动,展示这些古董。在这之前,有点规模的珠宝商已被邀请去研究那个扳指。他们希望能在展示之前了解它的构造。Edward也在被邀请的名单上。
他们在聊这个话题的时候,Edward已经给我发了消息,让我在他的行程表里安排去参加这个研讨会。我回复了消息,吃完最后一口面包,就收好盘子想要回房间。
“等。”贺英泽放下报纸,“你就吃这点?”
“对啊。”其实那些东西塞牙缝都不够,但想想自己的体重,我还是决定对自己残酷一点。
他面前没动过的一盘早餐推过来:“把这些吃了。”
“谢谢你啊,但我饱了,不吃啦。”我赔笑着把盘子推回去。
他又把盘子推回来,压迫感十足地看着我。我觉得泰山压顶,但态度还是非常坚决:“不要,我好饱。我真的不想吃。”
“早餐非常重要,吃了。”
我还以为相处的这段时间,他这种命令人强迫人的习惯已有所改进,没想到还是以前的老样子。看着眼前金黄的煎蛋、肥而不腻的新鲜培根、蜂蜜华夫饼,我觉得胃又开始叫了。然而,在腰上狠狠捏了一把,从未觉得脂肪如此盈手。是,贺英泽可以羞辱我的尊严,但休想羞辱我在体重上的坚持——我意志坚定地,把盘子推回去:“随便你说什么,我就是不吃!”
“你太瘦,我看着不舒服。如果还敢节食,后果自负。”凶巴巴的样子又回来了。
“我已经胖了八斤,你别想再逼我胖下去!随便你怎么威胁我,在这一点上我是不会怕你的!”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绕到我身边,叉了一块培根就送到我嘴边:“吃。”
“不要!”不管他叉子送到哪边,我就是不吃。
真是火死了,这种人就是强迫症晚期患者吧?我一边重复着“不吃”,一边负隅顽抗,最后却还是掰不过他,被他捏住双颊,塞了一块培根进嘴里。我正想跑到厨房去吐掉,贺英泽却轻飘飘地扔来一句话:“你如果不吃,我就用嘴喂你。”
我欲哭无泪,痛并快乐地把培根吞了下去。
这男人,他真的是变态……
再次留意到常枫时,他已震惊得嘴巴都能装个鸭蛋。见我看到他,他总算说话了:“这还不叫恋爱?也是,这都成夫妻生活了……”
在贺英泽的淫威下,我饱含泪花,脸颊滚烫,痛苦地吃着早餐:“才不是恋爱!他只把我当成奴隶好吗?”
但是,贺英泽并没有回答。他只是抱住胳膊,监视着我,直到我把整盘食物都吃完。最后,他用餐巾纸粗鲁地擦了一下我油腻腻的嘴,转身朝二楼的方向走去。想到我的体重,我愤怒地把纸巾揉成一团,朝他的背影扔去。
“洛薇……”常枫朝我勾勾手,待我靠近一些,小声说道,“我觉得啊,King对你可能已经……你懂的。”
“我不懂。你这么懂他,你们在一起好了。”
“……”
就这样,忙碌的每一天匆匆过去,六月也过去了大半。
二十一日的晚上,Cici设计师选拔会正式开始。我将头发盘起,穿着一身简单的吊带及膝纯白晚礼服,拿着古典串珠花漾晚宴包,身上唯一的首饰就是自己设计的项链。原本想,这就是设计师的风格吧。但抵达甄姬王城二十楼的活动大厅,我才发现自己真是太梦幻了:在场的80%的女性参赛者,均用“珠光宝气”来形容,都不足为过。才进去不到五分钟,我已看见了一条Lorenz Baumer黄金项链、一枚超过5克拉的蓝宝石配钻石铂金戒指、伦敦宝龙以三十六万英镑成交价卖出的梵克雅宝钻石手链……美丽的女人们戴着它们,配上装着红酒的水晶高脚杯,简直就跟城堡酒会似的豪华。对于喜欢珠宝的我而言,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但是,作为一个寒酸的参赛者,这里又成了炼狱火海。
我在门口站了几秒,告诉自己不能怯场,然后,鼓足勇气走进去。
没想到的是,在这么多华丽的美女里面,我第一个看见的人竟是个男人。他留着巧克力棕短发,身形高挑,穿着典雅的三件套晚宴正装:外面是雪白西装,里面是雪白的衬衫,但中间的夹克和领巾都是宝蓝色。他站姿优雅,颇有风度,拿着香槟底座的姿势也很标准,完全配得上这一身过于贵气的打扮。不论用怎样挑剔的目光去看,都就像是现代版的童话王子……只是,总觉得这个人我在哪里见过。
想到这里,我们的视线竟意外相撞了。
更离奇的是,他居然直接朝我走过来。他盯着我的脸许久,疑惑道:“我是不是在哪里看见过你?”
其实他完全说中了我想说的,但我还是谨慎地说道:“不知道。”
“你肯定在心里想,这男人搭讪人的技巧很俗套。”他有一双略微忧郁的细长眼睛,所以此时露出的笑容,有一种格外稀有的美感,“重新介绍一下,我叫谢修臣,请问小姐的名字是?”
这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谢氏大公子,果真名不虚传……我谨慎地和他握了握手:“我叫洛薇。幸会。”
“洛薇?”
说话的人不是谢修臣,而是出现在他身边的人。
真没想到,在这里都能遇到苏疏。苏疏也一身正装,笑容如春风拂面,好像早已忘记我们有过不愉快的对话:“洛薇,你也来了。”
啊,场面好像有些尴尬了。我点点头:“晚上好。”
“你也来这里参加选拔?”
“是啊。学长呢?”
苏疏还没回答,又有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学长学长,你到底是多少人的学长?上次一群女的叫你学长,现在又一女的叫你学长。亲爱的,再这样下去,我可要把你软禁起来了哦。”
说话的人声音慵懒性感,还把一只手搭在了苏疏的胸前。这大概是今晚我看过最贵的手:它柔而纤长,指甲是深红色,食指戴着一枚瑰丽欧泊石配钻石戒指,手腕上戴着一条手链,上面镶嵌了粉色、玫瑰色、浅紫、黄色、白色、大红等等十六颗彩钻,合起来大约有十四五克拉,有一颗是D色IF净度,仅成本都值六十万美元。在这条手链的一端,有一朵代表了设计师风格的蔷薇花。
然后,一个红裙美女出现在我们中间,自信地拨了一下头发,转过头来挑衅地望着我,眼波妩媚而霸道,似乎想用气势压倒我。
但是,我却有了一种正在照镜子的错觉。
我和她望着彼此,都同时惊讶地睁大双眼。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6月28日)就要入V了。
先说说一直以来不大爱入V的我突然入V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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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上)
很显然,谢欣琪看见我的惊讶程度,远远超过我看见她的。她凑近了一些,一双眼睛在我脸上扫了几个来回,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居然是天然的。真不可思议,怎么可以这么像?”
“是、是啊。”我回答得有些尴尬,“之前就有人告诉过我,‘你长得好像谢欣琪’……不过我没你漂亮啦。”
“还行。”她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竟还认真地点评道,“就是眼睛没我的大,皮肤没我的白,腰没我的细,其它地方还可以。”
我勉强笑道:“……谢谢啊。”
“不过,难得看到和自己长这么像的人,我们可以认识认识。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我就不再自我介绍。你叫什么呢?”
谢欣琪的傲慢与自恋果真名不虚传。但奇怪的是,这些寻常人说出来必定回招人厌的话,由她说出来却像是理所当然。她的裙子、嘴唇、指甲都是同色调的正红,理应给人轻浮浪荡的印象。然而,她脚上穿着黑色天鹅绒高跟鞋,满手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整个人显得魅力四射,好像雪白肌肤也会发光一样。看见她,我就像看见了一个超级有钱又更加有品味的自己,既亲切,又让人不由自主感到仰慕。因此,看见她伸出手来,我受宠若惊地和她握了握手:“我叫洛薇,是Edward Conno的助理兼新人设计师。”
“你也是来参加比赛的?”
“对。”
“你设计的是什么呢?”
我从包里拿出参赛作品照给她看,她眯着眼睛看了看项链上的坠子:“这是……水晶?”
“对。”
“噢,那你获胜的可能性恐怕很小了。这一回参加比赛的作品里,五成以上都是带钻的。不过没关系,我喜欢你的设计。如果落选,可以到我的公司工作。”她挽过我的手,“来,跟我到旁边聊聊。”
“好,好吧……”
就这样,谢欣琪把我拉到一边VIP座位上坐下,并把那两个男人完全隔绝在外。她递给我一杯红酒,撑着下颚认真地望着我,嘴唇像玫瑰花瓣一样圆滑:“洛薇,你住在宫州吗?还是从其他城市专程赶过来参加比赛的?”
“我住这里,我家是在……”我跟她说了我家的住址。
她抿了一口酒,嘴角有自信满满的微笑:“那里地段不错。可以看到海。” 她实在太美了,明明是一张和我非常相似的脸,怎么气质会差这么多?
“是啊,租金也很贵,占了我一半工资。”
“租金?”她疑惑道,“你还要租房子?自己没有房子吗?”
“没有,我父母由于工作缘故,都调离了宫州,走之前把家里房子也卖了。宫州现在房价太高,我一个人是买不起的。”
“那也不至于自己付租金吧……你只赚这么点钱,生活怎么办?父母还支持你吗?”
“不会呢。他们年纪都大了,我也不想再找他们要钱。所以,我在这边还是属于小虾米奋斗状态,参赛也是来碰碰运气而已。”
“独立的姑娘很有魅力。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她朝我伸出大拇指,和我碰杯喝了一口,忽然道,“我刚才听你叫苏疏学长。这么说,你们很早就认识了?”
“是啊,我和他是多年老朋友,现在的住所和工作都是他帮忙找的。”
“他是个好男人。”她喝着酒,同时不经意地端详我的表情,“我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对我的照顾真是无微不至……”
这一刻,我诧异得连眼睛都忘了眨。苏疏的女朋友竟是谢欣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找一个和我长这么像的女友,他不会觉得很奇怪吗?还是说……后面的我不敢再想下去,只想尽量掩藏自己的惊讶。然而,谢欣琪却猛地把杯子放在桌子上,溅了一些酒出来:“不好意思,我有事要先失陪一下。”
她推开桌椅,踩着高跟鞋“咚咚”地走开。但走了两步,她又微笑着走回来,在桌旁整理了一下耳环,把桌上的红酒杯端走。她走路的姿势相当有气势,就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