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秘密只有他知道-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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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而已。”
“有历史和象征的‘金银’,就不会是‘而已’。”
摸了摸胸前顿时觉得沉甸甸的东西,林寒询问,“多少年的历史?象征什么?”
“又不是你的,不必知道。”突然牵起林寒的一只手,让她挽着自己,和她一起向聚拢的人群走去,像极了参加毕业舞会的一对儿情侣。
愣怔木讷地走着,林寒觉得像在做梦,不是因为寻南墨这样出现不真实,而是触感真实的紧,反而觉得像假的。
“谢谢。”林寒微微低头。
“不是为了你,只是想放松一下。”寻南墨淡淡道。
正在和朋友聊天的九叔向林寒看了一眼,猛然一怔,目光落在了和她一起走来的寻南墨,立刻恭敬站好。
“九叔。”林寒打了个招呼,向他介绍道:“这个是我的朋友。”
九叔看了看并不理他的寻南墨,微微低头,“您好。”
“九叔,他是晚辈,您不用这么客气。”林寒不能理解九叔对寻南墨的礼节。
目光落在了林寒胸前的小鹿上,九叔脸上更加惊愕。又见寻南墨表情淡淡,九叔缓了缓情绪,尴尬的应对不和自己说话的人。
这时,不远处传来声响,“请镇长和民众代表选择今年最好的蜂蜜。”
人群涌向高台,上面站立了几人,主持踮着脚尖,对九叔招了招手。
“我先过去。”九叔对寻南墨恭敬地点点头,在他闭眼同意后,朝评委席走去。
被人群遮挡住视线,林寒看不到他们试尝蜂蜜的样子,只能无聊地找话题,她用身子碰了一下寻南墨,“九叔正在替监管人卖房子,他知不知道以前房子是你的?”
不回答,寻南墨盯着吵闹的人群,自动屏蔽各种声音,应该包括旁边话多的女人。
“那里有蜂蜜糖,我们去吃吧。”觉得这样站着真心无聊,林寒松开寻南墨跑到已经围着糖堆打转的小豆身边。
“你主人打算把自己闷死,你快去救他吧。”林寒斜一眼无聊站着的寻南墨,对小豆挑挑眉。
“他能来已经够稀奇了,怎么可能什么都参加。”小豆捏了一个菱形的糖块儿扔到嘴里,“好甜。”
拿起一只小鹿形状的棒棒糖,林寒跑到寻南墨面前,“送给你。”
看着棒棒糖盯了几秒,寻南墨将左手从兜儿里拿出,捏着棒棒糖,神色冷淡。这副样子很帅气,也很幼稚。林寒打量,这人,现在更加有自己对他最初印象的样子。
“请获胜组的家庭上台领奖。”主持人的声音再次传来。走上台子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士,手里抱着一只小猎犬,接过了九叔递过去的证书和奖金。
“能在这么多高手里获胜,酿的蜂蜜肯定很好吃。”林寒抿了抿嘴,自言自语着。
斜眼看了看没出息的女人,寻南墨将棒棒糖放进了衣兜里。
“会化了的。”林寒看向没常识的人。她不知道,寻南墨真的没收过棒棒糖做礼物,更别说吃它了。
“它不敢。”寻南墨没有从衣兜拿出来的打算。
“又不是人,它有什么敢不敢的。”林寒已经无语了。
看向咬着棒棒糖点头的小豆,寻南墨不情愿地将棒棒糖又拿在手上。
看出了他的不方便,小豆举起手,“我先帮主人拿着。”
盯着他的手,寻南墨没有递给它。
“我不吃,这就给主人放屋子里。”小豆看出了他的犹豫。
将棒棒糖递到小豆手里,“你敢吃就死定了。”
小豆转身跑走。
“你又吓他。”林寒瞪一眼只会欺负小豆的人,向摆好蜂蜜酒的架子跑去,顺便对木雕一样的人说:“你就这样孤独着吧,我自己去玩。”
瞥向真的抛下自己的人,寻南墨觉得四周极其压抑,他很少参加这样的场合,可以说不会参加这样的聚会,让他自己孤独站着,他,不适应,第一次需要有人陪。而那个邀请他的人,自己跑了。
“可恶的女人。”他数落一句,半晌,抬步朝开始喝酒的林寒走去。
“酒喝多了,身材会走样的。”见到林寒的第一句话,就让林寒呛了一口酒。
瞪他一眼,“扫兴。”又见他难得的主动搭讪,林寒递给他一杯酒,“你尝尝,最好吃的蜂蜜调成的。”
“我不随便吃东西,特别是在精灵楼之外。”他轻轻点了点鼻子,“我需要人先试尝。”
“这里面不会有‘生血’。”林寒举了举手中的杯子。
“扣子上都有可能有,酒里怎么不可能。”
让人尴尬的不喝理由。林寒忍着怒气,“扣子的事情我不是故意的,而且当时你已经教训过我了。”
放下好心为他挑选的酒,林寒自己喝着。
一只手突然将她手中的玻璃杯抢走,林寒惊讶看去。寻南墨将杯子自然地凑近唇边,轻轻抿了一口,然后是喝了一口,眼睛并不看她,神色也很冷淡。
不是会嫌脏吗?这个人,太善变了。
还没有人喝过自己喝剩的东西,林寒不再看这个不好捉摸的人,重新拿起一个杯子灌起酒来,可是,酒水滑入嗓子的一瞬间,是种莫名其妙的甜涩感。
垂目看了看杯子里的酒,寻南墨蹙眉,“这酒怎么是热的?”
指了指杯底的冰块,林寒以为他故意挑刺,“冰块儿铺了一层,怎么会热。”
晃了晃确实在动的冰块,寻南墨看向仰着头喝酒的女人,突然想起,她是携带‘生血’的人,那么,她喝过的酒,用过的杯子,自然会有她的唾液。所以,自己喝的这杯酒,就会是热的。
有她唾液的酒。
寻南墨凑近嘴边的杯子突然顿住,他惊讶,本该嫌弃这个的他,竟然毫无感觉。将酒慢慢倒入口中,是舒适的温热感,那种触碰女人皮肤的特殊感觉,在这样的接触中更加明显。
‘生血’。寻南墨的克星,他曾经厌恶和惧怕,现在竟然没了感觉。
不知不觉,杯子里的酒被喝光。他很少喝这种会让他精神恍惚的东西,所以不知道,原来这种感觉也挺好。继续抢下林寒喝了一半的酒,一口饮下。
“怎么不喝了。”过了一会儿,林寒扶着桌子摇头,面前是寻南墨递来的第五杯。
“不行了。”林寒一只手压着桌面,一只手捂着肚子,“都快撑死了。”
“你尝一口。”
“你自己不能喝吗?”
“我不喜欢喝凉的。”
林寒无奈地呼出一口气,“那就别加冰啊。”
“不加冰会很烫。”
“骗小孩呢。”林寒从一旁拿过来一杯没加冰的酒,“这叫常温,怎么会烫。”
盯着她手里的酒,寻南墨没有接下的意思。
“怕被人放了东西是吧。”林寒看着他喝了一口,又递过去,“给你。我又不是小白鼠。”
接过她递来的酒,寻南墨倒入嘴里一口,他的嘴唇上立刻出现青黑色,口中也有白烟冒出。
怎么会?林寒惊讶看他,身子也站直了,捧着他的脸看向他的嘴巴,是烫伤的肿痕,唇边、口中都有,“傻瓜,你不疼吗?烫了还喝。”她举起杯子又尝了一口,明明是常温的。
“我从不说谎,不加冰会烫。”
盯着死脑筋的人,“为了向我验证很烫才喝的吗?”气恼地打了他一下,“混蛋脑子,故意让我有负罪感吗?”
林寒推开他要离开,身子因为酒劲儿晃了一下,撞倒了一旁的架子,整个身字压在架子上,将一面木架推倒,酒水撒了一地,还有破碎后的酒杯渣子,被林寒压在胳膊下。
寻南墨立刻扶起她,盯着她被划伤的胳膊,将她一把抱起,转身离开。
“我是胳膊受伤,不是腿。”林寒因为自己醉酒后的捣乱已经够脸红了,现在还被一个男人这样带走,她只觉得脖子都是烫的。
离开嘈杂的人群,停下脚步,寻南墨愣怔,又突然松手,林寒摔在了突然出现的小豆身上,两人一起叫了一声。
“你干嘛?”林寒捂着胳膊起身。
寻南墨已经独自向前走着,他第一次出现惊讶的表情,是对自己刚才所做的惊讶。他,不理解刚才做了什么。
☆、第13章 毕业1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小豆轻轻给林寒处理着胳膊的伤口。
“你主人是混蛋。”林寒龇牙咧嘴地骂了句。
“主人很少参与工作以外的事情,所以不适应。”
看向小豆,点点他的鼻子,“不许帮他说话。”
这时,康宇敲门走入,手里拿着几片爬山虎叶,递给林寒,比划了个‘止血用的,主人让给你’的手势。
“有小豆在,我不用他的东西。”林寒晃晃胳膊上小豆处理好的划伤,“看看,小精灵比他可爱多了。”
小豆抿嘴笑了笑。
起身,林寒拨通了一个电话,“妈,我明天回家。”
小豆、康宇同时惊愕,看着在客厅踱步的人,紧张地听她说着回家的计划。
“房子很好,我很喜欢,不过,它有百年的历史,里面的东西也都是古董,比我想象的有价值多了,我可买不起。”林寒点着透明的落地玻璃窗,倒影映在玻璃上,让她想起那次寻南墨对着玻璃整理衣服的样子。
呼出一口气,林寒晃晃脑袋,继续道:“那你和我爸现在在哪里住?”
用手指点了点玻璃,“好,我去爷爷的房子找你们。”
挂了电话,她用额头抵着玻璃,眼前是凑近自己的小豆,眨巴着眼睛,水汪汪要哭的样子。
“怎么了?”揉了揉小豆的头发。
“林寒要走吗?”小豆牵起她的手,“我不许。”
“可我还有毕业典礼要参加,这房子我也买不起。”林寒背靠着玻璃,“尽管我很喜欢。”
“那我怎么办?我是林寒的。”
抓紧不开心的小豆,林寒捏了捏他的鼻子,“你还是我的精灵啊,我又不是不要你了,只是不要这座房子而已。不过。。。。。。”她松开小豆的手,走到沙发前,小心不碰到胳膊地坐下,“毕业后,我可能要和爸爸工作一段时间。”
“那。。。。。。”小豆焦急,“那就是会有很长时间不能来了吗?”
点点头,林寒无奈地看着他。
小豆低头,半晌,看向耸耸肩,同样没辙的康宇,化成猫跑走了。
“小豆。”林寒叫了他一声,他没有回来。
“他生气了吗?”林寒问康宇。
点点头,康宇比划,“他好不容易找到朋友。”
“那我能带走他吗?他是我的精灵。”
康宇指了指寻南墨的小楼,“需要主人同意。”
“我才是小豆的主人。”
指着自己的心脏处,康宇想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他和小豆都有东西在寻南墨手里,所以,他可以控制他们。
“必须被他控制吗?你们这样算不算没了自由?”林寒起身,牵着喜欢站立的康宇一起坐下。
急忙摇手,康宇指了指林寒和油画里的小豆,再指自己和寻南墨。
“你是说,寄生关系?”林寒突然想到琉灵也有共生体,‘海精’。
点点头,康宇再次起身,将爬山虎放在林寒手里,“你好好休息。”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转身离开。
倒在床榻上,盯着窗外摇曳的树影花丛,和偶尔走过的花匠康宇,觉得一切很美好。城市里,不会找到这样的小镇,到处的花红柳绿,农家小舍,还有很和睦的邻里关系,还有特别的节日。
还有。。。。。。那个,他的,小楼。
精灵楼。寻南墨住的地方,隐藏在树丛中,被人说成妖怪的住处,却住着一个绝尘的男人。
敲门声响起,本不该在卧室听到,林寒却像在耳边听到一样。这样奇怪的一处地方,有这样意外的声响,林寒反而觉得正常。
慵懒起身,还是穿着那套衣裙,胸前是小鹿胸针,寻南墨没有要回,她也忘记归还的东西。
打开木门,寻南墨背对着她,目光处是刚刚比划过手势的康宇。再次转身,他有些正式的西装已经换下,只穿了白衬衫过来,手里是一只剃了刺的浅粉玫瑰,像是第一次那样,用来道歉地递给林寒。
接过玫瑰,看着被剪过的短茎,已经不能割伤她的手。林寒让出了一条路,“进来吧。”
“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蝙蝠,喜欢依附斑马的腿上,以吸他们的血为生。”寻南墨无厘头地说了一句,惹林寒蹙眉。她关上房门,心中嘀咕,这个故事好像听说过。
被吸了血的斑马本不会死,却因为心里的惧怕,想要甩掉腿上的蝙蝠,所以会疯狂奔跑。这个过程中,斑马张裂了伤口,血流不止,所以,死在了筋疲力尽和失血过多中。
为什么要说这个?林寒看向打量这座房子的人,不知道这幅性格的人又想做什么。
“血蝙蝠,之前也是一种精灵。后来因为不受控制,加之他们觉得血统强大,也就脱离了精灵界的控制,依附人类的村庄而活。”寻南墨走近油画,盯着上面的女人,背对林寒。
“他们藏在人类的村庄吗?那,会不会对人类下手?”显然,寻南墨所说的事情林寒感兴趣。
嘴角挑起一抹笑,并未被林寒看到,寻南墨转身时已恢复了清冷的模样,“他们曾经对精灵下手。后来,精灵部派了警队去处理,总算让他们放弃了攻击精灵的想法。可是,这样庞大的种族,自然需要很多的血,而动物的血量远不足人类。更何况,人喜欢群居生活,下手更方便些。”
“被他们吸血后,会怎么样?死吗?”
“会得一种病,人类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