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大世界-第4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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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我赶忙安慰高老头:“大户人家的闺女,养尊处优,衣食不愁,缺的就是感情寄托,好不容易逮着个懂得风情的男人,金风玉露,干柴烈火,哪还顾得上计较人家的丑俊。一旦陷了进取,自然也就难以自拔。也在情理之中。只是,你那兰儿为什么听说我们是取经人就晕倒了呢?”
“据我那女婿说,他受观音菩萨的指派,要陪你去西天取经。兰儿听说你们是取经人,就知道了他们夫妻的婚姻将从此终结,故此晕倒。”“可是,我还有一事不解。”
我接着说,“说人和人之间长相趋同我信,说人和猪之间长相趋同,我不信。”
“真的不信吗?”
“真的不信。”
“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不妨做个游戏,打个赌怎么样?”
“愿闻其祥。”
“我家的毛驴这几天正好病了。看见没有,墙角有两袋麦子。如果兰儿和她的猪老公长得不象,就由我替毛驴把这两袋麦子磨成面粉;如果象,嘿嘿,那就有劳唐长老费力了。”
高老头话音刚落,就听院子里有人喊道:“岳父大人,我回来了。”
“贤婿,先站在院子里别动。”高老头冲着院子喊了一声,随即又对里间的女儿说,“兰儿,快去和你的猪哥站到一起,让唐长老也开开眼。”
等高老头的女儿到了院子和她的猪老公站在一起时,我还没有说话,悟空就情不自禁地叹道:“般配,般配啊!”
NND,高家的驴病得可真不是时候。我一边在心里骂着,一边扛起墙角装麦子的口袋往磨房走去。
高老头追着我得意地问:“怎么样啊?唐长老。”
我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说:“象。”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3039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网恋行为,
促进性爱时代下网恋活动广泛、健康、持续地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网恋是平等主体的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异性自然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建立、变更、终止其情爱、性爱关系的行为。
同性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双性人之间发生的网恋行为,不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享有网恋自由、网交自主的权利,任何网络运营商、网络警察、网吧老板、家庭成员、单位领导等都不得非法干预。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进行的网恋,单位领导有干预权。
第二章网恋的发生
第四条当事人发生网恋关系,应当具有相应的性向往能力或性行为能力。
第五条网恋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商定,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一)恋爱形式。分为爱欲型、情欲型和有限肉欲型。纯肉欲型的网恋属于滥交或嫖娼关系的范围,不受本法调整。
(二)恋爱期限。分为日抛、月抛、年抛等抛弃型以及两情相悦、终成眷属、白头偕老等固定型。
(三)恋爱期间的费用承担。包括见面前的上网费、电话费以及见面后的交通费、食宿费、计生用品费等。
(四)恋爱期间发生争吵、谩骂、打斗时的解决方法。
第六条当事人发生网恋关系,应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要约是求爱人在网上发出的希望和他(她)人发生网恋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真实表明自己的性别、年龄、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表明对对方怀有喜爱、崇敬、依恋或者虎视眈眈、垂涎欲滴、欲火中烧等交往意图。
在chatroom、BBS、MSN、QQ、EMALI中发送的征聊词、求欢书、合伙过夜邀请函等为要约的基本形式。但求爱人不得在上述系统中以性器官名称来代替男女性别的称谓。
第七条求爱人的要约可以撤销。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一)求爱人明知或应知对方为恐龙或者青蛙,仍对其产生性趣的,不得在见面后以对方的长相存在严重瑕疵为由撤销要约;
(二)对方有理由认为网聊已弄假成真,并且已经为见面作好准备的,求爱人不得以逗你玩为由撤销要约。
第八条承诺是受爱人同意求爱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网聊时以语言、文字或心型、唇型等符号作出。也可以在见面时以拉手、拥抱、接吻、半推半就、将计就计、反客为主等相关肢体行为作出。
第九条承诺可以撤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不得撤回:
(一)受爱人明知或应知求爱人为恐龙或者青蛙,仍然答应其求爱的,不得在见面后以对方长相存在严重瑕疵为由撤回承诺;
(二)承诺以见面时的男欢女爱、翻云覆雨等肢体行为作出,该行为的关键动作即将或者已经完成而无法撤销的。
第三章网恋的效力
第十条依法发生的网恋,自双方脸红心跳时成立。一方或双方脸不红心不跳的,以感到幸福时成立。感觉不到幸福的,不以网恋论。
当事人在发生网恋关系后又想进一步建立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恋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以男充女、以女充男、以同性恋冒充异性恋而发生的。
(二)一方或双方为不具有性向往能力或性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而发生的。
(三)一方或双方为有配偶的人而发生的。
(四)一方或双方同时进行多个网恋而发生的。
(五)因对对方的性取向、性能力等基本事实产生重大误解而发生的。
(六)以网管、版主、黑客等身份窃取对方信息系统中的个人资料,冒充对方的知己、取得对方信任而发生的。
第十二条网恋关系无效后,因网恋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网恋获得的情感,应当折价补偿;因网恋享受到的肉体愉悦,禁止返还并限令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予以遗忘。
第四章网恋的履行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网恋权利、履行自己的网恋义务。
当事人应当根据网恋的性质、目的、内容来进行上网、上心、上街、上床等相应的情爱、性爱活动。
第十四条当事人就网恋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相爱程度不明确的,按照新婚夫妇的标准履行。但一方为不具有性经历的**或处男时,另一方不得强迫履行。
(二)网恋期间的费用承担不明确的,女性负担上心和上街费用,男性负担上网和上床费用。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谈情说爱的,以在网上履行为主;偷情**的,以在床上履行为主。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以日抛型为准。但一夜情的网恋必须延续至午夜12时后方可分手。
第十五条应当履行网恋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相貌状况恶化成恐龙或青蛙或者被发现整容前属于恐龙或青蛙的。
(二)朝三暮四、移情别恋的。
(三)对同性产生兴趣因而丧失对异性兴趣的。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在发生网恋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发生网恋关系,骗财骗色或者恶意捉弄对方取乐的。
(二)故意隐瞒自己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重要事实或者对自己的相貌、体格、性能力、生殖器官的尺寸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网恋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玉照、裸照、视频图像等个人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网友,更不得在**网站上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个人资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谈情说爱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偷情**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因身体条件或者健康状况不再适于履行的;(二)因心理因素发生变更,完全丧失对异性的兴趣的;
(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继续履行已没有必要的。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上网费、电话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购买鲜花和计生用品的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网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性息产业部依据本法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恋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3040章爆笑的产品说明书
美国有些产品标签很“智障”信不信由你,以下是一些产品上的标签:
1-Sears吹风机:“睡眠时请勿使用。”(废话,都睡着了怎么用!)
2-Dial香皂:“使用说明:如一般香皂使用。”(那到底是怎么用呢?)
3-Swanson冷冻食品:“食用方法:建议先解冻。”(只是建议而已喔!)
4-某饭店提供的浴帽外盒写着:“适用于一颗头。”(废话,难道一次能塞进去两颗头吗?)5-Tesco‘sTiramisu点心:(印在盒子底部)“请勿倒置。”(可是当你看到这行字时,你已经将它倒置了。)6-Marks&Spencer面包布丁:“本产品加热后会变热。”(喔!这不是废话吗?不然会变冷喔?)
7-Boots儿童咳嗽药(2~4岁儿童专用):“服用后请勿开车或操作机械。”(2~4岁儿童会开车或操作机械吗﹖就算他们清醒、活蹦乱跳时,他们也不会开车和操作机械吧!)
8-Nytol安眠药:“服用后的症状———可能会引起嗜睡。”(可能,只是可能喔!难道安眠药吃了会精神好吗?)
9-某中国制圣诞节灯泡:“限室内或室外使用。”(那到底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使用呢?)10-Sains-bury‘s罐装花生:“警告———内含花生。”(哇!里面有花生,还要警告我们一下喔!)
11-某美国航空公司的坚果点心包装上(飞机上常会发的点心,内含花生、豆子、榛果等坚果):“使用说明:打开包装,吃坚果。”(废话!废话!不然连袋子一起吃吗?)
12-某儿童穿的玩具超人服:“警告:此服装无法让你飞起来。”(这还不算太白痴啦
第一卷笑话锦集第3041章八戒升官了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天取经一路景点陆续成了旅游胜地,这使西天取经局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因此,天庭玉帝有旨,要加强西天取经局领导班子建设,增配一名副局长,并责令该局局长唐僧推荐人选。唐僧接旨后,一则高兴,一则犯难。添个副手是好事,自然高兴,可推荐谁呢?不能不费一番苦心。想手下那几位,都是陪护自己取经的功臣,用谁不用谁,不好摆平,所以必须站在领导的角度,全面深入地考虑。尤其是选自己的副手,关键的关键,要能和自己搞好配合的才行。
悟空行不行?要论功,这猴头当属头功。但他有两个致命弱点:一是,目无权威,他见了玉帝还挺身而立,既不“朝礼”,又不“谢恩”;更出格的,他还骂观音菩萨说“该她一世无夫”;我在他眼里就更不算老几了。二是,方法简单,办事草率莽撞。捉妖拿怪不加分析,对天上领导身边人员多有得罪,既伤了僧面,也伤了佛面,弄得我这当师傅的,都不好向各位领导交代了。他这号人,当工具可以,当不得领导的。
沙僧怎么样?当然更不行。他倒是勤勤恳恳,有功劳,更有疲劳,人缘也不错。可他毕竟是搞后勤工作的,工作面窄了些,而且缺乏创新意识,满足于碌碌无为,又太老实,没点灵活性。
看来,只有八戒是个理想人选。他虽说贪吃、贪睡又好色,有时还说说谎,耍耍小聪明,名声不怎么好,但他有他的优势。首先,他善于和领导保持一致。我说什么是什么,他都能坚决贯彻执行;还能和我说上悄悄话,及时反映同事们的情况;更能体贴领导,多次邀我到高老庄度假,包吃、包住、包玩不说,还送点高档礼品什么的。我从内心觉得,他才是“自己人”呢。第二,他能说会道。黑的能说成白的,假的能说成真的,错的能说成对的,常使人心旷神怡,简直可与和敲馈U庖坏愫苤匾绕湓诘苯瘢绱斯厝瞬挪豢缮佟5谌艹阅芎取1鹂此谒扇思以缂涞阈囊驳冒偈錾毡械阊黄穑伤嫖夜怨龋淮嬖谘黄鹞侍猓诔∶嫔希够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