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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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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该怎么办?”我平时虽然有些独断专行,但涉及大事,从来都是以商量为主。现在他们两人反对,我也动摇了本来很坚定的决心。
“先等两天,如果我猜测的没错,这几天应该是百鬼聚首日,等过了这两天再说。并且从青岛接来无脚,无论是机关暗器,还是他不愿意告人的身世,都不应该在这件事中置身事外。”灵虚看样子是早也想好了对策,有条有理的安排说。
经过灵虚的提醒,我才想起了无脚。他之所以要跟随我,就是想让我杀了至善。
因为至善打断了他的双脚。
可是,无论我怎么问,他也不愿意说出其中缘由。
至善不是小孩子,更不是有着变态心理,以别人的痛苦来带给自己欢乐的无聊人。那么,他为什么要打断无脚的双足、或者是仅仅打断了双足?
我抬起头,用元气感应着灵虚和江血云两人,幽幽问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没有。”灵虚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江血云更是直接忽略了我的问题,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哼。”我冷哼一声:“希望最好是如此。”
说完,我板着脸,拂袖走出了客房。
我真的很怀疑,他俩瞒着我什么,但他们不愿意说,我也不好追问。无奈,我只能打通电话,让梦萱陪着无脚赶来与我们会合。
鲁班、榭居、登封观星台、鬼魅之说、百鬼聚首。。。。。这些透露着邪异味道的词语,确实很让我忌惮。化虚的身体,使我对所有关于元气之类飘渺虚无的东西,感到无比惊恐。因为,只有它们才可以伤到我。
这不再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一旦判断错误,我面临的,将是万劫不复。
当然,我只是怀疑灵虚和江血云的用意,并不担心他们会背叛我。
我没有留给他们背叛的机会,能给的,我全都给了,信任、友情、关怀、天材地宝、平等、公正。。。。等等,只要我有的,都给了。我想不出,他们如果背叛我去投奔至善或者老爹,还能得到什么?总不能希望老爹和至善把成仙的机会让给他们吧?!
但是,他们到底在瞒着我什么?我往楼下走去,边走边想,路走完了,却怎么也想不通。
好吧,等无脚来了,看你们还能有什么说辞。我这样想着,转身钻进了酒店旁一家不甚起眼的咖啡店。
明特咖啡,不出名的招牌、不出名的地理位置、更没有什么一杯上千的名贵咖啡,这里唯一有些独特的,就是有一个在等我的女人。
一个很狐媚的女人,名字叫狐七七。
对,不是胡,而是狐。
第一卷  第七十三章 我的男人叫叶远
那日我们一众人从青岛上岸后,就各奔东西,分头行事了。。
王博和介琛去了金城、我和江血云、灵虚悟空作为第一线主力,赶往河南登封、而狐九,则是去联系他的族人了。
上一届狐族圣女是我的妈妈、合欢铃是狐族至宝;我要为妈妈报仇、而狐族要拿回合欢铃。大家有相同的利益,自然有合作的基础。
狐九联系族人的方式很有效率,不到两天,不单传回了狐族愿意合作的消息,并且带着此次合作的负责人狐七七来到登封与我面谈。
狐七七
狐九
狐九通知我说负责人叫狐七七时,我就有一种智商低下的感觉,猜测着狐族是不是跟日本人一样,嫌起名麻烦,随意的按照排行来喊名字了。
狐九是老九,而这个狐七七则排行第七十七
可是,在第一次见到狐七七时,我就为自己那个比较白痴的想法而自惭了。
惊艳,绝对的惊艳。
狐七七这个女人跟我见过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同时她还拥有着所有人的优点。李珍的风骚韵味、王绪岚的感性成熟、米拉的青涩懵懂、沈倩倩的睿智高贵、凛色灰的可爱温柔以及李别情的顾盼自怜。
似乎,她就是传说中的完美女人,许多矛盾的性格出现在她身上,不但不会产生突兀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本来就应该这样似得。
我不知道去怎样形容她,因为她在我的脑海中呈现出的容貌是完美无缺的,无论用什么言语,我都觉得不足以表达出她的美丽。
当时,我真的惊呆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吗?相比于她,老板娘就像是一朵惊艳红花旁的一根枯黄小草般丑陋。见到狐七七的那一刻,我甚至对老板娘生出些怨言来,她根本不配称为狐狸精,而狐七七才是。
当然,老板娘代表的狐狸精,是性格;而狐七七,则是真正的狐狸成精,变成了绝世的仙子。
怪不得狐族能够传承这么久,甚至连龙族都消失了,可狐族却还一代一代的流传着,仅凭狐族女子的容貌,就足以让天下男子为之疯狂了。
当然,天下男子中也包括我,在见到狐七七的时候,我久违的**急速高涨,那种冲动、激情、期盼的情绪不停的冲击着我,告诉我,这才是真正的女人。
亲近下她的惊艳,哪怕只有一次,这辈子似乎也就够了。
实际上,我恨现在的我,恨自己的滥情。
李别情刚刚走了没多少日子,老毛病就又犯了。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想去接近她,哪怕只是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也会心满意足。
这好像是中毒了,上瘾了
就如现在这般,虽然心头事情不少,但我还是不由得走进了明特酒吧。
这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正是酒吧的高峰期,明特酒吧更是人满为患,上下一二楼都坐满了人,甚至,还有许多人站在走廊中,疯狂的向着中央的小吧台喊着:“吴灰。吴灰。我爱你”
吴灰就是狐七七在俗世的名字,她好像还在俗世有家模特公司。
我不知道这家明特酒吧有什么出奇之处,反正狐七七来到登封后,就一直住在这间酒吧。听狐九说,她时而还会上台唱一曲,引得满酒吧的男人们情绪失控,都想冲上台去一亲芳颜;甚至,有些人整日待在酒吧,仅仅是为了博得红颜一瞥。
我挤过人群,靠在栏杆边,看着舞台上那个妙曼的人影,满足的笑了,似乎,看看她就会感觉很幸福。
她随意的坐在吧椅上,单脚点地,另一脚轻轻踩着椅子的踏板,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就那么若即若离的唱着一首我没有听过的歌。
如瀑布般的长发像是根根情丝,随意的散落在仟瘦的香肩上,略显单薄,却让人忍不住的去疼惜、爱恋;白皙的修长玉指有节奏的在膝盖上轻弹着,不经意间划出的曲线动人心弦,似乎在那一瞬间,我的心跳,跟她同步了,随着她的忧伤而忧伤、快乐而快乐。
她的歌声有些轻佻、有些多情,但是在我听来,却如天籁般贞洁,神圣而不可亵渎。
这一刻,我醉了,虽然不是第一次听她唱歌,但听一次,醉一次。
我挤上前来的动作让旁边两个猥琐的眼睛男颇为不忿,他们冷眼看着我,似乎想动手,又怕打扰了仙子的天籁,正在犹豫不决。
我随手拉下宽大的风衣帽子,冲着他们笑了笑。
我自认为笑的很温柔、很和气,但他们只是看了我一眼,就马上低下了头,浑身哆嗦起来。
也许是诡异的银色眼罩吓坏了他们吧,我淡淡的笑了声,转身往酒吧后台走去。
这家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二楼幽静些,但是座位相对来说也紧凑些。宽阔的一楼大厅摆满了高大的盆景,一副原生态的装饰风格,跟我当年在兽王马戏团的装修倒是有些相似。我走过原本幽静、现在却因为狐七七的到来而杂乱的大厅,穿过一条隐秘的过道,进入了后台的包厢区。
这个酒吧应该暗中做着什么见不得光的生意,反正包厢区是不对外开放的,门口有保安把守。他们见我走来,没有阻拦,而是恭敬的躬下了腰。
我笑着点点头,很满意这份待遇,尤其是在喜欢的人面前受到尊重,这种优越感远比其他时候要来得强烈的多。
我径直往上次谈事的那间包厢走去,也不管里面有没有人,直接就推开了门。
如我所料,没人。
我心情很不错,坐在柔软的沙发上,等着那个即将到来的美人。
突然,我想吸一支烟了。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自李别情去世以后,我就戒烟了。这些日子中,无论多么纠结、多么烦躁,我一口都再没有吸过,甚至江田水递烟,也被我坚决的拒绝了。
可是,现在我却想吸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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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力的躺倒在沙发上,想狠狠扇自己两个巴掌
没过多久,狐七七就端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
托盘里放着一瓶杰克丹尼,两个酒杯,一包细长女士香烟。
我的英文很糟糕,这种昂贵的洋酒还是叶远教我认识的
那个拼命赚钱,却吸最贵的烟、喝最好的酒的秀气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活着。我苦涩的怀念着。
“还是没有找到吗?”狐七七轻声说道,缓缓走了过来,将盘中的酒瓶启开,斟上两杯酒,然后坐在我的身边,又笑着说道:“嵩山是佛门名山,至善在那里经营了几百年,自然不是你能随便找到的。”
“你很着急吗?”我端起酒杯,笑着问。她的声音很好听,温柔中带着一丝丝性感的磁性,让人爽心悦耳。
“呵呵,几百年都没有找到合欢铃,我们这一代,也只是尽尽责任,并没有想过可以真的找回来。没想到,你这个前圣女的儿子却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狐七七白皙的手指握着的酒杯,轻轻在我酒杯上碰了一下,然后将少半杯洋酒一饮而尽。
她咬了下舌头,似乎在回味着酒精的刺激。
我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更有些暧昧。
她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完美、**,一时间,我竟然有了扑上去,狠狠蹂躏的冲动。
但是,我没有、也不敢就这么粗鲁的扑上去。
对,就是不敢,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怕她。
“现在既然知道了合欢铃的下落,我们自然是要拿回来的。但是,我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合欢铃到底在哪里?”喝下两杯酒后,我的情愫在直线高涨,但她却是越喝越冷静,突然开口谈起合作的事宜来。
我确实没有告诉她合欢铃就在老板娘手里,这是存了点私心,想借助狐族的力量,帮我杀了至善。再说,谁也不敢保证,我说出合欢铃的下落后,狐族会不会违约直接去找老板娘,甚至,还会杀我灭口。
前圣女的儿子?如果妈妈还在人世,想必有些影响力,如今人去事非,我根本不敢拿这个说事。
“我们之间就不能聊些别的吗?不要总提那些无聊的事。”我又端起了酒杯,避过话头笑着说。
“聊别的?我们之间除了合作,还有什么事可聊?”狐七七表情不变,依旧是那副凤眼迷离的暧昧之色,好似在跳动着某种情愫。
“嗯比如爱情?”我完全陷入了她的情网中,不禁握住她的手,痴情的说。
“爱情?那得先问问我的男人答不答应。”她依旧不动声色的说,只不过轻轻的挣脱了我的手。
“你有男人?”我的心顿时凉了下来,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样,揪心般的刺疼不停的冲击着我的思绪。
一时间,我竟然有些想杀人的感觉,不由狠狠的问:“他是谁?”
“他,是个很漂亮的男人,叫叶远。”狐七七双眼闪烁着异彩的光芒,轻轻低吟说。
第一卷  第七十四章 千年狐狸精
叶远是在山神庙事变中失踪的,那夜老大老三身死,沈倩倩、花叶、米拉、龙宇航等人被抓,而叶远,则是离奇消失。
后来我派人去找过他,一点消息也没有查到,就连他那个远方的叔叔叶城,也不知道叶远去了哪里,或生或死。
叶远这个人我很佩服他,自他在金城落雁滩的那个赛场,从赛车中摇摇晃晃的走下后,他就在我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执着、坚定、有些文静的男人,为了兄弟,那把秀气小刀可以捅进任何人的胸膛;为了女人,他哪怕知道了老板娘是人尽可夫的荡女,却依旧痴情万千。
这样一个男人,实际上是很讨女人欢心的。
只是,我想不通,他竟然也是狐族。
还记得叶远说过,他的家族已经落寞,只是因为一本‘幻魔身法’的绝学而苦苦挣扎。他跟着我,就是想借助我的财力,能让他过的好一些、能让他的儿子继承这门绝学,而不是只有本秘籍,而没有人会练,或者根本就练不了。
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骗人的,什么继承、什么活的好一些都是借口,难道狐族还缺这点钱?还有,叶远体质单薄、文静而秀气、并且实力不高,这也完全符合狐族男子的特征。
既然确定了他是狐族,那么他接近老板娘,并不是什么痴情,而是想得到合欢铃!
不对!想到这里,我猛然惊醒,狐族知道合欢铃在老板娘手里,那为什么还会跟我合作?
“你们预谋了多久?”哪怕心已凉,我依然对狐七七生不出一丝恨意来,有点失意的问道。
“预谋?什么预谋?”狐七七皱着眉头,莫名其妙的反问。看她一本正经的表情,似乎也不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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