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妃养成记-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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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媛媛怔住,你丫有病啊,我欠你的?还敢算利息。
朱媛媛以牙还牙,下巴一昂:“好呀,但不能只你要求我,你也不许碰什么红什么柳,要是被我知道,你这辈子就别想再见到我。”
李澈讳莫如深的笑了笑,看她吃醋的小样儿,心情真的很好。
“这样的话,那就得算一天两个吻。”
朱媛媛投降了,算了,还是少说几句,不然这账算不清了。
屠季艰难地扶着赵海生,本想叫杨晨过来帮忙,却见杨晨还在跟李澈说话,只好一咬牙,硬撑着扶着赵海生先走了。
李澈还有很多话想问,比如:那个南宫墨宇跟她关系如何?宋子楚是不是知道她是女的?
也有很多话想要交代她,比如,跟姚启轩尽量不要再起冲突,毕竟他远在京都鞭长莫及。
又比如,要小心行事,莫让人发现她的真实身份。
但终究还是没有问也没有说。
她是个有分寸也很聪明的人,不用他刻意叮嘱,她也做的很好。
短短一个半月,她就已经是罗院长的宝了。
能做到这一步的,相信天底下没几个人。
他又何必这么婆婆妈妈。
“总之,你自己小心点,我会再找机会过来的,好了,你进去!”李澈强忍着拥她入怀的冲动,柔声道。
朱媛媛道:“你也回去!顾恒还在山下等着呢!”
那厮也是个懒货,闲石阶太高,不愿意爬了。
李澈深深地看着她:“等你进去我就走了。”
多看一眼也是好的。
朱媛媛诺诺地哦了一声,转身慢吞吞地往院门走。
分别的时刻真正到来,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真的有点惆怅了。
可她不敢表现的黏黏糊糊,不然的话,说不定他真的会多留几天。
李澈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内,一个人怔怔地站了一会儿,才转身下山。
就在他推开社那扇门的时候,他还打着要带她走的念头,在她面前扮老虎,好好吓吓她,谁知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非但答应让她留下来,还得给她安排好后路。
全因为那无法控制的欲、望,他吻了她,把自己的心,明明白白摆在了她面前。
可不管怎样,他还是很高兴的,吻她的时候,她回应了,他牵她的手,她脸红了,他的安排,她答应了。
证明她心里也是有他的。
以后的事,慢慢来!
朱媛媛躲在门后,看着他一步一步下山,直到看不见。
如释重负过后心里却是有点空空的感觉。
只是黯然了片刻,她便用力甩了甩头。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还是不要想太多,以免作茧自缚。
毕竟他明年就要成亲了,这门亲事是皇后娘娘定下的,还能推得掉?
前景,朱媛媛真心不看好。
所以,还是顺其自然!
顾恒坐在马车里,等的都快睡着了,感觉到车身一晃,睁开眼,见李澈钻了进来。
一双微醺的醉眼水雾迷蒙,带了些许笑意望着他,问道:“就这么把她留下了?”
昨日还信誓旦旦地发狠,说要把那丫头抓回去,狠狠教训一顿的。
李澈靠在车壁上,闭上眼睛,感叹道:“带她回去又能怎样呢?现在还不是时候,倒不如让她先在书院呆着。”
在没有扫清障碍,没能确保给她一个安全的环境之前,他不会让她涉险。
顾恒同情的拍拍他的肩膀,他和李澈深交多年,对他不可谓不了解。
李澈是个有洁癖的人,身与心都是。
所以,这种人一旦动了心动了情,便是再认真不过,说白了,就是死心眼。
偏偏对象是朱媛媛。
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身份地位,注定了这条路会很艰难,非常艰难。
当然,如果他求的只是两人在一起,就会好办的多,但问题是,朱媛媛看起来不是那种甘于做小的人。
还有一点让他担心的是,朱媛媛以杨晨的身份声名鹊起,可以预见的是,“松涛”若是成功了,杨晨的名气会更大,到时候朝廷有心招她入仕,又该如何收场?
女扮男装进书院已经是不小的罪过。
他可怜的好朋友啊,有得头疼了。
☆、第92章 我要你死
南宫墨宇是第二天早上才回来的,听说昨日杨晨也去了楼外楼,还见到了李澈,南宫墨宇先是一惊,但看杨晨神色如常,细细一想,又安下心来。
杨晨还能在书院呆着,说明李澈并没有打算对杨晨不利,这让南宫有些好奇。
是的,好奇。
卞唐虽说繁华昌明,但等级制度还是很严苛的,奴仆地位低下,即便主人打死了奴仆,只要有个合理的解释,就不用负什么责任,官府也不会追究,而奴仆若是逃跑那绝对是大罪。
李澈不可能认不出杨晨,因为杨晨是吟风轩的丫鬟,哪怕只是吟风轩里的一个杂役,地位也要比王府的其他丫鬟高。
是什么原因,该担心的事情却没有发生呢?
好奇归好奇,南宫墨宇不打算深究,虽说他是搞情报的,但他只关心他该关心的事。
杨晨平安无事就好。
朱媛媛最担心的问题解决了,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她的事业。
没错,社就是她的事业。
勤奋学习是源于她对知识的渴望,是在现代教育制度,竞争环境的熏陶下养成的一种习惯,但埋头苦读书并不是她的出路。
她不能像傅春安、钱学明他们那样,用优异的成绩获得进入凤梧阁的资格,在凤梧阁锻炼几年后,就能入仕为官。
凤梧阁类似于翰林院的机构,因院内有座凤台阁,植满了梧桐树,故而叫凤梧阁。
也不能像其他学子一样,以期经过书院的深造,在科考中大放异彩。
科考入仕,都不是她能走的路,因为她一个女人。
所以,这条路对别人来说是光明大道,是捷径,但对她而言是死路。
所以,成绩要好,但不能最好,她要做的是,让书院看到她存在的价值。
社就是她展示自我的一个平台。
之前发出去的征订函陆续收到回复,征订数目每日都在增加,几十,几百。甚至收到一些私人的来信,希望能征订《松涛》。
这其中有一些是贫寒的学子,也有些是富家子弟,朱媛媛请示宋子楚后,拟了两种不同价格,穷学生么,应该接济一下,富有的人,那就多出点血。
几十两银子对富人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宋子楚不管这些琐事,全权交给朱媛媛负责,他要做的就是把关《松涛》的质量。
因为他的目光早已放在了另一个高度,另一个层面上,这是他看了杨晨写的详细方案后想到的。
等《松涛》成为天下人心目中最有分量的一本书册后,《松涛》的意义就不再是一册书,它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巨人,一个拥有相对话语权的巨人,连朝廷都不能忽视它发出的声音,到那时,他就可以利用《松涛》做一些事,达成一些心愿。
可以说,是杨晨启发了他的思想,对此,宋子楚常常暗自感慨,甚至有些惭愧。
他坐在书院,眼观天下风云,尽管他胸有沟壑,可是只要他不踏出书院,就只能做一个旁观者。
而现在,他可以坐在书院,运筹帷幄,不说决胜千里,但影响影响某些大人物的决策还是可以做到的。
《松涛》就是书院的剑,他的剑,剑尖所指,风云也变。
不管大家的目的如何,大家对《松涛》的期待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全力以赴。
就在中秋来临的前一日,朝廷对三位优才的考核意见终于下达。
傅春安和钱学明年后将入凤台阁,而姚启轩不在此列。
没有关于任何姚启轩的只言片语。但朝廷的意思已经很明确……姚启轩不够格。
彼时交通不便利,通信不发达,大家并不知道,关于姚启轩有没有资格进入凤梧阁的争论在朝堂上有多么激烈。
支持者和反对派,那是指着鼻子互喷口水,甚至有大臣为此扭打起来,便是在争论一些重要国策时也不曾有这般激烈。
大家更不知道,在这场争论中,还有一个人重新走入了大家的视野。
那便是李澈。
李澈只是据实上了一本奏折,然后就拍拍屁股回家喝茶去了,任你们吵的唾沫横飞,天翻地覆,都与他无关,他只是说了实话而已。
然而,他的实话就是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大石头,一石激起千层浪。
姚家是皇后的娘家,是赵王李深的坚实后盾,让姚家出丑就是让皇后和李深脸面无光,这样的好机会,对于同样有资格争夺储君之位的秦王李灏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怎么可能放过?
所以,秦王一派积极行动起来,借题发挥,收集了姚尚书这些年来违法乱纪的证据,双方斗的无比热闹。
有些人看着这场热闹,就忍不住想到那个扔下石头就不见了人影的齐王李澈。
他真的只是想要说一句实话而已吗?
他一句实话,就让两位最有可能竞争储君之位的皇子斗的不可开交,互相诋毁,难道不是想着做个得利的渔翁?
大家不得不开始重新审视这位早已经被大家抛弃的皇子。
当然,这些情况书院的人是不知道的,像罗院长、宋子楚等人或许已经预见了,但不会说出口。
姚启轩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前程完蛋了,因为父亲很愤怒,来信大加斥责。
于是姚启轩很惶恐,同样也很愤怒,他不敢去责怪齐王为何不肯放过他,他只会追根溯源,把仇恨的怒火对准了杨晨和方大同等人。
如果不是杨晨在饭堂挑战他的权威,他在书院的地位不会一落千丈;如果不是杨晨在楼外楼污蔑他,往他身上泼脏水,消息就不会传到京都去;如果不是方大同在齐王面前说他坏话,齐王就不会知道……
所以,造成他如今这般困顿局面,惶惶如丧家之前的罪魁祸首就是杨晨和方大同。
所以,这个仇他一定要报。
反正他的前程毁了,他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大哥来信让他骚安勿躁,隐忍低调。
但他怎么可能不暴躁,怎么还能隐忍的下去?
姚启轩看着弘阁的方向,恨恨磨牙……杨晨,我要你死。
(今天过元宵,回来晚了,更新迟了,但三更会保证的。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第93章 发疯的马
书院每隔半月会开一次骑术课。
骑术课要到山下的马场去上,这是大家最喜欢的一门课程了。
不是因为有马骑,而是可以下山,可以不用一本正经的坐在教室里,所以,一到骑术课,大家就像要去郊游一般开心。
朱媛媛也很期待,虽然骑术课才上了三次,但她惊讶的发现,她居然也有骑马的天赋。
有天赋,是教马术的谢教习对她的评价。
他们的骑、射老师都是谢教习。
朱媛媛第一次上马,就能很好的控制马匹,绕着马场跑了几圈后,还能做一些颇有难度的动作。
这对于第一次接触马的人来说非常难得,只能用有天赋来形容。
连南宫墨宇也认同这种说法。
杨晨的箭术、马术在普通人中绝对属于佼佼者,因为她是初学。
如果,她的成绩是体现在他开始教授她内功心法之后,他不会觉得奇怪,习武之人,六识自然比一般人要强。
射箭要瞄准,瞄准不是简单的对准对面的红心,还要排除外物的干扰,比如风、雨、以及凝在空气中的湿气等等,这就需要感知与计算。
杨晨的术数很强,她的感知能力也很强。
马术需要身体的协调能力,控制能力,这些,杨晨依然很不错。
包括习武,杨晨同样有着惊人的天赋。
所以,杨晨真的是个有天赋的人,很有天赋。
南宫墨宇甚至在想,如果杨晨是从小开始习武,她的武功会不会超过林玉蝉?
有天赋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都是平凡人,但还有一种人也是极为少见的。
比如方大同。
方大同的骑术不好,莫说骑术,要他爬上马都很困难,因为他太胖了,马也不喜欢他,马场里所有马都不喜欢他,谁愿意被一个重的要死的大胖子骑?
所以方大同一开始挑马,马儿就打着响鼻躲开。
但方大同没有这个觉悟,他这么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分有肉,很靠得住的人,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所以,一定是马儿淘气,不乖。
“我说你个小淘气,跑什么跑?见了小爷还不乖乖过来,来,小爷给你糖豆子吃。”方大同抓出一把糖豆子诱惑那匹枣红马。
枣红马鬃毛一甩,不接受诱惑,比起待会儿要受的罪,这点糖豆子怎么弥补得了?
“哟嚯,你个小淘气还给小爷甩脸色,我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