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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草样年华-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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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车人回头看了我一眼,飞快地蹬了两步车,消失在路的尽头。
    张超凡等人把我抬到宿舍楼二层的时候,我拼命地叫他们放下我,因为一层的进口处有一面大镜子,我每次从此经过必要对着镜子照一下。他们耐我不过,只得将我抬回一层,扶我站在镜前。
    我对着镜子观察许久,居然分辨不出镜中哪个人是我,却一低头看到脚下的半截烟头,我弯腰捡它,抱怨地说:“真是浪费。”无奈如何努力也无法捡起,最后一使劲,整个身子重重趴到地上。他们喊起当年知青在北大荒开垦时的口号,才勉强将我抬起,说我沉得像头怀孕的母猪。
    众人把我抬到床上,我和衣而卧,睡了过去。张超凡把我安顿好后,透过窗户对一直等候在男生楼前的周舟喊道:“回去吧,他已经睡着了。”
    周舟又冲张超凡喊道:“晚上睡觉看着点儿他,别让他从床上掉下来!”
    张超凡说:“放心吧,已经把他捆在床上了,绝对掉不下来。”
    周舟说:“捆松点儿,别勒坏了。”
    张超凡说:“知道了。”
    周舟不安地向窗口张望了一眼,忐忑地走回女生楼。
    次日不到中午的某个时刻,我醒过来,杨阳和齐思新还在抱着被子睡觉,我的手机在此时响起,是一条短信:我去早市给你买了水果,如果睡醒,给我打电话,我把水果给你送去。是周舟。
    日后,当我们再去那家火锅城吃饭的时候,老板竟然将营业时间由24∶00提前到18∶00,以马上打烊为由,拒绝我们入内,我们只好另寻他馆。
    我的同学们评价一家饭馆好与坏的标准是看它门口的地上是否被吐得一片狼籍,这反映出该饭馆受大众欢迎的程度,我们可以从地面的秽物中分析出什么菜是这家饭馆的特色菜。但不乏一些饭馆为了吸引顾客,他们会用啤酒熬一锅大米粥,再添加些肉末或菜叶,然后分成几堆,分别倒在自家门口装作酒客吐出的秽物,以此引诱过往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我评价一家饭馆的好坏更看中这家饭馆是否有卫生间,否则我还要为了喝几瓶啤酒而辗转奔波于酒桌和饭馆外的墙角或某辆面包车的后面之间。如果我是饭馆老板,无论如何我也要在饭馆内修建一个厕所,哪怕没有屋顶也不要紧,一年中才有几次降水呀,可一个人却要在一天中上好几次厕所。如果饭馆里有厕所,那么客人就可以敞开了膀胱使劲地喝,他们不能只喝酒不吃菜,所以酒水会带动菜的销售,这样一来,饭馆的营业额上去了,利润也高了。只要多卖出几盘花生米和几瓶啤酒,修建厕所的钱很快就会赚回来,这是一次性投资,长久产出效益,何乐不为。
    我和周舟在这学期选了一门叫作“世界政治经济形式”的课程,上课的第一天,老师说:“虽然我们这门课是选修,但同学们要认真对待,为了能够让大家做到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复习,我为大家编写了一套教材,这套教材的定价是19块8,我知道你们都在花父母的钱。所以给大家抹去零头。”我以为她要抹去9块8,卖10块钱,可她却说:“我决定把这本书以19块钱的价格优惠出售给大家,现在开始购书。”说完,此老师从讲台下面搬出五大包书,摆在课桌第一排,众学生一片议论。
    此老师又说:“你们买了这本书就能够顺利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全部出自这本书中。”
    于是,一些学生纷纷离开座位,手里攥着钱排队购书。
    此老师从容不迫,又是收钱找钱又是送书,还不时地举起一张百元钞票对着荧光灯照来照去,遇到没有把握的时候,她就会疑惑地将目光盯在递钱同学的脸上,看他是否神情紧张,惴惴不安,只有这个同学表情平静,问心无愧,她才会将那张百元钞票装进钱匣。
    我本来是不想买这本书的,老师并没有强迫我们非买不可,但却不能不买,因为老师不但把书卖给学生,还将买书学生的名字记录下来,如果她没有在这份名单中找到我名字,那么无论我期末考试的成绩有多好,她都不会让我通过,如果我为此愤愤不平而去找她对质的话,她会有足够强大的理由说明我为什么不及格——你不及格是因为你没有买我的书,你没有买书就不可能按书本中的内容好好复习,由此导致你必然会不及格。所以,为了顺利通过考试,我还是勉强和周舟站到买书的队伍中。
    我交给老师19块钱,老师递给我一本书,我双手接过书,翻到扉页对她说:“老师,您给我签个名儿吧,我要把这本书拿回去认真拜读。”
    老师听后说:“没问题!”于是开始找笔,翻遍全身,没有找到。我掏出自己的签字笔,说:“给您用我的笔吧!”老师接过笔,手有些颤抖地在书的扉页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
    这本书第二天便被我放到床底下的鞋盒里,从此再也没有翻过。
    让此老师签名真是多此一举,但令我惊讶的是,她居然没有谦虚地推让一下,就满口答应下来,难道她真的认为我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本书让她签过名就等于被糟蹋了,否则我会将它以低廉价格卖给某个书贩,好歹是本新书。
    后来我在没有看过一眼书的情况下,顺利通过此门考试,这件事情给我的感觉就是:只有花十几块钱买老师的书,使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买书学生的名单中,才可万无一失地通过考试,与其说是买书,不如说是在那份及格名单里为自己的名字买个一席之地,求得不被老师下黑手。
39
    暑假已近尾声,乐队进入休整阶段,大家作鸟兽散状,各回各家。
    我慵懒地在床上睡了三天,等来开学的日子,收拾好生活所需用品,背起书包准备回学校,不知道我的生活中没有了周舟会是什么样,我将怎么挨过余下的两年大学生活。
    当我坐着25路公共汽车返回学校的时候,手机响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艰难地掏出手机:“喂,你好。”
    “是我。”是周舟。
    听到周舟的声音后我欣喜若狂,情不自禁地在车厢内大声喊道:“周舟,哪儿呢?”
    “我在北京站,你快点儿来接我,包太沉了,我拿不动。”
    “好,你在出站口等我,我马上到。”
    此时汽车已驶过东单,正沿着长安街向北京站方向拐去。
    汽车停下后,我在人群中挤出一道缝隙跳下车,向车站广场奔去。
    我看见周舟的时候她正站在出站口的中央处翘首眺望,脚下放着两个硕大的背包,皮肤比以前黑了些。
    “你就不想亲我一下吗?”周舟忽闪着迷人的大眼睛。
    不知道周舟是在开玩笑还是已经既往不咎,但我还是很认真地回答:“想,特想!”
    周舟将脸一扭,做好让我亲的准备,我把嘴凑上去,在她的小脸蛋上“吧”地嘬了一大口。
    我问周舟:“你去哪了?”
    “成都!”
    “一个人?”
    “嗯。”
    “干什么去了?”
    “玩。”
    “玩什么?”
    “什么都玩。”
    “住在哪里?”
    “一个高中同学的宿舍,她在成都大学。”
    “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当然不是男同学了,如果是男同学我还会回来让你亲吗?”
    这时我想起并没有告诉过周舟我的手机号,我问:“你是怎么知道我电话的?”
    “听郝艾佳说的。”
    “你给她打过电话?”
    “嗯。”
    “她干嘛要把我的号码告诉你?”
    “她说我走后你表现得还可以。”
    “她都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说你想我。”
    “还有吗?”
    “还有就是她把你的手机告诉了我,我就记下来了,也好下车后找个人来接站。”
    开学前,我剃了光头,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把所有的苦闷、烦恼统统抛在脑后,重新面对生活,认真对待每一天,不让时光无谓地流走,把我的悲观和绝望彻底耗尽在这个暑假。
    刚刚过去的暑假异常炎热,它让我饱受烈日之苦,我对付炎热的办法就是吃冷饮。我经常吃一种由巧克力和奶油做成的冰棍,最多的时候可以一天吃八根,省去午饭和晚饭的需要,这种冰棍的味道已经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中。此后的每个夏天,当夏日阳光照在我身上的时候,我便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巧克力和奶油的混合味道,这种熟悉的味道总会让我对那个炎热的夏天记忆犹新,使我无法忘怀曾有的郁闷和由之引发出的一系列故事,它们深藏在我的记忆中。
    回到学校,我报了五门功课的补考,本以为自己是全系补考科目最多的人,却万万没有想到,班的一个同学居然报了九门,自从他上大学以来,每个学期都会出现不及格科目,每个学期都要参加补考,但每次补考依然不能通过。以此估量他的话,等到毕业的时候,他将会带着取代了毕业证的二十多门考试不及格的记录离开学校。
    补考报名的这一天,选课中心门口人头攒动,诸路英雄纷纷汇聚于此,踊跃报名,大显身手,此场景足以证明考试不及格的现象普遍存在于学生之中。
    这次补考中,我完成预定目标,通过了五门考试中的三门,成功率百分之六十,比较令我满意。果不出所料,那个报了九门补考的同学依然一无所获,但他并未因此心情沮丧,他已经到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的境界。
    补考过后,我极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升入大学三年级。大三以后,基础课变成专业课,难度降低了许多。原来是一个系的三个班同在一间大教室上课,鱼龙混杂;现在改成每班独立门户,都是小班课,谁没来上课或谁趴在桌上睡觉,教师一目了然,像我这样无法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自然要注重平时成绩的积累,所以我会以0。8的几率出现在某些课的课堂上,余下时间被我用来睡觉、陪周舟和乐队排练。当然,我不会把课堂上的45分钟浪费在听老师讲课上面,我通常利用这个机会抄需要交的作业,或者看从图书馆借来的书。
    我一本本地看书招致了同学的好奇。每当我捧着一本小说倚在床头的时候,一些四处游荡的同学就会来到我的床前问我在看什么书,然后在我告诉了他们书的名字后离去,长此以往。不知道他们乐此不疲地询问我在看什么书对他们有何意义,难道知道了我所看的书的名字就等于他们自己也把书读了一遍吗?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就太可笑了,我想他们甚至连书的名字也没有记住。
    为了避免这毫无意义的一问一答,我会主动把书皮展示给他们看,有人见我正在看《正义者》,就会自作聪明地说:“加缪,英格兰作家。”对此我只有抱以“嗯”的一声来结束他在我身边的逗留。有的人会因为对一本书的名字或封面的好奇而将书从我的手中夺走,以每秒钟50页的速度翻阅,然后再把书还给我,我不理解他这样做目的何在,对此我的办法是包一个书皮,然而他们并没有因为书的封面被掩盖而对我所看的书失去兴趣,相反,他们会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心。
    有一次我把书放在床上去食堂吃饭,当我回来的时候,见齐思新正在拆我的书皮,我问:“你丫干什么呢?”齐思新说他就是想看看被我用来包书皮的那张报纸,事后我也翻阅了那半张报纸,认为上面惟一能够引起齐思新兴趣的就是右下角那条豆腐块大小的广告:努乓皆盒圆⑵し舨∽科门诊,中外专家全天24小时候诊,竭诚为您服务。因为齐思新问了我去永定门怎么坐车,而那家医院恰好坐落于此。我将书包上皮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我的同学经常会随手抄起一本书,然后将烟灰、瓜子皮、菜里的辣椒、饭里的虫子等杂物留在上面。
    看书并不能减轻我的苦闷,我只有在啤酒中才能找到一丝安慰。
    我在大学里结识了许多酒友,他们是我通过不同途径在各种场合结识的,相识的那一刻,我们手里无不端着一杯啤酒,然后在说些称兄道弟的话后,将那杯啤酒一饮而尽,由此便结为朋友。此后,我每个月至少要参加两次酒友们的聚会,无不大醉而归。
    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外面玩得汗流浃背地跑回家吃午饭,爸爸把我叫至饭桌前,端给我一个碗说:“喝点儿。”我双手接过那个碗,看见里面盛着深黄色的液体,一层白色泡沫浮于上面,晶莹剔透,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就捧着碗迫不及待地“咕咚”喝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顺着我的肠道划过,一股苦杏仁味刹那间传遍全身,我为此痛苦又后悔地紧闭双眼,爸爸夹了一筷子猪耳朵说:“吃口菜。”
    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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