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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四大名捕系列_破神枪-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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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嘲地笑了一笑:“我那时才知道:原来铁手也擅绘画。”
摇红静思片刻,终于说:“那一战,他是赢了。”
公孙扬眉毫不犹豫承认了:“可是,他不骄不躁,甚至还隐瞒了真正的胜利,不让我觉得难堪。”
“他的作为终于使我体悟了!”公孙扬眉舒了一口气——好像他把这句话说了出来,心中才会舒服似的,“才气,终究不是一切。有才的人多的是,但像铁手那样,大气大概,不傲不躁,亲切对人,公平处事,他才是真正的了不起的。”
摇红这回马上同意:“是的。如果有机会,我也希望能拜会这位铁二爷——能让你那么敬重的人,一定是绝世人物。”
可是,摇红在这一晚之后,就遇上了极大戏剧的变化,她当然没有机会见到铁手,甚至连公孙扬眉也一别成“永诀”。
不过,摇红却把铁手这个人物,记在心里,也把她和公孙扬眉这一段交谈,跟贴身丫鬟小红一再提过程,并记在“飘红小记”里——当然,记得并不详细。只是,铁手在阅读手札的时候,自然会回想起跟志气高扬。才具出众的公孙扬眉交手交往的种种情形。
他喜欢这个志气远大。鲜花怒马、任侠好义,甚至有点儿任性妄为的年轻人。
他一向看好他。
那“绿巾弄”一战之后,他和公孙扬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两人惺惺相惜,相交莫逆,成了至交。
不过,公孙扬眉却含笑跟他摆明了态度:“我虽然佩服你,与你成为好友,并视你为兄长,但既然如此,更须坦言:我还是要救长孙飞虹的。”
铁手那时听了就笑道:“好!你救你的,我拦我的。”
但是不久之后,公孙扬眉就终于放弃了他的坚持,原因是铁手找到适当的时机,告诉他一些“实情”:
“其实你不该贸然去救长孙飞虹。”
“为什么?”
“因为长孙飞虹他自己也不愿出狱。”
乍听,公孙扬眉自然不信。
也当然不能置信。
“他在多年前为元十三限所伤,伤势时好时坏,一见天日,就会发作,形同癫痫。后为诸葛先生所擒,在世叔尚未来得及派人在大牢保护他安全之前,蔡京已暗下令狱中主簿下毒杀之,他己身中六种奇毒,幸内力高深,加上世叔提供灵药才得保性命。但一旦剧烈动作,再见天光,就会致命。他现下每天在狱里苦练‘耐伤功’,以克制内伤及毒力,渐而发展成一种‘内伤拳法’,世叔品评为‘天下三名之内’。‘伤得愈重,拳法愈高’,凄凉王也因而愿留狱中不出。何况……”铁手将内里乾坤,一一坦告:“他一出狱,若见天日,伤毒齐发,恐难活命。若返东北,长途跋涉,更为不利。沿途蔡京鹰爪,必不放过,派人埋伏袭击,虽未必敌得过长孙飞虹,但必更令更增凄凉王毒发伤重。还有一点……”
铁手迄此,顿了一顿:“不知该不该说。”
“请尽说无妨。”
“那是你们的‘家事’。”
“请道其详。”
“据我了解,‘一贯堂’的决策人已很不欢迎长孙飞虹重返‘神枪会’,凄凉王亦觉意冷心灰,无意再回关东去了。”
公孙扬眉为了求证这番话,要求“见”长孙飞虹。
铁手答允安排。
而且真的安排了。
公孙扬眉见到这个早年就已名震天下,威震关东的前辈总堂主,形容枯稿,不似人形,几乎当场落泪。
果然,凄凉王己不问世事,不欲复出,婉谢也坚拒了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的好意:他不愿出狱。
——天牢己是他的“家”
铁手说的是真话。
不过,公孙扬眉也没有长留京师。
因为他要赶回去,见他所惦念的人。
——一个念兹在兹、长索心头的女子。
她当然就是摇红。
铁手就是从那充满期想和梦的少侠口里,得悉孙摇红的名字。
直到现在,他看到了“飘红手记”。
直看到了“惨红”部分,摇红与公孙扬眉终于有情人能结为一体,然后又互相期许、劝勉:她希望他能恢复当日的侠气豪情,不要恋栈于一些本来就与他性情不合而又伤天害理的事;他则要她等他,他要跟她爹交待清楚,同时也会力劝孙疆收手,要不然,他就和她远走高飞。
他们己有了目标,更有了方向。
因为他俩有了对方。
所以,两人都有了希望和期待。
——为对方而变好。
——为大家的未来而自强不息。
公孙扬眉告诉她:他明天就去跟孙疆说明一切。
摇红显然很有点耽忧:性情大变的父亲,是不是有这个雅量听劝?
“总之,我一定不会再跟他做这种事。称霸江湖,我没这个野心,再说,称雄武林,也不该以这种手段。我一定回来,你要相信我,就算你爹反对,我也一定来找你,不离不弃。
我跟你曾经拥有过,这次我永志不忘。我会跟你爹提亲,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想跟你天长地久,地久天长。”
最后他仍是坚定地道:“你要等我。”
八、更重要曾经拥有
“我一定等你,如果爹反对我们,我就和你远走高飞。”摇红也非常坚定的对他说:“我一定会等你。”
就这样,他们在垦夜里分了手。那一晚,轩里的烛光正亮,院子里的花正红,外面的夜甚凉。
她就寝的时候,仍怀着满怀的温馨,却不知怎的,在热情如火的缠绵和相知如织的交谈之后,她忽然觉得很空虚,具有一种怅悯之情,使她钻进被窝前,仍不敢也不想去吹灭那一支红红也烘烘的烛光。
她怕凄凉。
——有谁人可以天长地久?也许更重要的是曾经拥有。
那时,她却没注意到,苑外窗下,正有一双兽性的眼,三碧四绿的惨青春,正盯着她,望着她。
一直到她就寝,天正破晓,那一双眼才转为两点朱色的红。
——如果那是野兽的眼睛,却又怎么洋溢着泪光?
从此以后,摇红就再也见不到公孙扬眉。
见不到他的剑,见不到他的眉,见不到他的傲岸,见不到他的温存,见不到他的人。
见不到他。
见不到。
铁手和猛禽读到此处,忽然都掠过一个念头:
——人生,真是无常的啊。
(要是跟摇红一起上泰山亡命的不是铁锈,而是公孙扬眉的话,那形势。情境当何等不同。)
当然,那也不是“挟持”或“掳劫”,而是“私奔”或“逃亡”了。
自然,铁手也不会更不必参与去追捕他们了。
刘猛禽却忽然道:“我想,在出发上出之前,我们该先到一个地方看看。”
铁手问,“什么地方?”
猛禽的神情,像一头洪荒的猛兽第一次看到了月亮:“浅水滩。”
铁手心同此意,那儿正是手札里有特别描叙过发出惨嚎嘶叫的地方。”
——公孙扬眉曾在那几长时间与孙疆。袭邪“共事”:“工作”过的地方。
——仿佛,那儿是一个“祸源”,一个神秘的地方。
所以铁手立刻道,“我也想看看一些事物。”
这次到猛禽问:“什么东西?”
铁手的表情,好像是发现了泥地里冒出了一条鱼:“人形荡克”。
猛禽也正有此心:这名目在“飘红手记”里有提到过,而他更不忘朱月明在临行前对他的特别咐嘱。
这个黎明特别冻。
一阵阵的奇寒,夹杂着外面整军,列队,出发征战的金戈之声、兵戎之气。
猛禽侧耳。
在听。
他在留神聆听的时候,好像一个人在光线极暗时阅读一样的专注。
然后他说:“那的确好像是一切问题的中心。”
铁手有点忧虑,“只不知孙疆让不让我们‘参观’这样子的重地。”
猛禽道:“他当然不欢迎,但我们可以运用职权。”
铁手道:“职权?”
猛禽冷然道:“我是刑部派来调查的,你是皇上派来审视的,东北一带,山高皇帝远,万一有什么组织、军器、歹人,会威胁费到朝廷安定的,我们都有稽查、审办的权力。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铁手笑了笑,自说地道:“但愿我们没有滥用职权。”
“滥用了又如何?”猛禽冷峻地道:“是这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先行滥用了他们的武力和权力。”
铁手道:“那就但愿摇红姑娘还撑得下去,等我们上山。”
猛禽诧问:“我们不看完‘飘红手记’才出发吗——至少先看完了‘怒红篇’,对案情才有一定的了解。”
铁手道:“救人如救火,宜急不宜迟,何况,我们得要争取到‘浅水涉”走一趟,间明山君:人形荡克到底是什么。”
猛禽反话道:“若要了解何处是浅水涉,什么是人形荡克,那就反而得要先读完‘怒红’。否则,我们不知头绪,又从何盘问?再说铁锈挟持摇红上山,已非先前片刻之事,这已过了好几天,摇红若能活便活,现在急也急不来,更不急在一时半时。”
他以一种久经训练也久历战阵的老将士口吻道:
“作好充分准备,才能救人救彻——一时情急,操之过急,都不说是我们资深刑捕该犯的过失。”
铁手听了,叹了一口气,望向窗外,只见窗外几点腊梅初蕊,已染上了几抹金红。”
“这么快,又是梅花将开的日子了。”铁手感慨地道,他后面的话,只在心里掠过,没说出来,反而问了一句:
“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四。”猛禽回答得很快,简直是不暇思索,“是日八白飞星,宜祭把,修厨、游猎、作灶、冲龙尾宿,又是勇猛日。”
铁手笑了:“你对日子很有研究?”
猛禽脸上全无笑容:“我们是混日子过活的人、怎能连每一天过的是什么日子都一无所知!”
铁手鼻际闻到冷香,那是花香吧?而且是摇红亲手种的花所开出来的香味吧?只不过,那主人却是不在了。
那爱娇的女子仍在山上吧!那泰山之巅,铺着亘古寂寞的雪。
他刚才只是随意问问。他心中最想说的却是:
快过冬了,那爱温馨的多劫姑娘,赶得及回来家里吗?也将到春节了,那爱热闹的遭劫的女子,会回来看她的花开吗?那时,还会不会具备花开的心情。
对人而言,开心比开花更重要。
惜有花开就有花谢,有开心便有伤心。
却听猛禽催促道:“我们快把‘惨红篇’的下半册看完吧!”
的确,“惨红篇”下半部透露了不少有关“人形荡克”和“浅水涉”的“秘密”。
可是情况却更是惨重。
而且惨痛。 
上一章: 惨 绿 第一章 绝笔之风华下一章: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三章 孤单二人 
一、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
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殓,诡诱怨敌必信受,大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
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
摇红、山果仍在山上受袭。
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逞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
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
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
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
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
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
另一杆是“甩手枪”。
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
——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
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
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
她闭上了眼睛。
她已认命。
她再也不挣扎。
——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
人活但如死。
——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
只是仇还未报。
冤犹未雪。
雪怨。
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
反击。
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
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
她已是一年半后的她。
不过,她还是想呕
欲吐。
“孙氏七虎”是“神枪会”的”新贵”,他们都是“山东大口食色孙家”当权人物的后代,武功好,成名早,出手辣,且有先人长辈撑腰。
他们连样貌都英俊过人。
“孙氏七虎”是:孙花虎(幻灭神枪)、孙飞虎(阿修罗枪)、孙黑虎(孟婆刀神枪)
。孙红虎(天枪),孙黄虎(地枪)、孙色虎(人枪),孙虎虎(风云第一枪)。
这七个人,不仅能打,而且能看;不只战力高,智谋也相当高。
他们是“神枪会孙家”的七个宝贝。
他们七人跟铁锈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七个仙人一条虫。
——连畜牲都不如的“虫”。
但铁锈不是虫。
至少不是条等死的虫。
不过他在等。
等枪到。
——等第一支枪尖刺进了他的身体!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一支最快抵达他肉体(胸膛)的枪,当然是孙飞虎的“阿修罗枪”。
因为他出手最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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