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魔人-第1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祭祀完之后,他们站起身把目光都投向了我,一时弄得我莫名紧张起来,“不会是要把我杀了祭神?”我的额头开始出汗。
白衣人朝两个年轻的小矮人使了一下眼色,他们两个立刻朝我这边走来,不由分说,每人按住我的一只手,这两小矮人个头不高,但是力量却很大,他们拽着我的手时,我根本无法动弹。
“他们到底要干嘛?难道我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我的内心涌现出一阵悲楚。
白衣人拿着刀晃了晃,朝我慢慢走来,刀韧在强光的点缀下折射着雪白的光芒,刺耀着我的双瞳,更衬托刀的锋利。我不敢再往下想,脑袋里一片空白。
白衣人走到我的跟前,朝我神秘怪异的笑了笑,又一次露出了他丑陋的黑牙。我闭上了双眼,任凭他宰割。
突然我感觉手腕被刀滑过,血喷涌而出,一阵火烧的痛楚顿时传遍整个神经。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我睁开双眼,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一阵狂骂,来舒发自己此时内心的不满。
“你们为什么要割破我的手碗?难道要用我的血来祭祀神灵吗?你们这些混蛋!”
手臂流出来的血被蹲在我身下的一个小矮人用碗接着,已经溢满了整个木碗。白衣人再次走了过来,一只手拽住我流血的手臂,另外一只手开始在伤口处来回旋转运功,我感觉伤口处有一股异常冰冷的寒气流在翻滚,伤口没有以前那么痛了,血象似凝固起来,止住了。
当我再一次低头去看刚才流血的那个伤口时,除了一丝细微的疤痕之外,伤口竟然奇迹般的快速愈合了。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想他们并不是想要杀我,那他们拿我的血究竟要干什么?是为了祭祀神灵吗?我不得而知!”
事情很快就有了结果,白衣人端起我那碗鲜血,走到火堆旁,把碗高举过头顶,然后双跪祭拜,一阵大声念叨之后,把血全部朝熊熊燃烧的火堆里泼去,瞬间溅起一阵很高的火焰,柴火烧得噼里啪啦直想,空气中弥漫着血的血腥。
惊劾地球 第九章 灵界(惊天大秘密)
(更新时间:2006…9…16 17:09:00 本章字数:2965)
我想白衣人采用我的鲜血可能是用来祭祀火神,之后其他矮人也相继划破手碗放血以敬献火神所赐予的力量。一阵心惊肉跳,血腥四处弥漫的祭祀典礼终于结束了,火红的太阳已经越过树梢,将清澄的阳光普泻山崖,洒落一地银辉,将这里诡秘而又恐怖的祭祀阴影一扫而光。
目睹今天的祭祀场面,我突然觉得自己如同他们丁板上的肉,任凭他们宰割,却无能为力。想想自己在怀安的逍遥和威风凛凛,而此时却是如此的萧条和落寞,不免悲怀踌躇,甚至想带着小黑一走了之,但是一想到这个神秘岛上那么多奇形怪状的野兽,万一哪天又遇见什么凶猛的怪兽,那岂不是自投罗网,死了都没有人知道。看来我只有到这矮人族安心的呆一段时间,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再说吧!
不过通过和矮人族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一切终于真相大白,让我对他们的看法大有改观。原来他们采我的鲜血祭祀火神是他们的礼仪,是他们对外来客的尊重,他们认为外来客通过血祭就可以和他们形同一家人了。
虽然这样的祭祀行为有点野蛮,但是作为外来人我也慢慢可以理解到矮人族人的用心和鬼魅。特别是小男孩的热情让我慢慢的体会到这里的温暖和深情。
入乡随俗,我已慢慢的融入到了这群矮人族的生活之中,通过一些洞内的壁画和一些简单的手势交流,我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原来矮人族是中古世纪(下面有讲)云森族人的后裔。
传说中的云森族人曾是地球森林的守护者,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一直住深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猎生活。但他们天生身材比较矮小,一般只有4英尺左右,相当于我们正常人类普通儿童的身高。
云森族人拥有一双火红的大眼睛和一口黑牙,喜欢孤立群居、爬树、喝动物鲜血,他们崇拜火神,有的还擅长魔法,而且长寿,他们可以依靠火神赐予的力量,能在瞬间运量出一个火球和晶体球,火球燃烧起来的温度可达几千度,能将坚硬无比的铁锹瞬间化为铁水。
自然界的火系有诸多种,包括明火系,暗火系,潜火系……。等,天生擅长运用驾驭术的矮人将大自然所有火系元素集中起来,通过先人多年的磨合和排组,以发挥它们的最大威力和潜能。这就是魔法。
我现在算是清楚了,为什么那天巨蛇被火球攻击,顿时就变成了一滩血水。这火球的威力真让我神往。
而晶体球的威力其实一点也不比火球逊色,它们是两种孑然不同的魔法球,火球体现在温度上,而晶体球则体现在力度上。火球以“熔炉”著称,晶体球则以“势不可挡”著称,巨石瞬间被击碎已经是晶体球威力的最好证明了。
一直以为中华武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没有想到其实云森族先人创造的魔法却也有它如此独特的魅力和震撼。
不过云森族人的魔法一般从不外传,修练魔法不是族内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学会,学魔法之人必须具有天资,并且和魔法有缘之人才能学成。
这个山崖峭壁的云森族人真正会魔法的就只有阿巴鲁,其他人都只会一些最魔法简单的术语,以用来防身,延寿和逃跑时用。
魔法的使用需要消耗人巨大体力,所以正常情况下,阿巴鲁不会轻易使用魔法。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它。
下面说说中古世纪的来历:
中古世纪—距今有九千万年之前的一个世纪,也就是在恐龙灭绝之前的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云森族人)、绿猿人、海族龙人、鬼谷人、恶灵、僵尸、兽魔人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
也就是说在中古世纪,已经存在许多生物在地球上繁衍生息了,但那时生物生存环境十分恶劣,天地一片昏暗,而且处处遭受各类生物的侵犯和吞噬,而那时主宰这个地球是地狱血魔—邪罗。
地狱血魔—邪罗是天地万恶之主,他精心打造了一枚具有至尊神力的魔剑,他拥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和野心,于是经常组织统帅僵尸、恶灵、兽魔人等庞大军队,侵犯其他种类。
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全世界都笼罩在一片黑暗和恐怖之中,后来海族龙人、云森族人以及鬼谷人联手向邪罗和他的魔兽军团宣战,但是结果就惨告失败,后来一位奇人打造了一把罕世宝剑“青龙剑”,终于成功的把邪罗赶入了地俯,他的魔兽军团也跟着四散奔逃。
战争结实后,这里所有的生物都过上了正常的生活,但是好景不长,一股强大的来自宇宙的强烈粒子流闯入地球大气并导致地球气候发生剧烈变化,从而致使许多生物惨遭灭绝。
而我们现在的人类是恐龙灭绝之后经过漫长的岁月才进化而来。我们与那个世纪相差了近九千万年。
在那次大变革中,幸运的是矮人族(云森族人)、海族龙人、鬼谷人却存活了下来,他们却奇迹般的借助魔法通过“阴灵隧道”来到了地球的另外一个空间—灵界。
“灵界”是地球上的异度空间,这里虽然属于地球大气层所覆盖的范畴,但是这里的一切生命物质都和地球生物格格不入,截然不同。
“灵界”处于地球上空的大气层,是大气的虚异空间,常人用眼是无法看到的,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在这个岛屿看到那么多怪模怪样的生物,看到那么多和地球完全不同的景象,原来这就是“灵界”。
但是事不凑巧,我那天却偏偏因飞机失事,胡乱的跌入到了灵界。
我到底是个什么人?为什么我总是可以莫名其妙的闯进另外一个神奇的世界?我原本是古代明朝人,却偏偏来到了现代文明都市,飞机失事却又一次把我带到了这个神幻莫测的灵界。难道我是上天派来的使者吗?我真是一无所知!上天总爱拿我开玩笑。以后也不知道能够不能够回到怀安?还能不能够再见到小梅和师父?想到这些头痛的问题我有点晕了。
幸亏现在还有云森族人的陪伴,所以我还不至于孤独和流浪。
和云森族人接触越多,让我对灵界了解的就更多。也使我一直狭窄,局限的思维变得开阔起来。我和他们成为了朋友,我们一起外出捕猎,一起烤山羊,同睡一个山洞。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已经可以和他们简单的对话,并且也习惯了喝动物血,习惯这里的群居生活。我也知道了白衣人叫阿巴鲁,他是这里的族长,今年已经一百多岁了,由于有魔法生命力的支配和保护,所以他们可以长寿,看起来显得很年轻。
阿巴鲁的儿子名叫阿桑,阿桑的外表看起来象个孩子,其实他已经有四十岁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没有人会相信这会是真的。
生活在灵界的云森族人,因为我的意外到来,给他们带来了非常大的惊讶和震撼。而当我把人类现在所处的现状和人类所经历过的朝代、历史告诉他们时,他们的表情却很淡,一付漠不关心的样子。也许这就是云森族人的习性,他们毕竟和人类不一样。
云森族人一直以为来到了灵界就会远离地狱血魔和宇宙粒子流的骚扰,就会天下太平,安居乐业。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灵界他们又遇见了许多新的麻烦。
这里除了云森族人、海族龙人、鬼谷人之外,还居住着许多其他生物,有体格庞大,性格暴躁的巨异龙;有飞如闪电,身躯敏捷的飞龙;有来无影去无踪并且吸食人血的恶灵,除次之外还有许多巨型的另类生物。
巨异龙和飞龙外形和远古的恐龙族有点相似,只是这些庞然大物远比远古的恐龙要聪明。
巨异龙生活在地面,以肉食为主,而飞龙生活在云绕的山峰顶端,它们在空中飞翔,以闪点般的速度捕食猎物。它们几乎是这片岛屿的主宰者。
惊劾地球 第十章 阴风习习
(更新时间:2006…9…18 20:11:00 本章字数:3216)
这片岛屿的气候变化无常,湿度很大,白天日照强烈,晚上又聚然变冷,造成大气上下温差增大,不过这里的植物长势非常好,远远望去,遍地都是茂密苍翠的森林,森林里显动着各种各样,五彩斑斓的动物,所以,不论是吃植物还是吃动物的动物,都有享受不尽的美食。有了这么好的环境,所以这里的许多动物一般都长得巨大无比。
和云森族人一起时,我常常听他们说起有关于“巨异龙”,“飞龙”的凶残和恐怖,但是我至今还没有真正见到过它们,也许是这片茫茫的岛屿很大的缘故吧。
我是个明代人出生的年轻人,虽然没有见过什么大型的动物,但是来到现代都市之后,我在古都博物馆看到过一具古代恐龙的化石,第一次看到那么巨型的骨架,带给我的只有震撼和惊叹。
如果这么大的动物,生活在现代,并且繁殖,那现代人的整个生活一定会搅得一团糟,虽然有发达的科技,但是超大生物有它的独特和强健的生存能力,可能到时候它们会取代人类而主宰地球。那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深夜,月浅星稀,夜幕笼罩的寂静幽林间,伸手不见五指的阴暗角落,一群身披毛皮衣衫的云森族人手捂锋芒的兵器,屏气微呼,潜伏在一棵棵粗大树干的树梢上,等待着猎物的出现。一双双在树叶间若隐若现,执着深盼的红眸在夜色中犹如一道道镶嵌树梢上的莹光。他们紧贴着树梢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凭着眼神传递和交流。
我和阿桑紧靠在一棵粗大树干的树梢上,为了多学点捕猎的技巧,我经常会选择和阿桑呆在一起,毕竟我曾救过他,而且我们也熟,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他的魔法基础是他们中最强的。我可以从中隐约学到一点。
“嗖、嗖、嗖”的一阵阵急促穿越,践踏丛林杂草的动物步履声,从不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微风拂起,吹散着远处动物的腥臊叠叠传送过来。
远处动物的声响已近在咫尺,借助树叶间班驳的月色,我俯视一看,有好几条四肢强健、毛发粗密呈褐色,头顶生有三只角,并拌有一撮棕鬃毛。
我实在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它们的外形和野牛倒有几分相似,它们毫无顾及的正朝陷阱这边狂奔来。
只要动物跌进我们布置的陷阱,我们就会应声而下,群起追杀。
懂“闻道识物”的云森族人,其实早已通过动物的排泄物和尿液,选择好“野牛”的必经之地,然后在各条小道上分散布置好陷阱,当有“野牛”跌进陷阱, 其他“野牛”逃跑时,他们就想办法把“野牛”往有陷阱的道上赶,然后他们再来个瓮中捉鳖。
一瞬之间,“嗖、嗖…。” “野牛”已经横冲冲的朝陷阱狂奔过来了,一溜烟的工夫,只听”砰、砰…”跑在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