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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族盛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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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盛世》
作者:忆今生
第1章 吸血鬼时代
    贫穷的小镇,破旧的木屋。一名满脸皱纹的老头正用他如同死树皮般的双手颤抖着翻动一本古老的书籍。
    “创世神七天创造了一切,日月、星辰、万物。我们奉为神灵的他用七天铸就了一个复杂而奇异的世界。却没有人知道,以他的智慧和大能,竟然用了整整三年时间才创造了万物的法则!”
    老头的声音嘶哑,时不时地咳嗽两声。然而在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双眼中却有着精光闪烁。
    “孩子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吗?”老头问。
    在老头身边,一群穿着怪异的孩子都满脸好奇地盯着老头,没有哪个孩子去回答他的问题,大家都是满怀期待地等着老头的答案。
    他们的双瞳都是红色的,血一般的红色。他们的笑容下是一对突出的虎牙,比普通牙齿要长上两倍。
    “因为万物法则比我们的世界更加的复杂和奇异。茫茫宇宙之中,有着无数星辰,构造这些星辰很容易,可是让他们按着固有的轨迹运行着,却很困难。”
    “就像我们血族,生下来容易,可是若想变得强大,所有的事情都能有序进行,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创世神定下了万物法则,并制造了生命。可是你们知道这个无限大没有边际的宇宙中,亿万星体里却只有一颗星可以孕育生命吗?”
    亿万星体,只有一颗星可以孕育生育,无疑这颗星就是这群孩子们所在的地方,他们的眼中充满了自豪与骄傲。
    “地球是整个宇宙的‘生命之源’,整个宇宙中的生命除了创世神创世之初所创造的生命体‘星君’以外,余下的所有生命都源自这颗古老的星球。海兽、飞鸟、爬行者、具有智慧的地球掌控者,这些生命都源于‘生命之源’———地球。”
    “在我们血族之前,地球的撑控者是人类。不过他们败了,因为创世神早就制定好了‘最终轮回’法则,地球的掌控者会随着这条法则不断地改变。在这条法则的驱使下,我们血族的神德古拉大帝才能战胜人类,开启血族时代,进入德古拉元年。”
    “最终轮回之前,人类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的法则,他们不去悔思、不懂醒悟。所以当人类的文明危及到地球的安全时,最终轮回开始,人类陷入万劫不复的灾难,新的物种代替了人类掌管了地球。而这新的物种则是—我们血族。”
    简陋的教室中,老头兴致昂昂地为学生着讲述着生命的起源,与这个世界的秘密。孩子们则抱着脑袋兴奋地听着与自己相关的历史。
    对!这是一个吸血鬼的世界!
    这是一个人类灭绝了之后的吸血鬼时代。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拥有着和人类相同的文明,他们拥有感情,拥有家庭、子女。同时他们在‘最终轮回’后得到了进化,他们不再饮血为生,也不再惧怕阳光。
    这个世界的吸血鬼力量强大,情感丰富,智慧过人,他们自称为血族。
    血族!
    ……
    德古拉历2001年,距离‘轮回之战’已经过去两千年,吸血鬼的文明已经步入人类最繁华时期的文明程度。
    在血红国域靠近沿海的城市中,有一座钢铁浇筑的大城市,这座城高楼叠起,交通便利,各类血族商人汇聚与此,一副繁华无比的景象。
    然而如青海这样的大城市中,也同样存在着阴暗的‘三不管’地带。
    贫穷街区的一处巷子里,一个身着灰色破旧衣衫的短发少年正怀抱着一个相机拼了命的向前狂奔着,少年速度奇快,如同一只狩猎的豹子在巷子里留下一道残影。
    他身后,一群高大威猛身着西装的壮汉正不断向他逼近,同时口中大声喝着:“小子,给我站住。”
    “站住?站住我岂不死定了。”少年回头冲着那群壮汉做了个鬼脸,接着速度陡然倍增,绕了几个街区将身后的壮汉甩的无影无踪了。
    “奶奶地,这小子的速度怎么这么快?”那群壮汉见已经跟丢了目标,终于停了下来,大口喘息起来。
    血族以速度见长,一般的血族能达到20m/s的速度,这群壮汉乃是‘蒙迪家园’的保镖,经过特殊培训本身速度都已达到30m/s,而刚才的少年,他的速度竟然在40m/s之上。
    虽只是一个少年,却拥有着比这群专业保镖更加强壮的体魄和迅捷的速度。
    “真看不出这样一个低贱杂种,竟有如此速度。”
    “算了,别提那小子了,还是想想回去怎么向老板交代吧。”
    与这群保镖相隔两条街的一处巷子中,短发少年见终于甩掉了那群家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哼,跟我比速度,你们还嫩了点。”说起话来老气横秋,有份大人味道。
    少年名叫千奇,今年17岁,是这贫穷街区第49街的一个老头收养的孤儿,因为从小对什么事都很好奇,所以老头子给他起名叫‘千奇’。
    千奇从小吃了不少苦,收养他的老头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为了承担老人的医药费,千奇六岁时就开始给报社送报赚钱,那时他每天至少会跑十八个地方送报,每个地方相隔五里地左右。
    也就是说他每天至少会跑上近百公里的路程,也正是如此才锻炼出他40m/s的速度。
    七岁开始,千奇用自己送报积赞的钱买了个相机,他喜欢千奇百怪的事,因此拍下的都是些奇怪的东西,他拍的东西很快被编辑所看重,从此千奇便开始了他的拍摄生崖。
    随着年龄的增长,千奇明白了什么样的素材是报社需要的,什么样的东西可以给个好价钱,于是他开始跟踪一些知名人物,成了名副其实的偷拍者。
    “按照人类的说法,我这类行为的群体被称之为‘狗仔队’,可是为什么要叫‘狗仔队’呢?”千奇看着身边可爱的小狗儿发呆,终究想不通为什么。“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呢!”
    正因为奇怪,千奇对于古文明,对于前世界,对于人类充满了好奇,他翻阅无数与人类相关的书籍,对于人类却是越了解越好奇。
    随着这份好奇心以及对知识的渴望,千奇更加疯狂地偷拍奇闻异事、名人八卦之类来赚钱,因此他经常出入一些私人领域。
    曾经他多次被发现,并像今天这样被追赶过。有几次他甚至被那些人打了个半死,不过也正是这一次次经历,十年的生死逃亡另他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两倍左右。
    坐在地上休息了五分钟之后,千奇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这个拥有着一头黑色碎发、面目俊秀的少年脚下一踏再次狂奔了出去。
    他喜欢跑步,喜欢耳畔呼啸的风声,更喜欢追求速度的极限。
    十分钟后,千奇来到了繁华热闹的都市,踏进了一家七层的写字楼中。
    写字楼六层被大众报社承包了下来,整层楼中一个个耳尖牙锐的血族正忙着手中的工作,若不是他们有着明显的特征—獠牙,工作中的血族倒和人类十分想象。
    “哟,没牙的小子又来了。”
    千奇一踏进报社就有血族开始打趣起来,他们经常说千奇是个‘没牙的小子’因为他的两颗血族獠牙确实不怎么明显。
    “谁说我没牙!”千奇咧开嘴巴冲着那个哈哈大笑的胖叔叔做了个鬼脸。
    整个报社的血族虽然已经无数次经历这一幕,但一看到千奇那两颗只有普通血族一半长的小虎牙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喂,千奇。”一个小个子青年向千奇跑了过来。
    “哈尔,连你也来取笑我吗?”千奇沉着脸看着这个最好的朋友,眼中却充满了祈求,血族獠牙不明显,一直以来都是他最自卑的缺陷。
    比千奇矮了一个头,只有一米六的哈尔哈哈笑着道:“哦,我的朋友,我当然不会取笑你了。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在取笑你吗?嘿嘿……哈哈……”
    “像,非常像。”千奇狠狠地鄙视了他一回。
    “对了,千奇,你不是对人类都很好奇吗?”哈尔突然止住了笑容,面色严肃地说道:“我昨天在一本古资料上看到了一副人类与血族的对比图,最明显的就是血族牙齿。其次就是眼睛。人类的眼睛有黑色、黄色、褐色、蓝色,而血族的眼睛则是红色。可是你,你的眼睛竟是橙色的,而且你的牙齿像极了人类中的‘小虎牙’,难道你是人类吗?难道你退化了?”
    千奇吓了一跳,忙用手捂住了哈尔的大嘴,低声喝道:“你疯了!你知道若是这句话被别的血族听到会给我带来多少麻烦吗?你忘了血族的法律吗?退化成人类的血族会被抹杀掉的啊!”
    大部分血族只是人类的一个分支,血族始祖‘德古拉’曾经是唯一的血族,但因为他的出现,人类灭绝了。
    德古拉拥有着‘感染’的力量,凡是被他咬过的人类都会转变为血族,而且德古拉必须以人类鲜血为食,因此人类曾经送了一个‘吸血鬼’的称号给他。
    被‘感染’成为血族的人类也都拥有了德古拉‘感染’的力量,他们也都以人血为食,因此人类群体迅速减少,直至灭亡。
    所以除了德古拉以特殊力量分裂出来的几个血族护法以外,大部分的血族其实都是人类转变而来的。
    两千年前的‘最终轮回之战’德古拉率领血族全灭了人类之后,血族在战争结束后得到进化,不再以鲜血为食,也不再惧怕阳光。
    人类全灭了!
    可是血族毕竟是人类转变而来,两千年过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血族的基因被岁月所侵蚀,竟有部分血族开始退化,他们的眼睛由血红色变成了黑色,血族引以为傲的獠牙也慢慢脱落,最终他们失去了血族力量变得极其弱小。
    他们退化了,退化成了人类模样。
    高贵的血族们不敢相信,这样弱小的人类竟是曾可以对抗血族的大军,而且差点全灭了血族的存在。
    但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不能让人类弱小的基因随着血族传承下去,不然的话血族的后代将一代比一代弱,最终完全退化为人类。
    于是掌控着整个血族世界的那座城——“魔都”发布了一道律法,退化的血族将被抹杀,私藏、包庇、知情不报退化者的血族也将受到牵连。
    高贵的血族誓与人类撇清关系,退化后的血族依旧不提人类这个词,只以‘退化者’自居。
    魔都,整个血族世界最高掌权者的居所,没有血族知道那里住着谁,也没有血族知道那座城在哪。
    相传那里是血族大帝德古拉的城堡,可是没人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第2章 万能药水
    哈尔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忙小心地向四周看了看,见没有血族注意到他们两个才松了口气。“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干嘛那么紧张啊!”
    千奇瞪了他一眼,回道:“这种事可是杀头大罪,能乱说吗?”
    “哦,对了。哈尔,我这次可是拍到好东西了。嘿嘿,编辑一定会给我开个好价,回头请你吃饭啊!”千奇兴奋地拍了拍自己的相机。
    哈尔也来了兴趣,问道:“什么宝贝,让你这么兴奋?”
    “蒙卡斯和他的情妇。”千奇乐呵呵地说着,一想到这个总是在媒体吹嘘自己要替死去的妻子戒身两年的大老板,还未到一个礼拜就忍不住找了情妇,而且还被自己拍到了,他就忍不住想笑。
    “蒙卡斯?”哈尔突然惊讶地叫了起来。“那可是青海头号巨富,蒙迪家园的老板,身价过亿的贵族啊,他的身边从不缺少强大的打手,你竟然……你竟然,哈哈,千奇,我越来越佩服你了。”
    千奇习惯性地用手指揉了揉鼻子,傲声道:“行了,呆会再跟你说我是怎样死里逃生的。先去编辑那领钱去了,呵呵。”
    哈尔突然低声自语道:“这个揉鼻子的动作可真像人类啊!”
    报社靠窗的一处办公室里。
    千奇面对着戴着一副老花镜的老者,说道:“威尔先生,这是我这次的成果。”
    名为威尔先生的老者没有抬头,依旧对着桌子上的一张白纸指指画画,说道:“我说千奇啊,你不要总是给我拍一些猫啊、狗啊之类的东西,虽然这些生物曾经和人类走的很近,据说很有灵性,而且现在几乎快绝种了,但拍的多了也就不新鲜了。”
    “你先看看。”千奇将相机递了过去。
    “哎!”威尔老先生似乎很不耐烦地接过相机,同时说道:“又是什么品种的狗啊?”
    话音一落,他的嘴忽然张成一个o字型,两颗血族獠牙格外醒目。“啊,蒙卡斯,竟然是蒙迪家园的蒙卡斯,这个女的,难道是他的情妇?”
    千奇在旁边小声嘀咕道:“威尔先生你刚才似乎在问他是什么品种的狗……”
    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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