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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秘界-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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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这种奇异的打扮,与周围来往的人流格格不入。却没有引起轰动和骚动,过往地人只是诧异的瞥了他们一眼,就继续前行。这让准备好应付骚乱的他们诧异无比,惊愕中夹杂着浓浓的失落感。

“怎么会这样?”赵箐好奇的东张西望,一贯心大地她也被身边不时掠过的那些相貌狰狞的兽人吓得声音颤抖。

罗亦安第一时间控制住了雷犀的神经传递。让它发不出话来,也迈不动步。乘着赵箐慌乱的时候,他若无其事的整理了一下雷犀鞍座背后的登山包,抽出一根断剑,给自己装备上。轻轻的拍了拍赵箐颤抖地腿,他用平静的语调说:“没什么,别慌张。”

也许是雷犀庞大的体积阻塞了道路,经过罗亦安身边的兽人慢慢放慢了脚步。虽然没有引起骚乱与围观,但他们总是偷偷瞥来好奇的目光,看着这对奇怪的情侣。

正在罗亦安为去路茫然的时候,忽然从他们左右的嘈杂音中,他辨别出一个听得懂地声音。

“不可能,那是军团长的服饰,这地方怎么会有一个军团长呢?”

这是一句拉丁语,罗亦安一听到这话立刻明白他们没引起轰动的原因。原来这里有拉丁语。那一定也有人穿过这种罗马服饰,本地的人见怪不怪,所以,也就没有聚众围观。

追踪设备立即启动,顺着那句话音,罗亦安脑海中不时掠过一幅幅图像,对图像中的声源方位不断放大。最终图像定格在街角的一个店铺二楼的窗口。窗口处站着两个人——真正地人类。

顺着那窗口目光下移,罗亦安见到一个用数种文字写的招牌。招牌上最后一种文字是古拉丁文,意思是“克拉苏斯武器店”。

罗亦安身上穿的确实是罗马军团长的服饰。

大战过后,他穿着这套服饰逃出战场。在以后的奔波中,由于这套服饰简便、随身,并且防护能力也不弱.他懒得更换。但经过与丛林中和草原上的凶兽不断的搏杀。这套衣服已破损不堪。板式铠甲上布满撞击地痕迹,不过上面军团长的雕饰还清晰可见。披风下摆虽然已经成了丝缕,可是纯金制成的鹰头拨风扣还完好如初。如果再加上一个军团长的权杖,这就是一整套完整的军团长装束。

罗亦安一拉雷犀地鼻骨,冲着克拉苏斯武器店走去。同时他一扬手冲着楼上两人打了个招呼。自鞍座后的背囊中取出一柄金制的双头鹰短杖,朝楼上两人晃了晃,这就是军团长的权杖。

楼上两个人见到军团长的权杖,眼睛里立刻露出严肃的神情,在罗亦安追踪系统的锁定下,他清楚地听到两人的立正声。随后,他又听到了拳头敲击胸膛的声音。两人异口同声的用罗马语减道:“向您致敬,军团长大人。”

这声致敬在人声鼎沸的街道中,没有引起一点波澜,但罗亦安听到了。他举起权杖,斜指天空还了个礼,不动声色地牵着雷犀向街角的这家店铺走去。

赵箐尚沉静在巨大的震惊与恐慌中,她没有注意到罗亦安的这些动作,等到雷犀止住脚步,见到门口迎候的两名人类,她立刻找到了倾诉对象。连珠炮般的用英语询问这两个人类:“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天呢,我被这些古里古怪的东西快要疯了,还有完没完。你的神经是什么做的?”

赵箐那后半句话是冲罗亦安说的,目不暇接的异变始终让赵箐的神经处在崩溃的边缘,她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境,这一刻身在何方,下一刻会到哪里。这种漂泊无依的感觉让她感觉到自己脆弱无比,她甚至分不清自己现在是已经疯了,还是尚保留一丝清醒。但身边这个人却总是老神在在,处变不惊。真让她怀疑对方的神经是钢丝做的。

一种奇诡的气氛笼罩在店铺中,大家都有许多疑问想询问对方,但谁也不愿意先开口。在这种气氛笼罩下,罗亦安与赵箐被这两个人迎进了后院。至于赵箐刚才的疑问,则完全像瓜子扔到水里没引起半点水花。

这个时候。世界通用语是罗马语。英语只是某个荒岛上一群不开化地土著人使用的原始语言。高傲的罗马人即使知道有这样一种语言存在,他们也不屑去学习。所以赵箐的问询就好比西瓜掉到井里——不懂。

“你们的番号?”难堪地沉闷过后,罗亦安首先开口打破了僵局。

“克拉苏麾下第四军团第六团什长卢索斯、路库罗斯,大人,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您的部下呢?”

克拉苏麾下军团?罗马的三巨头之一克拉苏正好在阿莱西亚战役发生后不久。于征讨波斯的战斗中阵亡,他麾下的军团全军覆灭。按照波斯人的记述,有三支军团分三路突围出去。其中一支军团残部据说最终到达了中国甘肃,但这种说法目前尚无考古学依据支持。至于另外两支军团的下落至今仍是个谜,他们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连传说和推侧都不曾留下来。

克拉苏地阵亡导致罗马三巨头政治格局彻底打破,而后就是庞贝与凯撒的内战。凯撒战胜了庞贝,他的儿子建立了随后的帝制罗马。这是个持续千余年的大帝国。在西方历史中。“凯撒”此后成了一个特定的称号,翻译成中文意思为“皇帝”,也由部分中国翻译家认为它的全部含义应该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此后,在西方国家中,被授予“凯撒”称号的国王才有资格称“皇”,比如德皇威廉二世、法皇查理一世等几个特定地西方国王。而未被授予这个称号其他国王只能称“王”而不能称“皇”,比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这辈子只能是“伊丽莎白女王”而不能是“伊丽莎白女皇”——即使无知的人胆敢把她称呼为“女皇”。英国政府以及她本人也不敢答应。

“又遇到一个改变历史的大事件”,罗亦安用汉语嘟囔了一句,他转向了这两位前罗马士兵,解释道:“我来自凯撒麾下的高卢军团,我是阿莱西亚北侧防线的指挥官。在阿莱西亚战役中,我追逐战败的高卢人,闯入一片奇怪的浓雾中。在一片原始森林中生活了许多日子。才找见机会走出大森林,却莫名其妙地到了这个所在……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那个叫卢索斯的罗马人一脸的清秀,清秀得像一个娈童。而路库罗斯则一身彪悍样。两人当中卢索斯却好像缺少心眼,双方之间的交流基本上由他来回答,他有话必答。而路库罗斯在初始见面的欣喜过后,脸上只留下阴沉。他紧紧压着牙,一言不发的在罗亦安身上左右打量着。

“……我们突围后。为了返回罗马,一直在山里行军,也不知怎么回事,我们来到了一个奇异荒原上,我们迷了路。周围倒是食物丰富。水源充足。我们驻扎下来,派出巡逻兵四处寻找道路,没有追兵地痕迹,我们却发砚了无数的古怪生物。神灵啊,我们来到了一个疯狂的世界,我们见到了一群群牛头人、虎头人,对了,还有猩猩。而后便是噩梦般的日子,一些士兵疯了,剩下的人不停地战斗,战斗……这场战争我们打了两年。

我们找不见回家的路,甚至找不见我们的来路,我们只知道不停的战斗、战斗。刚开始,我们的军团还有三千人,后来我们只剩下了七百余人。

忽然有一夭,军营里来了一个奇怪的狮形人。他告诉我们说不打了,要与我们讲和。我们的高级军官只剩下了一名掌旗官、一名百夫长,大人,我们再也战斗不下去了。所以,经过大家的商议,我们同意放下武器接受他们的整编。……而后,这个所谓的国王为我们出划了一片地,让我们在那里生活下来。掌旗官大人被任命做子爵、百夫长大人被任命做男爵。

刚开始,国王要求我们的人员帮他们训练军队,交换各件是向我们征收象征意义的赋税。但伙伴们谁也不愿离开自己的同伴,到野兽的国度做他们的教官。大人,我们最高的职位是个百夫长,也没有指挥大军团作战地经验。国王经过了数次邀诸,但我们没有一个人离开队伍,好在我们的冶炼技术远远超出那群野兽。这个所谓的王国最后便不再强迫我们的伙伴离开去当教官。他们改为要求我们每年上贡一定数目的武器。

就这样,我们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大人,我们建立了自己地城镇。命名为‘新罗马’。十年来,我们约略搞懂了兽人们的语言,并开始在附近的兽人城镇开设店铺……大人,这就是我们的前哨。这座名叫沃尔夫的城市翻译成我们的语言,就叫做‘狼城’……我们的城镇就在距此西北40公里的地方,我们地城镇禁止兽人们出入,所以这座狼城就成了我们的交易点,它因我们而繁荣……”

“你们还有多少人?”罗亦安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看那两人的神情,证明他的担心也不无道理。

“这十年来生活虽然平静,但是,大人,我们不少同伴儿因为忧郁、焦虑、恐慌、茫然、绝望、思念等种种原因,相继去世,现在我们只剩下四百人,勉强组成一个团。大人。我们缺乏领导者……”卢索斯和说完这话,充满渴望的望着罗亦安。

罗亦安两眼无神的摇摇头,喃喃说:“你们缺乏的不是领导者,而是文化。”

人类之所以在最终地进化中胜出,那是有着多种优胜因素的。首先,直立行走的人类解放了部分四肢,解放出来的前肢进一步进化。具备了灵活的十指,可以制作复杂的工具——以工具代替人类,人类可以完成许多自身体能完成不了的许多工作。所以人类才成为了万物之王。

其次,直立行走地人类两眼具备了立体实力,可以更精确地看清猎物,看清自已的前方,能够规划自己的前进方向。这是人类必将战胜其余智慧生物的先进因素。

罗亦安在狼城街道上曾注意观察过那些进化了的兽人。严格的说。他们已经或多或少与原来的兽体有所不同了,这就是赵箐所说他们看上去形似野兽,但又与野兽不同地原因。

那些野兽大部分也具备了前向视力,他们的两眼间距更小,更集中在脸颊的前方。他们的十指也大大进化,接近人的手指灵活性。但这还远远不够,牛、羊仅是偶蹄类动物,它们指间厚重地角质层降低了手指的灵敏度,抓握刀剑进行战斗也许不是障碍,但运用十指作出精巧的工具则远不是它们的长项。狮、虎等猛兽拥有一双利爪,但这利爪同样不是灵巧的手,制作工具是他们难以逾越的障碍。

至于形似蜥蜴的人,他们冷血动物的本质让他们不可能维持长久的思维活跃与活动——尤其是在阳光暴晒下,而在寒冷季节,他们又不得不进行冬眠。这样,他们一生中有大半的时间,不得不在睡眠中度过,用于思考的时间太少。

这群失散的罗马人,他们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但是相对于兽人的强势文化,他们失去了本我,因此他们才感到彷徨,感到忧郁,感到像无根之萍一样充满浓厚的流浪感。如果他们不保持自己的文化,最终将消失在强大的兽人文化中,连一点渣都剩不下。

或许,他们中的某些智者预见到了这个苍凉的结局,所以才会在深深的忧郁中绝望而逝。

两名罗马士兵领会不到罗亦安话中的深意,毕竟他们比他少了两千四百年的阅历。罗亦安自知这样复杂的问题,一时半时也向他们解释不清。他按照预先的打算吩咐卢索斯:“把我到来的消息通知你们的长官……”

卢索斯赶紧回答:“大人,我们在迎接你时,已派出了卫兵向长官通报。”

“你们都识字吗?”罗亦安又问。

两人骄傲的一挺胸膛,回答:“大人,我们都是公民。”

罗亦安一拍额头,深自懊悔。自己到是忘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中国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但在强盛时期的罗马,当兵反而是一种荣耀,是一种权力,甚至是一种机遇,一种发财致富的机遇。罗马士兵可以通过征战杀伐、掠夺奴隶,获取战利品,以此作为个人财富。在这种能够体制下,罗马士兵都是由小有身家的自耕农组成的。他们都是公民兵,也许不如专家学者那样知识广博,但粗通文宇还是可以做到。

罗亦安继续说:“我想在这个城镇停留几天。你帮我找几个精通兽人文字的士兵,还要找几个精通罗马文字的兽人。我需要了解一下兽人的文化——帮我搜集他们的典籍与著作。这几天不要来打搅我,等我看完兽人的典籍,再接见你们的长官。”

卢索斯与路克罗斯互视一眼,一挺胸膛回答:“大人,我们是最精通兽人语言的人,所以我们才被派遣来驻守店铺,你有什么吩咐交给我们吧。”

罗亦安歪着头看着屋顶,沉思了许久,开口说:“我需要将记忆中一些罗马文化记录下来,给我们的士兵、给我们士兵的后代阅读,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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