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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七武士-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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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的同伴们皆起了身,怒火上冲。却没注意到,周遭的异样视线。

“三句话就生气,难过只够格当过场NPC。真遗憾,小女子我过去是卖身不卖艺,如今是两样皆不卖。心情好,弹琴被你听到算是运气。大把银子来,我也是一个样。”

铁手套猛力下挥,打鸟见状即要飞身而出,来个完美的英雄救美。没想到纤指转轴拨弦,一到无影劲气击飞了NPC先生。NPCA到D四人立刻冲向前,只见水袖翻飞,一口长剑如落雨般疾点众人。

剑停,人止。

“真是打坏了心情。”

仰头干了杯中之酒,女子才要起身打点,准备离去,打鸟却是再往空杯中斟入八角私藏仙人醉。

疑惑,对应的是打鸟不语的笑脸。香味,让她凑近鼻子一嗅。干。“好香。”

“酒香,人更香。”没有多言,打鸟只是再将空杯斟满。又是一饮而尽。女子娇白的脸颊更添几分的飞红。

酒店内的异状在侍者的整理下恢复。而开了话头的两人,像是无境界线的谈天说地。其他人则是适趣地找了座位,自行就座;少部份人则是苦无插手插嘴的机会,空自烦恼。

打鸟说的话,总是能逗人笑。渐渐地,交谈从双方面变成一枝独秀。女子浓起的酒意,让她心醉地聆听着打鸟的一言一语。只手托腮,嘴角露笑,那份娇柔足令其他女人忌妒。以菜肴当佐料,美酒润喉,打鸟笑谈起过往的趣闻。靦嘴轻笑,银铃声响让人陶醉,更别提有美酒助兴。

同啜一口。女子卧在桌上,眼神迷茫。“你真有趣,就好像我的一个朋友。”

“哦,这世上竟然有人可以跟我这个大帅哥匹敌。何不说说他的模样先,让我想像一下。”

“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瞳孔。他很少有笑的时候;即使是笑,也笑的不真。眉头虽然不皱不锁,但结在心头的却更沉重。他有很好的功夫,但是没有多好的修养。说他不羁,其实他只是努力地想摆脱身上的枷锁,而表现如此。……”“等等!”

看见打鸟凝重的脸色,女子好奇地望着对方。

“你说的那个人,是不是顶着一头大便颜色的金发,眼睛就像是被人打黑青的模样。任何时候,他的脸就像是周边的人都欠他个百八十万;就算是笑,也觉得那是在打鬼主意的邪笑淫笑。打起架来,就是闭着眼往前冲,不管死谁都不理。一边脸是口口声声地说,他只爱某某人;另一边脸却是吃干抹净不留情。”

“对对对,你说的好像我讲的那个人。会不会真的是同一个呀?”

“……你说的是谁?”

“一起说好不好。”

“嗯。”

“杰克。”“杰克。”

女子禁不住,掩口浅笑。打鸟却是面带忧容,一手按住那纤纤玉手。“天啊,相信我,这可是我听过的美人们,所说的话中最悲惨的一句。她认识杰克。”

没把手抽走,脸上的红晕也只是和之前的酒意相同。没添,没减。她怔怔地望着打鸟。“你想上我是不是。”

打鸟吓到收手,犹豫地看向对方。“这……你叫身为男人的我怎么回答。”

“没关系,反正我也很喜欢你。不过我不想因为任何理由,被绑在任何人身边,就以三天为限吧。我也很久没伴儿了。”

“这……还没请教您的芳名。”

“哈哈,什么芳名臭名的,真难想像杰克的朋友会这么用词儿。我叫做兰秀舫啦。”

幕间:谁!谁又出现了!终于出现了几个能下饭的角色,不过好像一个比一个劲爆。阿丸写不出温文儒雅的女性吗……,是不是因为自己不是,无法带入所致。回到主题,剧情依旧是没有明朗化,因为阿丸根本连主题是什么都不清楚。还是写写打倒万恶大魔王的文章比较简单,要写出带滋味的游记,真难呀。总之,还是请各位看客期待下一幕‘求剑’的发展。

by佛勒斯李·希哩呼噜丸

第廿八幕半八角的酒

续幕。

“喂,你们两个。喝我的酒喝的很开心吧,一点表示都不会呀,打鸟。”

“她是?”

“我朋友的马子、聒噪有名的三姑、不像女人的男人婆,以及……哎呀!别踢我。很会酿造酒的酒匠,八角是也。”

“哦,荣幸拜会。小女子在东南,也素闻八角盛名。如今有缘相会,当真人如其名,酿的好酒呀。来,敬你一杯。”

“不~!喝~不~得~呀!”

“干。”“干。”

“喔喔,糟了。”

看着八角爽快地一饮而尽,兰秀舫想不懂周围的男人为什么一副痛苦的表情。拉拉诧舌打鸟的衣袖,问:“善酿者不喜饮,称得上是爱酒之人吗。”

“事实上八角她是一喝就醉的体质。”

“那倒无妨,酒力可以锻炼的。只是说,她既不善饮,又为何能得此盛名?”

“这个嘛……”“喉啦!”满脸通红的八角突然一脚踢翻椅子,将古筝扫到地上,从随身的行囊中拿出三大支酒瓶。拇指拨开酒塞,二话不说把桌子上所有空杯斟到满出来。“喝!”随即自己一饮而尽,又往其他人的桌子走去斟酒。

兰秀舫傻眼看着八角逼酒,僵硬地转头斜眼瞟向身边的打鸟。

“她是一喝就醉,不过最糟的还是她千杯不倒。”

“喂!”才把塞在嘴上的酒瓶重重置于桌上,耳朵、脖子红到一塌糊涂的八角看了桌上满满的酒杯后,将凶恶的眼神缓缓移上两人。“是不是我倒的酒臭掉了,你们都不肯喝。”后头书虫等人正偷偷摸摸准备离开,但是松等小辈却是僵直当场,不之如何是好。

打鸟猛然一指:“喂,你们这群没义气的家伙。”

“义你老母啦!我三二大爷在八角发酒疯的时候,义气是不存在的。”

“谁发酒疯啦!”八角大喝,便把手中酒酐飞砸向正夺门而出的星期五后脑。状况之惨烈只有三个字可以形容,准准准……

第廿九幕 求剑 '本章字数:11498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1 09:53:42'

晨,松拖着疲惫的身体与觉悟的表情,走出空无一人的房间门。

她,昨晚并没有爬上他的床。这或许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情。因为周遭的一切,都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转变。

大厅,大多数人正享用着晨点。没有多想什么。因为跟着这群人又想太多,只是死路一条:无解。

一同旅行的伙伴们陆陆续续下来。靠着莎利丝的关系,这一夜过的相当舒服,所以不免赖个床。不过大家还是习惯性地整理好上路的行囊,因为很少有地方可供他们所有人同时留念,同时留下。只要有一人想走,没有人会留。

咦~?打鸟还没下来。

两个圆滚滚的姊妹鼓起勇气,一前一后来到打鸟的房前。

敲三下。“咚咚咚。”

没反应。

再敲三下。“咚咚咚。”

还是没反应。

姊妹俩又一次鼓起勇气。可惜那点份量只够他们多敲三下。“咚咚咚。”

夹板门被异常外力所碰开的开启声,犹如暗夜恐怖场景里头鬼怪将出的配音。虽然这在大白天听起来很奇怪,可是房中的画面却十分够诡异味。

原以为没睡醒的人其实早坐起身在床上。兰秀舫以床被遮住身体,只半露出那对酥乳与白净的臂膀。手中刁着长烟管,吞云吐雾。稍嫌杂乱的头发以一支发簪串起,这是唯一的整理。至于打鸟,则是坐在她的身边。同样是用床被遮住下半身,不过表情却有如死鱼翻肚,半张着口呆望门外。

“肮脏!”“差劲!”大小公主各低声骂了一句,姊妹两个随即一前一后跑开了。

“打鸟,你怎么一副死人样。就算是死老爸,也没有看你如此灰心丧志。”

“我……我缴械投降了。”

“缴……”“你,你你你,男人的面子都被你丢光了,居然还敢说这么理直气壮。”“天啊,人称精虫魔人、鸡巴圣战士、本世纪最后的花花公子的你也认输了。太阳今天是从西边出来吗。”……众家伐惮,打鸟愈趋伤心。但最温柔者莫过于枕边人,兰秀舫甜甜一笑:“别这么说嘛。打鸟他算是很不错的了。在我睡过的男人中,他少说排名也是……”

只见某人叼着烟管,扳着手指头,从最右边第一根数到最左边。扳完后又伸直,再从最左边第一根数到最右边。如此来回算了几算,打鸟的脸色愈是苍白,却没见数完数。

绝望透顶的男人藏起脑袋,不愿正识事实。兰秀舫才呵呵浅笑,手掌却是重重赏了打鸟的背一记。“我跟你开玩笑的,别当真呀。谁会把睡过的男人一个一个记着,吃饱撑着。打鸟算是很不错的了。”

心情稍稍稍稍平复,冷不防三二多口:“是最好的吗?”

“嗯~”迟疑声所带来的影响极难形容。就用山水的结语作为结束吧:“这下子万劫不复了。”

※※※

非常不意外的,旅途上多了两个同伴。打鸟背上多了一张筝,手腕上多勾了一位东方美人,背后多了几道曾经热情,如今却是冷冷的视线。而松多了一个大玩具……玩偶?还是会动的玩偶。

“你为什么非要穿这副驴样。以为扮成杂种猫装可爱的模样,做任何事情都会被原谅吗。瞧你那顶圆呢羽毛帽跟那双红长靴真是不搭呀。”

“没办法嘛。谁叫这是我们夜族在白天行动,最方便的装备了。我知道这个很不好看,不过为了能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关系了。”

“为了能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关系了。”某人装出酸溜溜的声音。

“喂!又不是我愿意的。”“可是我愿意呀。”“够了!”……

“现在是什么情形?”

“第三次机械人大战吧。”

“什么战?”

“什么战不重要啦。总之现在的情况特异,一边是犹如夏日的夏威夷蜜月,另一边却是冷气团肆虐。诡异的气氛。”

“那我们算是什么?”

“平流层吧。”

“那正在吵架的那边呢?”

“嗯,锋面。”

看着甜甜蜜蜜的打鸟与兰秀舫,其它人只觉刺眼。“夏威夷真是耀眼到令人讨厌呀。”“难怪阿丸讨厌夏天,也讨厌美国。”“刚刚那句话有意义吗?”“没有,纯抱怨而已。”

如夏威夷般的两人处。“说说你跟杰克是怎么认识的么。”

“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偶然间看到路上有人晕倒了。好心赏他一块饼吃,结果他就像狗一样,不知廉耻地死缠着人不放。”

“是么。真难想象那个冤家会有这副模样。然后呢?”

“后来呀。又遇到他哥跟他妹,又是莫名其妙地走在一起。成天就只看到一个白痴耍智障讨人欢心。可惜那些泡妞招式我三岁后就不屑用了。很难想象都什么年代了,还会有人用那样的老套。”

“泡妞?你三岁就秋了呀?对发育不好喔。”

“秋……喂,我必须先声明,刚刚的句子我承认我有用修辞学上所谓的夸示法,并不代表那就是事实。况且人家不是说东方古典美人都很矜持,守什么三从四德的。你连口德都少那么一点点,这样不好吧。”

“呵呵,对不起。十九年来的习惯不是很好改。再说我也很难去想象杰克会跟你说的一样,整天嘻皮笑脸。那样轻松的表情,我从没看过。”

“是吗。那你知道的杰克又是什么样子?”

“我知道的杰克?嗯,我年芳二八出来行走江湖,只四年的光阴,就让江湖中人无一不爱慕我,备受千娇百宠。但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却不像其它人。身手是强到乱七八糟,表情也是酷到乱七八糟。对一个会来走江湖的女人来说,他是会让人激起挑战的欲望。看看这样一个英俊的年轻小伙子拜倒在自己的石柳裙下后,会露出什么馋样。只可惜等我清醒时,却发觉自己早不管什么东西,都一股脑给了他。既讨不回来,也得不到他。因为他的心中,早有了别人。”

“哇,简直是小白脸的偶像,吃软饭的天才。直到今天我才晓得,原来我也得对他的能力甘拜下风。”

“可不是呢。你跟他比,还是有点距离。”

“……我宁可你没回答。不说这些,那你接下来呢?离开那个白痴以后。”

“哪个白痴?喔,在那之后,人才两失的我又背负着武神之约,整整思索了半年的光阴仍无所得。虽然有幸看到通神奇鉴及者一篇,开头有训:人若无心,岂人乎;人若多情,其命耶。世有佛界,顺六欲七情而不逾,进而似无。如禹治水,导流入海。这才让我下了一个决定。”

“什么决定?”

“练心。既似一无所有,我也无任何后顾之忧,断然隐姓埋名,投入青楼。前三年,我每晚都怀着怨恨陪男人睡,恨的却是同一个男人。渐渐的淡了,我说服自己要游刃有余地活在那个世界中;但在某些夜晚,仍旧会莫名地啜泣。久了,也习惯了,习惯卖笑又卖俏。若不是每天清晨总忘不了休习基本功,我可能都会忘记自己的身份、自己的目的。”

不语。打鸟好奇地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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