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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七武士-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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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莫妮莎倒是以探望一些小毛头为理由,离开了三四十天。当她回来之后,她也只是投入了自己研究的课题之中,什么都没说。

蔷薇结社内部则是多了不少秘闻。到底是什么秘闻呢?假如阿丸能够知道的话,就不叫秘闻了吧。但这个组织的确是又平静了好长一段时间。

仍活着的白金城居民对于J…Days夜晚所发生的情况存在着无限多的疑惑。那简直就像是一场戏,一场和自己不相干的戏码。但却又那么真实,那么接近。

不过倒是在贵族子弟之间流传着一个小道消息:“白金城里的那个大美人名花有主了!”但谁是从,谁是主永远是一个无解的谜吧!

天空腾蛇跃动之年金曜月四十三日 历史 纪录者 阿丸 笔

TheEnd。

第四部(我在地城的日子
第一章 '本章字数:6510 最新更新时间:2006…04…11 09:51:10'

我是佣兵安西亚,一名Lv刚到21的佣兵。38岁的年纪,单身,只有三名伙伴。旅行时间八年,接过上百件大大小小的任务,达标率97%。

至于我的本名,早就遗忘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中了。旅行在大陆上,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而已,甚至是一个响亮的名号,如荒野之狼,黑色流星等等,谁会花那个功夫去记得冒险者的全名。全名,那不过是那些自命高贵的人仕们,其中一样奢侈品而已。就如同历史上十一位英雄中我最崇拜的一位,‘造雨人’,人们也只是记得他的外号与功绩而已。他的生平与本名早已淹没在沉重的历史之中。

我在大陆上小有名气。当然,更多归因于我的三名同伴,Lv18的猎人卡耶德、Lv13的黑魔导士满花以及Lv10的白魔导士乐华。平均Lv在10以上的小团体已经足够在大陆上各个酒馆中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对象了。

因为在前那辛时代,Lv18以上已经是万中选一的战士了,魔导士在Lv10以上就有资格成为敌人第一狙击的必杀目标了。如今投入冒险的人变多了,虽然把统计数目的标准给拉低,但实质上的强度却和前那辛时代没有多大的差别,只是大家都变的厉害了些而已。

不过我们都知道这还不够,不论在哪一方面都嫌不足。英雄崇拜可以激励一个人向上,但亲眼见到英雄般的人物时,学到更多的是谦虚。特别是见到那些早已成为传奇的人物─七武士。不过在当时,我得到最多的是失望…

近期中,我的旅程中多了一个同伴,他自称为无若。据他自己所说,那是他极为崇拜的一位东方风流游侠归隐后的名号。而他自己是剑侠Lv12,一个相当罕见的东方类型职业。但就职业性质来讲,和我这个佣兵差没多少就是了。

旅途中救起了重伤的他,在乐华治疗魔法的帮助下,他已经能够自由行动了,虽然仍有不少伤势未愈。毕竟白魔法只是战斗之中的紧急处理,对于大部分伤势还是让它自然复原为佳。况且魔力需要长时间休息与冥想才能恢复,或是耗用极为昂贵的药品。对下一刻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状况的旅行者而言,在最低限度下,保留更多的后备实力是必要的。至于‘以最好的状况来应对一切困难’那只是理论上的建议而已,对于老练的旅行者都知道那是不可能达成的,除非乖乖待在家里。

无若他是个相当风趣的人,也懂得很多事情。连浪费了近十年光阴,四处亲眼实证的我都不得不佩服他相当多的看法与意见。

还有他的微笑,如同初阳般的温柔,如同细雨时的另类宁静,连同样身为男子的我都会为之着迷。他的豪爽,他的气魄与他的自信,这些都是我理想中的型态。彷佛一个我理想中的未来自己已经站在我面前,这让我有点忌妒,更多的是心服。

但是这样子的他似乎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他没说,我们也没问。在大陆的旅行之中重复着一次又一次的萍水相逢,这样的情况下去探究一个朋友的过去是不太明智的行为。说得太多,对自己,对他人都是个负担。

记得这段时间之中,无若最让我惊讶的观点是他对黑羊的看法。他说黑羊浩劫虽然带来了无数的灾祸,但是黑羊的实质目标只有旧时代权力核心。打破了一切的积习与弊病,杀光了已经腐败的权力组织,从这个角度来看,黑羊其实是善的。换来的是现今的大陆全新的面貌,纵然有少许旧时代留下来的规矩,但只要有心人愿意,改变现况并不难办到。这是一个让大陆全体进步与改变的契机,就如同现在是一个冒险的时代一样。

但是有多少人流离失所,有多少人无辜地丧生在强盗的手底下。我只是回答,不管黑羊的领导者,将军巴翰当时在想些什么;也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黑羊浩劫所带来的结果,这样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他微笑着没有答话,我也乐得不再为这相左的意见辩驳。我们都了解彼此所讲的论点都有它的正确性,只是谁相信哪一个观点比较多的问题而已。在谁也无法说服谁的情况下,继续不过是争执的开端。

我没有目的地,所以我也就任由无若带路,因为他好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在旅程之中,我们互相照顾,也互相交换着我们愿意讲的经验。从东北方的乡村,来到了北方的城镇。这一日,我们来到了北陆在过去的日子里最为繁荣的城市─威灵斯城。

位在外城的下城区繁华热闹不减,经历了黑羊浩劫的洗礼,北陆最高位阶的诸侯─威灵斯公爵家族很幸运地能够继续统治这个城市。虽然它不似过去一样,位于北陆最高、最繁华的地位,但来来往往的居民脸上挂着的是标准的勤奋表情。商队与冒险者们穿梭在大街小巷之间,活泼的气氛带给人希望的感觉。这也是各个大城下城区的共同现象,低额甚至不需要关税的下城区是刺激商业的最重要关键点。

在威灵斯城中,我们找了一间较为平价的酒馆。我如同往常一样在吧台边点了食物、麦茶和酒,五个人坐在一桌,重复着我们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填饱肚子。

食物不算鲜美,但也不是难以下咽。入口的酒淡的跟水没什么两样,但幸好还能解渴。恰好让自己七分饱的份量自桌面消失,饥饿的感觉被拋到下一餐之前。我习惯性地观察四周围的人,也静下心来调适着自己的身体。而麦茶则是由两名魔导士负责,因为据她们所说,酒精会侵蚀魔力,但我想这只是借口吧。

刚走进门的大汉非常显眼,铁桶般的身躯占住了大部分的视线。一把系在腰际的手斧是对方唯一的武装,我开始在脑海中思索有着同样类型的强者。

“佣兵安西亚吗?”

对方走到桌前,看着我问道,我只是点点头。应该是威灵斯城的相关人士吧,从外头杵着两名穿着威灵斯城制式铠甲的骑士,以及对我行踪的掌控,只有地头蛇才有这样的办法。这让我感到佩服,毕竟所有城镇的下区总是龙蛇混杂,要作到这种程度的掌控实在不简单,我们才刚进城门还不到半天的时间呢。

见到我的响应,对方不客气地拉了把椅子坐下。“您好,我是将军马兹肯? ;B?玛金奈,Lv1。初次见面。”

充满着自信心的态度但却又不失礼节,我看着眼前的男人,一点都不怀疑他有做一个将军的能耐。虽然Lv只有1,算是个新科将军,但光打出‘将军’这项职业名就能够吓跑不少小贼了吧。毕竟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要成为将军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一个新科将军绝对不等同于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他之前可是经历过了无数的职业历程。

曾有人粗略计算过,成为将军以前所经历过的各种职业Lv加一加,绝对会超过99。而这五十年来我只听过两个将军,一个黑羊骑士团的将军巴翰,另一个就是眼前的男人了。

我隔了好久才回答,有什么事吗?

不过这段时间里我们都在观察着对方,尝试着从外表,从气度得到更多眼前男人的资料。

听到我的回答,马兹肯饶有深意地一笑,他才继续说道:“这一回希望阁下及您的同伴能够加入我们的讨伐队伍。有佣兵安西亚的加入,这对讨伐队的士气有增无减。我们要达成目标将更加容易。”

摇晃着酒杯,一口气将剩余的酒送到胃里。将液体滑入喉头后,我才问目标是哪里。

“╳╳╳大魔王的地下城!如今我们已经聚集起近千人的兵力,近期内将要出发。预计在这一次的J…Days前完成任务,凯旋回来。”

╳╳╳大魔王?这是一个很耳熟的名称,近几年要吓小孩子,除了用黑羊骑士团的名号外,就是这个╳╳╳大魔王了。传闻之中,所有不该是人做的事情他都做遍了,所有该是人做的事情他都妨碍到底;除了烧杀掳掠外,他的地下城也吞食了无数冒险者的生命。

不过传闻的真实性倒是蛮让我怀疑的,毕竟自己算是传奇故事的受害者。当了解事实真相的时候,我着实失望了好一段时间。但话又说回来,以魔王为名的应该也不算是正常人了,关于这一点,我倒是有那么一些些兴趣。

“你会接下这个任务吗?”

难得!真的很难得,无若会关心这样的事情。一起旅行的时间虽然不长,间中仍是有接过几个顺路或绕点小路,送货与护卫的任务。他总是无言地帮助我们一同完成任务,反正花的时间并不多。不过听起来这一回可能要花掉不少时间,他大概是有自己的打算吧。

“为什么这样问?”乐华的好奇心永远不减,特别是八卦传闻,标准的小女人心态。但是在最紧急的时刻,她的白魔法总是能发挥最大的效用,这倒是让我无法认真去讨厌她的地方。

面对着乐华的问题,无若苦笑了一下后说道:“没有人会攻打自己的家吧,至少我做不到。”

家,怀念的名词。等会儿,家!这是什么意思?

站起身的马兹肯,表情透露了一切,他很清楚地了解到刚刚无若话中的意思。“你是╳╳╳大魔王的部下!”

我们齐望向无若,点头的动作代替了回答。马兹肯转过头来面对我,虽然他没有说些什么,但从他的脸上我可得到不谅解、鄙视与疑惑。

“他们并不知情。”

无力地辩解着的是无若,这让将军的脸色和缓下来,毕竟我在大陆上并不是恶名昭彰。但这也让满花提出疑问:“你怎么没有告诉我们?”

“你们并没有问过我。”

“可是为什么又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就这样隐瞒下去不好吗?”

“我为什么要隐瞒这个让我自豪的出身!我来自地下城,我是╳╳╳大魔王麾下的一员!”

看着无若的神态,他和过去没什么不一样。他自傲地面对着他自己的出身,带着无限的自信心。这些事实都证明了他并不以出身为耻。

“安西亚先生,请将这个男人交给我们吧。威灵斯城不容许罪人的存在。”

面对着马兹肯的要求,我想了一想,所给的答案是缓缓的摇头动作。这动作引起了一点点怒火,也引起了不少的好奇。

腰际的手斧挥出,将之接下的是无若的长剑。没有接续的动作,马兹肯只是看着我们。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握上近身武器的握柄,就连两名魔导士都拿出了匕首。

在近身战里,没有穿着任何武装的将军面对着五名全副武装的男女。魔导士也舍弃了魔法不用,而选择冷兵器。假如持意要攻,马兹肯绝对无法全身而退。这样的局势判断下,聪明人应该选择暂时回避。

缓缓收回手斧,避免引起我们过多的反应。马兹肯留下了一个佩服的笑容后离开了,这也是我最担心发生的状况。光看他自信满满的表现,我就感觉到接下来的日子难过了。

逃应该是唯一的路了吧,想要生擒下那名将军对我们而言要付出的代价太过庞大了,甚至能不能成功都是个问题,这一点点自知之明我还有。不过在我们一进城就被掌握行踪的情况下,能逃多远又是个问题了。看样子战也是无法避免的了。不过也不能不跑,等死并不合我的个性。

我们站起身收拾行囊,准备另一次的逃亡。无若却只是疑惑地看着我,问道:“为什么?”

我无法看着令自己钦佩的男人死在眼前。我这么笑着回答他。

将惯用的长剑系回腰间,看向已经准备完成的同伴。我跟他们说道,走吧,逃离威灵斯城的时间到了。

不知道逃了多久,伤在我手底下的威灵斯城骑士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我从不介意我杀的是什么人,我也伤过不少在别人口中所谓的好人,只要有需要。蛀虫就是说我这种人吧,只要接下了任务,就不管谁对谁错,我只专注于完成可以领取酬劳的事务上。坏事,我想我也做过吧。

而如今追击在后头的威灵斯城队伍同预期般,以鬼魅似的姿态黏在身后。假如停下脚步让他们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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