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路-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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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罡山盘桓了数日之后,萨尔瓦多终于极不情愿的接受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这天罡国中,根本没有多少所谓的怪兽,大多数传说其实都是碧璇造成的,原来神兽除了可以化为人形以外,还能自由变化,而这碧璇本就是个极不老实的家伙,时不时会溜出禁地到别处去玩儿,有时心血来潮便会变成古里古怪的外形出现在世人面前,每当看到那些人被她吓得屁滚尿流,她便会有一种极大的满足感。(…_…b这种性格……如果萨尔瓦多不是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而是像她这样,估计我们的旅途会非常热闹的……)
离开天罡山的时候,我们的队伍已经扩展到七个人了,除了新加入的杜轻宇夫妇外,还有那个威胁说如果不让她加入便要给我们捣乱的碧璇……慑于她的实力和性格,我最终还是硬着头皮同意了,不过事先和她约法三章,不得随意作弄别人,不得恢复本体,一切行动都要听我的安排,不得故意跟萨尔瓦多斗气……
离开了天罡山脉,在杜轻宇的导游下,我们还是去了其他诸山脉一趟,领略了一下不同的风光,然后双方分手,各自回皇宫去交待一些事情,约好了一个月后在贪狼、天罡和文曲三国交界处会面,届时一起结伴同游大陆。
由于时间有限,所以分手后我们四人便全速赶路,此时经过碧璇帮助的大明已经可以借助魔法中风的力量飞行了,虽然速度和高度都不能与我和萨尔瓦多相比肩,但也算是差强人意了,而方敏则在萨尔瓦多的携带下和我们一起感受了一把空中飞人的滋味,四人手拉手高速向着贪狼国境飞去,途中只在需要进餐时才落回地面,随意捕捉一些野兽烤来吃掉,两天后,我们已经飞越了横断山脉,回到了贪狼帝国。
进入国境后,算算时间,还是有所富余的,于是我们便取道高煌城,凭借出发前伪造的贵族身份找到了李鹏勃,大吃大喝一顿之后在众多未曾见过我的将领惊异的神色中骑上狂雷军团中最好的马匹快速向帝都驶去。
十天之后,我已坐在了皇宫大殿中我的宝座上,一边啜饮着陈年美酒,一边听取虚无影的国事汇报,亲自批复了几份比较重要的奏折。当天晚上,虚无影留在皇宫中与我们共进了晚餐,而我则吩咐他准备好了去行的一应财物。
第二天,休息了一整晚的我们便秘密离开帝都,朝约好的会面地点驶去。在路上经历了十来天的驱驰之后,我们顺利的来到三国交界的国境线上,打发走了护送我们的帝国军队之后,我们扎下帐篷等待着第二天的到来,杜轻宇一行将会在那个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
“哈哈,大哥,你们来得可真够早的!”杜轻宇携着钟欣出现在我们扎营的山谷中,碧璇远远的坐在一棵大树上,手里把玩着一根刚刚被她折下来的树枝。
“呵呵,二弟,你们也不算晚啊,还有两个小时才到咱们约定的见面时间呢。”我含笑走了过去。
众人会合后,开始讨论起接下来的行程。
“按我的意思,咱们不如组成一个冒险团好了,这样在各国都不会受到留难。”杜轻宇轻声说道。
现在大陆上有不少冒险团,由大型民间组织冒险者公会统一进行管理,冒险者往来于大陆各国,到处进行探险,偶尔也会倒卖一些商货,由于冒险者多半都是武技出众的人,所以冒险团在各国都很受尊重。
“嗯,这个主意不错,虽然咱们各自伪造了贵族的身份,但是也只在各自的国内比较管用,到了其他国家,作用小得多了,还是以冒险者的身份出现比较好。”我点头同意他的意见,“不过话又说回来,咱们这个冒险团可是有史以来身份最高贵的冒险团了,嘿嘿,两位现任皇帝,其中之一还是大陆第一高手,一位皇后,一位皇家一等侍卫及其夫人,更重要的是还有两位护国之神!噢,上天啊,我真不敢相信以后还会有一支冒险团会比咱们这个团队更加尊崇!”说出这话的我,并不知道在数十年后,我的几个儿子伙同杜轻宇的两个儿子,组成了一个更加尊贵的冒险团,因为其成员中不但有皇帝、皇后、亲王、将军,还有大陆所有的十位神兽……
“那么,接下来咱们就讨论一下冒险团的名字吧,回头咱们好去注册一下。”我提议道。
“叫雷神冒险团!”萨尔瓦多第一个叫了起来。
“不,应该叫风神冒险团!”不用问,这是碧璇的馊主意。
“要不,就叫皇家冒险团?”大明一脸憨厚的提出,结果在下一刻便被全体否决,若是真叫这个名字,有心人一眼就能看出我们的身份来。
“剑神冒险团?”
“霸刀冒险团?”
“美女与帅哥冒险团?”
…………
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一一涌现出来,然后又一一被全体否决,到最后,大家都苦着脸坐在地上,绞尽脑汁的想着。
“要不,就叫红色冒险团?”两个怯怯的声音同时响起。
我一看,却是一直没有参与发言的方敏和钟欣二女异口同声的提出。
“红色冒险团?”我嘀咕着,嗯,对呀,这次出行,为了掩饰身份,我们约好了不穿平时习惯的服色,而是统一穿红色的衣服,红色的武士服,红色的长袍,红色的长裙,甚至连马匹都是浑身火红色的那种。
另外三人想了想,也一致同意这个名字,于是,经过全体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了这个日后名震大陆的超级冒险团的名字。
既然已经决定了名字,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商定了团长和副团长、长老等职务之后,我们便向离此最近的一座城市行去,那里,正是文曲国的江城。
凭借着事先做好的贵族徽章和金币,我们顺利的进入了文曲国境内,按照那个因为金币而极为热情的边防军将领的指点,我们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便来到了江城。
江城虽然名字带着一个江字,但这里并没有江流,事实上这座城是修建在一座大山的半山腰中的,是一座山城,之所以会叫江城,据说是若干年以前文曲国出过一位大贤臣,像青野城的天涯大公爵一样,文治武功无人能及,后来他的封地便以此城为首府,而这位大贤臣的家族姓氏便是“江”字,甚至可以说这座城在当时就是他的私人领地毫不为过,当然,若干年后的现在,那位大贤臣的后代早已不知搬到哪儿去了,但这座城的名字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江城的建筑风格与贪狼和天罡两国都不尽相同,整座城市没有外围的城墙,仅仅是根据地面的高度来区分城市与城郊,城区的地面要比城郊高出数十米,而无论城区还是郊区的建筑,都是用纯白色的玉花石筑成的,很多年代久远的房屋表面已经不再是白色,而是略有些泛黄,呈米色。
很轻松打听到了江城冒险者公会的地址,我们七人牵着各自的马向那里走去。这里的道路也很有意思,没有一条是呈水平状的,全是斜坡,若是骑在马上,速度不见得会比步行快多少。
很快,我们打听地址的中年人所说的那栋建筑出现在我们面前,一座高达十米的高大建筑门前立着一块白色的石碑,上面刻着一个大陆通用的图标:一顶最常见的宽边草帽下面压着一把长剑和一面角盾。这是冒险者公会的标志,设立在各国的分会都沿用了这一标志,无一例外。
把缰绳交给上前迎接的侍者后,我当先迈进了公会那宽敞的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长长的办公桌,横在进门后五米处,桌子后面是一道屏风式的影壁,挡住了里面的景象。
几个穿着统一制服的年轻女子正坐在桌子后面,略有些好奇的打量着我们。
“欢迎来到冒险者公会!我是罗娅。请问我能为你们做点儿什么吗?”中间的一名女子站了起来,向我问道。
我点点头,微笑道:“您好,我们想注册一个冒险团,不知道应该办理些什么手续?”
听说是来注册的,罗娅用手一指她左边的那名有着一头金发的女孩儿,“如果是要注册冒险团,请在小莉这里办理。”说罢冲我笑笑坐了下去。
而我则走到那个叫做小莉的女孩儿面前,不待我说话,她便已经拿出了一堆表格和一枝羽笔递了过来,“您好,请填一下这些表格,另外请交纳五枚金币的注册费。”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掏出了金币,然后接过了纸笔,小莉大概也发觉自己太过积极了,便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神态可爱之极。
我仔细翻看了一下那堆表格不外乎就是团队的名称,各个职务的人员名字,组成成员的名字,以及各人的背景及特长等。
见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便提起笔来,很快填完了表格递了回去。
“红色冒险团……”小莉嘀咕了一声,打量了一下我们七人,轻笑一声,“还真是红色的呢。”
我回头看了看即将要成为我手下的六个人,尴尬的表情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的,我仰天长叹一声,当初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不错呢?
很快,一应证件和徽章便发到了我们的手上,另外还有冒险者手册,最前面是冒险者的一些公约和诫条,后面则是一些用于记录某些东西的地方。没有太仔细研究那些公约和诫条,我收好那些东西后便要离开,罗娅又站了起来,“请等一下,如果方便的话,请明天这个时候再到这里来一下。”
我回头问道:“还有什么事么?”
罗娅答道:“你们刚才只是领了冒险者公会的通用徽章,还没有领专属于你们的团队徽章呢,由于制作工艺的原因,大概需要一天的时间才能做好,所以只有请你们明天再过来取一下了。”
“哦,是这样啊?那么,团队徽章的图案能自己设计吗?”我问道。
罗娅点头道:“当然可以,事实上一般来说都是冒险团自己设计徽章,当然,也有少数团队把这个权力交给公会,由公会根据团队的名字和成员特点进行设计。请问你们是要自己设计还是由公会代为设计?”
我看了看众人,大家都摇头,看来大家都对美术没有什么研究,于是我转头对罗娅说道:“我们团队的成员对于设计都不在行,所以还是麻烦公会代劳吧。”
罗娅点点头,随手在纸上记下了什么,然后对我说道:“那么,明天这个时候你们过来取吧。”
我点头表示明白后,转身带着众人离开了冒险者公会,一路寻向了旅店。
第二集 神,真的存在么? 第五章
(更新时间:2006…7…25 10:59:00 本章字数:5606)
第二天一早,在旅店用过早餐之后,我们在江城里逛了起来。
我和杜轻宇、大明三人比较倾向于逛兵器店,而四位女士则是把目标盯向了服装店和饰品店,在千叮咛万嘱咐两位神兽大人不要惹事之后,七个人分成了两拔在城里闲逛了起来。
“大明,你想要一件什么样的兵器?”我对三人中唯一还没有趁手兵器的大明问道,怎么说他也是我的徒弟,我这个做师父的当然要帮他弄一件好的兵器了。
大明仍是一脸的憨厚,摸了摸脑袋道:“师父啊,这个我也说不好,以前您教我的那些武技,我到现在都没有练熟呢,这个,您也知道,我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魔法上,普通的兵器在我手上完全就是浪费啊!”
唔,这倒是个问题,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能击败大陆第一高手杜轻宇的我,教出来的徒弟连普通的武技高手都打不过。当然,如果要比试魔法的话,那么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全大陆就这一个怪胎会使用魔法……
我们就这样站在一家兵器店门口踌躇着,最后还是杜轻宇提了一个好建议,“大哥,我看不如给大明弄根手杖,那东西能代替好几种兵器呢,若是需要的话,大明可以用它来防身。”
“手杖?”我有些不解,“大明好像还没有老到需要靠手杖来走路的地步吧?”
杜轻宇笑着解释道:“不是的大哥,我记得我们家族的记载中,在数万年前,整个大陆还比较信奉神灵的时候,有一种职业叫做祭司,他们号称能与天神沟通,这些人都穿着不同颜色的连体长袍,那是一种类似于大斗蓬的长袍,能把人的身体全部遮掩起来,而他们手上拿的,便是一种叫做法杖的东西,其实就是一根比拐杖稍短一些的棍子,上面有不同花纹的雕刻,还会镶嵌一些晶石,从外观造型上来看,还是很拉风的。而且这些法杖通常都是用一种极硬却又极轻的合金制成,正好合适大明使用。你想啊,他的武技并不太好,体能也比不上那些武者,但是他会魔法,有了法杖的话,就可以让他在敌人近身的时候保命了。”大明的魔法经过我们的试验发现,对于远处的目标打击力度最大,而且使用魔法时需要一个蓄积能量的过程,若是在他的魔法准备好之前欺进他两米以内,那么他便没法与对手相抗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