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练葵花-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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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她的身体,她的嘴唇,她第一次要用力让自己镇静下来。消除杂念,最后方能顺利的施展出疗伤魔法。
而老师仅是低低的叹了一口气,然后目光柔和地看着她,眼里有着喜慰满足,更多的是怜惜不舍,也没有再出言制止她,只是自知命将不久,自顾交代后事,最后将空间戒指递给她,说是重要的的东西都在里面。
看着那一枚闪着银光的戒指递将过来。她的身体终于忍不住的微微颤抖着,她终于不再无视心中明白知道的,那剔骨锥心一般难以承受的事实。
她轻轻抱住面色惨败之极的老师,这个美丽地女魔法师养护了她十几年,教导了她十几年,也陪伴了她十几年,却终于要在这一天离开了吗,她的眼睛忽然间酸涩得难受,她感觉有什么东西流出了她的眼眸,滑过她的脸颊。点点滴滴的洒落在老师的身上。
看着那点点水珠滴落在老师的魔法袍上,晕开了一点点的湿渍,她恍然间忽而明白,那便是她所知道听说过的眼泪。
她的老师说,在她无有半点记忆地小时。甚少哭过。而她自记事以来,从来不曾哭过。老师待她自是极好。但在教习魔法这方面却是颇为严格要求的,从不许她懈怠半分,即便她在魔法方面似是受到水之女神的祝福一样,悟性极好,举一知三,老师总是稍加点拨便能领会其意,但必要的练习还是不可少的。
老师第一次要她静坐冥想,感知魔法元素地存在时,一坐不动便是大半天,极是枯燥乏味,没有几个小孩子能忍受得了,但她偏是毫无怨言,就那么听话地跟着老师静坐冥想。
但即便是她很快就能感知水系魔法元素地存在,老师虽然惊喜有加,还是没有开始教她怎样施展那些绚丽好看的魔法,还是叫她这样每天静坐冥想着,去感悟水系魔法元素地灵性。
这样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她就这样忽忽坚持了三年有多,便是让一个成年人去做这样的坚持,也难以做到,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期间的艰辛可想而知,但她从没哭着求老师改变主意,就这样默默的坚持了下来。
当老师觉得她的静坐冥想效果已经远远超到她所期许的要求,开始教导她怎样去施展那些外人看来奇幻美妙的魔法时,老师教她凝出了第一个小水球,放出第一个冰环,并且要她就这样每天进行乏味的重复练习。
当魔力耗尽,便静坐冥想,当魔力恢复,继续进行习练凝小水球,放小冰环,如此循环往复,无有止尽一般,便是后来教导她新的魔法知识,放出新的魔法招式,还是每一样都要时时重复习练,并不因为学了新的厉害手法便可以放弃前面所习练的东西,不管哪一样东西她已经能娴熟自如的运用施展,还是不能放弃习练。
她可以有着今天的成绩,除了她那个过人的天资,更是因为有着一颗可以忍受枯燥寂寞的心,可以每天无休止一般重复习练着。再有意思的东西,经过成千上万次的重复,都会腻厌倦怠,都会麻木不堪,但她可以令自己心静若雪,试着感受出每一次的些微不同,领悟出一点点不同的新意。
这些单调的东西,无限重复的习练着,她从不说厌诉苦,即便有时几个月无有半点进展,即便有时疲累得摇摇欲坠,她也从没哭过。她那一刹那终于明白,她以前的无泪,只是因为她并没有真的悲伤,她一直不知道流泪的滋味,但她宁可永远不要知道。
芙琳雅倚靠在东方不败的身边,闭着的眼睛微微颤动,即使闭了眼,那些过去的画面还是依稀如在昨日,那么清晰可见,那么无法忘怀。
没了魔力的维持,那被停滞了的漫长时间有着生命一般,瞬间爬过老师的皮肤,老师那十几年不改的美丽容颜如烟云散去,而老师也是安然的闭上了那双如秋水般净柔的眼眸。
看到老师溘然长逝,她静静怔怔的坐在那里,犹是感觉恍然如梦,十几年不变的世界,一瞬间被摧毁了。
她看着身边的荷塘,早上还是生气盎然的白莲碧叶,早已枯败一片,那里还有半点不沾红尘的清韵,池上飘着片片浮冰,在夏日热光的映耀下,竟是泛起阴冷的水汽,连着那一片黯然黑沉的枯叶败花,便是一个幽冷的死地。
她默默看着这个住了十几年的地方,爬满小屋的青色藤蔓,小桥边常绿不败的芳草,都是看不出半点原来的颜色,四季常青已不复。院里篱边一丛丛的云霜菊,秋日里不会再凌霜而开,屋后的雪梅林,待飞雪降临时,雪花也只能寂寞而舞。小屋旁边的梨花林,暗黑的败叶犹自飘零,枝丫上渐渐的空朗起来,笃笃坠地的,是一个个青梨。
须臾之间,她的天地已变。老师临终前说,那人受伤而去,尚有可能再行折回查探,对方实力高强,非是现在的她可以抗手,要她离开此地远避,她茫然不知该往何方,只是见路便行,心境凌乱,差点落在奴隶贩子之手,幸遇东方相救,才能免去劫难。
知道芙琳雅的过往之后,东方不败并没有说些什么,没有因她的勤奋习练出言鼓励,没有对她的为师暗伤浅声抚慰,也没有为她的身世堪怜叹息惆怅,更没有表示要相助复仇的激昂豪气,只因为他知道,芙琳雅并不想要这些,也不需要这些。
夜越深,万籁无声,林间的梨花香气更显清幽了,芙琳雅睁眼看去,是有轻烟薄雾,月色朦胧,梨花若云浮于空。这眼前的一切,与那小屋旁的梨花林何等相似,然而不是便不是,再相似又如何,勾起怅然回忆,止水微波后,便又是船过水无痕,芙琳雅淡淡的述说着她的过往,虽睫毛偶有颤动,心有怃然之意,但神色始终是平静的,过去不可追,记着却不可沉溺。
正文第二十二章离思又起
芙琳雅默默的倚靠着东方不败,便似是依靠着一方青石,一株芳树,自然而然,神色微显倦累。静静地休憩了一阵,芙琳雅才与东方不败并肩走出那片梨花山林,小凤凰火翅一展,轻盈的翔落在东方不败的肩膀,毫不隐瞒它偷窥的踪迹,它也知道东方不败和芙琳雅两人早知道它的存在,所以索性大大方方的飞出来。
素娅与千歌已经在他们的帐篷里入睡,看着那两人慢悠悠的走来,麦特几人都是收回一直关注的目光,低眉垂目貌似继续在认真聆听丹尼尔和莱斯利的低声谈话,实则是在各自思虑,神游天外,根本没听清丹尼尔两人的说话,不过丹尼尔两人早以洞悉他们的心不在焉,也不在意,仍旧是在徐徐而谈。
是该离开了,也是快离开了,珍妮默默的想着,她甚至有点庆幸自己的离开,是如此的自然而然,合乎情理,不必多想什么借口,不用思虑得太多,但为何自己心中还是有着莫名的惆怅不舍呢?
文森离开时的黯然决绝,又一次映上她的心头,其实自己和哥哥,与文森又何尝有太多的不同,都是那么的留恋不舍,但最后终究还是要离开的吧。与那两个站在一起的,怕只有丹尼尔和莱斯利这样会初相见便相知的的人物,他们才有资格,他们在一起才会自然而非不自在。刚离开自由之城一天,刚接近光明圣城近一点,她却已经如此涩然难舍,若真的到了光明圣城,她还会有初时定下的决心吗?还会那种壮士断腕的决绝吗?珍妮秀眉微蹙。对自己当初笃定的坚持有了点动摇,她不知道自己在最后地关头,能否冷静理智,能否像文森那样头也不回的走掉。
她忽然间想起,当蜜莎妮跳起那醉生梦死的迷舞,她为什么也会被迷住呢?不单是因为她没有芙琳雅那种灵寂若雪的心境,也是因为她和文森他们一样。心里有了渴望却绝望的一点念想,有了得不到而放不下的痴妄。
因为她们这些人有了挥之不去斩之不断的执念,有了不想醒来地虚幻美梦,所以他们眷恋不止。终于不可救药般沉溺了,所以他们最终被蜜莎妮那舞尽红尘种种诱惑的舞姿所迷惑,沉醉在了那美妙的梦境之中。这一切只因为,他们的心想要,太想抓住那一点遥远飘渺地希冀。
人都是有着要追求的梦想,都是有眷恋的过往,但却都容易沉溺以致成为一种执念。这并无什么好坏之说。只是这一种执念能合乎心意的达成时,便是身心俱登极乐之境,不是神仙胜似神仙,颇有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之感。
然而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世事岂能尽如人意,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便是此意。人力终有所尽之时,潜力亦非无穷,便如沧海桑田之变,便如时间之不可违逆。许多事只能尽力而为。有些事可改可减弱,有些事却无法减弱无法改变。至少在这天之前,不可避免不可改变。
有说人定胜天却是太过狂妄,有些事,求不得便是求不得。于是执念变成了最痛苦的魔咒。常自成为各种凄艳悲剧的根本原因。有了执念而不可超脱之时,于是便要历经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的人生七苦。
然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不可超脱这些种种,便是因为他们有了喜怒哀乐,他们或笑或恨,或癫或狂,在滚滚红尘中上演了种种悲欢离合,所以他们便是人,而不是那些非人地存在,譬如那满天地仙佛神灵。
这人嘛,说不好,也不全是,说很好,也不见得,天地看来终究还是公平的,没有样样皆公认最美好的东西,均看你何选择而已。当达成心中想要的,便是意念里觉得最美的,这一切,不过是自己的一念之间,可惜可悲的是,没有谁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也不必要完全控制自己的思想,于是便有了矛盾,于是便有有了残缺。于是,这便是人。
转瞬之间,珍妮地心间便是万千思绪乱飞,她恍惚间想起那个美妙的梦境,那时她回到了小时候贫穷却温暖的家,她看到的,有那些既显熟悉又显陌生的乡亲们,有一力抚养她与哥哥长大地叔叔,有笨拙却什么好东西都让给自己地哥哥,还有那一个从哥哥背后走出的身影。
那时她还是隐隐约约知道自己看到地一切都是假象,自己是处在一个美丽得真实一般的幻境里,但幻境就是幻境,她知道这不是真的,但看到那个身影出现在幻境之中,她竟是丝毫不感突兀,只因为她心里早已隐隐知道,若然自己是处在一个自己心中编织的美梦中时,便必然会看到那个身影的。
她试图打破那个幻境,她唱起神圣的赞美诗,只是因为她也在试图放下心里开始滋生的执念,于是她看到了她原本心中向往的圣景,她的老师在一片光明之中出现,那些圣洁的天使扇动背后洁白的羽翼飞向她,但那时她的心中,为何还是朦朦胧胧的浮起一个虚幻的影子?
静静看向身边的哥哥,见他闷闷的低头想着些什么,面上神色一片黯然,珍妮心中微微叹息。
当初她以为,自己回到光明圣城之后,哥哥还是会跟东方与芙琳雅他们一起,虽然她也为哥哥心中黯然之事心伤,但以为他的安危至少以后自己是不必担忧的了,但此时此刻,她已经明了,麦特也必是要与她和文森一样,可能终究还是要离开那个不属于他们的世界了。
在珍妮心乱如柳絮纷飞之际,麦特的心里又何尝平静得了,那两个在月光下走来的人影,便如自另一个世界走来,天造地设。珠联璧合,组成的画面便是最完美无暇不过,那两人超然世外地世界,凡夫俗子怎堪涉足其间。
他们的世界有丹尼尔那样的明月,有莱斯利那般的清风,都是十分自然的事。便是格林森这个帝国大将军家的少爷公子,不说容貌家世。便是实力也都比他好些,他不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面目站在他们之间。
若是之前因为佣兵团的人数限制,所以他暂时打消了离开地念头,那么今时今日。有了莱斯利的加入,他这一条理由,便已经不复存在。麦特知道自己是不想离开的,因为当初他给自己说,若自己离开便人数不够时,心里竟是有着窃喜的,因为他有着这样一个光明地理由可以安慰自己。
但是。在这一天。这一个让他欺骗自己的理由,这一根他给自己最后抓住一点希望的稻草,明白无误的不存在了,他想假装忘记这一事实,但却始终不能再欺骗自己,与他们在一起,自己便如一个雪白墙壁上的黑脚印一样,是那么的显眼,那么的刺目。
丑小鸭本就不该与天鹅混在一起。而麻雀更不应该与凤凰一起飞翔,因为天鹅地高洁华美,总是突显丑小鸭地平凡不堪,而凤凰的雍容华贵,更是衬出麻雀的卑微渺小。他们不会因为与天鹅在一起便变成天鹅。也不会因为与凤凰一起飞翔而变得高贵几分。飞蛾投火终还是不能与蝴蝶共舞,乌鸦染羽终还是不能与孔雀齐飞。
忽然间麦特想起已经离去的文森。他第一次如此真实的感触到文森的想法,他想起文森离去的那晚,想起那个急急冲出门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