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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新妖怪志-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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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看一看,美清打算去干什么。
  正如我所猜测的一般,美清果然是要出门。她什么东西都没拿,径直走出了大门,爬上自己的宝马车,驶出了小区。我打了一辆出租车,紧紧跟在后面。车子很快驶入了郊区,停在一处非常偏僻的山路下。出租车司机离开后,我爬到距离车子很近的一棵大树上。
  我拿出了望远镜。这个位置,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车内的情况。
  令我惊讶的是,美清居然在生产。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生产,她整个人躺在车后座上,脸上没有一点儿表情,如同一具死尸一般。紧接着,她的身体开始腐烂消融,像是被人泼洒了硫酸一般,先是双臂,接着是双脚,最后,蔓延到头部。
  短短十几分钟,她的整个身体已经完全不见了,只剩下那个肚子。
  【06】
  我不清楚那是否还能称为肚子。在我看来,那只是一个古怪而硕大的肉球,一个好像在科幻电影中才会出现的异形。当看到那个肉球在后车厢呼吸一般地蠕动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浑身上下起满了鸡皮疙瘩。
  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肉球,想看一看它究竟会生出什么东西来。
  几分钟后,肉球的蠕动越来越迅速,像一个刚刚从海底潜上来的人,拼命地喘息着。随着这剧烈的蠕动,表面渐渐出现裂缝,开始,只是一个很小的口子,渐渐地扩大蔓延,直到裂开一条大口子,直到蠕动停止。
  一只婴儿的小手猛地从里面伸了出来,紧接着,响起了洪亮的婴儿哭声,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从肉球中挣扎着爬了出来。是一个女婴,表面看上去和刚出生的普通婴儿没有什么区别,但令人难以接受的也正是这种普通——她真的是一个人吗?
  在婴儿出生后,剩下的那团肉球也像美清一样,开始腐烂消融,最后化成了一堆粉末状的东西,随风而去了。
  我从树上爬了下来,思考着该不该过去看一看那个刚出生的东西,思前想后,我还是逃走了,我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东西。逃一般回到家后,我脑海里空白一片,美清美丽的笑容还留存在脑袋里面,但一切显然已物是人非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茫然地生活着,努力想忘掉之前看到的一切。
  半个月后,我决定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我恐怖又眷恋的地方,离开所有回忆。就在我给叔叔打了电话后,行李都已经收拾妥当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几位警察抱着一个婴儿找上门来了。
  在问明我的身份之后,警察告诉我,有人在郊区的车里发现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并且在车上发现了一封信,信的封面写着我的电话以及地址。
  是美清的信,是美清那晚写给我的信:
  〖亲爱的季准,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我去了另一个世界,去和他做伴了。我本不想给你带来麻烦的,但请你原谅我,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亲人只有你。我希望你能代替我照顾我的孩子,我会感激你一辈子的。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一直瞒着你。
  我并没有去北京,我一直留在这座城市。我去了以前我和他租住的小屋,在那里生下了这个婴儿。如果你恨我的话,我无话可说,但如果你还爱着我,那就将这份爱保留起来,留给我的孩子吧。最后,我要说一声,谢谢你给我的爱……〗
  信写得很煽情,如果不知道其中缘由,我想我一定会哭得很惨,会毫不犹豫地接受那个婴儿。可现在我很害怕,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骗人的。而美清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骗子,她蒙蔽了我,蒙蔽了所有人。
  我不敢接受那个婴儿,甚至连抱一下都很紧张。
  但警察的眼神很犀利,他们的表情告诉我,这一切好像都是我自作自受,好像那个婴儿和我有扯不断的关系。在我来不及反驳时,他们已放下婴儿离开了。那个婴儿被放在沙发上,她正在睡觉,很甜蜜、很可爱,也很阴森。
  我颓然地坐在一旁,完全没有了主意。回想一切,似乎这都是美清预谋好的,男人,以前的恋情,怀孕的故事,从相识到分离,她掌控了所有事情。
  我迟疑了许久,终于怯怯地抱起了那个婴儿。
  她忽然睁开了眼睛,无辜地望着我这个大人,咧开嘴角笑了。那模样像极了美清,让人瞬间陶醉其中。只是有些事我终究还是搞不懂,她和美清究竟是不是人。那天我还是离开了,但怀里多了一个婴儿。
  【07】
  叔叔回来时,已是三个月后的事了,家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多了一个孩子。如同大家所想的一样,亲戚们都以为这是我的私生子,我无法回答,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干脆默认。于是,我成了家族中的败类,还好叔叔收留了我们。
  重新回到这个高档的别墅区,仿佛是做了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一次,和叔叔无意中闲谈,我们说到了隔壁。叔叔告诉我,那里的确住过一家三口,父母是大学教授,女儿是一位很漂亮的美人。但这个孩子并不是这对教授亲生的,是他们从孤儿院抱养来的。教授夫妇去世后,房子就留给了那个女孩。
  我想起很多往事,便问道:“那这么久了,这幢房子有人来过吗?”
  叔叔摇头:“那个女孩不知道什么原因失踪了,从此,这幢房子就一直空着。”
  那晚,我再一次翻墙来到了美清家,来到了地下室。
  地下室依旧残留着美清用过的东西。我在里面呆呆地看了很久,突然觉得很累,便顺势躺在了铺满灰尘的床上,无意中翻起了枕头,一张照片赫然在目。那是一张三口之家的照片,照片上一对年轻的夫妇,抱着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
  那个婴儿和美清留给我的孩子一模一样。
  我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像是有预感一般,疯了一般在屋子里翻找起来。最后,我在床底找到了一本相册,翻开来,我大惊失色——是美清的照片,几乎每一张照片上都有一个或两个老人,而每一张的风景、装扮、历史都不同。
  从刚开始有照相机起到现在二十一世纪,照片中的美清像是活了一般穿插于各个年代之间。而每一张都显得那么年轻动人。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将照片翻过来,事实再一次不容我否认,它们的背面都写着明确的年代以及合影人的身份。
  一行又一行的——美清和父母在北京,美清和父母在巴黎,美清和父母在大阪……
  那天,回到家后,我已经什么都明白了。看着熟睡中的女婴,我知道她是不死的。没有人清楚她究竟活了多久,那些曾经陪伴她的人早已变成了尘土,而所谓的男友根本就子虚乌有,从一开始接近我,美清就是在为自己寻找一个爱她的、能够养育她的新人。以此,再一次地成长。
  而永久生存的方法,我已清清楚楚——就是自己将自己生下来。
  不停地生,不停地死,循环往复,无休无止。
  回到家,我再一次感到了恐慌。我轻轻将女婴抱起来,她睁开眼睛,又一次对着我甜甜地笑了。我知道其实她什么都清楚,她所有的记忆隐藏在她的脑袋中,她只不过是在演戏,是在重复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永生。
  我究竟该怎么办呢?我究竟该不该把她当做一个人去看待呢?在几十年后,我一样会像她所有的养父母一般自然死去,或者,因为她的这个秘密过早地闭上眼睛。而那时,她可以再一次寻找寄养人,再一次拥有年轻的生命,再一次欺骗那个爱上她的人。
  生命或许真的是无常的,但上天总会给我们很多阴暗深邃的福祉。就像美清一样,她掌握了那个秘密,她明白这个世界上其实可以存在永生,只要你永远不去接近死亡,只要在死亡的前一刻,拥有一个一模一样的生命体,你就可以永远地活下去。
  但那究竟算不算是活着?
  当一切记忆都变成毫无情感可言的信息,当所有人都变成依靠、利用的工具,像美清那些养父母,像她各个年代的朋友、亲人,像这个世界一样,都变成了她把玩在手的玩具,那永久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那样活下去,又算不算是一个人类呢?
  你愿意做美清,还是愿意做你自己呢?
  你愿意为了永生,生下另一个自己吗?


  千口
  〔千口,又名“舌”。古代妖怪,因人之怨恨以及希冀而生。〕
  【01】
  第一次见到陈景老师时,我很是不知所措。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陈景和我印象中的形象相差太远。记得那是我第一天去上班,陈景一个人躲在休息室泡茶喝,是那种老人喜好的绿茶,苦苦涩涩的,伴随着开水升腾的蒸汽。他抿得小心翼翼,一袭泛黄的制服套在他身上更显老气。
  说实话,我想象的陈景应该是个身高体健的中年人。
  没想到,居然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
  这让我的心理很不平衡,作为陈景的新助手,感觉这是老天爷在和我开玩笑。无论如何,我都无法将面前的老头和那个屡次破获奇案的警察局大英雄相提并论。但作为新人,我还是克制了自己的不满和诧异,很恭敬地向他鞠了一躬。
  陈景只是微微点了点头,笑道:“你就是阿水?”
  我急忙立正、敬礼:“是的,向您报到。”
  是的,我是一名警察,刚刚从警校毕业的警察。从小到大,我一直非常羡慕那些威风凛凛的警务人员,当然,我想做的是那种刑侦警察,可以与歹徒搏斗,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整治不良人员。
  所以,我才不惜一切地考进了警察学校。
  在学校时,我就经常听教官和同学们提起陈景的大名。每每说起他时,大家脸上都是一副敬佩非常的表情。关于陈景破获的各类案件,可以说是数不胜数,甚至,有很多积攒数年的旧案,只要他出马,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掉。
  不是说大话,陈景在北郊城的警察界,几乎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像我这样一心做着警察梦的学生,很多都将陈景视为自己的偶像以及奋斗目标。因此,想做陈景的助手就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了。说起这件事来,还有些匪夷所思,陈景的助手经常更换,而且,每一年他都会从警校毕业的学生中挑选助手。
  反而,他对那些很有经验的警察不大感兴趣。
  但是,不管选择什么样的助手,一般在一两年内,陈景便会渐渐厌烦。
  因此,在警界大家对陈景可以说是又爱又恨,爱的是他的能力,恨的是他的为人。但是,作为一个人才,谁都不会去得罪他。这些传言,自然也传到了学校里,但我并不觉得奇怪,有能力的人一般总是有些怪脾气的。
  我仍旧一心想进入北郊城警察局,成为陈景的新助手。
  或许,是上天眷顾吧,没有想到我真的会成为陈景的助手。但在此之前,还有一些小插曲。初入北郊城警察局的时候,我并没有被分配到刑侦科室,也许是因为资历不够,我成了资料库的管理员,这让我很是气馁。但一次小意外,给了我机会。
  那是一次同事聚餐,为了迎接我的到来,我们一群年轻的同事去酒吧喝酒。
  席间,有人和我开玩笑,说起了我的前女友,我们是在学校时认识的,但因为各种原因终究分手了。于是,大家开始在谁甩了谁的问题上纠缠我。虽然很丢脸,也很不愿意提起往事,但我还是实话实说,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是女友甩了我。
  而且,在甩掉我之前,她就已经背着我找到了新男友。
  这件事,在翌日就成了同事们的笑谈,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说,被女人欺骗,的确很丢人。我感到自己很倒霉,但没过几天我就听说,陈景居然亲自向上司提出调遣我的请求。
  我非常兴奋,但如同我前面说的一样,在见到陈景后,我的兴奋很快转换成了失望。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没有从陈景身上学到丝毫经验。他好像对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一般有案件时,也只是看一看报告,或者自己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久而久之,我觉得自己的选择可能是个错误。
  如果再这样下去,我打算申请调职。
  【02】
  在做资料管理员的时候,我曾经借着工作的机会看了很多案件卷宗,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陈景亲自破获的。很多案件匪夷所思,但大部分都和凶杀有关,有一些是几乎没有任何证据的悬案,然而在陈景接手后,犯罪嫌疑人很快便会浮出水面。
  最为不可思议的是,陈景接手的大部分案件,几乎不需要什么繁冗的侦破过程,没几天,陈景自然会说出犯罪嫌疑人的名字,甚至包括年龄、住址,一切资料,好像在此之前,他亲眼看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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