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鬼差馆-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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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凌晨1时12分,两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在隧道中央的警员签簿处签到后,在隧道内向港景峰方向前进。凌晨1时13分,两人准备走出隧道丽泽中学出口,走在前面的冼家强正准备沿隧道楼梯而上时,突然看到梯间左边靠墙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台阶上,该名男子戴著款式古旧的啡色胶框眼镜,黑色假发,双手放在腰间。当时冼家强想截停盘问该名男子,于是曾国恒也跟在其后上前准备和该男子进行对话,可疑男子突然向冼家强开火,冼家强倒地撞倒曾国恒,可疑男子马上枪口对准曾国恒开了第二枪。冼家强感到剧痛后意识到自己中枪,冼家强中枪后脑袋出现短暂空白迟钝了一下,并拔枪指向该男子,但对方试图用右手抓握冼家强持枪的双手,冼家强随即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并与该男子进行纠缠。可疑男子开了第三枪,没有打中冼家强头部,击中冼家强左小腿,接着扭打中可疑男子的手枪从左手跌下,冼再开第2枪,子弹卡壳,然后又开第3枪,因为双方在扭打,所以没有打中。两人纠缠期间,双方互相拉扯,该男子曾试图屈曲冼家强的双手,令枪管指向冼家强自己胸口,冼发力还击将枪管指向对方,然后,冼家强听到一轮枪声,倒地后的曾国恒连续开了5枪,冼家强感到该男子身体开始乏力,随即用力将他按在地上,两人双双倒地。冼家强负伤倒地之后,右手紧握枪
指向该名男子,左手按动无线电通话器通知总部,直到听到增援警员到场才松开紧握的佩枪。枪击案发生后,警察指挥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时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国恒按动通讯器的紧急掣,2秒后收到冼家强按动紧急掣,并尝试与两人联络,但没人回应,只有背景杂声。1时14分22秒,冼家强两次通知中心:“广东道行人隧道,开枪”。1时14分55秒,冼再向报告:“广东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控制中心在1时15分派遣冲锋队到场支援。1时15分07秒,冼家强向控制中心报告自己中枪。由于曾国恒和冼家强紧急报警及时,1时15分20秒,警长黄志强最先赶到现场,发现曾国恒、冼家强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内。现场共留下10发子弹的弹壳。当时3人全部头部中弹,隧道地板上到处都是血迹,黄志强使用对讲机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当时冼家强左手还执住趴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领,并向黄求救。另一名赶到现场的警长林镇雄则替疑犯扣上手铐,并翻开他的身体检查,发现他右胸压著一支已生锈、枪嘴有血渍,而且以黄色胶纸包裹枪柄的手枪。档案显示,3人彼此距离不超过1米,据此估算,3人应该是近距离驳火中弹。几多分钟后,数辆急救车赶到,三人于凌晨1时40分送抵伊丽莎白医院救治,与此同时,又有大批手持冲锋枪、身穿防弹衣的武装警察赶到,并对附近区域展开地毯式搜查,但没有找到其他嫌疑人。3人被送往伊丽莎白医院后,医生立刻对这3名头部中弹、生命垂危的伤者展开抢救。警方从疑犯身上找到个人证件,证实疑犯是在役警员徐步高。在他身上亦发现一对警用黑色皮手套、两束分别有两条及四条的锁匙、一个放有警察委任证、警察体育游乐会会员证、身份证、住户证等个人证件的啡色钱包、两张驾驶执照及一张载列大屿山竹篙湾警岗同僚电话的通讯录经证实,徐步高当日休班。警方亦证实徐步高所持手枪的编号,与早前警员梁成恩案中被抢去的佩枪相同,而在案发当日枪内3发子弹都成功发射,留下3颗弹壳;冼家强所持的警枪,其中3发子弹有被撞槌击撞过,但只有第1发及第3发子弹成功发射,第2发留在枪内,故手枪内仍有4发子弹。曾国恒的警枪则成功射出5发子弹,余下1发在手枪内。现场共开10枪,其中冼家强所开两枪并没有击中;徐步高所持手枪两枪击中冼家强,一枪击中曾国恒;曾国恒所开5枪则全部击中徐步高。凌晨1时45分钟,后被证实为警员徐步高的可疑男子首先伤重死亡。两分钟后,1时47分,军装巡逻警员之一的33岁的警察曾国恒也因头部枪伤过重,医生宣布其不治身亡。
曾国恒加入警队逾10年,案发一星期前才由九龙城警区调至尖沙嘴巡逻小队。法医报告指出,曾国恒在左耳前方位置中一枪,子弹打穿下颚骨至骨折,至喉咙的左后方,子弹因撞击到颈椎而转向,折射至右颈方向,并将右颈的大动脉、静脉、神经线全部切断。右内颈的伤口严重出血,令大量血液灌入气管,阻塞呼吸道致死。但由于伤势未触及脊髓及中央神经系统,法医推断曾国恒在中枪之后仍能保持清醒及一定的活动能力,故能带伤走到平台另一端,然后向凶徒连开5枪。而另外一名巡逻警员冼家强,当年28岁,绰号“加菲”,小腿中一枪,而另外一颗子弹由脸部射入贯穿,造成鼻骨及耳骨碎裂,颚骨也有骨折,多日内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无法说话不能还原现场,直到26天后恢复状况配合O记查案和还原现场。徐步高则身中五枪,都由身体右边射入,弹道方向相近。其中致命的一枪从右腋下射入,水平贯穿身体,子弹进入胸腔后,打穿其右肺、心脏及左肺,造成大量出血及心肺功能受损。其余分别击中右胸下方、右后腰、另有两枪由徐的右下背打入脊椎,足以令他的下肢即时失去感觉及活动能力。
此次枪案中,警员徐步高也就是现场的可疑男子,已加入香港警队10余年,一直默默无闻。案发后,他的生前事才一一曝光。由于徐步高身带的是一支有案底的警方失枪,警员所配备的点三八左轮,警方因此将他与早前一宗杀人案和另外一宗抢劫银行案联系在了一起。他所用手枪被证实为殉职警员梁成恩的佩枪,该枪被证实多次用来作案,包括2001年底荃湾丽城花园银行劫案,案中一名保安员死亡。3月18日,接手调查该起案件的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前往徐步高驻守的东涌警署搜查他的贮物柜,发现里面藏有90万元现金,以及“飞虎头套”和假发,并带领徐妻李宝玲到葵涌殓房认尸,询问情况,没有得到有用信息。
2009…07…01 23:17
警方后来模拟了徐步高的行动前路线,在尖沙咀警员枪击案发生前一个半小时左右,徐步高于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时48分,下班离开东涌警署,徒步前往东涌裕东苑的停车场取电单车,花4分钟驾电单车往逸东邨家兴停车场。其后,他转驶一部报失客货车,由东涌开往油麻地官涌街,泊车后步行抵达案发现场,警方模拟所需时间约为33分钟,推测他当晚12时21分抵达现场,然后一直等待最佳作案时间。探员在徐步高的电单车搜获与他离开警署时穿着的衣物,相信他已经更衣做好准备了。根据当时徐步高在日记中的记载:需要大量子弹做大事。看来他真的是早已做好了准备。
香港的很多地下隧道内都装有弧形镜,用来保证行人穿越时视野开阔。鉴证部门协同法医官和军火专家在案发现场模拟案情时发现,枪战现场隧道的盲点上装有的反射镜被移动过,疑犯在隧道藏身,能从反射镜看到警员出现,可以看见两名警察的动作。行人隧道内管道及平台附近共有5面凸镜,其中4面证实曾经被人移动过,使凶徒能更能观察警员进出而不被发觉,而移动后的凸镜,警察则看不见疑犯的动作。当时负责O记带队的吴炳权警司解释,根据推理应该是徐步高案发前在现场做过准备,但不存在偷袭情况,双方是正面交火,冼家强的口供是合理而真实的。案发时枪战共发射10颗子弹,找到10个弹壳和弹痕,冼家强开了2枪,曾国恒开了5枪,徐步高开了3枪。事后O记探员还在现场找到第十一个弹孔,是在隧道入口的荫棚上盖上,O记当时怀疑有“第十一枪”开火,但军火专家根据现场使用枪支、弹夹子弹分析和冼家强的口供证明,当时确实只开了10枪,“第十一枪”很可能是遗留弹痕,不是当日发生的子弹痕迹,这一点在长达一年的审理中鉴证人员都没有个很好的解释,死因裁判法庭审理时也提到这一点,当时隶属行动处总部的模型精英“训示支援组”的十多名警员,在屯门警区助理指挥官钱志聪警司率领下,实地勘察及量度现场的长度、高度及角度等数据,在法庭上制造还原实物的模型,该队虽非直接参与调查枪击案,但作为原先以反恐为目标的专业小组,可以为解构现场提供专业支援,帮助法庭解读徐步高、曾国恒及冼家强在案发现场身处的位置,并提供有关地理、地形和建筑结构的详细资料,令死因裁判官更容易掌握案发经过,这些都有力的证明了判定徐步高有罪和曾国恒殉职的事实的真实性。
警队军械法证专家周俊杰在法庭回应死因研讯主任陆贻信的提问时说,法医官解剖徐步高尸身时,在其体内找到四粒弹头和一块子弹碎片,还有一粒子弹是早前由警员到医院检验尸身时,在徐步高胸口上面正中找到,弹头不在体内。经核对子弹痕迹,证实是五颗点三八口径子弹,且悉数由曾国恒的佩枪发射。周俊杰替梁成恩失枪做测试时,得出的结果是以来福线做基准。他比较同类子弹,发觉失枪的子弹有五条来福线向右旋转,这跟曾国恒体内检到的弹壳来福线方向吻合。法庭证供显示,这一枪是徐步高发射。周俊杰称法医官从曾国恒身上捡获一颗已发射铅弹芯、铜壳和碎片,而曾面部有纹理,是手枪在近距离发射时留下。理论上开枪时要先打着火帽,产生轻微爆炸,火光进入弹壳,点燃火药,产生气体逼出子弹,期间火帽和火药的残馀物会近距离释出,渗入到曾的面颊,形成斑点状的纹理。周俊杰曾为徐步高及曾国恒两人做开枪手痕迹测试,即试过用黄色混合物测试
剂,涂在曾国恒和徐步高的手掌,若手掌变深紫黄色,便是曾经接触过铁的物质,但是两人的掌心染有乾涸的血迹,使测试没有什么效果。曾国恒的警枪是点三八Special,由于弹壳上方有凸出的铅芯,所以接触不到来福线。开枪顺序就是,第一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头部,第二枪徐步高打中曾国恒头部,第三枪徐步高打中冼家强小腿,第四枪冼家强没有击中徐步高,第五枪卡壳,真正发射的第五枪冼家强没有打中徐步高,第六枪到第十枪曾国恒连续击中徐步高。
我个人分析应该也是这样,因为仅仅通过弹痕检测是不能确定开枪时间的,也没有找到第十一枪的弹壳,不会有人专门捡走第十一枪的弹壳而留下其他10个弹壳;另外第十一枪弹痕与另外10枪弹痕集中区域较远,所有火力均在一米范围内近距离发射,如果这么远的距离已经驳火,就不会有三人近距离互相对着头部射击了,大家如果得闲旅游经过尖沙咀那个地下通道,还可以看见遗留在高处的部分弹痕。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双方持枪对视,同时开火,结果不一定是同时死亡,如果瞄的够准射击也许会存在有一个人先开枪就侥幸存活的,在创伤弹道学和人体生物学理论中,神经中枢并未布满头部,只有击中大脑或面部额头的T区,才能使疑犯立即丧失战斗力,瞬间死亡。案发时徐步高如果是射中曾国恒和冼家强的面部T区,曾国恒和冼家强是决不可能向徐步高反击的。在当时,如果曾国恒和徐步高只要有一人懂得射击T区原理,尖沙咀枪击案将会是另外一种结果。因为人体心脏或内脏、肌肉组织中弹,行为信号、生物电传导还能再控制肌肉开枪,专家分析,牺牲的曾国恒警员对徐步高开的5枪,就是在头部中弹倒地后没有破坏中枢神经仍然清醒击中徐步高的心脏和肺部等。看来古代人被斩首后脑袋落地还能眨眼睛是有科学依据的,劲powerful!
港警梁成恩殉职于2001年3月14日,警编号34345。2000年七月下旬,梁成恩调往梨木树警署,担任分区第三队小队长,职责包括编更,而梨木树区分成二十八个咇份(区份),只有十六个咇份有警员巡逻,早午夜及通宵更分成两段时间上班,以免转更时造成真空情况,每更有两名警署警长,三名警长及二十二名警员,另有两名电单车警员及四辆警车巡逻。石围角村分成两个咇份,分为“咇一”及“咇二”,每咇由一名警员执行职务。当日早上,荃湾警署及梨木树警署,在10分钟内先后接到有关石围角石桃楼五楼的噪音投诉,梁成恩凑巧跟同僚对调了午膳时段,在阴差阳错下受命主动前往处理案件,被伏击而走上黄泉路。据3名分别驻守荃湾及梨木树两个相邻警区的警员调查口供称,梁成恩遇害前一日及案发当日,分别于中午12时警力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