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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玩命生涯-第1章

小说: 玩命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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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一个盗墓贼,却与世界第一盗墓贼为伍;我只是一个凡人,却见了无数的鬼魂;我只是一个地球人,却遭遇了无数的外星人;我只是几家报社评论员,却经受了无数的奇异事件……
    我自小和父亲、妹妹、一个老管家生活在一起,性格冲动、暴躁,到得十三岁丧母,却始终怀疑自己的母亲是人还是鬼?
    我的父亲是本埠船王、商业巨子,我一直觉得他胆小如鼠,但我却不知他在年轻之时却是一个大冒险家,而且经历了“鬼船”之谜,后来为了探索身世,我再次重走“鬼船”谜团,发现惊天秘密!
    冒险之路何其漫漫,等到有一天,我彻底厌倦了这一切时,执笔瑟瑟缩缩写下了这一段玩命生涯……




一、随便说几句关于本书和华夏天空
  这本书的名字叫《冒险王》(现在更名为《玩命生涯》),其实名字起的并不是太好,因为撞车太过严重了,在网上搜的时候,光小游戏就占了几大页。

  另外一代武林盟主李连杰似乎也拍过一部电影就叫《冒险王》,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了,当时武打也觉得特别的精彩。

  曾经无数次想到要改名字,但是在责编大大的劝说下还是未改,《冒险王》只是一个系列,形式是《冒险王》系列之《……》。它由若干个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试图地探讨一个问题。但是,限于作者的阅历,总不能娴熟的表达出来,也觉得特别的悲哀。但是作者一直在努力。

  本来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有几位朋友就给我提了一个忠告,千万不要用第一人称写小说,让人感觉在,但是最终还是用第一人称了。又是一大无奈。

  作者一直在做梦希望能凭着一本书能够成名,所以一直都很困扰,但后来看了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后记里写的,在他的《盗墓》成功之前,至少写了两千万字,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太天真了。才觉得,路太漫长,只有坚持……

  在选择了华夏天空早期有点后悔,华夏显然不是什么一流网站,但是只要华夏一直在发展就好,我就想象,如果华夏哪天真的混大了,我们一直坚持下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功臣?找这个地方,认真踏实的干下去,只要你华夏不瞎搞!

  这本书你们喜欢看就看,不看就算!

  作者再努力!这本书打算写到明年八月二十九,整好一周年。到那时,我想文笔也练的差不多了。

  离月醉

二、末日·雨夜·笔记
  真好。听说徐州下雪了,真想回去看看。但是最终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只能变作一场想望。

  白天睡的多,晚上睡不着,借着窗外沙沙雨声,弃了手中写了半章的小说,随便说几句。

  如果末日真的来临了,这就算绝笔。

  喜欢雪,不知从何时起。怕是自看了《红楼梦》中宝琴姑娘在雪中伴着数点梅花幽游,才喜欢的罢。

  总喜欢在雪下急走,任凭雪花打着衣衫,这种感觉真的十分奇妙。

  小时候,家乡总不会让我失望,每到冬季的某一天,给咱们来一场大雪,让咱们小娃娃尽情的玩耍,好不快活!现在想来,嘴角还是禁不住的露出一个弧度。

  后来,不知怎的,雪少了,人也觉得不单纯了,围着炉火,痛恨冬天你真的太冷!小时候,从来不会这样。

  我总还记得一年级的时候,真小,小的像是一颗绿豆,和邻居的一个小女孩穿着黑色的胶皮靴子,踩着厚雪,咔咔的,兴高采烈的经过一片桑树地上学。这个当年的小女孩,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嘞?

  窗外雨慢了它的脚步。

  若能够看,一定是雨蒙蒙的模样,喜欢雨蒙蒙……想来遗憾,但却没有烟蒙蒙。

  罢了罢了,男生是不该如此小情调的,还是把酒言欢,大碗吃肉,大碗喝酒,来的分外快活。这又是想望,大半夜的,谁又不傻谁会呢?

  提到雨总是勾起我的回忆,关于雨,在高中我写了很多的所谓“诗歌”(当年太幼稚),我写了一个在雨下的你,你喜欢雨,你被雨淋,却还不逃走,我在窗里看着窗外你,我心疼,不愿你被雨淋,于是骂你,冲出去说你是大傻瓜!其实说白了,就是我喜欢你,但……因为太过委婉,还有一些莫名的理由,雨终究还是雨。

  常常一个人怔怔出神,常常一个人在被窝里瞎猜疑,我不想这样,但是为何我总是这样?

  喜欢一个人总要装作无所谓!闭上眼睛挥之不去的,却是自己努力要忘掉的一个人!

  我苦笑。

  窗外的雨又急了它的脚步。

  真好,徐州下雪了。

  按:徐州为离月家乡,离月在南京求学。

  末日晚离月醉写

  12。21

三、上架感言
  这本离月醉最不擅长也不大喜欢写的小说,竟然能够坚持到二十五万字,我自己都有些佩服我自己!

  我本来在起点写一点武侠小说,也没有签约,什么都没有,就图自己写的文能有个地方展示,至于签约上架想都不敢想,总感觉那是文化人的事,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后来,我随便地写了《冒险王》(现在更名为《玩命生涯》)的第一章(当时当然不叫《冒险王》,当时叫《孟迅奇异记》),传在榕树下,后来被展颜姐看到了,于是我便到了华夏……才正式写起了这部真正的签约作品。

  这里向颜颜姐说声谢谢。“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不是吗?

  而后也得到了好多同在华夏写文的姐姐(貌似都是姐姐)们的鼓励,谢谢啦。

  这里再谈谈本部小说和华夏天空的整体关系。

  这部小说从分类来讲,是推理悬疑。在华夏写这样的小说,我感觉真够鸡肋的,有几次差点都放弃了,但还是坚持了下来。

  纵观华夏的悬疑推理,每天几乎没什么人更新,恐怕在一周内能够更新那么一两章的,只有不到五个人。

  悬疑,第一不好写,设置悬念还要吸引人,挖坑容易,但填起来,填的合情合理,太难。

  第二费脑袋,你总要挖空心思布置一个巧妙的故事情节,环环紧扣,如果扣的不好,就垃圾了,我的系列之《墓中人》就很垃圾。

  我的小说根本就不是侦探小说。只能是一个探奇式的小说,其中会夹杂着一些社会自然人生鬼怪……主题。

  个人认为这部小说比我在以往写的武侠,立意要高的多。但缺点还是不够生动!

  主人公孟迅是一个十分矛盾的一个人,一方面乐观开朗,好奇心强,另一方面却又相反。

  他的矛盾心理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最主要的还是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老和尚预言在他十三岁那年,他的妈妈会死去,所以孟迅还是活在恐惧之中,结果他的妈妈真的死了。她的死,又是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

  孟迅的哥们陈同是一个天才发明家,但在某些场合和孟迅有着莫名其妙的默契。这也许就是知音吧?

  在一次偶然冒险经历,孟迅认识了蓝灵,蓝灵是一个美丽的少女,她是一个一流刀客,而孟迅也善于射飞刀,二刀相遇,又会怎么样?

  三年相约的承诺……不知能够实现否?

  孟嫣,孟迅的妹妹,这个古灵精怪的姑娘,也是一个天大的冒险王!

  这部书打算写到2013年8。29,刚好凑够一周年,而后的事,而后再说……

  坚持下去吧,不知结果是什么,但至少文笔是练出来了。

四、金陵有雪
  六朝古都也下雪了。

  下雪实在不惊奇,但谁叫它是我看到的金陵第一场雪呢?

  提到雪,不知怎的,我总是想到《红楼梦》这本奇书。上次在写到徐州下雪,已经说过了那个聪明可爱的姑娘宝琴漫步于雪中的场景,那本是一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画,我已不必勾勒,但凭想象便足已够了。

  这次,我想到了《红楼梦》最后的一回,虽是高鹗狗尾续貂之作,但是却也觉得颇有奇韵。宝玉从雪中而来,披着大红毡,见着家人说出了一篇玄之又玄的道理,时日已多,看的多已忘却,只知道宝玉却已寻着自己的菩提,大彻大悟去了。也正应了甄士隐遇着那疯癫道人唱的《好了歌》,一切浮华终将卸去,留下了最令人难以接受的真。

  我的牢骚,总是太多,如果不多,便也不会冒着严寒写这数百字。

  过了中午,我才知道,原来不但南京下雪,江苏大部都下了。想象一下,十万平方公里皆飘着这白白的雪花,又是不是一种奇景呢?

  早晨,无伞,冒雪,疾走。待到了教学楼,成了一个雪人,我笑了。

  我喜欢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写一写这种笔记。但是今天着实是例外,欣赏了一下雪景,看了几出二人转,唱了几首难听的歌,心情却极好,语句之间未免减少几许悲伤。看的人觉得不像我的风格,我想说我为什么要始终悲伤?

  我不想去用什么辞藻去描绘那雪塑造的景象,如果非要将它描写出来,恐怕没有几千字,定是不够。

  我在我自己的小说《冒险王》里也似乎描写了一个雪的场景:主人公落入一片冰天雪地里,四处茫茫一片白,由于过分的白,眼睛受不了,主人公就得了一种眼部疾病雪盲,他什么也看不到了,成为了一个暂时的瞎子。但是主人公不知,当他醒来,发现一片黑暗,他失去了光明……他想到他的身世母亲早死父亲经商,一个妹妹,当然还有他遇到了那个聪明伶俐的心上人……他似乎丧失了最起码的信念,他想:一个瞎子能够做什么?

  不能回想,决不能!写的时候,写到动情处,忍不住泪落。现在再提,未免矫情!

  六朝古都还在下雪。

五、我看水浒(针对“系列之一个梦”发)
  离月醉按:本文是我在高中时写的一篇论水浒的文章。

  先不谈其他的,单就几个绰号便是如雷贯耳,譬如“豹子头”“花和尚”“呼宝义”……这些个外号无疑在中国老百姓的印象中,除了爹娘之外,便是最为深刻的一群人!这部“武侠”巨著何以会产生如此的力量?又何以会影响了无数的中国人?他们大碗吃酒,大碗吃肉的豪气;他们义薄云天,肝胆相照的气概;他们互相友爱,团结奋斗的精神……无一不从这部大书里透露给我们!

  我爱这部大书,我爱那里每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我爱那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部书我读了无数遍,也试图分解一下,可是,我毕竟不是那“圣人一叹”的“神品”金圣叹,我只能以一个血气方刚中国青年,去窥探他那犹如一座大花园里的一朵奇葩!

  且说大明初年,一个叫施耐庵文化人,用自己的一腔心血写出了这部前无古人的“反叛”大书!我不知道施老先生究竟承受了多么大的压力,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如此讴歌那些“绿林好汉”,这太不同寻常了!就此来看,这部书本身就具有永恒的价值!

  我先说第一个重要的人物,缺了这个人物,所谓的“一百单八好汉”,所谓的“梁山聚义”,所谓的“风雪山神庙”……都不会有!这个人生得眉目分明,琴棋书画样样不精,平时弄枪使棒,最善踢得一手好球,乃是东京汴梁府第一破落户,人唤:高球者也,因嫌“球”字难听,故而改作“俅”。

  这个人我敢打包票说,他是水浒这部书里第一重要人物!这个人人生发家史可以另外写成一部类似于《我的发家史》,《人性的弱点》等一些靠机缘巧合,溜须拍马取得成功的“成功”法典!你说你高某人喜欢踢球,巧了,一个姓赵的王爷也好这口,二人一见面便对上了眼,当即两眼泪汪汪的叫了一声“兄弟!”王爷吃了狗屎运,有一天突然当了万岁爷,他有意提拔高大兄弟,于是就把国防部长这个咽喉职司交给了这个兄弟!

  高俅一混大,便打王进,屈林冲……

  一桩桩,一件件,他的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引得一个好汉对其无限的仇恨,这个好汉生得豹头环眼,一副好相貌,乃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总教练!他的妻子被高衙内调戏,他控制;他误入白虎堂,被冤屈,他控制;他被流放他地,两个小辈,本要在路途结果了他的,他得知,他还是控制!陆谦个不要脸的竟然要害这个自己曾经喊着比爹还亲的大哥恩人,对不起,他控制不住了,他一枪搠死这个东西!这雪纷纷扬扬而下,这风刮得正紧!他一切的一切都没了,他的脸上只留下一个用烙铁烙的“囚”字,他要走了,他要带着仇恨反他娘的!梁山之上,林冲遇到王伦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东西,他终有一天还是没有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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