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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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一阵懊侮,那人已越过了他,他的手已将枪嘴顶着裤袋,对着那人。那是一个穿笔挺西装的高大年轻人,只倒头看了他一眼,就越他而去。
他好像被一盆热水当头淋下去后,慢慢又能适应了,在等待那热水在身上转冷。他抓枪的手慢慢放松了,在心里转成了一个狠毒的咒语:
操他的!一会儿教你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大人物!
他当然不知道那相貌堂堂、步履快速的年青人是谁。可是他被那曾锐利浮沉的眼神看得很有一种不舒服。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不久之后就再面对这个人。那时候他也是拿着枪,但没有隔着衣裤。
下午1时45分,离刺杀现场1/4里路上
那高大英俊的男于叫莫加泰。他是美国总统的特工保镖,隶属于“白宫安全组”40名队员之一。
由于美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国家首长多与民众直接接触,所以“保镖”是必须的事。英国皇室家族虽更为开放,出外时通常只有两个便衣护卫,但在美国枪火是自由贩卖的,十元美金左右就可以买到手枪,而且手续简便,平均每四人就有一柄枪的情形下,这四十名保安特工,责任就更形重要。
诸如西德总理的保安人员,除经过严格训练外,执行任务时还佩备手枪及轻机关枪,甚至手榴弹,苏联主席的保安工作更严密,他所有出外的行程绝对保密,而且坐在避弹车内行走在专供高层人士使用的行车线上,至于日本首相所任用的保安警察成员,除了神射手外,还精通中国功夫、柔道、空中道及剑道与忍术。
“白宫安全组”的四十名特工,是直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秘密工作局”,每个队员要品格高尚、身手不凡,并要符合八个条件:(一)待人温文有礼;(二)外表英俊堂皇;(三)学历大学以上;(四)射击技巧出色;(五)搏击,游泳皆能;(六)懂得驾驶各种陆、海,空代步工具,(七)要有舍命护主,视死如归的精神;(八)行动要敏捷,反应要快速,随时准备以血肉之躯,抵挡刺客的刀枪。
莫加泰都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具备了作为总统护卫的两种心理特点:(一)作为总统保镖,要是一直太平无事,那他们所学的就无所用,徒具保卫安全的名称,但一身所学,不能发挥,如此度过了他们陪衬的岁月。(二)万一发生的事情,对方的目标就算是总统,但他们既然身为总统的护卫,刺客对他们也绝不会客气,他们随时可能因而殉职,受伤,遭遇危险,也许他们本来是没有树敌或遇险的理由的,一切都是为了总统——如果总统70岁,他们才27岁,在发生情况的一刹那,都是应该倒转来,27的该尽本份殉职,只要能保卫7o岁老人的安全——而且,当他们保护失败时,还会遭受到人们和有关单位的遣责和处罚。
当然,如果保驾成功,任务顺利。就是英国情报员007的故事,身价大增,如果失败,死了活该。
所以作为“总统护卫”,实是一件看似光荣,轻松,但负担沉重,没有什么指定的工作——除非他们希望总统遇刺,而又能让他们完满发挥,化险为夷。
在现代的枪械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莫加泰等头痛的不是刺客、杀手、滋事及恐怖份子,他们最头痛的是总统。
因为通常作为一个众望所归的总统,都常在群众喝彩声中失去了理性——至少在特工的眼中看来是如此——他们会走向群众,伸出了友谊之手,握着热情和欢腾,但也可能换来是一枪或一颗手榴弹。
但是作为一个总统,往往忽视了他们自身的安全,这在一个民主的领袖来说,是必需具备的勇气,胆色和风度,固然谁也不喜欢一个整天关在避弹车里穿避弹衣的政要,他们会把他当作一个暴发富石油商来唾骂。他们喜欢一个英朗、明快且与群众不分离的总统,至少他们所选举出来的候选人本来是这样想的,现在当选的总统不能一反常态:不管他还要不要争取连任这职位。
故此作为一个总统而言,不听保安人员的话,在危险处闯,争回来热诚的支持,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全接近人们的好总统才做的事。
因此总统常有理由觉得太多的护卫是多余的。
而且特工的身材,总要能遮挡总统身躯才算,这更是在群众中能显示出力量和光芒的领袖所不喜欢的。
然而总统的话,又不能不听。
当一个总统在群众面前,握拳大声呼喊口号,人们如痴如醉时,正是莫加泰这些特工们最头痛的时刻:他们忙于兼顾,甚至脸部表情不及来调整总统“伟大的讲话”,这会使总统,人民都感到他们的存在碍手碍脚——可是当这时刻,他们都深知,群众喧嚣中难以辩认一声现代文明中微弱的枪声,但如果他们听得到,作鸟兽散的场面远比枪声所造成的流血更可怖。
莫加泰想着事,一面匆匆到希尔顿酒店,来接另一伙伴的班;他本可以驾车子去,但心血来潮,想一路看着有什么可疑的,一面思索着一个问题,所以一路行将过去。
他是在想:他在保护总统,总统是个“人权至尚”的可敬的人,可是他也是人,年轻、有为,未来无可限量。但他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这维持“人权”的人而活的,这就他的任务,站在这一点上,他自己的“人格”是可笑的。他也有妻儿,有父母,抚养他长大,为他艰辛流汗,而今在电视前在指点着。
“那,他是吾儿.”
别人是在看总统的伟大,他老爸老妈是看站在总统身边随时准备替人挨子弹的他。还有他的五岁小孩子,由于他妻子常指给他看,那是爸爸,他也学会问一句:为什么常常说话那个不是?
他不享有些微苦笑。他妻子后来跟他说,就因为不是,所以你爱我,而我爱你。这就是答案了。有一部流行的电影,一个大企业的老板,不喜欢公司的烦闷、无生气的办公室工作,而喜欢赛跑,结果他就去跑马拉松了,他妻子反对他,他父母反对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也,但他意志坚定,努力不辍,凭了过人的毅力和决心,长久的训练和尝试,甚至牺牲了公司,但他终于成功了,马拉松跑出骄人的成绩来。去他的——他看完后心里想:我要的就是那座办公室。
但是他想到了那白发的、风头健人开朗而慈蔼温和的总统,心中一阵温暖,就算他为他挨了弹,全世界的人都庆幸总统无恙而他却躺在医院里妻儿哭肿了眼时,他还是想,那个人,他值得为他挨了弹。记得有一天他稍微有些不开心,总统马上便看得出来,拍着他肩膀低声道:
“哎莫,如果我现在有你的年龄身手和相貌,我会离开那老头子到荷李活去报考。”
总统,唉,总统大人——他心中一阵温暖:去他的可真的爱他。
他意识到自己,“去他的”在心里想得太多:总统保镖,可不能说粗口……你的名誉事小,总统声誉事关重大!他自嘲地笑笑。
他也同时意识到自己走得太快。他望望手表,才刚过正午1点45分、总统大概刚到希尔顿酒店吧,他的责任是总统演讲出来后,接替另一名特工,保护总统到另一个地方去,以及晚上7时出席奥斯卡奖第53届的颁奖典礼。
他刚看完了手表,便已越过了一人。他忽然感觉到,他走得越快,那人也走得更快,如今他已越过这个人了,便不由回头来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穿得恤衫,金发而骄气,眼里却有一种凌厉的恨意和阴毒,莫加泰曾为这眼色一怔:他不认得此人,不知何故此人眼中有恨意?但他又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查问他,只是在匆匆一瞥时看见他的手插在裤袋里,心里掠过一个念头:
要是他谋杀总统怎么办?
但想过就算,只见眼前耸天而立的希尔顿酒店,壮丽堂皇的在眼前,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向前行去。
他没有再回头看那金发青年。
下午2时以后 刺杀现场
欣克利很快就了解前面走着的人是名特工。他看见他进入希尔顿后,用通话机与人对话,拍拍保安警察的肩膀,熟络的笑着,而且绝对是处于同一种职位上的望切,这人不是记者,而是特工!欣克利看着他的背影,瞳孔收缩:
看你那么高壮,其实都是替人卖命的猪猡,等一会儿,就让你失惊于我枪下的火光!
想到刚才这人掠过他身边时他心中一阵狂跳,欣克利又气愤又沮丧:不,我是杀手:他喃喃道,“我是电影里的杀手,“砰”“砰”“砰”,杀死全世界最出名的领袖,而他自己一跃而升为世界性的人物。
就像“taxi trauer”那部电影里,那男主角的手法一样,但罗校狄尼路是失败的,因他打扮得古灵精怪,自己却一定会成功的,他才不会那么笨,化妆那么难看,像个在三藩市街道卖假宝石的西藏佬,一个心理变态的人行动古怪,不容易获得成功:而他是个正常的人,但不是平凡人,只要再过一会、枪声一响,他就是全世界都公认的不平凡的人。
那时候,他想,茱迪就会改变了心意,后悔为何不回信给我
他一直写了很多情信给茱迪霍士达,也就是在《的士司机》里演雏妓的女星,他想,这部片子里的她真精灵,而她却去念什么鬼耶鲁大学,那些大学,他根本就不要念,他是聪明人,在那种学校制度出来,只怕变成一个木头人,依从已定的社会规则、永远不能做出些大事业来,不受环境制度所限,希特勒,拿破仑、阿力山大,这些人都不在了,否则他还有个追逐的对象。今日他便要杀了列根总统让全世界的人,尤其是美国人,来作个总体的反省,我们要暴烈,不要温和!
想到这里,他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他要为茱迪做的事,是从来没有人为茱迪做过的,他已留下了信,虽然没有寄出,但因为这件事太轰动,一定会传开出去,茱迪会知道的,茱迪会在广播中听到的,那时她会为他哭泣吗?他心中哼着一首老歌:jady jady i love you……他想到她一面看着他的信,一面为他替她做的深撼行动而落泪在美丽的颊上。
“……亲爱的茱迪,我极可能在企图于掉列根时以身相殉……”他的信最后这样写。
“……这封信是我在前在希尔顿酒店前一个小时写的。茱迪,求你凭心自问,至少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拿这历史性的行动,来赢取你的爱。”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恋情,比他还真?比他还深?看了一部片,就爱了她,一封信又一封信,一通电话又一通电话、便都没有对方的青睐。所以他矢志要为她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他立志要做一件让她后悔从前为何不把握他的爱情——省悟时他已为情殉身或身在监中无可弥补了。在20世纪末,他为他的纯情而感动。茱迪,茱迪…我本可以跟踪你,然后绑架你,然后强奸你,或者诱惑你跟我在一起,最后心甘情愿跟我上床,像“the collector”,像“the summer time killer”,但我都没有这样做,我不忍把你像一只蝴蝶一般钉死,失去光彩的生命没有活着的鲜亮:我跟你也没有恩仇和杀机。虽然我的笑和金发,就跟《夏日杀手》里最后赢得奥丽薇荷西的男主角完全一样。但是这些你不久就要失去,在报上看到我照片时,你会感到后悔的摧心之痛的。
欣克利徘徊在希尔顿,很多人都看见这金发青年忽喜忽怒的神情。欣克利在想着什么,他们不知道,但有人在看到他之后想过:
“若这人向总统开枪怎么办?”
想到这样的事件的人,包括有:警察、路人、记者以及私家侦探,但是他们都没有进一步查问或采取行动。
然而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欣克利大概是记者。他很快的找到一处红线拦住的地方,该处是在,贵宾离通道大约20余尺,在门口伸展的一堵石壁拐弯处,从那里可以看见酒店大堂主门口,并有一道三合土帘篷以及对掩的铜门。欣克利很快便知道那是记者阵地,而且他觉得从此处将是射击的最好角度。
他开始尝试挤进去——实际上,因为总统还未步出酒店;尚在礼堂演说,这个地点并没有什么拥挤的情形。他探身过去,看看那略作四十五度的位置,心中默念:“砰”“砰”两声,想着活动的肉体忽然倒下,不禁微笑起来。
一个带有胡子的黑人警察看见他行动有点怪,便侧过头来看着他,一个特工也略扫了他一眼,跟另外一个西服齐整的壮汉说了几句话,欣克利立刻觉得他不宜久留在一个地方,他在东面稍为移步,就看见几部总统的车子、及其随员的车子,旁边都保安人员看守着。
也许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