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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地狱变 作者:蔡骏-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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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罗浩然被远距离的子弹打穿脑袋以后,叶萧将代表警方前来调查,自然永远不会查出凶手,最终就以罗浩然树敌过多,被竞争对手请来职业杀手干掉结案。

没想到,就在愚人节的晚上,未来梦大厦竟沉到了地底一百多米深处。

他等待了七天七夜,希望知道罗浩然的生死,默默诅咒他在地底粉身碎骨,永世不得超生。

这也是叶萧主动请缨,要跟随救援队深入一线,冒险进入穹顶以下的原因。

如果罗浩然还没有死,叶萧绝对不会让他活下去。

他真的还活着,就在这间半坍塌的放映机房里,只有一条也被半埋着的狗陪伴他。

罗浩然并不认识叶萧,只是绝望地瞪大了眼睛,盯着这个穿警服戴头盔的男人。

“是你杀了楚江南?”叶萧缓缓摘下口罩,不容迟疑地问道:“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他如此老实地交代,倒让叶萧感到奇怪,他本以为这个男人会百般抵赖。

“算你还是个男人。”

叶萧决定让罗浩然以男人的方式死去。

地面上散落着许多块碎玻璃,他拿起一块最锋利的,在剧烈的狗吠声中,渐渐逼近罗浩然的脖子……他没有丝毫反抗,任由叶萧绕到他背后,抓住他的头发,用玻璃片割开了脖子。

整个杀人的过程中叶萧都戴着手套。

罗浩然的气管被锋利的碎玻璃片割开,鲜血如喷泉涌出,他抽搐了半分钟就彻底断气了。

叶萧回到死人的面前,颓丧地坐在黑暗的放映机房里,耳边仍然充斥着狗叫声——拉布拉多犬用凶恶的目光盯着他,如果现在就把它救出来,一定会扑上来咬断他的喉咙。

4月8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罗浩然的眼睛始终睁着,手电光线里渐渐混浊的眼球,似乎映出叶萧的脸。

终于,为她报仇了!可叶萧心中丝毫没有畅快,反而是无尽的悔恨与怅然……他重新戴上口罩,走出杀人现场的小屋。肯定还有其他幸存者,不可能只有罗浩然一个人。

果然,他救出了一对日本母子,而救援队员很快救出了其他四个幸存者。

最让他意外的是,居然还有周旋!

他越来越疑惑,在地底的七天七夜,包括罗浩然与周旋在内的这些人,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接着便是那些动物的尸体,让人不易察觉的弹孔,直到他进入地下四层,面对地狱。

虽然,叶萧戴着口罩,依然在腐尸的毒气中昏了过去……当他在医院里醒来以后,却失去了一段重要的记忆——在放映机房里的那段记忆。

他不确定罗浩然是被谁杀死的!

也许是自己?也许是其他人,比如周旋?还是莫星儿?她长得太像江南了!

叶萧之后紧张急促的调查和讯问,就是为了找回这段记忆,让自己相信是某个幸存者杀了罗浩然,以及在地下发生过极其残酷的事件。

其实,这样的间歇性失忆,一年多前归来后就经常发生。叶萧也去医院检查过,他的大脑在另一个世界受过机械性损伤,遇到刺激就会短暂失忆,又不知何时会回想起来。

原来如此,是自己杀了罗浩然,也算是亲手实践了誓言,为江南成功报仇——叶萧被埋在深深的地底,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死去,变成一具枯骨埋在废墟间。鲜血从眼睛又流淌到嘴唇,他尝到一股特别的滋味……那是十七年前,他幻想中跟女孩接吻的滋味。

不,不仅是鲜血,还有热热的眼泪,一同流进他的嘴唇。

江南,你看到我了吗?

十七年前,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微笑着对她喊道——“明天见!”

“世界末日再见!”

第七章

世界末日再见!

妈的,五天前,当我从地底被救出来的时候,我用吠叫表达自己抓狂的心情——原来没有世界末日,原来地球还好好的,只有未来梦大厦沉到了地底!

我在军方的动物医院受到VIP待遇,我受伤的腿上了夹板,很快就会生龙活虎。我怀念我的主人,他可怜地死于地底。每个夜晚,我都会长长地哀嚎,医生们也为我感动。也许,这辈子我无法再忠于第二个人了吧。

没想到,五天以后,世界末日真的来了!

我被埋在动物医院的地底。所有的人与动物都死了吧?我是世界上最后一条狗吗?或许,我只能再活几分钟,因为我的肋骨都已经断了,体内的鲜血正在渐渐流失……我已经“汪”不动了。悲啊!

你们这些看书的鬼魂,还在想些什么?为那警察而哀叹?以为是他杀死了我的主人?

错了!真相还没有大白!

只有我知道答案!我是现场唯一的目击证人!我知道是谁杀死了我的主人!你们可以不相信人说的一切,但必须要相信我。

请记住一点——人是会说谎的,但狗不会!

总而言之,你们又一次被欺骗了,凶手绝不是那个叫叶萧的警察。

可是,你们能听到我的话吗?

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第六部 掘墓人

第一章

“罗浩然?”

“是的。外面的世界,还存在着?”

“是。”

“没有世界末日?”

“没有。”

五天后,我已化作幽灵,躲藏在你的背后,看着你。

你倒在我被埋过的地方,身负重压,一团漆黑中,确信世界末日降临,唯有等待死亡。我知道你心里想的一切,也知道你正在编织一套杀人的幻想,弥补你面对我时的犹豫与怯懦。你以为我从未见过你,你以为我还寄希望于你来救我,却没想到我会祈求你杀了我。

你错了,我认识你。

但你永远都不会记起我。

时间,倒回到五天前……那时我还活着,还在呼吸地底混浊的空气。除了双手和头部还能活动,我全身被埋在瓦砾废墟中。我心爱的丘吉尔也如此,它无助地狂叫,期望将人引来救我们。

突然,一道电光射入这黑屋子。

你来到半坍塌的电影放映机房,用手电照射我和丘吉尔的脸,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你认出了我。

而我也认出了你——叶萧,一个出色的警官,你一直在追查我,想要将我绳之以法。

但你不会知道我的过去,不会知道楚江南的真正死因,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靠近的秘密,隐藏在一个坚固到极点的核壳深处。

即便你发现那封遗书,也仍然会被我编造的记忆而欺骗。

比如我的年龄,在户籍档案资料里,我今年四十岁,实际上我只有三十六岁,今年是本命年。

没错,我的所有身份信息,包括家庭出身以及教育背景,全都是在十年前伪造的。我之所以看上去像四十岁,是因为我的青少年时代在悲惨世界中度过,因此显得过分成熟,面孔被苦难刻满沧桑。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里,也不知道生日是几月几号。当我刚开始记事,就在全国各地流浪。我有一对养父母,他们没有姓名只有外号——我的养父叫“馒头”,我的养母叫“蛋花”,这是他们最爱吃的奢侈品。而我叫“大叉”,因为我最爱用手指在沙地上画大叉。养父母是一对流浪者,他们操着标准的北京农村口音,这让我后来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少林寺脚下的深山中,我们从郑州去洛阳,当然买不起火车票,便抄近路走山间小道。在大雪覆盖的松林间,我们吃着少林寺和尚施予的窝头。养父母烤着火告诉我——他们是在唐山把我捡到的,在郊外的一片荒山脚下,完全倒塌的军工厂里,传出一阵婴儿的哭声。当时,有一条野狼徘徊在月光下,循着哭声想要来叼走婴儿。养父母出于同情心,用棍子赶走了那条凶狠的狼,从废墟里救出了濒死的男婴——那年养母刚生下个儿子,没几天就夭折了,她看着襁褓中啼哭的我,流着眼泪解开衣服。我本能地咬住乳头,顽强地活了下来。我没有资格成为地震孤儿,因为有人怀疑我本就是流浪汉亲生,因为养不活才塞给政府。最后,养母实在舍不得离开我,就把我当作自己的孩子,带在身边踏上流浪旅途。

我几乎去过中国的每个地方,跟着养父母靠捡垃圾为生,收集各种废纸箱与瓶子,去回收站换些钱来买吃的。通常十多天才能吃到一块馒头与一碗蛋花汤。养母经常带着我坐在废玻璃前照镜子,她说我天生是一个漂亮男孩,长大后会有许多女孩喜欢我——她说着说着会掉下眼泪,不知是想起死去的儿子,还是想到将来我不可能讨到老婆。小时候我很聪明,养父教会我认识了几个字,但他自己只读到小学三年级。有一年我们路过浙江的农村,替乡镇工厂回收工业废料,我总是趴在乡村小学的窗下,偷听他们上课。为此我经常挨打,有时头破血流,养父母也不敢找人要个说法。后来,我遇到一个城里来的支教老师,他让我坐进课堂,送我一套旧课本。就在那一年,我学会了一千多个汉字,并在小学六年级的考卷上,拿到了学校的最高分——但我没有资格继续读书,当我的同学们升了初中,我却跟着养父母去了南方。

十三岁那年,我们在深圳的建筑工地上捡垃圾,养母被倒塌的吊车砸中身亡。养父抱着我哭了几天几夜,直到被强制关进收容所,塞进大卡车遣送出广东。

五年后,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和养父再也找不到可以捡的废品,饥肠辘辘地饿了好几天,沦落到沿街乞讨。我们不幸遇上了城管。我被城管踹了一脚,养父愤怒地上去理论,结果被一群城管拳脚相加,当场死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我抱着他的尸体,看着白雪上鲜红的血,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十多年后,我派人到那座城市查出当年带头打人的城管,然后制造了一场交通事故,让那个畜生被一辆卡车轧死了。

养父死后,我孑然一身,扒上一列运煤的火车,来到了东部沿海的这座大城市。

那一年,我见到了她。

“是你杀了楚江南?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

“算你还是个男人。”

“你想杀我吗?”

“我……”半坍塌的电影放映机房里,叶萧戴上手套,从地上捡起一片碎玻璃,锋利的破口发出寒光,耳边响彻拉布拉多犬的狂吠,“为这一天,我已等待将近一年了。”

那一年,我十八岁。

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白条纹的蓝色运动裤,一双垃圾桶里捡来的旧球鞋。透过街边理发店的橱窗,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脸,有一双大而沉默的眼睛,原本白皙的皮肤稍稍晒黑了些,乌黑的头发因为经常用冷水冲洗,并非杂乱无章也没有散发臭味。我的个头比许多城里孩子更高,虽然从小没吃过任何有营养的食物,就连牛奶的滋味都没怎么尝过。矮小瘦弱的养父母,一直猜想我的亲生父母肯定是身材高大形象俊美,说不定还是“艺术工作者”。

那是个深秋的下午,阳光穿过梧桐树叶,洒在理发店的玻璃门上。当我痴痴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摆出街边广告里吴奇隆的表情,那扇门却突然打开,走出一个少女。她刚理完头发,似乎只是稍微修剪了一下,扎着长长的马尾。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大毛衣,冷冷地看着我的眼睛。几秒钟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挡住了她的路。我害羞地低头,退闪到一边轻声说:“对不起。”

“没关系。”

她看起来很有礼貌与教养,匆匆打我身边走过。等到我抬头看她,没想到她也回头来看我,两个人的目光撞到一起,我看出了她心里的疑惑——这个人怎么穿得像个乡巴佬,可长得倒挺像城里人?干吗要站在理发店门口照镜子?是不是变态?不过,他挺帅的……她并未走远,而是来到一家街边的租书店,摸了半天口袋,才发现所有的钱都在理发店用完了。老板说那是最后一本,很快就会被别人借走。当她失望地要离去时,我冲到她面前,从兜里掏出最后一枚硬币,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借给你……”

她警觉地后退半步:“你是谁?”

“我……不是……坏人……”

我那一口标准普通话在这座城市颇为罕见,这么漂亮的少女为此而害怕也很正常。她盯着我看了片刻,大概是从我的眼里发现了某种异常的单纯,她接受了:“谢谢。明天会还给你的。”

于是,她借到了那本《七龙珠》。

那天晚上,我连半块大饼都买不起了,饿着肚子在桥洞下过了一夜。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我又来到租书店门口,特别把头发整理了一下,把衣服清理干净,装作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

她来了。

还是那么漂亮,头发不再扎成马尾,而是披散在肩上。但她不是一个人。

她的身边跟着两个男生,看起来像她的同学,都是高高瘦瘦惹女孩喜欢的样子。其中一个男生掏出一块钱,塞到我手里说:“谢谢你。”

随后,另一个男生用异样的目光盯着我,一半出于怀疑,一半又出于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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