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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起去恋爱-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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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龙蛇混杂,女人单独去玩不太好,还是让我来当你的护花使者吧。”一想到帅翻了的浪子头衔冠上他,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他的态度就更加殷勤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喽!”她理所当然地挽住他的手臂,胜利退场。

“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一步了。”烙威起身,拥着阮悠悠的蛇腰离去,却在踏出第三步时,很不浪子地想起一件事。“对了,欢欢,明天山顶摄影,记得在看到第三个三岔路口,往“腕表方向”转弯,别走错了!”

语毕,他随便扬一扬手,当作是告别,与蛇腰美女相偕离开。

欢欢凝睇着他的背影,根本听不进什么,只是僵硬地点点头。

“这个烙威,到底在搞什么?”烙晴气得差点要拿蒸笼当飞盘,飞旋出去取下他的项上人头。“明知道明天一早有工作,今晚还想跟女人鬼混!”

最最可恶的是,居然在欢晨面前,让别的女人随便勾勾手指就跟着走。

“可恶的小哥!”琤儿也埋怨得紧。“刚刚直说人没有到齐,不能先点菜来吃,话说得那么大义凛然,结果随便一条“悠悠软膏”就把他连人带魂勾走了。”

“什么“悠悠软膏”?”烙海挑起一边的眉毛,困惑地请益。

“那是专治香港脚的药膏。”琤儿微微不耐。

“小琤儿,你怎么知道那种药物?你也有那种“隐疾”吗?”烙海礼貌地问。

“拜托,二哥,你都不看广告的吗?难道不觉得这名字跟“阮悠悠”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琤儿毫不掩饰其反感。“真是不能明白,这种女人怎么会吸引小哥?”难道他看不见欢欢姊姊的典丽柔美,胜过那群庸脂俗粉一百倍吗?

“也许是因为他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才会受到迷惑。”烙海若有所思地说着。

“自己的心,自己都不懂了,还有谁会懂呢?”轻哼着,琤儿拒绝体谅。

欢晨不置一词,只是食不知味地继续吃着香气散了的烧卖。

“欢晨,你不要介意啊。”她难掩落寞的神情,让烙晴看了又难过又抱歉。

“怎么会呢?”她挤出了笑容,说什么也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身边总有来来去去的女人,但心痛忍耐度还是无法因此加深。每次看他挽着其他女人离去、出现,她的心总像是被针击刺。

那是单恋的痛楚,也是他永远无法体会的灰色心情;蒙蒙的,像下雨。

床垫是柔软的云絮,温柔地负载她疲惫的身体;零乱的梦境交织过往回忆,让她睡得似梦似醒。

明明合著双眼,面前却出现栩栩如生的影像;几年前的光景,清晰一如昨日。

那年的夏末秋初,生命里上演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奇妙相遇……

那年,她十五岁,从懂事开始,生活都在美国度过。

一份介绍出生地的指派作业,使她对睽违已久的台湾燃起兴趣,在央求之下,父母勉为其难地让她回台接受三年教育,并为她申请了素负盛名的贵族学校──圣修学园。

也许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后来才发觉,在这里,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同学们从家世财富到礼服钻饰,都能互相比较,并引以为交谊的考量。

虽然通常是见高拜、见低踩,但欢晨却是个例外。纪氏企业跨国性经营的确让人想攀关系,但她只身在台却也挑起了某些人的欺负欲望。他们不肯放过践踏纪氏千金的难得机会,想出许多小动作整她。

那天,举行开学弥撒,所有学生都必须出席。欢晨按着班代的指示,“准时”来到礼堂时,才发现仪式已经开始。

“纪欢晨,你又迟到了!”当她愣在原地,最凶的安妮塔修女神色不善地走过来。“你什么时候才肯收起小姐脾气,学习尊重别人与守时的观念?”

“不是,我……”国语还说得不好的欢晨,手足无措地站着。

“听训的时候,闭上你的嘴!”安妮塔修女狠狠地叱责。“从你一入学,我就发现你特别喜欢标新立异,老是故意迟到吸引别人的目光,你……”

就在这时,欢晨身后的礼堂大门再度开启,敞开的角度更放肆,金灿灿的阳光射入了屋内。一道颀长身影懒懒散散地踱了进来,悠扬的口哨声愉快地钻入了幽暗的室内。

他不疾不徐地闲步,也不肯随手关门,像光的使者,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谁?”安妮塔修女眯着眼,想看是谁挑衅她的权威。

这时,人群引起了骚动,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向大门。

欢晨也困惑地回过头去,孩子气地眨眨眼睛,直到他来到面前,所有的人才看清楚那个俊美少年是谁──

“是高三的烙威学长!”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他的知名度似乎很高。

“奇怪了,他不是从不肯参加弥撒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

欢晨仰首望着他。他的身量极高、双肩宽阔,将众人一式的制服穿得潇洒极了,但这副模样却只让修女气得抖动双唇;率性的他早已扯下领带,卷在右手掌上,单眼相机进据胸前的位置。

他黝黑有神的眼眸,直勾勾地对欢晨瞧。“咦,你挺漂亮的嘛。”

闻言,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玫瑰红,更加手足无措。

安妮塔修女差点被他轻佻的态度给气炸。“叶烙威,你在做什么?!”

“看漂亮学妹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像在嘲笑她的低等智商。

“你!开学弥撒仪式,不但迟到,还仪容不整!”她被挑衅过了头,所以才没发现,这还是叶烙威第一次踏进礼堂。

“那又怎样?”他很帅地笑了笑。“是会让上帝气得吹胡子,还是翻白眼?”

“你好大的胆子,竟敢侮辱上帝!”安妮塔修女捂着心口,像是要昏厥。

“我是把上帝人性化了。倒是修女你的指控,有侮辱人类的嫌疑喔。”他摇了摇食指,嘴里啧啧有声。“小心变成全民公敌啊。”他不客气地嘘她。

忍俊不住,原本还怯生生的欢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很捧场哦,学妹,我有预感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烙威眉飞色舞地道。

“你……”发现学生都不专注于弥撒,只顾看着他们过招,修女决定先退一步。“算了,下次再迟到或仪容不整,就不准你们参加!”

“何必等到下次?既然我们已经犯规,就应该受到处罚。”烙威一脸严肃地说着。“走吧,漂亮学妹,我们被禁止参加弥撒了,就让学长带你到本校景色最美的枫谷去面谷思过吧。”

他很自然地牵起欢晨的柔荑,迈开脚步,往金光灿烂的室外奔去。往前奔跑的每一步,都逐渐脱离了灰暗无趣的礼堂,往灿烂与美好前进,像在预言着他会带她走入另一种截然不同也趣味横生的崭新生活。

而他也真的为她开启了一扇门,爱情的门。

从那刻起,她对烙威产生了特别的感觉,是温暖也是心动。她只身在台湾,虽然这是自己坚持的,但受了委屈还是不争的事实。

烙威是第一个对她伸出友谊之手的人。后来她才知道,他之所以进礼堂,是看到落单的她,才关心地跟上前来;为了陌生的她,他不顾一切对最有权威的安妮塔修女挑衅,实在令她感动又窝心。

那一天,他们到枫谷聊天,烙威说得多、她说得少,但相契的感觉是没有语言之别,他们依然处得非常好。

随着时日的推移,他们愈来愈要好。她了解烙威,虽然人们都觉得他不认真,但欢晨知道,他绝非如此。他有自己的天赋与兴趣,全力对此钻研,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只是人们的了解不全,便认定他是玩乐至上的纨裤子弟。

愈了解他,愈知道他的好,她已私心恋慕。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却被他一脸匪夷所思地拒绝。那阵子是她人生最大的低潮期。没想到他却还是若无其事地与她相处,甚至如她所愿地当她的“好哥儿们”。

一个月后,他突然宣布了一个消息。“欢欢,我有女朋友了。”

一时之间,欢晨如遭五雷轰顶。“……什么?”

“我有女朋友。”烙威耐心地重复。“她叫唐湘吟,是你们班的女生,认识吧?”

她木然地点点头,世界在脚下粉碎,她几乎站不住。

“她长得像洋娃娃,大大的眼睛和粉粉的皮肤,是没有你漂亮啦,但也还算可爱;虽然没有你聪明伶俐,但还挺会撒娇的。”他语调高昂地作着古怪的介绍。

烙威的神态有一点点不自在。将之解读为情窦初开的表现,毕竟他虽常被女生爱慕,却没有交女朋友的经验;而他不断把唐湘吟跟她作比较,更让欢晨认为,他是拐弯抹角地再拒绝她一次,要她别再痴心妄想。

想到此,她又羞又愤。告白失败后,是他主动来找她说话,又不是她缠着他不放,何必用这种烂法子羞辱她的感情?

没有发现,这完全不符合烙威的作风,她只是霍地站起身,准备离去。

“欢欢,你干么?”烙威被她激烈的动作吓了一大跳。

她能干么?只不过是想逃而已。他用最残忍的方式逼她死心,为什么她要听下去?喜欢他是喜欢他,可她也是有痛觉、qi書網…奇书有自尊的呀;她拔腿就跑。

不久后,唐湘吟和他出双入对,但他却还是莫名其妙地爱找她说话,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不愉快;甚至到了后来,唐湘吟出国留学,他还找她诉过苦。

自此之后,烙威的女友不断,凯娣陈、伊莲苏、孙可人……直到即将走马上任的阮悠悠,都曾在他的芳名簿里签到过;然而,不知怎地,她也搞不清楚,唐湘吟居然成了时常挂在他嘴边、最爱的失散恋人。

然而,一次次的心痛也教会了她一件事──原来,爱情会让人坚强,单恋却会使人软弱。为了待在喜欢的人身边,偷取片刻幸福,她已经变得可以容忍他一直是别人的情人,却从来不会是她的。

※※※

铃──铃──铃──

闹钟在清晨五点响起,连续几声哀号之后,终于将身陷迷梦的欢晨吵醒。

“完了完了!”看到时针与分针的角度,她绝望地低叫。

下一季的摄影集封面,烙威打算拍日出东方的壮观景象,象征叶氏航空的不败地位,但她却睡到现在才起来,哪还来得及?

呀,都怪自己昨晚东想西想,忘了给闹钟定时,才会睡过头。她跳下床,寒飕飕的空气扑向她,冰冷的地板让她一路跳着进浴室,匆匆梳洗过后,她马上拉出行李袋,把厚棉外套、手机、记事本……统统一古脑儿丢进去。

抓起钥匙,她飞快跑到停车场,一路疾驰。上了山区,遇到第一个岔口,这才想起她已经忘记该在哪里转弯。

“伤脑筋,我明明记得他提醒过,但怎么这会儿就忘了呢?”她懊恼得很。人家不是都说,心仪的人说过的话,女人都会句句铭心吗?她却老是把向左向右的指示忘得一干二净。“到底是在第二个三岔路口往“尾戒方向”转,还是在第三个双岔路口往……”她愈想,脑子里就愈是浆糊一片,除了阮悠悠胜利的媚笑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看来,只好向烙威求助了,但愿他不要以太爽朗的声调“指点”她才好。

“哈啰?”手机一接通,千娇百媚的女人嗓音立即传来。“哪位?”

阮悠悠?!

欢晨惊讶极了,下意识地立即将手机按掉。怎么会是她?

她瞪着前方,脑子一片空白。还这么早,烙威的手机便是她接的,代表什么?没有傻瓜会选在清晨约会,那多没情调,所以他们一定是整夜腻在一起,缠绵到早上喽?

成年男女整晚相伴所代表的意义,她当然懂。他们昨晚就……那个了吧?

心情荡到了谷底,没有工作的情绪,欢晨好想将方向盘一转,火速离开。但是……她叹了口气。这也不是烙威第一回“失身”了吧?与他交往过的女人那么多,个个身材火辣、容貌姣美,他怕不都“失身”过千回百回了,她现在才介意得要死,不嫌太迟了吗?

话虽如此,但心痛还是心痛。不能明白,她的模样其实不差,为什么任何女人都能占据烙威的怀抱,唯独她得不到青睐?

欢晨闭了闭眼,试着打起精神。不管心情如何阴郁,公是公、私是私,她还是得去工作。

她掏出一枚铜板,往上一抛,让命运之神决定她到底该往哪里去。

※※※

日阳升起,万丈光芒投射大地,朦胧晨雾就像美人儿面上的金纱。

美景不待人,纵使最倚重的助理欢欢未到,烙威还是开始抢拍,只是在动作间偶有不顺手的感觉;当欢欢在他身边,他只要负责取角、按快门就好,其他换底片、递水擦汗等,拉拉杂杂的小事,她自会通他心意地办妥。

说欢欢是他的定心丸一点也没错,她一不在,工作起来就不怎么顺利。

他心绪浮动地拍摄着,每隔几秒就看一次手表。当车里隐隐约约传来手机铃声时,他马上叫住身边的助手。

“阿忠,帮我拿一下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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