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女配炼成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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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找的长期合作的人,还没找好吗?”在商场上,这种挖人隐私的事情可不少见。毕竟不管是你要挖人墙角,还是给人拆台,都是需要一定事实依据作为依仗的。盛梦在世时曾经有一个长期合作的侦探社,但那家侦探社的老板前不久回家养老去了,新上任的老板看起来不够靠谱,最终还是终止了合作。
“还没选好。”立智也没法,长期合作对象最是要看对方人品,只可惜自己还没见到一个人品能符合自己要求的。
“慢慢来吧。”盛蔷也不想催他,现在最吸引盛蔷注意力的,还是应非谦的资料。
根据资料所说,应非谦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高中毕业后就去参军了,参军四年还当上了特种兵,前途一片大好。但偏偏他就在参军五年后选择了退伍,然后去了京城,成为了魔石集团的一名小职员。从最底层的小职员做起,应非谦只用了四年就成为了魔石集团的总经理,但在半年前从魔石集团辞职,之后一直无业。
四年就成为了集团高层……这家伙牛逼过头了吧!想当年自己大学毕业后,花了五年时间还只是公司中层,虽然上司已经许诺自己很快就可以升职,但还是比这家伙升的慢啊!
不过,这家伙在魔石集团做得好好的,怎么就突然辞职了?
在资料上,关于这一点的记载十分模糊。只隐约有八卦提到,应非谦是得罪了魔石集团背后的莫家,才不得不辞职的。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手指敲打在资料夹上,盛蔷沉吟片刻,突然抬起头,才发现——“立智,你怎么还在?”
立智无语,“大小姐,你又没开金口说我可以走,小的自然要在这里候着啦。”
无辜地耸耸肩,盛蔷咨询道,“你说这个叫应非谦的,有拉拢的必要吗?”
立智想了想,“我个人很欣赏他,但他不明不白地从魔石集团辞职,实在是让人很在意。”
“我也担心的是这个。”盛蔷轻轻叹口气,“没什么事了,你先出去吧。”
“小的得令。”立智这个阴险的眼镜仔动作夸张地离开了办公室,留下盛蔷一个人慢慢敲打着桌子,眼神停留在资料的某一行字上。
【在阳光孤儿院长大】
难怪自己对应非谦总有种熟悉的感觉,原来对方也同样是从孤儿院出来的啊。
说起来,自己也好久没回孤儿院看看了呢。虽然这个世界已经没有自己长大的那个孤儿院,但去其他的地方看看,也算是缅怀。
翻出自己的时间表,将密密麻麻的行程划掉几个不重要的,又将几个推不掉的行程挤在了一起,盛蔷才勉强从自己的时间表中抽出了一天可以去孤儿院走一趟。
在前世离开孤儿院后,盛蔷只有在捐钱的时候,才会回去孤儿院走走。虽然前世自己工资奖金一直不少,但除了生活消费以及必要投资外,自己的存款都贡献给了那个抚养她长大的孤儿院。
但即便如此,盛蔷对孤儿院这个地方,也只谈得上感激而谈不上喜爱。
她感谢这个没让她直接饿死的孤儿院,也难以忘怀自己缺衣少食的苦难童年。
虽然国家和个人一直没有停止对孤儿院的关注拨款,但在庞大的孤儿数量前,这些拨款也只是杯水车薪。更别说那些被丢弃的孤儿,大部分都拥有各式各样的先天或后天残疾,比如脑瘫、智障、兔唇、小儿麻痹……
这些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衣食,更需要一笔庞大的医疗费用。而国家的拨款和个人的捐款,对那些孩子来说,远远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我个人没去过孤儿院,但我一个表哥在那里做过义工
在孤儿院里,身体健康没有残疾的孩子只是少数,多数都是因为各种先天或后天的疾病,才被父母遗弃了
盛蔷和应非谦,就是那少数的身体健康的被遗弃的孩子
VIP章节 21恶毒女配炼成第二十步
在盛蔷长大的那个孤儿院里,就有很多孩子的残疾,虽然能用医疗手段治好,但因为缺少医疗费,而不得不选择了放弃,最后造成了终身的残疾。
像她这样,身体健康,还能够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顺利念完高中、大学的孤儿,在孤儿院都算是运气好到爆棚的了。
也是当初在孤儿院的经历,让盛蔷养成了现在这样薄情冷心的性子。她不是没见过人性的美好,但现在的她,更相信金钱的力量。
只要有钱,就能让更多的孩子吃饱饭,住宽敞明亮的房子,可以继续求学,甚至治好那些疾病。
这是当初抚养盛蔷长大的孤儿院院长曾经告诉过她的话,盛蔷一直牢牢记在心里。
盛蔷目前账户上有将近一亿的存款,其中大部分是盛梦留下的遗产,少部分是貌似是身体原主历年来的存款。
对于这笔庞大的资金,盛蔷没打算全部捐出去。毕竟她还要留下钱来做日后的投资,用钱生钱才是正道。不过捐一半还是没问题的,她目前也用不到这笔钱。
让立智负责找了家靠谱的孤儿院,盛蔷用她难得抽出来的时间做了一次实地考察。
立智选中的孤儿院是在市郊的一处名为天使之屋的儿童福利院,规模还算大,里面收养了近两百名孤儿。听立智说,这家福利院院长人很好,人品很有保障。
虽然对立智的眼光有信心,但一个好人却也未必就能办成好事。所以到了孤儿院后,盛蔷并没有直接去找院长谈捐助计划,而是带上了一些图书和学习用具作为捐赠品,想看看这里的孤儿过的怎么样再谈其他。
不过,出乎盛蔷意料的是,她在这里碰到了应非谦。
不同于上次西装白领,谈笑有序的样子,这次的应非谦穿着普通的T恤牛仔裤,正挥舞着锤子修补着孤儿院里坏掉的板凳桌子。
这家伙,是来做义工的吗?
带着点点的好奇心,盛蔷走了过去,和应非谦打了声招呼。
“没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笑吟吟地和应非谦打了个招呼,盛蔷成功让他暂时放下了手里的锤子。
“我也没想到。”应非谦拿起旁边的水瓶喝了口水,“怎么有空到这里来?你最近应该很忙。”
“时间挤挤就有。”盛蔷搬了个应非谦修好的凳子坐在他旁边,问道,“需要帮忙吗?我也会钉椅子哦。”
“谢谢,不用。”应非谦才不信像盛蔷这种大小姐会知道怎么钉椅子。
看应非谦不信,盛蔷也不强求。她才不会告诉应非谦,别说是钉椅子这种小事了,就算是电视机坏了,她都能拆开修好再给它装回去。
“你来这里,是来见院长的吗?”应非谦问的很含蓄,但本质还是在问盛蔷是不是来捐款的。
盛蔷点点头,“嗯,不过要先看看情况。”言外之意,也是在说捐款可以,但钱必须用到实处。
“院长人很好,你可以放心。”应非谦显然经常来这里报道,对院长似乎很熟悉的样子。“需要我带你逛一下吗?”
“好啊。”虽然只是第二次见面,但也许是受都是从孤儿院出人头地的相同经历的影响,盛蔷看应非谦的感觉很是亲切,就像是看到了革命战友一般。
应非谦也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利落地将剩下的凳子桌子修补好后,就将它们整齐地码在了一起,继而对盛蔷道,“走吧。”
一路跟着应非谦走过来,盛蔷看到很多孩子都会和应非谦打招呼,看来他孩子缘还是挺好的。倒是盛蔷一路上都面无表情,似乎不太开心的样子。
见此,应非谦慢慢将盛蔷带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轻声问道,“你好像不太高兴。”
盛蔷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难道告诉应非谦这里的情况让她想起了自己在孤儿院的童年?
“没什么,就是看着有点受不了。”受不了看到那些身带残疾的孩子,好像自己身体的那部分也开始痛起来了似的。
看着明显情绪低落的盛蔷,应非谦倒是了然。女孩子的多愁善感,没想到也能在强势的盛蔷身上看到。
“接下来还是去找院长吧,有些情况只有院长了解。”应非谦好意建议。
“不是还有图书室没去吗?再去那里走一趟吧。”盛蔷却坚持要去图书室看看,她年少时总是呆在这里,似乎忘情地看书便能忘记冬日的寒冷和腹中的饥饿。
天使之屋的图书室的规模还算不错,不少孩子都在这里安静地看着书。一时间,倒是让人有了“岁月静谧,流年安好”的感觉。
非常有孩子缘的应非谦一如既往地在这里也受到了欢迎,看他一个个都喊得出孩子的名字,盛蔷对他的印象倒也是更好了。
说起来,应非谦的容貌不算极英俊的那一类,但相貌端正,眸色清明,眉眼间透着一股正气,让人初见便心生好感,是个值得深交的人物。
默默在心里给了应非谦一个颇高的评价,盛蔷看着应非谦低声跟一个男孩说话的样子,倒是少见的柔和。
正在盛蔷看着应非谦深思的时候,和应非谦讲话的那个叫做孟奇的男孩,轻轻扯了扯应非谦的衣角,问道,“非谦哥,这个漂亮姐姐是你的女朋友吗?”
“别瞎说。”应非谦拍了下孟奇的头,但神色却不甚在意的样子。
“非谦哥,你年纪也不小了,再不找女朋友,以后会没人要的。”孟奇虽然才八岁,但言行举止却非常成熟,看他意味深长地劝应非谦交女朋友的样子,倒是可爱的不得了。
应非谦也不答话,只是揉了揉孟奇的头发,就转身对盛蔷说道,“差不多时间要去找院长了吧?”
“嗯,走吧。”盛蔷点头,眼神又看向好奇地盯着她的孟奇,犹豫片刻,还是走向前摸了摸孟奇的头道,“好好看书。”
“漂亮姐姐再见。”被漂亮姐姐摸了摸头,孟奇笑嘻嘻地和盛蔷道别。
和应非谦一起离开图书室,盛蔷才对应非谦道,“他倒是挺开朗的。”
在孤儿院长大的盛蔷,小时候也见多了各种因为被遗弃而变得孤僻的孩子,自己小时候也不爱说话,性格也很糟糕,如果不是院长仁慈宽容,只怕早就把她丢出孤儿院自生自灭了。
“都是院长教导的好。”话里话外,应非谦对这个院长倒是推崇非凡。
盛蔷也对天使之屋的院长起了好奇心,迈出的步伐也快了两步,很快就跟着应非谦到了院长办公室。
天使之屋的院长姓曾,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子,面容慈祥,神态平和,倒的确像是那种行善积德之人。而对人一向有种直觉的盛蔷,也觉得眼前这个院长是个值得信任的好人。
愉快地和曾院长讨论了一下有关捐助金额,和使用方向,盛蔷当场就签下了一张千万元的支票。这笔钱一部分会用来维持孤儿院的开销,一部分会用来给一些孩子进行手术,希望能治好他们的病。
等结束这场见面后,时间也到了晚饭的时间。今天孤儿院里有好心人捐赠了烧烤的食材和器具,所以今天孤儿院的晚饭便是烧烤,也算是孩子们的一个庆典了。
盛蔷也留在了孤儿院参加这次烧烤,但她却没吃什么,只是跟在应非谦一旁帮他烤肉,不言不语却也和应非谦配合默契。
一晚上都忙于帮孩子们烤肉的应非谦也没捞到几块烤肉下肚,所以在接到盛蔷一起吃宵夜的邀请时,应非谦答应了。
应非谦本以为像盛蔷这样的大小姐,就算是宵夜也会去找一家名店。但没想到盛蔷只是直接带他去了一家大排档,点了几个炒菜后,又在旁边的烧烤摊买了不少烤串。
看她娴熟的样子,倒像是经常出入这种地方似的。
“喝啤酒吗?”正在应非谦有点惊讶的时候,盛蔷提拉着半打啤酒回来了。这也是盛蔷前世和同事一起出去聚会时养成的习惯,吃宵夜怎么能不喝酒!
“喝一点。”说是喝一点,但事实上,那六瓶啤酒四瓶都进了应非谦的肚子。
啤酒本就不容易喝醉,在加上两个人的酒量都还不错。几瓶啤酒下肚,跟没喝一样似的。倒是两个人的话题渐渐变得宽广,天南海北什么话题都能聊上几句。
而在两个人的交流中,应非谦对盛蔷的印象也是越来越好。本来上次股东大会上觉得她是个强势高傲、不识民间疾苦的大小姐,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和普通女孩也没什么区别。说道兴起,眼睛会发亮;和她意见不合,也会强词夺理;更关键的是,在大排档这样平民的地方,大小姐出身的她却没有半分不适应的样子,处之泰然。
也是因为这样的好印象,在宵夜过后,应非谦难得发扬了他所剩无几的绅士风度,将盛蔷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