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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作茧自缚-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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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头晕,我要回家。”
  郑谐捏住她的那只手越来越用力,她疼得厉害,一边挣扎着,一边用另一只手扯安全带。但她徒劳如困兽,既挣不开郑谐的钳制,也解不开安全带的束缚。
  她突然像小孩子一样哭起来,豆大的泪珠一颗颗滚落下来,流了满脸。她边哭边执着地重复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郑谐颓然地松了手。和和挣了几下没挣开安全带,便使劲扯着带子从空隙里钻了出来。
  她打开车门跑出去,在郑谐没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出租车里,瞬间绝尘而去。
  (2008年11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4…被遗忘的时光(1)…修改版

  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慢慢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被遗忘的时光》
  郑谐曾经被问到,倘若时光可以倒流,那么他希望时间回到人生的哪一个点。
  郑谐记得他回答是:没有。
  并不是他过得太平顺,而是他一向觉得,人生该怎样就怎样,逆转有违天命,所以哪一个点他也不想回去,即使当时或许很遗憾。
  可是现在郑谐希望多年前的某一天,可以从早晨开始,重新来过。
  那一段时间郑谐一直过得不怎么顺心。
  父亲要求他大学毕业先工作一两年,达到他的考核后再出国,他谨遵教导。
  郑谐在一家以高强度高压力闻名的大公司里做满两年,比他之前的四年学习加起来都累。他办妥一切手续,跟现任女友分手,打算回家陪母亲住上几天,然后出发。
  结果那位明明交往之初就谈得明白,而他一直以为理智淡然的女子却突然寻死觅活,险些惊动母亲。
  接下来父亲身体出了点状况,母亲到父亲身边去照顾他,后来母亲也病了。
  他难得地留在那个他十分不喜欢的城市做了几天孝子,然后回到从小长大的城市去跟朋友们告个别。
  和和也留在那里。这个暑假,她给自己安排了满满的任务,志愿者,学习班,只到A市来陪她的妈妈住了一周。郑谐妈妈到A市来照顾郑爸爸后,就只有和和与保姆在家里了。
  他只回去了两天,就发现和和那个暑假状态很不对劲。
  她笑得比平时多,但笑意到不了眼底。她的话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词不达意。而且,和和平时其实很懒散,喜欢盯着一件东西静静地发呆。可那两天里,她总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忙什么。她不喜欢做家务,但那两天她总是跟家里的保姆抢着干活。
  郑谐从和和嘴里没套出什么话来,却套出了她在大学里很要好的同学的名字。
  他没费多大劲儿就大致弄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和和恋爱了,和和失恋了,和和被某个传说中很优秀的男孩子伤害了一下,但努力装作若无其事。
  郑谐觉得很好笑。这种恶作剧,他的朋友也玩过,结果把自己栽了进去。大家都只当看一场戏,笑过就算。
  只不过当对象换成和和时,他的同情心大幅度膨胀了一下。他很满意和和如今这样努力自我疗伤自我复原的状态,虽然看起来很蹩脚。
  偏偏那个传说中的“男孩子”自动地出现在他面前。保姆对正在屋里看书的他说:“有个小伙子,说是和和的同学,顺路过来看看她。可是和和的手机没带,联系不上。”保姆将和和忘在屋里的手机递给郑谐。
  郑谐很不厚道地查了一下未接来电记录,除了一个是手机号码,其他的几个都是固定电话,公用号码。他立即猜出来的人是谁,突然有了兴致。于是那位男生荣幸地得到了郑谐的接见。
  很清朗的一个男生,其实只比郑谐小两三岁。可是大三学生与已经毕业一年的社会人相比,那差距其实是若干年。
  郑谐把那男生约在附近的茶馆,威逼加利诱,三下五除二就将他解决掉。
  那个男生不是很好对付,所以郑谐的手段实在算不上光彩,有以大压小和仗势欺人之嫌,后来他也偶尔反思,当时自己实在不怎么符合江湖道义。
  因为他第一眼见那男生就没好感,听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更不喜欢。他直觉这个男生不适合筱和和。既然和和那边已经挣扎得很辛苦,这男生再一次出现势必要让她的努力滑坡,那么就由他来帮她一把。
  中午有几个大学同学到本地来,他请他们吃饭。恰好和和回来了,于是把她也带了去。
  和和在人前一如既往地乖巧可爱,十分讨人喜欢,只是饭局快到尾声时说要出去打电话,然后就一去不回,过了很久发了个短信回来说,她有点事情。
  追根究底,郑谐那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他竟然早早地散了席,然后驾车去找和和。
  不出他所料,和和看见了岑世的来电,决定要去与岑世见面。而他的判断那样准,很轻松地就赶在和和见到岑世之前便找到她。
  他其实之前一直是把和和的这场失恋当成一个正常故事来看,觉得这是与她曾经考试不及格或者落选拉拉队的严重程度差不多的小事。可他既然见过了岑世,已经认定那个岑世不适合和和,她此去准定没好事,他便下定决心要阻拦到底。郑谐成功地没有让筱和和与岑世见面。
  他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大人对付孩子们的方法通常都不难,诱哄加吓唬。他向她摆事实讲道理,平心静气地说:“和和,你可以选择。如果你今天去见他,那么以后我不认识你。”
  郑谐跟自己打了挺无聊的一个赌。其实筱和和就算真的去见了岑世,他也总不成真的不再理她,顶多他自己没面子罢了。
  不过和和果真自小时候起就不会让他失望。她低着头,捏着手机的手微微发抖,却安安静静地坐着,甚至没有打开车门逃出去的企图。直到远处传来一声船起锚出航的长鸣,而和和的手机同时滴滴地响起一串短讯音,她抑制不住地哭出来。
  和和只哭了几秒钟,便红着眼眶抬起头看着郑谐,腮上挂着泪滴。她说:“你又不是我爸,你管我跟谁交朋友,你管我会不会上当受骗。就算我被别人欺负死,那也是新体验,总好过你把我当没大脑的扯线木偶。我讨厌你,讨厌你,讨厌你!”她大声喊出这几句话便拉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跑出去了。
  郑谐看着她纤细得弱不禁风的背影,笑了一下,放弃了去追她的打算。
  讨厌他?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筱和和也有脾气,而且发脾气的时候像极了八岁小孩在耍赖。可是她已经十八岁了。
  郑谐一直觉得筱和和的个性里缺少一点强硬的东西,太柔弱,就像他的母亲,而不像和和自己的母亲,所以他总是愿意替她决定这决定那,免得她被欺负,免得她走弯路,而她也很少抗拒。
  如今他终于见到她发小脾气,这算她的一个大进步。
  下午他又被几个朋友叫去玩牌,边玩边喝酒。很多人,走一拨,又来一拨。平时他其实不怎么跟他们混,因为玩不到一起去。但是求学多年已经许久未见,而他又马上要出发了,他没再拒绝。
  晚上又被拖着去了一家夜总会,有人借着给女友庆生的名号宴请,席间有很熟的,也有不认识的,男男女女,节目层出不穷,喝酒花招怪诞,将大半只西瓜挖空成了容器,里面倒了红黄白黑各种颜色与浓度的酒和饮料,比毒药更难喝。满屋子都是刺鼻的酒气与烟味。
  郑谐自知一喝混合的酒就撑不住,几次找了借口要走。因他隔日就要出国念书,回来之日遥遥无期,大家死活不肯放人,被罚着吞了整份的那种天才鸡尾酒,接过别人递来的烟,连抽了两支才止住他想呕吐的冲动。然后他又被逼着跟寿星女一起合作了一支对唱情歌后,终于得以脱身。
  后来的事情郑谐便开始模糊。他隐约记得自己乘了出租车回家,大吐了一场。保姆一边照顾他,一边念叨着和和怎么还不回家。他似乎给和和拨了几个电话,但没找到她。再后来他就睡了。
  大约因为有心事,他睡得十分不安稳,做着光怪陆离超现实的梦,梦中见到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梦中景物扭曲变形——
  他从未见过面的奶奶正在亲手染许多的红鸡蛋庆祝他出生,他只见过一面的和和的爸爸抱着他去游乐场玩太空船,他去参加他第一位女朋友的婚礼结果被人错当新郎被逼成礼,他在几百层的高楼之上赤手空拳与持枪歹徒搏斗,他开车误入异次元世界见到一群怪物……一切的一切都匪夷所思。
  最离奇的甚至还有春梦。他即使在青春蓬勃的发育期,也不曾做过这么幼稚的梦。他纵着自己在离奇幻境中沉沉浮浮,心里明了那场聚会上的几样食物可能都有问题,他们中间有人是惯犯。他一边懊悔自己缺乏谨慎,一边庆幸自己离开得早。
  等郑谐看清自己春梦的对象赫然变成筱和和时,他就惊醒了。醒来时窗外太阳刚升起不久,时间尚早。
  他起身查看四周,除了浓烈的烟味酒味让人难以忍受,外加衣衫不整外,并没什么明显的异常。
  郑谐暗暗松口气,晕乎乎地去洗了澡,换上睡衣想继续睡。可是他尽管头沉如铅,却仍是睡不着。
  他又挣扎着爬起来,推门时看见保姆已经在打扫一楼的客厅。保姆见到他起得这样早很惊讶。
  郑谐抚着突突跳着的额头问保姆:“和和回来没有?”
  保姆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回答:“好像没有……她房间门开着,但是没人……”
  这位在郑谐家里做了二十年的保姆那天早晨也充满了疑惑。
  昨夜她一直在等和和跟郑谐回家。郑谐回来后要她去休息,他自己等和和。照郑谐一惯的性子,按说绝不会在没等到和和的情况下就自己去睡了,他一定会把和和揪出来再去睡的。
  而且,她本以为郑谐知道和和一夜未归后会恼火异常,虽然她没见过郑谐发脾气,可是她也看了郑谐二十年,基本上能从他不动声色的表情里判断出他的情绪。所以她不能理解,为什么郑谐听说和和一夜未归后,脸上竟然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的确是如释重负,她绝不可能看错。
  (2008年11月初稿,2009年4月修改稿)

  14…被遗忘的时光(2)…修改版

  筱和和从小喜欢看小叮当,她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台时光机。但她并不是希望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而是希望时间走得更快一些。因为当人的个性不会轻易改变时,本该发生的错误躲得过一次,也未必躲得过第二次,想要毁牌重来是一种无耻的耍赖行为——她的思维方式一直以来都受了郑谐的很大影响。而时间是一副极好的遗忘剂,当它走得更快一些时,她就会更容易忘记一些她不想记住的事情,比如她小时候说谎被妈妈拆穿,比如她幼儿园登台演出很丢脸,比如她失败的初恋,再比如,令她心虚的某一个罪恶的夜晚。
  大学一年级的暑假,筱和和努力地将自己的每一分钟塞满,参加学习班,担任志愿者,努力遗忘一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
  都怪大一下学期艺术学院的某个脑抽的艺术节。
  筱和和本是那种干净清爽,柔和甜美,越细看越舒服,但丢到人堆里却不容易一眼被挑出来的小女生,尤其在以诞生出格另类人物著称的艺术学院,她安安静静,绝少出头露面,社团活动也只作幕后服务人员,布置场地,设计画版,并不出众。
  那个艺术节的汇报演出震惊了整所大学,不是因为多精彩多优秀,而是因为那些节目太过超前另类后现代太暴力太血腥,大大刺激了观众的神经。演出结束后,校园BBS首页遍布讨伐贴子:艺术学院的演出是对我们人类正常审美观的一种严重污辱。以艺术之名行变态之实。诸如此类。响应者众。
  当骂声渐消,大家的注意力转到一位校内知名的无聊文艺男青年的贴子:乌烟瘴气中的一抹阳光,群魔乱舞中的一位天使,她秀眉轻蹙宛如杨柳拂岸,她嫣然一笑仿若春花照水……酸得人牙都倒掉,贴子下面每一张舞台剧照里都有筱和和。
  原来是那天演出筱和和一直藏在台侧帮演员们看东西,有时帮着拉幕。校园的舞台简陋,偏偏有个校内记者一直在侧台斜角拍摄,于是很多张照片里,台上是乌泱泱的背景,乱糟糟的人影,台侧则是清清淡淡一身白衣的筱和和一脸虔诚地看着同学们的演出,天堂地狱,鲜明的对比。
  所以“神秘女郎”筱和和被大肆讨论了,被人肉搜索了,一夜成名了。不是她自己爱出风头,实在是大学里的无聊闲人太多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于是,每日教学楼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平常只与女生一起玩,安静乖巧的筱和和,突然间涌出了一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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