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非卿不可-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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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眨巴了眨巴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金玉在说着什么。
于是脸色一变,气呼呼的和金玉说着当晚发生的一些事情。
“你说,他那样的人,有什么好值得我信他的!”
金玉对天翻了个白眼:“……”
楚云道:“怎么?”
金玉拍了拍楚云的肩膀,轻声说:“我才发现,你怎么那么二。”
“啥?”楚云张了张大嘴巴,呆呆地吐出一个字。
金玉一脸淡然地回:“没什么,我这是在夸你,真的。”
“……”
当时间到了七点一刻的时候,楚家人的生物钟都到了,纷纷起了床,积聚在了餐厅里。
他们没有想到,今儿一睁眼,就能吃的热乎乎的早饭!
楚家人各个都感动的快要流了眼泪,眼巴巴地看着那个他们眼里最早出现在餐厅里的楚云。
“儿子!你越来越贤妻良母了。”楚母一边抹着眼角的泪,一边感叹道。
“……”
“儿子,你得好好跟着董雀那孩子啊,你看看,你跟着董雀,真的是越来越有礼貌了,越来越成熟了~”
楚母的神经线条和楚云一样,几乎是属于一根筋的。
当所有人都为楚母的那句话汗颜的时候,她还是一个人面表欣慰地看着楚云。
楚云的喉结滚了滚,他真的很想说,这早点不是他准备的。
可话刚想出口,就又被楚母重新给吞回了肚子里。
楚云心想:尼玛,让劳资幻觉吧!
当金玉抱着两个还迷迷糊糊的小包子们出现在餐厅的时候,所有人才一幅我们都明白的眼神看着金玉,当然,这些人当中,不含那个神经大条的楚母。
“哎呀,金玉来了?快快,来尝尝楚云刚买回来的早点,那么早来了,一定没吃吧,来,别客气,这些都不值钱,放开了吃啊。”楚母说着,还晃了晃手里的筷子,示意大家都动手吧。
所有人暴汗,楚母啊,难道你没长眼睛吗,楚云身上的衣服和头发明显才从被窝里爬起来的,你再看看人家金玉。
到底这早点是谁买的,可信度更大?
金玉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笑着没有反驳。
两只包子也在金玉的喂饭下,乖乖的把面前的食物全部吃下,然后拍了拍屁屁,背起自己的小书包就对着楚家人晃了晃:“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再见噢~~~”
金玉随意的吞了几口食物,就带着儿子们出了楚家。
金玉不知道,他和包子们前脚走,后脚。
楚家乱了!
而原因也正是他,金玉。
两只包子兴奋的跟着金玉说着昨儿晚上的趣事,还说了楚云这个悲剧的娃子为什么会成了熊猫。
一提熊猫眼,金玉就有些想要笑。
对着儿子们娇嫩嫩的小脸蛋都亲了一口,说了好好学习乖乖的之后,金玉就返程去了常穆然那里。
金玉认为,他还是有必要的和常穆然说清楚一些事情比较好。
和灰头土脸的董雀擦身而过,金玉猛地回过身,叫住了准备离去的董雀。
“孔雀,停下。”
董雀:“……”
金玉:“我想告诉你。”
董雀皱了下眉,有些不耐烦地道:“什么。”
“我认为,你和楚云还是很有缘分的。”金玉说出了他心里的大实话,显然,董雀在听见金玉,说的这句话的时候,精神头明显好了很多。
金玉一看,于是又在后面加了一句:“你们很有夫夫相,都是熊猫眼。”
“……”
董雀愤愤地看着金玉的背影,一个字都没能蹦出来。
不是他不想蹦,而是,就在刚才,常穆然对他发了告示,如果再乱主张,乱说话,就扣钱!
一想到那厚厚的分红要被常穆然给剥夺一半,董雀就只感觉到了蛋疼。
揪心的蛋疼。
“真不愧是夫夫相,挖苦人的方式也一样,劳资是惹了谁了,怎么诸事不顺!”
☆、第二十一章 免费劳动力
金玉记得,那段时间应该是不流行男风。
就连最要好的兄弟,哥们都也会保持一点的距离。
细长白皙的手指按了按眉心,脸色有些微微的难看,回想起和以前相比,最近的事情怎么好像越来越脱离的程度都到了离谱的状态。
人们现在不会对两个男人勾肩搭背的背后表示放心,每个从老一辈出来的人们都在担心,哪一个似乎无害的小小举动,将来的某一天会发展成前不久电视上放的那个有钱老板的对男人爱的告白“现实”案例。
人心惶惶,但也有其他人胆子变大了起来。
明明严肃有威严的老板常穆然一遇见金玉这个挂名秘书,两眼就弯了起来,嘴角也勾了上去,就差流了口水,再大声地说:“来吧,兔子,让我吃了你吧。”
这种模样的常穆然,不仅让金玉有些烦躁,更让所有在常穆然手底下工作的人们对着老板那泛着绿油油的光而猛地退后几个大步。
退后的原因有很多,第一,他们害怕这样的老板,谁知道明明是威猛嗜血的老虎变成温顺的猫咪来对着金秘书献着殷勤,会不会伤及了无辜,灭掉他们来封口。
第二,那就是老板在献媚的时候,他们这些闲杂人等的出现,会不会让老板丢了面子,这其实也没什么要紧的,要紧的是,万一金秘书看见人一多,不好意思的扫了他们老板的兴,老板很生气,那么后果是很严重!
理由千千万万,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好奇心再强大,也必须败在他们衣食父母的老板腿下。
唯一一次偷了腥,常穆然显得很是得意。
面对董雀的那一次算计自己的事情也被抛到了脑后,说到底,他是不是该谢谢董雀?
如果不是他,他也未必能如愿以偿的吃了一顿开胃菜?
当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被好心情给熏染了上了头,常穆然就开车奔到了楚云的学校去了。
董雀怎么说,也是他的兄弟。
楚云虽然不是个女人吧,但也好歹算的上是他的“弟妹”了。
做兄长的,哪能眼看这一对散了不是?
拉风的豪车停在学校的大门口处,常穆然摇下了车门,一只手撑着下巴,望着人群出没的大门。
“哟~~~弟——!”看见那个讨厌的苍蝇的身影,常穆然晃了晃手臂,对着楚云吼了一声,但似乎被所有一瞬间飞过来的眼神有些吓到了,常穆然的妹字还没出口,就干咳了几声又接着说:“弟弟。”
刚刚下裸,准备回家的楚云,顶着那标志性的熊猫眼走出了大门,本就想低着脑袋就这样走的楚云,却在一阵呼喊声给停住了脚步。
不是因为那人的呼喊中有他的名字。
而是因为那个人的声音,楚云只要一想起,他就恨得想挠死他!
抬头一看,果然!
楚云就看见常穆然一脸得意的笑,看着他。
紧接着,楚云就看见常穆然似乎像是嘴里吃了苍蝇一般,脸色难看了一下,然后才重新笑了笑喊了他一声弟弟。
楚云往常穆然的方向走了过去,然后拉开了车门,坐在了后排。
“哟,这不是常大老板啊,什么时候认了小弟我啊。”挠不到常穆然,楚云也想恶心死他!
没有外界的奇怪眼神,常穆然的面部自然了许多。
常穆然笑着对着楚云说:“你看哥哥我对你多好,为了你,刚刚差点脱口而出想喊你一声弟妹了。”
“……”幸好你没喊出口,是不是我还得谢谢你啊。
楚云面部有些扭曲地看着前面的常穆然,他想不出,这个大忙人怎么会有时间来找自己。
被两只包子害的没有睡好的楚云,狠狠的打了几个哈欠,道:“有话就直说。”
常穆然顿时笑的更灿烂了!
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常穆然一双眼睛慢慢因为笑而眯成一条线,心里则是在盘算着,今后的无限制的驱动那个欠他人情的董雀为他做牛做马的样子。
“其实,我想你没有必要生气,当然,我相信你知道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楚云瞪眼,他脑袋一下子打了结,听不懂常穆然的话里是个什么意思,于是呆呆的反问:“你在说什么?”
“……”常穆然通过后视镜白了一眼,他想不通,那个聪明如狐狸的花孔雀,怎么就死认准了这个呆头的苍蝇。
果然,无论怎么看,他就是找不出答案。
看着楚云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常穆然耐着性子又道:“我想说,那天的电话是我找人打的。”
这话一出口,楚云倒是玩起了沉默。
楚云第一个反应就是开玩笑吧,于是他也没有犹豫就对着常穆然说:“你在耍我?”
常穆然点了一根烟,他第一次在外人的面抽了烟,他从容淡定点了点头,吐了一口浑浊的气体道:“你比我想象中的聪明了那么一点。”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啊,原来你也不是那么笨啊。
楚云或许是真的迟钝了,他眨了眨眼睛,才反应过来,顿时就火了!
“尼玛,你在玩什么飞机!”
“……”
“感情也是你能随便开玩笑的吗?你这个人怎么能这样?金玉为什么会同意你做他的人!”
“……”
常穆然打开车窗,把手里那个还没熄灭的烟给丢了出去,常穆然的脸色有些难看,他额头处的青筋已经凸了起来:“我来找你,不是让你发火的。”
楚云:“……”
“现在给你两条路,一条复合,一条滚蛋!”混蛋!明明心情很好的,就是被这个讨厌的苍蝇给害的没有心思了!
常穆然多么想,把楚云就像刚才他手里的烟头一样,一起丢出去!
消失在他的眼前,就好!
两条路,让楚云犯了愁。
和好吧,他怎么就是觉得他特别没面子?
分开吧,他又感觉又便宜了那个死坏死讨厌的常穆然!更加便宜了那个花孔雀。
就在楚云还在思考之际,常穆然打开了车门,下了车。
走到楚云的那一边,打开了车门,一把把发呆的楚云给拽下车:“你回家好好想清楚了,再跟那只桑心的孔雀说,我很忙,你自己回家吧!”
“……”
楚云才反应过来,他是说这车子性能也太好了,开车也没有一个颤动的,感情这车压根就没有行驶过。
望着那个飞速离开的车子,楚云撇了撇嘴,拿出了电话,按了过去。
常穆然不做亏本的买卖,今天的一把戏,他等于赚了那只孔雀的人情,而且还是属于那种遥遥无期的免费劳动力的人情。
所以一场场算下来,常穆然没有吃亏,反而赚了很多。
于是,常穆然欣慰的笑了。
话说,当天,孔雀收到了楚云的电话。
董雀其实一直在想,怎么去哄楚云,让他回头。
却没有想到,楚云竟然会主动跟他打了电话。
天上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的?
董雀笑着脸对着电话那头的楚云说些一些安慰的话,即使楚云看不见他笑了没,他也要笑着。
直到他听见楚云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情,董雀的笑脸才慢慢冰镇下来。
没多久,和楚云约好了时间,电话就挂了。
望着那挂断的电话,董雀揪了揪头发,气的直想跳脚:“该死的常穆然!尼玛的速度那么快干什么!一夜七次郎!怎么都没能让你的腰断了!竟然还去找了楚云。”
董雀心里明白,他这一次完蛋了。
眼看那个快要到期的合约,恐怕因为楚云的那一件事,会不会变得永无止境。
“……”神啊,快让金玉收了常穆然吧!
☆、第二十二章 君子爱财,取之无道
金玉爱钱,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身为工作室里的新进女员工的李莎更是亲身体验了一把了的,李莎摸了摸下巴,这本该是个男人的动作却在李莎的动作下,照样很是帅气。
在她的眼里,金玉是一个好老板,同时也是一个不怎么负责的老板。
细细回想起来,貌似金老板和常穆然的关系越来越好,金玉也越来越喜欢做甩手掌柜。
谁叫金玉是他们的老大,老大愿意这样,再苦,他们也得上去顶住!
李莎他们一行人都觉得,金玉是一个性子冷淡,但却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
生气这两个字好像永远不会在他的身上出现,要说金玉身上最大的毛病就是太爱钱。
如果不是李莎他们对金玉的这个人越来越熟悉,他们也不会发现这一点。
金玉虽然爱钱,但对他们的应有的工资福利一样都没有少。
恐怕就连常穆然也想像不到,性子冷淡,面无表情的金玉骨子里却是一个极其爱财到了极点的这样的一个人。
这样的独特爱好,常穆然没有觉得金玉很是世俗,反而却觉得这个爱好给了一个冷淡金玉添加了几分很不错的色彩。
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