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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乱世镖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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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吧。长本事了啊七癫子,都进到铁霸王家里混吃喝了。”艾钦嗓门挺粗,而且是那种习惯了居高临下放声说话的调调。

郝南仁急忙上前一步扯了他一下,说道:“兄弟别乱说话。七爷是萧兄弟的……朋友。”

“哦,就是这位萧兄弟吧?”艾钦转过头来,双眼如同刀刃一样的在萧克身上一寸寸审视划过,然后咧嘴一笑,抱拳拱手,“萧兄弟,我是个粗人,得罪了。”

萧克略微扬了一下嘴角算是打过招呼。艾钦的脸色有些微变,郝南仁连忙打圆场:“二位都是在下的好兄弟,快请入席坐下叙话吧。”

一桌人依次坐了下来。郝南仁好客,让艾钦与萧克一起坐在了上席,自己从旁陪坐。开席之后,更是亲自把盏为二人倒酒。

萧克喝下了一杯酒,第一感觉就是:淡,但是很香醇。心想大概这时候的酒还没有蒸馏过,于是度数不会很高。练习铁砂掌,必须要亲自炼制特殊的药酒泡手。所以萧克家里以前就有人自酿酒水,于是对这个略有了解。

喝下一杯后,郝南仁爽朗的哈哈笑道:“艾钦,你还不知道萧兄弟的性子。他不喜欢说多话,是个性子耿直的人,相信你们能很投缘。萧兄弟,这位艾钦兄弟也是火烈直肠的汉子。但愿大家能成为好朋友。”

艾钦大度的冲着萧克一拱手,眼神中多有好奇与疑惑。萧克也回了一个微笑,说道:“但愿如此。”

艾钦说道:“我听铁霸王说,萧兄弟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却是不肯轻易传授给他人?”

“就算是吧。”萧克笑。迎着艾钦的眼神没有回避。

“为什么?”艾钦说道,“虽然我们现在不是什么好人——兵痞与恶霸,但也曾上过阵杀过敌,仅有的一点本事用来保过家护过民。试问萧兄弟这一身本事,又是拿来何用?”

“救人。”萧克言简意赅。

“救人?”艾钦冷笑一声,“这可真是笑话了。听说过背着药包的济世郎中救人,没听过学了一身杀人本事的人,也要救人。”

萧克把玩着手里的酒杯,说道:“那是因为,能救人的必会杀人;会杀人的却未必能救人。因此,救人的本事远比杀人的本事难学。一般人学不来,自然也就无法理解。”

第12章 转变

 没想到艾钦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萧兄弟真会说笑。什么杀人、救人。乱世之中,人命不如狗。你救得了谁?今天你救了张三,明日李四又被别人所杀;今日你苦苦保护王五,赵六又在被人追砍。你能救几个呀?”

“我不是救世主。”萧克发现,和这个艾钦就像是尿不到一个壶里,没什么多余的话可说。

“我还是满天神佛要普渡众生呢!”艾钦不屑的冷笑,“现今这世道,唯有以暴制暴以杀止杀。什么‘以和为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全是屁话!大盛王朝就是多了那些整天吟风弄月、贪生怕死的所谓文豪巨匠,才一天天沦落成现在这样子。好不容易出一个百战百胜的段元帅,又被人排挤、甚至被世俗所不容。在好多人看来,就算卖儿卖女砸锅卖铁的去给赤蒙那些蛮国进贡,如果能换回和平也好。和平、和平,我和他娘的平!像赤蒙这样的狼心狗肺之国,就要把他圈起来狠狠的打。打得他满嘴掉牙心惊胆战,他才会不敢再来侵扰。给进贡就和平了?你见过遇到了野狼扔肉给他吃、就能活命了的这种事情吗?屁!赤蒙和野狼一样,骨子里都是残暴和血腥的。扔在地上的肉他会吃,会动的人畜他也要咬!”

萧克不由得暗笑,这人还真是个愤青。他说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艾钦的声音越来越大,还一脚踏上了凳子,几乎指着萧克的鼻子说道,“我看你,就跟那些整天嚷嚷着以和为贵的人一个性子。说得神乎其神——‘我的功夫是用来救人的’。也不嫌害臊。你救得了谁啊?赤蒙人一杀过来,就是千千万万人要被杀。你一身功夫救谁去?让你教给我们这些人,到时候投靠了段家军上阵杀敌,才是真正的救人!杀人以救人,你明白不?”

萧克没有说话,可是心里已经轻轻的颤动了一下。他暗自寻思道:这个艾钦,的确是话粗理不糙。我从法制与和平的二十一世纪到了现今这个乱世,是不是也该转换一下观念呢?之前,我的保镖的职业道德告诉我,是不容许越过法律去主动出击伤害他人的。以暴制暴,也完全违反我的职业道德。不过,他把我的事情上升到国家、民族、军事的高度,还真是让人一时无法接受。我现在好像还只是个混迹于市井的‘准乞丐’吧?大盛王朝,太陌生了。我可没想过当什么救世主、大英雄。

艾钦嚷得很凶,吓得珠儿和肥七都不敢动手吃东西了,呆呆的坐在那里,一脸惊惶。

萧克一向不喜欢跟人斗嘴嚼字,这时一言不发,任凭艾钦一个人大吼大叫。

郝南仁见气氛不对,马上站起来拉住艾钦:“兄弟、兄弟,别扯太远了,别激动。”

“我没激动!”艾钦一把甩开郝南仁的手,“我是看不惯像他这样的人。一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样子,孤芳自赏。有本事你也干点惊天动地的事情让咱看看哪,那咱们才真的佩服你。功夫高本事强的人多了去了,老子心目中唯一的英雄就是段元帅!郝大,这饭咱吃得没劲了,告辞,改天再来拜访。”说罢,艾钦居然拔腿就走了,郝南仁扯也扯不住。

萧克看着艾钦的背影轻飘飘的笑了一笑,并未做声。

郝南仁尴尬的坐了下来,干咳一声说道:“萧兄弟别怪,艾钦就是这样一个性子,火爆耿直,有什么就说什么,稍有见不惯的就要发作。不过……其实艾钦说得也有几分道理。虽然我们现在在驼子镇未必就干了什么好事,不过我们心中还是时刻想着段家军。只要段元帅一声召唤,我们马上提刀上马追随他奔赴战场,上阵杀敌。做男人么,就是要有点报负和担待。学得文武才贷于帝王家,也不枉男儿此生。我要是有萧兄弟这一身本事,早早成了一代名将了……咳,不说了。人各有志,不可强求。萧兄弟,咱们还是吃饭吧!”

萧克一言不发,拿起筷子来吃饭。虽然艾钦的话粗暴又赤裸,郝南仁也如同上政治课在空洞的说教,可他们二人的意思,萧克却都能明白。

只不过,时代不同、身份不同、来历不同,萧克虽然能理解他们的立场,却很难一时产生认同。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曾经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和军人。在他的心中,对大盛王朝这个字眼,提不起任何的兴趣。至少现在、暂时,提不起任何的兴趣,也不会产生什么归属感与认同感。他现在想得最多的,只是自己的生存。

一个和自己没有渊源的国度,马上要去忠于他、认同他,的确很难办到。这就如同在二十一世纪,假如自己移民到了加拿大,心中仍然会想着自己是中国人。就算要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加拿大人,也需要时间。再或者,现在是中国历史上的某一个有着记载的明确朝代,也许会稍强一点。那样的话,至少现在这中原浩土上的千千万万人,都是后来中国人的祖先。

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现在摆在萧克面前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

萧克感觉到了一丝迷惘。他知道艾钦把自己当成了冷血寡情与独善其身的自命清高之徒,只不过他根本懒得在乎别人的这种看法。让他感到迷惘的是,是否要让自己融入这个汉人缔造的大盛王朝里。虽然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辉煌腾达,但至少要能够生存。但是,一个人要是没有国与家没有精神上的归宿,就如同是树没了根和茎,谈什么生存?

萧克想苦笑。这感觉,就像是一个从未出门见过人的小媳妇,马上就要嫁人了,然后要拼命的逼着自己去狠狠的爱上那个男人。

一桌人沉默不言的各自吃着东西,只有轻轻的碗筷声音发出。萧克却突然站了起来说了一句:“给我时间。”然后,拄着拐仗独自走了。

郝南仁凝神注目的看着萧克的背影,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萧克走出大厅门口,看到怪人罗素正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拿着一壶酒对着月亮摇头晃脑的嚷着:“英雄莫问出处,流氓不管来路。萧兄弟,你是要当英雄呢,还是要当流氓呢?”

萧克停顿了一下,感觉这罗素像是话里有话。这人,疯疯癫癫却有一手精妙之极的医术,嬉笑怒骂却又时常暗有所指,总给人一种大智若愚的感觉。

萧克没有理会罗素,只顾自己往前走。

罗素目不转睛的目送萧克走过他身边,自言自语般的说道:“你,究竟是什么人呢?汉人?赤蒙人?高丽人?还是烈戎人?”

“男人。”萧克扔下两字,脚步不停的走了。

罗素做出恍然大悟状:“哦,带把儿的。”

萧克回到房间里,躺在床上枕着双臂慢慢思索。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异地旅游,或者是做了一场梦。假如这趟旅途永不终结,这场梦也不会再醒,自己是不是要在这里找个归宿呢?

时间一秒秒的划过,萧克心中的主意也慢慢浮现出来。

“好吧,我是汉人。大盛国的汉人。”萧克很少像这样自言自语,“我要融入现在这个世界,然后生存下去。”

第13章 疯言疯语

 萧克在郝家大院里,一住就是两三个月。郝南仁也真如他自己所承诺的,一直都对萧克等人礼敬有佳殷情相待,而且从此没有再提传授武艺的事情。

萧克一面休养伤势一面慢慢的适应着现在的生活。从语言、饮食到衣着、行为,最重要的还有心理的适应,都在潜移默化的进行。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原来现在这个世界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陌生。

这里的人,同样使用着方块的汉字,虽然是繁体;同样吃饭用筷子,同样传承着古老的中华文化,遵循着中华传统的礼仪与习俗。春节、元宵、清明、甚至是五月端午的节日,都和‘另一条河流’中的中华民族的形式一模一样。

与此同时,萧克也对现在的大盛帝国有了一些更多的认识。大盛王朝统治中原定都洛阳,但是国势已经日渐衰微。除了北方草原雄起的铁骑汗国赤蒙,在黄河以西、陇山之右包括青藏高原上昆仑山一带的大片高原、草场与荒漠之中,还有一个兵强马壮的汗国——烈戎。烈戎国的汗帐建在天山之畔,行宫在高原冰山雪原之中,国内的百姓尚武,是近些年来倔起的新兴强国。其国力兵威,大有赶超赤蒙与之并驾齐驱的迹象。这两大强国整天想得最多的,就是南下侵盛入主富饶的中原。在整个大陆上,赤蒙、烈戎、大盛,并驾齐驱,如同东汉末年的三国鼎立。就目前看来,最强的仍是赤蒙,大盛则最弱。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今之大盛如同中国历史上的大宋王朝,抑武扬文兵力不济。其实从经济实力与文化底蕴上讲,大盛王朝都是赤蒙与烈戎所无法比拟的。

萧克从来就没想过要当什么政客或是将军。这些大环境,了解就可以了。虽然他在努力的让自己融入现在这个环境,但也没想过当什么扭转乾坤、引领时代变迁的弄潮儿。相对而言,萧克更习惯于立足于现实。‘农妇、山泉、有点田’,这种日子可能会比较惬意。

当伤快要好了的时候,萧克想的问题就是:如何营生,如何照顾好珠儿、肥七这一对救命恩人。

这三个月来,小姑娘珠儿可是变了一个样子。她已经快十岁了,正是长身体的重要时段。由于之前跟着肥七饥一顿饱一顿,饮食营养差劲到了极点,所以身体又干又瘦,如同一根豆芽菜。这几个月来,郝家大院里的伙食可就好了。珠儿的胃口又极佳,常常吃得比一个大人还要多。三个月来,珠儿养胖了,面色红润、皮肤变白、身体也结实了不少。少女特有的水灵和娇嫩,在她的身上慢慢浮现出来。

不管怎么说,萧克对郝大还是心存一点感激。落难之时有人相助,这种事情不是在哪里都能遇到的。所以,萧克对郝大的态度稍稍有所改观,但还是没有提起过教功夫的事情。

肥七在郝家大院里也跟着混吃混喝。只不过,也许是几十年来养成的职业习惯挥之不去。每天吃饱喝足之后,他仍要穿上那一身脏兮兮的破棉袄,拿着打狗棍和破碗到城门边乞讨。只不过,以前他只是缩在墙角等人来施舍,现在却明目张胆的跑到客栈、商号那些地方讨要了。人家态度恶劣的话,他还偶尔还会凶上几句:“我儿子可是铁霸王的座上客、死党兄弟!”一般人听到这一句,也是扔几个铜板请他走人。犯不着真的惹上了铁霸王。

因此,肥七在驼子镇里越混越精神。渐渐的,其他的一些乞丐见了他都只敢称呼‘七爷’。今天谁在哪儿乞讨、谁分好地段谁捡差摊子,都由肥七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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