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闷骚,跑你妹!-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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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在一个梦里,拖着重得不得了的大婚纱,在上百人的婚礼现场,做了一个逃婚的新娘子。
身后是周妈周爸的叫声,还有满堂宾客的哗然声。
她身后的那个男人握着那枚戒指,站在原地,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在一个疑问以后忽然变卦。
周大宝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想这个大概是个梦,真好,真的很好。
她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穿着一袭洁白的,好看的大婚纱,蹲在台阶上,很严肃地研究要怎么样的力道才能顺利敲掉高跟鞋的鞋跟,跑起来会更方便。
这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情,拖着这么重的裙子,身上没有钥匙没有一毛钱,如果再穿着这么高的鞋子走这么远,那她一定会崩溃的。
挠了挠脑袋,她刻意无视掉既然是做梦,为什么脚也会走得疼这种诡异的事情。
折腾得一脑袋汗都砸不掉鞋跟,周大宝抹了一下鼻子,妆都化了,又热又憋气,忍不住嘟囔了一句:“妹的,质量这么好……”
她在那台阶上用一个诡异的姿势蹲了半天,不管身上的婚纱都会被弄脏。来往的人群渐渐注意到了她,有些人的谈话飘过来,听了几句,周大宝觉得自己其实还是蛮符合的。
也许她真的是精分了,才会这样分不清重生跟做梦。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呢……
周大宝不耐起来,脑袋里一团浆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梦才会醒。她往地上叩了两下鞋跟,有些茫然,也有些晕乎。
熙熙攘攘的人流来来往往,渐渐有人透露出跃跃欲试想要上前询问一下她,或者报警之类的想法。周大宝皱了眉,不想再在这里逗留,她扶着墙壁慢慢站了起来,一身那么重的衣服,蹲了这么久又有点儿腿麻眼花,晃了一晃定住了身子,却忽然听见一把又熟悉,又很是陌生的男音——
“……周大宝?”
“啊?”
虽然婚纱是很显眼……不过江杭远他们不会那么快找到她了吧?
撇了撇嘴,一边在心里寻思接下来该怎么跟对方解释,一边慢慢吞吞地回转身面对那个叫住她的人,隔着来往的路人,几步开外,比她高几层的台阶上,有个黑西装的男人面无表情,眉间涌动着纷乱的情绪,淡淡地俯视着她,不轻不重地说:“你不是结婚么?”
“……”周大宝默了默,下一秒若有所悟,马上自觉地说,“我不是看见你才出来的!”
“……”对方一双眼睛无波无澜平静地与她对视,没有说话。
她想起另外那个名叫陆竟的家伙,心绪忽然复杂。
抿了抿唇,干笑着,带着些许无奈和疲惫,慢慢地吐出几个字眼:“没什么……里面太闷了,不想结了而已……”
在这个男人面前丢脸是周大宝此生最不能忍受的事情之一,她几乎想扭头就走不想跟他解释神马。
那个熟悉也陌生的男人,算起来,如果是没有重生以前的号,他跟她也是好几年没见了吧。
尼玛这厮不用保养都不会变老的啊!!
周大宝望着他,心里摸上来一点儿卑劣的惆怅。对方像是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半响,“哦”了一句,便再没有出声。她想了想,站定了身子,整了整自己的表情,笑了一下:“对了,之前那么多年,给你带来了那么多困扰,真心的,很不好意思,我在这里跟你诚心诚意说一声对不起,那个时候我不懂事,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以后我也不会再打扰你,我们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可以么?”
……
如果这只是个梦。
就算这只是个梦……
她也想,好好地跟这厮说一句抱歉,再说一句——我已经不再在意你了。
放过自己,也放过从前所有的纠缠怨怼跟不甘。
……
安然立于原地,等待对方回答的姑娘,再没有任何一刻比这一刻还要觉得轻松。她甚至含着笑意,镇定自若,十分从容地理了一下自己大裙摆,只觉得——
能够从容面对从前丢脸失败的自己的这秒,不单想表扬一句尼玛终于勇敢了一次,还想说,这时,才是对对方真正的放下,和最好的告别。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一半赶脚小纯情好萌
再写一半发现小纯情本质也有小渣……满脸血
本本的网络连不上了T T以后更新都放下午或者上午,反正晚上来看是一定有的,日更党的尊严啊满脸血泪奔……QAQ
☆、蝶梦周庄
也许这是一个梦,是对过去的道别,是一个虚不可及,却是自己一直希冀着想要实现的幻想。
也许这其实并不是梦,是真实存在的现在,是刻意逃避着,可是很可能下一秒睁开眼,就要再次面对的现实。
周大宝此时此刻唯一的想法是,面对这个男人,这个被她施加了那么多其实不该他接受的事情的男人,原来她可以比想象中的自如。
就好像,她周大宝,已经放下那些执念的这件事情,只有在面前的这一个陆竟面前,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证实和解脱。
很微妙的想法,她却觉得那样自在。
……
仔细想想,两辈子的人生都被这么一个人搅得晕头转向乱七八糟,怎么说她都也还算吃亏的吧?
周大宝一时失笑,挑了挑眉,望向面前这个沉默了片刻,不知在想些什么的男人,垂下头,没有催促,也没有说话。
其实这件婚纱挺好看的,裙摆是挽起的层层叠叠,垒坠如砌雪的轻纱跟蕾丝,很少女,很萝莉,可是她第一眼见的时候就很喜欢。
配婚纱的鞋也是她曾经精挑细选的,一双半镂空的白色高跟鞋,像水晶鞋那种设计,她当时宝贝得不得了,一定要穿婚纱的时候才换。周妈说穿着个走太久会难受的,江杭远于是笑眯眯地牵着她的手说不怕,有他呢,累了就靠着他站,不会倒的。
到底还是她先松手了啊。
她有些怅然。分开的理由那么简单,被丢在那里的那一个江杭远一定觉得很茫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吧。他们一定都很吃惊她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大概更会联想到陆竟的身上去,只不过——
其实周大宝也说不上是怎么一种心思。
又失望又失落,又解脱一样松了一口气。
虽然明知道如果没有这一次重生,没有再经历这么多事情,2傻2傻傻人有傻福的周大宝,是不可能这么甩开众人,这样逃一次婚的。
那个样子的周大宝很珍惜江杭远,也觉得江杭远十分喜欢她,他们两个人会平静地,自然地一起到老,不会再出现——再出现面前的这个陆竟的一丁点儿事情。
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周大宝摸了摸鼻子,陆竟实在沉默得她有些无力,牵了一下唇角,缓缓地说:“好吧……如果你不想原谅我的话,不用想那么久的,我话已经说完了,你接不接受我都不再纠结了。那么就这样吧~~我先走了,祝你好运,也祝你未来幸福平安。白白。”
在心里暗嘲一下如果跟这厮在一起自己一定会闷得爆掉,偏偏以前就是那么闷得自得其乐甘之如饴。她绕过他,决定找个什么人少的街心花园之类的,暂避一下,看看下一步怎么做。话说这个梦是有多长啊卧槽,再不醒菊花都凉了。
捂着鼻子,周大宝忽然想起自己之前貌似做了一个很诡异也很神奇的梦,还有她睡下以前貌似还有什么事情忘记了,是什么呢……
走了没有多少步,身后那人才似乎忽然反应过来似的,出声唤了一声她的名字。
他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叫她的呀,很正常,不疏远也不亲近。周大宝没有迟疑,自然地回转身看向对方,那人神色忽明忽暗,有些莫测,盯了她片刻,嘴唇一动,硬梆梆地蹦出来几个字:“……我,没有放在心上。”
“……哦。”尼玛临末是还要来一句话打击她跟她说,不好意思你纠结的都是浮云你这个人我都没有放在心上更何况你说的那些事情么,其实我根本没有计较你想多了呵呵呵呵么= =b
周大宝默默点了一下下巴,应了一句,示意自己明白他的意思了,随即仍旧回过头,沿着之前的步子,拽着厚重的大裙摆,踩着高跷样的高跟鞋,继续向着不知道哪里的地方迈开步伐,再也没有回头。
感觉自己了了一件心事。既然对方没有计较,那就再也不要提起了吧。
从前的那些过往,那些纠缠不清的少年,那些敏感自卑的青春期,那些叛逆张扬的大学生涯,不管究竟是在这场梦里还是什么,都画上一个完整的句点,谁都不会再记得那个曾经的,满怀心事的,自卑又小心翼翼,放肆又讨厌的,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神也无法阻挡的周大宝。
她听见隔壁的大商场在放歌,是周杰伦几年前的一首老歌歌,她一直很喜欢,也觉得歌词很动人。
嗯。《烟花易冷》。
……
其实如果她回头,就能看见身后那个沉默的男人,在她慢慢远去的时候,眼底漏出一点儿,没法掩饰的,星子一样细碎的光芒。
陆竟并不讨厌周大宝。
这九个字,大概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
即使他的的确确曾经,非常地烦恼,为什么在自己的初中,高中,大学,十年之久的人生,都要出现这么一个不懂看人眼色的,永远也没法退缩的,又难缠又容易受挑衅和伤害的姑娘。
她总是带着张扬的笑脸,不断地贴上来承受他每一次的冷言冷语。每每感觉她眼睛里蓄着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以为自己真的很糟糕这么对待一个小女生,下一次她仍旧若无其事地出现,简直比被奥特曼折腾的小怪兽还要准时,还要风雨无阻,任劳任怨。
少年陆竟曾经一度希望自己的父母可以搬家,或者依靠于上学寄宿什么的,彻底摆脱这个难缠的姑娘。
他很讨厌看到她凑过来跟他撒娇,很讨厌她每次都借着他的名字赶跑他身边出现的其他女生,很讨厌她每次都似乎看不懂他脸色一样死缠烂打,很讨厌她一直把自己低到尘埃里,可是还是开不成一朵花的模样。
真的,真的很讨厌。
至少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讨厌着的。
起初相处的时候,每每心里因为对方有些什么事情,而产生一点儿软化的时候,她却忽然变脸,像是肆无忌惮一样,在他面前就胡乱欺负他身边别的女生,像个刺猬一样,站在他身前,挡去其他全部的注目。
他其实很不喜欢。
很不喜欢她每次都把自己放得好低,低得他都不想拉她一把。
很不喜欢她每次都把自己当做是救世主,不管他需不需要,都想要干涉他的每一个动作。
……
非常地,不喜欢。
可却好像无法直视对方转身离开的背影一样,他慢慢地阖上眼,站在原地,眼前仍旧是来去匆匆的人流,陆竟停在那里,第一次,有些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何去何从的感觉。
其实,也不算第一次吧。
几年前那个人带着一点儿难入眼的笑容,挡住他的去路,可又不是跟平时一样,只是很认真地躬了一□子,跟他说了一句“对不起,以前是我不懂事,从今以后,真的不会了”,对他笑笑,然后飞快地回转过身,脚下不停,大步离去的时候——
那一刻,他好像,也有些如同现在一般,浮浮沉沉的,飘在半空中,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感觉。
喜欢么?好像不是。
不喜欢么?
……又没法完全地否认胸口那阵微妙的震动。
每次觉得心脏开始不在计划中的跳动时,下一秒,她总会干出什么按停开关的事。
每次觉得这个女生真是无聊至极,没有任何可取之处的时候,她倏然回头,莞尔一笑的脸,却总能轻易惹出一段心悸。
就像陆竟曾经以为,她离开了,很好,真的很好嘛。以后再也不用头疼,不用烦恼,不用不知所以,不用被人一直层出不穷地打扰,不用冠以一个莫须有的头衔,无限次地掉进跳还是不跳的纠结问题里。
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
终于主动学会看人眼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