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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宋日月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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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没听过的一个新词,他问了跟在身后的李巨,意思是“同福”,想是跟汉语的“新年好”差不多。到了郡主大帐前,他想到一见他就冒刺的刺花,忙叫李巨打头阵:“明日百人长给郡主请安。”

穿得一身红的刺花大摇大摆地走出来,看到两人先愣了一下,目光里透出疑问。他知道她一时没认出自己的小白脸模样,忙恬着脸上前,现学现卖了一句:“刺花姐姐,忽都。”

刺花古怪地盯着他,然后冷哼了一声,又扑哧一笑,回了一句:“忽都!进去吧。”

真是豪爽的女真姑娘,拿得起放得下,这一笑泯恩仇,显示那过去的事情不再追究了。他被刺花的转变弄得感慨万分:“女人真是难以琢磨的动物。”

他迈入大帐,想到就要见到完颜楚月,一颗心竟扑通跳了起来。大帐里没人,完颜楚月在内帐里还没出来,他老老实实地站在案前等候,听着帐外传来李巨和刺花有说有笑的声音,他心道:“这小子倒是个自来熟,第一次见面,就能哄那带刺的花开心。”

冷不防耳朵一阵剧痛,香风扑面,银铃般的声音传过来:“臭奴才,这么久才醒来,害得咱家担心,该打!”

他痛在耳上,暖在心上,少女这一番真情流露的话说明他的一番努力没有白费。他连连告饶:“郡主饶命,小的该打。”

完颜楚月那张娇嫩欲滴的玉脸出现在他的眼前,旋即瞪大了双眼,张圆了樱桃小嘴:“明日,是你吗?”

他胡须尽去的真实面目完颜楚月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对自己的容貌颇为自信,想当年在后世迷倒了多少青春少女。他故作茫然地反问:“小的有哪里不妥吗?”

“臭奴才,怎变得油头粉面的?人家都认不出哩。”完颜楚月将他推开,嗔怪的表情里分明掠过了一丝红晕,其实,哪个姑娘不爱个俏郎君。

他方看清她一身民族盛装,一水的雪白绒裙,全身只有黑发、星眸、红唇的颜色闪耀在眼前,冰清玉洁,宛若天山上的雪莲花,虽然他压根没见过雪莲。似乎陶醉在过年的气氛里,少女的天性尽露,完颜楚月拉住他的手:“我们玩雪去。”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九章兵临城下

“呼”地一个大雪团堵住了他的嘴,他满脸雪渍,看看身边的李巨,也是同样狼狈。倒不是他俩让着对方女流之辈,而是对方实在太厉害了,自幼在雪地里长大的女真人打雪仗真跟玩似的。

少女的笑声在雪地上回响,他吐出了嘴里的雪沫,跟着气喘吁吁地呼出白雾。他的小脸通红,汗珠直往下落,双手被雪团浸得发烫。他还没来得及掷出手中的雪团,又一个雪团击中了额头。

“臭丫头,专挑老子脸上砸!”他眼冒金星,大叫:“认输!认输!”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的雪团,完颜楚月显然意犹未尽,刺花更是乘机公报私仇,他和李巨只好抱头鼠窜,向营地的方向逃去。

这是后营外的一片小树林,枝上的冰条被你追我赶的四个人刮得纷纷落下。后营门已经在望,他和李具放缓了脚步,完颜楚月恢复了郡主的风度,站岗的两个小校看到这四人的情景,彼此会心地一笑。

这时,一队人马转过营门,迎面行来。为首马上一人远远地打个招呼:“忽都,郡主。”

好熟的声音,他抬起头,真是冤家路窄,那人锦衣皮袍,文官打扮,不是秦桧是谁。秦桧也看见了他,楞了一下,立刻满脸堆笑:“原来是明日大人,身体安好?”

他也一楞,只见过他一次的秦桧竟能一眼认出无须的他,而跟他很熟的移刺古、完颜楚月却都没有。此人洞察细微的能力不可低估,对付这样一个人当真要处处小心谨慎,万不可着了形迹,自己的唯一优势大概就是对方摸不清自己的来路和意图。他忙回应:“多谢执事关心。”

完颜楚月对这汉奸印象不错,微笑回道:“忽都,执事有何公干?”

秦桧勒住缰绳:“哪里,陪贱内赏雪。”

“大人真有雅兴。”完颜楚月让过一旁,向后面的一骑打招呼:“秦夫人,忽都。”

“郡主真是越长越标致,日后不知哪家王孙有福哩。”一个娇柔的声音打趣回道,大方的完颜楚月难得地扭捏起来。

好耳熟的声音。他一惊,目光移过去,两个亲兵牵着一匹枣红小马,马上端坐着一位头戴斗篷身着锦袍的贵妇,气质高雅。这位秦夫人可就是那个同样臭名昭著的王氏?

他习惯地眯起眼睛,这是他近视眼时期的习惯,其实他的眼睛已经不近视了,这是他在这时代最大的收获之一。他认为是远离号称“眼球时代”的后世的结果;同时,在这时代的视力锻炼也功不没。在依靠全方位身体机能配合的冷兵器战场上,视力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可以瞬间决定生死,珍惜生命的他当然不敢在这方面偷懒。

王氏的面部轮廓在淡淡的薄纱后隐约可见,是有点眼熟,可是他怎会认识她?他在这时代认识的女子用五根手指数都嫌多。

问候毕,秦桧一行继续前进,他眼不眨地盯着王氏。在她擦肩而过的一刹,一丝微风吹起了面纱,五官清晰可辨,不是昨夜一夜情的少妇是谁?他脸色大变,在心里呻吟了一声:“天哪!哪有这么巧的事,老子在这时代的第一次竟被这个比她老公还黑心的臭婆娘夺去了,可是,那么解风情的一个女子……跨越时空的世界也这么小,老天哪,你对我也太残忍了!”

王氏丝毫没留意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兵。他失魂落魄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怎样形容自己的心情,大概和后世那个第一次寻欢就染上爱滋病的倒霉蛋差不多,只差没有捶胸顿足拉头发了。耳边传来一声冷笑:“吓,没见过美人哩?脖子累不累?”

是刺花,坏了,有人要会错意了。他回过头来,果不其然,完颜楚月刚刚嫣然如花的笑脸一下子冷了下来。还好,有人在边上,否则,他的耳朵又要遭殃了。这种事是越描越黑的,他不敢作声,远远地跟着快步前行的完颜楚月。

说到底,他确实作了对不起她的事,真有些不敢面对她。但是他又有些不服气,怎么“对不起”她了?他跟她除了主仆、上下级关系,又没有其他的关系,虽说他心里暗恋着她,但到目前为止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他甚至没有勇气表达。她在他的眼里,真的仿佛那高山上的雪莲花,可望而不可及。而自己在她的眼里,亦不过是一个心腹的奴才吧。

缕缕炊烟在偌大的金营各处升起,他回到了自己的营盘。他看到了熟悉的部下在忽里赤的率领下在一片清除了积雪的空地上操练,一个个小伙子俱精赤上身,精神十足,在严寒的空气中毫不觉冷,发达的肌肉上挂满了汗珠,不时发出震耳的吼声。

大伙儿都看见了他,虽然他身着百人长服装,但没有认出他来,刚好李巨也是个新面孔,都以为是别营的头领。还好忽里赤和几个小头目都认得,立刻停练集合,转向他敬礼:“请百人长训话。”

大伙儿才知道眼前的小白脸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上司,想是他前后的形象反差太大,一个个眼里俱露出笑意。

他端正起态度,先咳嗽了一下。他打心眼里不习惯这种严肃正规的场合,他喜欢在轻松的场合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想当年在高中时他率领他的霹雳舞队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那所著名中学的百年校庆晚会上最大的亮点时,他得意地在聚光灯的光环中、在上万人的目光中仿佛天皇巨星般地叉开双腿,举起双手。

事后好多女生评价那一刻站在舞台上的他宛若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他清楚地记得,他在全场如雷般的掌声中很响地放了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到的响屁,那一刻的感觉是空前的美妙。

想起当时的情景,他的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仿佛条件反射似的,“噗──”地放了一个又响又长的屁。所有的部下都听到了这抑扬顿挫的一声,半天才反应过原来是百人长放的屁,一个个都憋着嘴不吭气,生怕笑出声来。

他脸不红心不跳,大言不惭地说了一句家乡的老话:“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大伙儿忽都!”

这番前后不搭的话说得真够别扭,部下们再也忍不住地笑将起来。仿佛受到连锁反应,笑声中响起了好几个“噗噗”声,一时有人掩鼻,有人在现学现卖:“响屁不臭,臭屁不响,忽都、忽都。”

部下们打心眼里喜欢这位毫无架子的百人长。他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的表现有目共睹,他爱兵如兄弟的事迹和屡屡化险为夷的经历早已流传在低层的女真士兵当中,更有跟女真年轻一代的偶像达凯平分秋色的神奇一战,使他的名字已成为一个新的传奇,而他不拘小节的性格更赋予了一个英雄的真实色彩。

当然,他并不晓得自己竟有如此高的评价,而身为郡主的完颜楚月倒通过刺花了解到了一些。她不晓得的是,他的这些荣誉或许一半来自他的天赋与努力,还有至少另一半是来自她的给予,无论是机会还是物质。

午后,他召集忽里赤几个十人长询问军情,方知正月的这几天,金军也没断了攻城,只不过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派遣死士队利用雪地的掩护,在城根下挖洞入城,却被宋军识破,来个守株待兔,一一缚住枭首,悬于各城门上。

那死士队就是后世的敢死队,他闻之色变,心想这等“好事”可千万别轮到自己的头上。

“呜──”中央大营传来长长的号角声,接着响起一轮鼓声。这升帐的号声他听得多了,以前不关他事,故一时没转过弯来,直到忽里赤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已有了到帅帐听令的资格。接着,完颜楚月的一个侍卫匆匆赶来提醒,他一面想小丫头真是够意思,一面整装随侍卫前去,他不识到帅帐的路。

看到侍卫在前跑得很急,他有些不解地发问。侍卫告知点将的鼓声以三轮为限,逾时不至者军法处治。看来得到这听令的资格也不好受,权利和责任同在嘛,愈发明白完颜楚月的良苦用心,心头热乎乎的。

这时,第二轮鼓声响起,他忙一溜烟地跑将起来。到了跟前,就发现帅帐极为好认,无论高度和面积都远远超过寻常的营帐,一面巨大的绣金帅旗在帐顶迎风招展,两排威武的铜甲武士立于帐外,帐前一个侍卫长验过他的腰牌后,敬礼放行。

他随着一干高级将领步入帅帐,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毕竟是第一次,心里正忐忑不安,身后一个人拉了他一把,他回头一看,是移刺古,一喜。移刺古领着他在左首的最外围站下,看见大帐里黑压压的一片头盔和雉尾,足足有上百人,挞懒军团的精英尽汇于此。

“咚咚。”第三轮鼓声响过,威严的挞懒出现在大案后,旗牌官报告点将完毕。挞懒板着脸冷冷扫过众将官,忽然一拍大案:“某家纵横天下,竟破不了区区楚州城吗?”

这番话不知是自问还是发问,但事实是数月无功,所以众将皆默然无语,大气不敢出。他是第一次见到古代升帐的架势,又想什么事也轮不到自己这等小将,所以毫无压力,一对眼珠子左顾右盼,早已看到了几个熟人。

完颜楚月站于右首靠前的行列中,情敌达凯紧挨着她,脸上少了以往的骄傲之气,不知是不是自己那一脚的功劳?而大汉奸秦桧则立于左首靠前的行列中,敢情地位不低。

各级将领一番军情汇报,焦点依然是攻城,却皆无良策。却见秦桧忽然上前一步,在挞懒耳边低语几句。挞懒眼中精光大盛,目光向这边扫来,他吓得忙低下头,直觉感到秦桧说的跟自己有关。果然,挞懒复缓缓看了两旁的将领一眼,沉声道:“那日攻上城的百人长可在?”

移刺古忙一扯他的袖子,两人一起闪出队列,单膝跪倒,齐声道:“移刺古/完颜明日叩见大将军。”

挞懒瞪住他俩:“你二人智勇可嘉,可有胆魄统领死士队,再建奇勋,扬我大金军威?”

移刺古乃一介武夫,被主帅的一番话激起了冲天豪气,大声道:“末将愿领,万死不辞!”

军中无戏言,移刺古此言一出,数人闻之色变。

边上的他暗暗叫苦:“兄弟,你这不是送死吗?而且,我俩是共进退的,你这个回答等于帮我也扯了进来。好你个秦桧啊,咱俩现在是有国恨家仇了。哎呀,是不是搞了人家老婆的报应到了?”

完颜楚月脸色苍白,父亲的这番话看似褒奖,实则令移刺古、明日别无选择,俩人等于走上了不归路。要知道,死士队的攻击是一往无前的,非战死或完成任务不能退。

达凯脸上现出犹豫之色,他的声威在与明日那一战后大不如前,现在确实需要一个挽回面子的机会,他犹豫是否也要求参加攻城。达凯一直未参与过直接攻城,作为卫护国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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