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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越洪荒之丛林之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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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然手脚并用爬上金鬃的背。金鬃身上有很多像是被爪子挠出来的撕裂伤,一条条一道道,浩然在往他背上爬的时候,能感觉到他一直在轻轻颤抖,但是当浩然爬上去抱住他的脖子之后,他马上稳稳的站起身,然后呼哨一声撒开腿狂奔。
  这还是自从浩然在他背上磨破了两腿内侧皮肤后,他第一次全速奔跑。
  大片的绿树飞快的向后掠去,像开了快进的动画片,树枝抽到身上像小时候爸爸抡到身上的皮带,浩然调整姿势,像晚上抱着大树那样抱紧了金鬃的脖子,把整个身体都和金鬃贴到一起。
  他不知道跑了多久,树木好像永无止境,身下贴着金鬃的地方也渐渐变得黏腻潮湿,浩然不敢看,他知道那是金鬃的伤口又开始流血,混着汗,像小溪一样在他身上流,一步一脚印的血。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还在密林里前进,黑地离开队伍,几分钟又回来,他抓了一只有五彩羽毛的山鸡,给了金鬃,不大一会又离开队伍,这次他带回来一只尾巴很大,但是身子很小的东西,浩然觉得那大概是松鼠,他把松鼠给了白底。
  这两只猎物都小得可怜,金鬃和白底嘴巴一张连毛都不用吐就直接吞到肚子里去了。
  之后,金鬃停了下来,他一停下,就直接摔到地上,四肢落地发出一声闷响,他的喉咙里,像风箱一样拉出呼哧呼哧的破碎喘息声。
  黑地和白底都挨过来,发出低沉悲伤的呼噜声,金鬃现在全身上下已经找不到一点金光闪闪的感觉了,全都是血,全都是,被汗水混着,整个身体都染成红色的。
  浩然爬下来,有些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就只能摸着金鬃的脑袋不停的亲他。
  这样过了一会,大概五分钟,黑地走到浩然身边跪了下去,金鬃支起脑袋,开始摇摇晃晃的推浩然。
  浩然顺着他的力气,爬上黑地的背,然后,他们又开始出发了。
  这之后的行程就只能用两句话,八个字来形容:衣不解带,人不下鞍!当然了,金鬃他们不是马,没有马鞍的配备,但是浩然觉得也差不多了。
  夜行晓宿什么的,都取消了,每天除了解决生理需要,浩然换坐骑,其他的时间它们全都用来狂奔飞窜,连浩然都学会在金鬃背上直接撕扯生肉去填肚子,好吃不好吃都不重要,能不能下口也不是问题,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只要胃袋里别空着磨砂纸,浩然觉得他连树皮都啃得下去。
  金鬃他们会在跑动中顺路捕食来不及逃走的一切生命,大到一只山鸡,小到一只甲虫,有一次黑地甚至在奔跑中平地起跳,把一根从树上垂下来的藤条嘎巴嘎巴的嚼嚼吞掉,后来浩然才发现,那是一条肤色和树枝一个颜色的蛇。
  浩然记得他们是不吃蛇的,那次在荒原上,白底干掉的那条大蟒蛇,金鬃他们谁都没碰。
  金鬃他们正以眼睛能看出来的速度快速消瘦下去,坐在上面能用屁股数出肋骨的条数,浩然学会了用很大片的阔叶树叶子给自己做绑腿,从前T恤衫撕出来的布条又有了新的用处。
  每次抓到的最大的那只猎物要给背着浩然的那一只吃,不用驮着浩然奔跑的就只能吃最小的猎物,金鬃背上的伤口开了裂,裂了开,每次休息都要抓紧时间互相舔伤,浩然发现他们的唾液原来真的具有云南白药的作用,至少是具备了一部分的作用。
  有几次,浩然没按他们自己的交接班秩序想爬到白底背上去,金鬃的伤一目了然,黑地乍一看好像没什么,一旦离近了就能看到他的伤口流出来的血都混在他的黑毛里,所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异样其实伤势不比金鬃轻,只有白煞,他的毛色让他的伤一目了然的找不到水份,但是每次都被金鬃咬着裤腰硬薅了下来。
  直到后来有一天,他们在奔跑的时候白底突然失足,像风车一样骨碌碌的摔了出去,连翻了四五圈才艰难的爬起来,浩然那时候才发现,白底的一只前爪不自然的蜷曲着,居然骨折了!
  断了!!
  骨头断了!!!
  他就用那条断掉的爪子跟着他们跑了四五天,一刻没停,难怪他跑起来总像一颠一颠的,浩然还以为是因为他在金鬃黑地背上看,看花眼了。
  那天傍晚浩然想给白底做个简易的固定架,但是白底拒绝了,他舔着浩然的脸颊脖子,弄得浩然一脸口水哭笑不得,然后用那只完好的前爪异常固执的阻挠浩然的帮忙,把浩然固定他腿骨的树枝扒拉的东倒西歪。
  浩然想哭,但是哭不出来。他想起他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爸爸骑着自行车带他,他坐在二八杠的前梁上,然后不知道怎么的车子摔了,老爸护着他一起摔出去,他吓得哇哇哭,老爸就给他检查,检查完发现全身上下连个油皮都没蹭掉,然后老爸扶起自行车带着他回家,回到家之后,他才发现老爸的右手拇指整个指甲盖都掀飞了。后来浩然自己学自行车,有次下车踢到了石头,大母脚趾上的指甲当场被掀掉了一半,浩然疼的脚都不敢落地,哭着把车子扔在路上,金鸡独立的打车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完事了,就这一章,以后都会甜蜜蜜的过日子了,三儿保证!
  来,跟我念:三儿是亲妈!
  

  9、发现 。。。

  不眠不休的急行军持续了八天!在这八天里,金鬃彻底脱了形,只剩骨头架子的身体撑不出他原本的威风挺拔,反倒因为暴瘦搞得兽皮松垮,那些好了坏坏了好的撕裂伤被夹在松垮的兽皮褶皱里,散发出刺鼻的气味,那是真正的溃烂。黑地比他好不到哪去,因为承担了绝大多数捕猎的任务,他每天要比金鬃白底多跑很多路,浩然每次看到他,都是一副汗流浃背的模样,但就算是在这么累的情况下,他隔三差五的还会给浩然带回一个半个密林里的果子。这样算起来,白底是在外形上最好看的了,但是浩然每次看到他,鼻子都由发酸的冲动,白底变得懒洋洋的,每次一休息,他都好像第一次玩旱冰鞋的笨小孩不会刹车一样一头撞过去,让人心里发疼。
  八天后的清晨,他们终于走出了密林。
  在通过一条由林木与杂草混长形成的过渡带后,路到了尽头,面前是一个不知道深浅的断崖,金鬃带着浩然没有停顿的跳下去,浩然吓得大叫,紧紧揪住金鬃的鬃毛,但是断崖的落差并不高,浩然一声惨叫还没喊到头,金鬃已经趔趄着落地了。浩然讪讪然的闭嘴,不大一会,白底扒在黑地背上也跟着顺利着落。
  他们继续前进,但是浩然明显感觉到速度慢了,这一路,虽然金鬃白底黑地一直在亡命狂奔,但是每次休息快完的时候,身后都会传来类似万马奔腾的地动声音,就是这种声音,让浩然的神经不得不绷紧,咬紧牙关撑过这八天,现在金鬃放慢了速度,是不是代表,那种他只闻其声不见其形的东西,只能生活在密林里?
  这个答案仍旧是无解,但是很快的,浩然就完全顾不上再想它了,因为一条大河出现在他们三兽一人的前进路上,那条河的河面是真正的烟波浩渺,它宽得好像没了边!
  因为脑袋里一直有个念头,认为这里是非洲,那么眼前这条河,浩然直觉认定是尼罗河,那么顺着河往下走,一定会遇到人的!
  浩然一下子兴奋了,直起腰想从金鬃背上跳下去,但是金鬃耸了□体,他条件反射的抱紧了金鬃的脖子。
  金鬃一溜小跑,片刻功夫就奔到河边,之后就像跳崖那样,完全没有犹豫的一步踩进水里。
  浩然瞬间老实了,嘴巴抿得死紧,脸色惨白,浩然是道地的旱鸭子,连狗刨都不会。
  但是幸好,他们最后还是安全的到达彼岸了,时间过去了整整一个白天,他们在清晨踏进水里,在黄昏时分登陆。
  金鬃一上岸就直接摔到地上,他身上那些伤口在水里浸泡了一天,全都泡的发了白,血水流尽,一身金毛湿漉漉的打着绺。皮下筋肉突突的跳,肉眼可见。浩然比他好一点,游泳是个很消耗体力的力气活,浩然不用游,但是他在金鬃背上一动不敢动的僵化了一天,全身都硬了,金鬃一倒在沙滩上,他也跟着翻了个四脚朝天,只剩喘气的份。接着上岸的白底和黑地,都和金鬃一个样。累得死狗一样,倒头就睡。浩然猜,这是因为他们已经彻底远离了那些危险?没有答案,浩然就只能自问自答,然后给自己安心。
  安心之后浩然才想起来另一件很重要的事,他的打火机,进水了……虽然这些天也吃生食,但那是逃命时候迫不得已的选择,在安全了之后如果还要吃那个,浩然觉得会疯的,至不济也一定会吐,事实上就昨天晚上那截山鸡翅膀,浩然就差一点恶心的吐出来了。
  但是幸好,他就快回到属于他的世界去了,这真是个美妙的冒泡的好消息。
  他们这一觉一直睡到天亮,浩然本来是想客串一次守夜人,野外是个很危险的地方,浩然看动物世界的时候发现所有的动物都会在晚上留下守夜警戒的“哨兵”,既然金鬃白底黑地已经累得什么都顾不过来了,那么他责无旁贷。但是浩然实在高估了他的意志,他瞪着眼在黑暗里瞎了半宿,最后还是没抵过瞌睡虫的袭击,窝在金鬃腹部睡着了。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是一片兵荒马乱。浩然的肚子里在叫,叽里咕噜的像打雷,金鬃经过一晚的休息似乎恢复了不少,用两个爪子箍着他,像舔冰淇淋一样从脖子到腰的舔,这种内外夹击让浩然既想蜷起来抵御胃里越来越难忍的抽疼又想乱扭乱爬的躲开金鬃的骚扰,结果到最后他什么也没干成,金鬃从他脖子往下舔的时候一直舔到他那里,然后就开始隔着裤子一直在那里碾压,浩然本来就攒了这七八天,虽然身体疲惫但是一大早本来就是火气上涌的时候,挨了不大一会就缴械,结果黑地捕猎回来的时候浩然就只能死鱼似的在地上大喘气然后连抬起一个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黑地带回来的猎物很大只,浩然觉得它甚至比他初到这个地界的第一天看到的那只角鹿还要大上一圈,但是这是好事,他们每一个在这几天里都累惨了也饿惨了,看到这么大一只猎物,都有点眼冒绿光是可以理解的。
  除了浩然,因为他的打火机没法用了了,而危机已经解除,他极度讨厌吃肉,尤其是生肉!不过浩然的别扭并没有持续多久,黑地在扔下那只看不出什么品种的猎物后,又颠颠的跑到浩然身边趴下前半身,他从嘴里吐出一个拳头大的果子,献宝似的用鼻子顶着送到浩然嘴边。
  他的眼睛微微发亮,里面充满了期待,好像在说:很好吃的,你快吃吧。浩然嘴角抽搐,果子个头很饱满,从黑地嘴里吐出来的一瞬间红光一闪而逝看起来也很成熟,但是在沙滩上打着滚来到他嘴边,上面裹着一层匀匀称称的细砂粒你叫他怎么吃?!浩然一直没吃,虽然抓在手里,黑地看起来很伤心,摇摇摆摆的加入金鬃白底他们的进食行列。
  其实浩然是真的很想吃,但是得先洗一洗,他抓着果子是在等身体恢复一点力气,不得不说,金鬃早上的行为很有点涸泽而渔的意味,榨干了浩然最后一丝精力,让他现在动弹不得,只能转着眼珠四处看。
  金鬃他们这几天都是饿惨了的,浩然见过他一口吞掉一只山鸡连嚼都不嚼,而现在那种饿死鬼投胎的狼狈劲都不见了,浩然看见他们把动物肉少的脑袋还有没肉的皮毛全都扔在一边,不去碰,这是食物充足的表示?因为食物充足于是就开始有条件的挑嘴了?
  浩然觉得好笑,然后他的视线定在那只被扔在一边不受青睐的动物头颅上。这个动物应该是食草的,它的眼睛带着食草动物特有的那种与世无争的温润,此刻死不瞑目的大睁着,有种无奈任命的悲伤。从前,浩然在家的时候过年杀鸡都下不了手,不仅下不了手,就算是旁人在他面前杀,他也会扭头离开看不下去眼,但是现在,在经过荒原上丛林里这些日子后,浩然对这个已经彻底免疫了,他直勾勾的钉着那只动物的头颅看,试图抓住刚刚在心里一闪而过的那丝不对劲的感觉。
  这个动物,它有一对菱形的耳朵,灰棕色的外毛,粗看外表,长得很像羚羊,但是浩然发现这动物的嘴很长,向前突起,而且上唇比下唇更要尖出来一块,如果不看耳朵体毛,这是貘的典型特征,浩然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羚羊和貘,岂止是风牛马不相及,根本是十万八千里!但是浩然很快想起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天看到的那只角鹿,现在回想起来,那动物的角花枝很简单,从头上长出来,二分叉就没了,而角鹿的角,一贯是以花枝繁复出名的。
  他那时候为什么认定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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