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笑一个_-第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煮夫了!
那男人说着话就往外走,正与一个穿月白袍子的男子走了个擦肩,他低声交待几句,也没回头,又一径往外走了。
穿月白袍子的男子走近了,我和徐梓溪都匆忙站起来,跟他打过招呼。这个人显然也与李临恪熟稔的很,对他的态度却不比先那位热络,但也是极客气的。看年纪与那个男子差不多大,气度却是另一番风貌,要仔细描述一番,却跟我身旁的徐梓溪有几分相像。一样都是很斯文的,一样都一副白面书生样儿,只是眼前这位更多了几分让人如沐春风的和煦之感,不像徐梓溪那样,对待不相熟的人总不乏眼色凉薄咄咄逼人。
我们还没来得及坐下,屋外又跑来一人,是个穿着耦合宽袍的女子,头发挽做一个极简单的髻子,肤色白皙细眉圆眼,嘴角弯起的时候还有两个小小梨涡,一看就是极好相处的那种女人。
她一走过来,就先朝李临恪行了个大礼,几句寒暄过后,很快就将目光投向我和徐梓溪。
李临恪是半点都不错过编排我的机会
63、第三章 三人行 。。。
,谎话那是张口就来:“哦,这个,我侄子媳妇儿,旁边那个,我侄子的账房先生。这丫头说想出来逛逛,又不着急去城里,我琢磨着这附近风光不错,又离你们住的地方不远,这不,就带着过来蹭一晚,顺便让丫头尝尝你的手艺。”
徐梓溪面色明显不太好看,但对待生人的礼数总还在的,就朝那夫人做了个揖:“见过先生和夫人。”
我手里抱着小狼崽不方便行礼,就朝他俩人微一颔首,膝盖微屈:“打扰三位了,我姓沈。”
那夫人很快将注意力放在我怀里的小崽子身上,有些惊讶的睁圆了眼,伸出手到半截,又仿佛有点不好意思再往前:“这是……”
“是大叔从山上捡的小狼羔,大概还没断奶呢。”
女子眼睛几乎都黏在小狼崽身上,连连点头道:“好小啊……不过长得真挺漂亮,这毛色还是雪白的,真挺少见的……是不是啊,君亭?”
那男子倒比先那个男人对狼崽子多了几分关注,看了一会儿才道:“看样子饿了有几天了,不过倒挺能扛……”
因为小狼崽,几个人之间的话也多了起来。聊了一会儿那位夫人突然惊叫一声,又有点不好意思的看向我们道:“尽顾着聊天,都忘记问几位用过晚膳没有……”
我们忙说用过了,这时先离开那位男子也走了进来,手里端着茶壶和几只杯子。
为我们依次倒上热茶,那男子挨着女子坐下,笑嘻嘻的道:“亲亲,李兄拿了半只狍子过来,还是今晚打的,我已经搁窖里冻上了。咱们明日中午就吃狍子肉好不,还有一整只兔子。”
那女子笑着答应:“你倒是好一阵子没央求要荤的吃了。”
在女子左手边坐着的斯文男子微笑着道:“他再多吃几顿,离胖子已不远矣。”
那形容冷贵的男子斜目而视:“不懂便少说,这半文半白的,也得亏你讲得出!”
“半文半白,对你文不成武不就,不刚好。”
“说得好像你多本事,倒去考个状元给本王和亲亲看啊!”
“也不知是谁说,有生之年但能进此门,大宋朝便无六王爷!”
“呵!我便不是大宋朝的六王爷,也永远是亲亲心里的王,对不对亲亲?”
“整天亲亲、亲亲的,你恶心不恶心!”
“我称呼的是甄娘,又不是你,你恼个甚?”
我一整碗热茶喝完,眼前这两位还吵个不停,有意思的是中间那模样温婉的女子也不劝停,只笑着坐在那儿,小口啜着那半碗白水。
我瞟了眼徐梓溪,这位看得目瞪口呆听得面红耳赤,整个人的状态纠结的不行,显然被眼前这三人行的生活方式震撼到了。
63、第三章 三人行 。。。
再看李临恪,笑么孜儿的看着这俩人打嘴仗,显然对眼下这出戏很是满意,听得别提多过瘾了。
我喂着小狼崽喝完小半碗浓稠的米汤,又帮他揉了好一会儿肚子,心里什么也不想,耳边听着那两人讲话,却又好像什么都没听进去。这要放在过去,我是最爱看热闹也最喜欢八卦的。这会儿肯定能跟李临恪玩到一块去。可现在么,却浑然没这个心思了。
又坐了会儿,那位女子先一步离开,说要给我们三个安排客房,那两位大概也吵累了,也可能没了主心骨,他俩吵着也没啥劲,就各捧了一碗茶,各朝一边坐着,两不相见两不厌。
屋子收拾好了,我抱着小狼崽进屋,甄娘很细致的为我准备了个铺着缎面料子的小竹篮,就搁在床里侧,显然是给小狼崽用的。
我跟她道了谢,又讨了半盆热水,兑了些凉水,洗过脸擦了全身,就熄了灯上床。
阖上眼的时候,眼球微微有些酸胀,大概是上午那时哭得狠了。
不愿意再琢磨那些糟心事儿,我翻了个身,拍了拍竹篮里跟我一样侧卧着的小狼崽,手心里软乎乎的温热触感让我渐渐安下心来,迷迷糊糊的,不一会儿就有了睡意。
又翻了个身,转向朝外,隔着纱帐,朦朦胧胧间,好像看见个黑影,又好像是某个经常出现在梦里的身影。我稀里糊涂的扯出一个有点讽刺的笑,现在是大夏天啊,真要是那个人找来了,又怎么可能穿着冬日才有的裘衣呢?
果然,是又做梦了啊……
64
64、第四章 郁结重 。。。
我们一行三人就这么在山脚下这座宅子住了下来。到这里后,每晚我都睡得极好,甚至有些太好了,连头一晚是否做过什么梦都不记得。早晨起来时还有些脖子疼,身体也有些僵硬,仿佛一整晚都没怎么翻过身似的。
在吃东西方面,倒是比过去这半年还享受。甄娘做菜很有一套,总能将很看起来普通的食材做成珍馐佳肴,味道精致又清新。不过短短半月余,我整个人就长胖了一圈,连下巴颏都变的圆润润,气色倒是比过去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李大叔早在三天前就离开了,临走时又在我耳边叨念小半日,最后狠狠捏了把我养的胖乎乎的脸颊,骂了我句“小没良心”,就离开了。他原本就是风一样的人,尽管岁数大了,却从来都少在一地驻留多日。这些天都陪着我拘在这座宅子里,虽然好吃好喝,我也没少缠着他讲些过去的传奇经历,但对他这样见惯大风大浪的智者来说,恐怕还是太平淡了些。
我也在那些聊天中得知了当日松原镇的另一半真相。事情与小灰查到的以及我私下揣测并没有太大出入,那几个与案件相关的人都是那个钟棋弄死的,除了他自己的母亲,目的自然是为发妻报仇。而接下来数年间那几位新婚女子的离奇暴毙则与他没甚关系,只是他受了李临恪指点,在每次出事后都故意去城外南山的墓地祭拜。可以说钟棋是个非常好的演员,行为上故作鬼祟,态度上冷淡倨傲,这足以让那位本就心虚的县太爷和一干轻信鬼神之说的百姓将那几位女子的死与当年的事联系起来。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李临恪教给钟棋的,就是这招。当年那县官以受案人皆死、案情诡异为由搪塞过去,直到十年以后也未还钟家一个清白,而今钟棋便让全镇人都为这个所谓的诡异传说付出代价。
我当时听了李临恪的讲述,想了许久,才问他,这样做,是否太过偏激,毕竟除了那县太爷家的庸医岳丈,以及那个因对钟棋得娶佳人眼红心热而早就心怀不轨的小舅子,松原镇的其他人并无过错。
李临恪则笑吟吟反问我一句:“若有人伤了你这辈子最心爱的宝贝,你又当如何自处?”
我当时一只手刚好搭在小腹处,听了他这句问语,手便是一颤,连带口中刚刚咽下蜜饯樱桃的甜味儿都变成了难言苦涩。若有人……伤害了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宝贝,我又当如何自处。
是啊,人们在听闻别家的惨淡经历之后,大多会规劝当事人以德报怨,顶多手刃那为恶的罪魁祸首,极少有人会鼓动那人想如何做便如何做,哪怕是杀尽天下人为他心爱之人陪葬的。
可将心比心,将人家经历的事情往自己
64、第四章 郁结重 。。。
身上一套,又有几人会不想杀红了眼染遍了血,哪管他无辜有辜,全都生劈了事。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气干云,不就是被这样演绎出了另一番悲壮滋味么?
我以为我这样沉默相对,李临恪便不会再逼迫于我,因为某种程度上,我虽不赞同他帮助钟棋伺机报复,却能够理解他两人的逻辑和道理。可我忘了,眼前这个人,原就是天下心最狠手最辣的男人,即便是那个人,也难以与他比肩。
所以他在我因为忆起往事而鲜血淋漓的时候,又往伤口上重重撒了一把盐:“丫头,于你而言,这世上最宝贝的,真是肚子里流走那个么?”
我没有抬眼看他,搁在自己小腹的手指尖渐渐泛凉,舌尖被门齿咬着,口中尝到鲜血的苦甜味道。
是啊,我为他遮剑挡毒的时候,最难面对的,不就是自己么?我不愿意想起来,不仅因为体内剧毒侵蚀,更因为我无法面对那样一个即便到死都嘴硬心软的自己。人说静水方能流深,我对他的感情,由最初火山一样迸发的烈烈岩浆,渐渐转为只会往岩石深处流淌的溪流。连我自己都听不到心里的声音,也便渐渐的淡忘、忽略了那份感情,明明说好要带着宝宝远走高飞,却在只能凭借本能反应的那一刻,已经做出的抉择。
这世上我最宝贝的人是谁,答案早已不言而喻。
我接受不了这个,所以才不愿记忆。那么我现在想起来了,也被人提问了,我能够坦荡的面对心底这份积淀愈深的感情么?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李临恪在那天傍晚就离开了,徐梓溪仍留在苏宅陪我。小狼崽喝了十几天的牛乳,皮毛愈发见了光泽,整天巴巴的跟在我后头,蹦跶的比一般小狗崽还欢实谄媚。
我闲得无聊,就去掀它的尾巴来回摇晃。都说狗尾巴能上竖,狼尾巴只往下耷拉,我就每天训练它把尾巴竖起来表示高兴和讨好。结果小狼崽最近几天一见我蹲下就加紧尾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一双钴蓝色的眼睛也泪汪汪的瞅着我,打算用柔情攻势打消我这项极不人道的要求和训练。
我笑嘻嘻的把它抱起来,搁在石桌上,拿过一只青绿色的果子逗它磨牙。这几天我头发的蓝色愈加明显,连带眼瞳的蓝色也逐渐明晰,这么跟小家伙两厢凝望着,我忽然想起先时自己琢磨出的一个玩笑……嘴角微微弯起,心里却再次难受的厉害,他这次都没派人跟来,也算尊重我的意愿,没有再来招惹我。可我怎么就这么犯~贱,每每情不自禁的总想起他来呢?
食指外侧被小家伙的牙齿磨蹭的微有些疼,我低下眼,摩挲着小家伙胖乎乎的身子。嘴上说自己不想,是因为
64、第四章 郁结重 。。。
心里已经在想了。说厌恶,或许是因为曾经深爱过,也被更深的辜负过。
“七叶,来,尝尝这个。”身后响起一道柔婉的嗓音,甄娘端着两只小碗,笑吟吟的朝我走来。
我起身接过一只,和她一块坐下。青釉小碗里,盛着多半碗珍珠白色的米糊状物体。端起来闻闻,一股子清凉凉的甜味儿。我从她手里接过汤匙,尝了一口,应该是搁了茯苓和山药的,还有冰糖,其他还有些什么我就吃不出了,不过事先应该是放置在冰窖里冷藏过的,含在嘴里凉丝丝的,非常消暑。
甄娘也笑眯眯端起一碗,一勺勺吃着,一边还腾出手来揉揉小狼崽的耳朵:“说起来,七叶好像还没给它取个名字呢。”
经她这么一提,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连这都没考虑到,看来我这些日子过得真是混沌。
我叼着勺子盯着小家伙瞅了会儿,又揪了两把它的尾巴,换来小家伙泪眼汪汪的仰视。我噗嗤一声笑出了声:“要不,就叫酸奶吧?”
昨天下午甄娘才给我做过酸奶糕吃,一听这话顿时“啊”了一声,那小弯儿拐得,听起来颇为哀怨,倒比当事人还不平了。
“那个……七叶,它是狼啊。”
我用手指勾着小狼崽的下巴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