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平凡-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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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下巴一脱臼,对方便只能啊啊啊地叫着,口水都不受控制地流了一下巴。
“拖出去打,别弄脏了我的地方。”易辉站起身,走到孙韶身边,淡淡地道。
说完,很别有深意地看了梁城一眼。
梁城被这一眼扫的,脊椎骨都差点战栗了起来,白毛汗冒了一背,最后易辉撇过眼,对众人轻轻一点头,说道:“我送小勺去医院,剩下的你们看着办。”
“我们也去!”五感众人这才回神,立即上前道。
“前面还有一堆歌迷等着呢?你们不用解释了?”易辉冷眼看着他们,眼底有些不悦。
因为五感的这四人,只身上挂了点彩,其余是一点事儿都没,整场斗殴中,伤的最重的,大概也就是没防备而被人一脚踹到肚子,五脏六腑这会儿都移了位的孙韶了。
众人一怔,孙韶也吭哧吭哧大喘了两口气,借着易辉的手臂站直了身子,“现在缓过劲来了,其实没大碍,我看我还是……”
“跟我去医院,或者我抗你回家,你选!”易辉眼底还冒着火,火舌正一蹿一蹿的,像是一不小心就能卷了你进来,烧成灰。
孙韶打了个颤,看着易辉的眼睛,想想家里还有个万事都特别喜欢操心的老太太,晃悠悠地挥了两下爪子,很识趣地往易辉身上一靠,“我不行了,赶紧送我去医院吧!内啥……歌迷那边,你们看着弄一下。”
易辉扶着孙韶就往外走。
直到两人走不见了人影,梁城才松了口气,他知道,在易辉看来,要真算起来,今天这麻烦其实是自己惹来的。
因为易辉对手底下的人给的权向来很大,除了账面要清,手脚要干净以外,他几乎不管每家店的经营,而且只要你有本事能在他手里的同类店铺中拔得头筹,这家店的利润一大半都会被拨出来给他们做分红。
这么好的事情,简直就像不掏钱白占一家店似的,梁城可不耗尽心思来经营吗,尤其近半年,因为借了五感的势,乱几乎就被打造成了一个音乐酒吧,原先来消遣的一些老顾客流失了,但是重新涌入了很多年轻人,也顺带吸引了更多来这里想有个艳遇的各种心思的人群。
易辉其实对此早有微词,这与他本意想经营的餐饮消遣类的酒吧早已相去甚远,但一直看在他们抱住了同类店铺头筹的份上,只是敲打,却从来没有明着说不行。
梁城也是看五感快留不住了,但这酒吧经自己这近半年的运营,现在基本已经定型为一个音乐酒吧了,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歌手或者乐队怎么成,于是他才想在五感走之前扶植一个新的乐队,不求其他的,起码能留住现在一大半的客流量就成。
刚好,临街罗大也有意捧这两个新人,双方也算是一拍即合,所以,他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这两个新人很客气,也很退让。
但现在……梁城眼神一暗,招手叫来一个人,“这两人打折了,送到……煜哥那里去。”
“啊?辉哥他……”
“听我的,你当罗大真那么好惹,你把这两人送到煜哥那里去,顺便将事情这么跟煜哥说一遍……”梁城低声对来人吩咐。
第五十六章
孙韶被易辉带进医院,挂了急诊;上上下下找医生看了一通;确定没有大碍,开了一堆药后;孙韶在易辉的低气压中缩着肩膀往外走;一边走一边纳罕,大厨哥这到底气什么呢?
刚踏出医院大门,深秋的冷风一吹;孙韶脑门一凉;一个喷嚏就打了出来;易辉步子一僵,脸上愠色被担忧替代;他回头看了看孙韶,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又摸了摸他的脖子,发现折腾这么大半夜,孙韶又一直穿着演出服,身体都冰凉凉的。
他想也不想就脱下自己的外套罩在孙韶身上。
孙韶傻愣愣地看着易辉的举动,忽然就觉得自己脑子清醒了很多。这时候再往回看看早先在酒吧里发生的一切,似乎,孙韶易辉的愤怒不是那么难以理解的了。
就一个多小时以前,那两个小丑路过自己身边放得那些屁话,虽然难听,却还不至于叫他的脑子被烧成那样,敌众我寡,光是衡量形势,孙韶也不会轻易用武力去解决问题。
这时间最能教训人的,并且还叫受训的那个痛不如死的,往往不是武力,而是武力之外的东西。
只是最后那两小丑嘴贱地诽谤起易辉种种,才让他的理智被烧成了灰,不等他脑子做出反应的时候,拳头便已经挥了出去。
孙韶想到这,又想起易辉刚刚在店里的各种表情和举止,将心比心,顿时心里软成一片汪洋,想着想着,不由傻乐起来。
易辉看他这样,便气不打一处来,“看来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行了,直接拖回去煮吧。”
孙韶嘿嘿一笑,没脸没皮地挂在易辉身上,腻歪起来。
随后几天,借着养伤的名义,孙韶倒是狠狠休息了几天,五感也借由上一次的事情,跟梁城摊了一次牌,大家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就差没有白纸黑字地写在纸上了。
五感往日每周两到三次的驻唱,算是彻底不再复返了,众人最后只承诺,会在走之前,举办最后一次表演会,到时候场地会选在“乱”里。
这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举动会给梁城和“乱”带来多少麻烦,或耗损多少利益,众人心里自然有数,但是有数归有数,你的路难道还要别人替你走不成?
你当初既然选了这么着,就得担着后面的结果。
对此,孙韶也是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这幕后最大的受益人易辉,都成天一副“随他去”的表情和态度。
也是至此,孙韶才了解到,其实这种酒吧夜场一类的地方,起先并不是易辉想要涉足的,易辉本身还是更倾向做餐馆一类的店,可能是在这里面,他才更能发挥自己的“创作”才能吧。
做这间酒吧,最初也是听了他团队的建议,主要目的是为了敛财。因为这种地方做起来后,客流量大,进项也高,短期内就能聚敛到不少资本,以便于他更快地发展自己真正想做的店。
但是酒吧刚起来,他就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圈子,这里面的门门道道比外面多得多,来往的人三教九流都有,更多时候,都是只在黑暗里活动的人。
一度,酒吧不但没有带来他期望的资本,反而进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也是这个时候,易煜重新出现。
易辉看着就这么出现在他面前的易煜,像当初他突然消失一样,让他不知所措,但更多的是无法忽视的欣喜,随着欣喜而来的,就是他的酒吧忽然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不但境遇好转,连带着周边很多同类型的酒吧忽而纷纷倒台。
也是这个时候,他招了梁城来给他做经理,经营起这家店,然后一路走到现在。
现在的易辉自然早已知道这些猫腻是从哪里来的,所以,这间“乱”在他看来,有还不如没有,“乱”越是红火的如日中天,他就越猜不到这背后易煜做了哪些事。
他之所以不完全放弃掉,一来也是知道易煜的心思,同时自己心里也别别扭扭的,不想说得太透彻,但是,他总觉得,这间店在,两兄弟就有些斩不断的默契和丝线在那里横着,谁也越不过去,就是闹得再讲,再不合,也不会断了这份血缘。
二来,店里的员工都靠着这间店吃饭,说散就散,对他们也太不负责任了一点。
今晚的事,也再次切切实实地给易辉敲了个警钟,他知道自己太放任了,既然不能全然放手,就不能再这么下去。
随后,在易辉开展整顿大计的时间里,孙韶借着休养的名义,好好放任了自己一回,做起了名副其实的专司吃睡长肉的猪猡。
要不是学校里还需要他顶着这副皮囊去上课,估计,他大概能缩在家里好好孵一窝小鸡了。
这天,刚下课,他和胖子肩并着肩往教学区外面走,就接到了方宝芸的电话,电话那头先是跟孙韶好一阵寒暄,然后再三提醒了孙韶一声,学校里负责校庆这块的几个行政领导要提前看一下他们删选的节目,就在这周五下午,希望到时候五感乐队的人能到。
这大小算是个提前彩排,孙韶心里自然有数,一口便答应下来。
孙韶挂了电话后,便琢磨着,恐怕也是这一次过后,学校里实在觉得节目太单薄,才会主动出击去找多找一些能撑场面的人参与到这个校庆汇演里。
这么一来,五感的这次彩排倒不能太敷衍,既要保证节目一定得保留,同时还不能给对方太突出和优秀的感觉。
正琢磨着出神呢,忽然一个穿着西装,敞着扣子,咬着烟的男人横到了孙韶面前,“孙韶?”
孙韶抬头看了一眼,眼睛瞬间睁得老大,有些不知道怎么反应,这一刻的孙韶,给人一种傻呵呵的感觉。
显然对方也发现了这一点,不由咧嘴一笑,“不会叫人啊?”
“煜……煜哥。”孙韶有些呐呐的,实在是这个人出现的太突然,突然就这么活生生地冒在他面前,简直就像打地鼠游戏里突然窜出来的地鼠,让人措手不及。
易煜不满地蹙眉,一手拔掉烟,扔地上,用脚碾灭了,抱着膀子瞅着孙韶。
孙韶下意识便改口:“大哥。”
易煜这才满意地点头,正要说什么的时候,他身后走上来一个人,轻声地道:“大哥,找个地方再说话,这里人多。”
易煜瞥了眼四周,又看了眼孙韶。孙韶便立即明白对方的意思,转头就对胖子道:“胖子,我大哥找我,我先走一步。”
“啊……”胖子看了看易煜的长相,心里有些嘀咕,这人跟孙韶上次那朋友挺像的,怎么上次的是朋友,这个就是大哥了。
易煜看孙韶这敏锐的样子,不由更加满意地笑了,随后,也不多说什么,带着孙韶便离开了学校。
孙韶一出校门,就跟着易煜一头扎进了一辆低调的小黑车里,两人并排坐在后座上,前面给两人开车的,就是刚刚在校园里提醒易煜的那人。
孙韶悄无声息地打量了一下两人,易煜是做什么的,孙韶心里基本有底,虽然他也知道电视里电影里,那些大哥出行前拥后堵的场景难免有些做作,但是以易煜现在的地位来说,也不至于出门只带一个司机,除非,是他自己要求的。
孙韶看着这个只带一个司机就跑出来见他的易煜,心里不禁有些打鼓,一时间,有些猜不透对方的来意。
忽然,孙韶想起被他遗忘已久的一通电话,那还是他跟易辉去见贺六和武彪后第二天的事,易煜给自己打了个电话,但是显然是在匆忙之间打的,对方只来得及匆匆一句“好好对我家愣小子”就没有其他了。
但现在想来,这句话中的含义……
想到这,说不上为什么,孙韶的心忽然定了下来,人也就不再焦躁了。
易煜自上车开始就没吱过声,其实注意力却一直在孙韶身上打转,刚在校园里看到这小子的时候,他心里冒过很多东西,总得来说,并不太满意。
这孩子太年轻了,看着也太乖了,没有一点狼性,跟个兔子似的,让跟后面走,就跟后面走,一点不质疑,也不挑衅,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碰撞的火花,忒没劲了点。
他家愣小子,不在他身边的这么多年,早就由狗长成了狼,只是是一匹隐狼,可终究不是狗。
这年头,只听说过狼吃兔子的,没听说过猎食者和食物是站在同一食物链上的。
可想是这么想,易煜却知道,现在的自己,早就左右不了易辉了,所以,他选择先示好,不亮爪子,但是从学校一路走来,直到上车坐定后,孙韶虽然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但是前后的转变却让易煜对他刮目相看。
在这种敌我难明,来意不清的境遇里,居然能这么淡定地坐在他旁边,由此看来,这孩子不会只单纯是只兔子,想着,易煜的嘴角便勾起了一个笑,他看向孙韶,“知道我为什么来不?”
孙韶有些诧异,虽然他心里多少有数易煜不是来上演什么狗血场面的,但是易煜这种平凡无奇的开场白,倒真的很出乎孙韶的意料,他看着易煜,老实地摇了摇头。
易煜好笑地点头,“还真老实。算起来,我这是第二次见你了吧?”
孙韶想了想,点头,“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朝闻面馆里。”
易煜像是忽然来了兴趣,半路,易煜带着孙韶进了一家茶馆,要了间包厢,点了很多餐点后,关上了门,拉着孙韶话起了家常,一会儿问孙韶是学什么的,一会儿问易辉最近怎么样?他俩是怎么认识的,一会儿又问易辉是怎么说他的。
孙韶对易煜这些温和的话题心里讶异连连,但是转念一想,好像又觉得本该如此,易煜在易辉的口中,几乎快妖魔化了,很多时候,在孙韶的想象里,易煜只是一个长着和易辉有点相像,但其实全然不同的教父类的人物。
可实际,看看易煜所做的一桩桩一件件的,都可以看出,除了教父的那身外皮,易煜也不过是个人而已。
想通这些,孙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