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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难道偷心也犯法-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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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谦让的时候,没空再多做考虑,我这就出发。明早,请将我的苦衷告之林丞相,对于服侍怠慢之处请他见谅,并替我好好招待他老人家。”

语毕,他便将墙上的剑佩带上身,疾步出去,“备马。”

秋雨这才站起身,与毕总管对望了眼,大伙心中都寄望着王爷此行能将郡主寻回。否则项王府必将又是一场大乱!

※※※

徼天之幸吧!

当项诺安离开王府后,立即遇上一支准备前往东北的商旅,由于女扮男装的她长相可爱,备受商旅者团长的喜爱,在她告知自己也打算去东北投亲时,老团长立即大方同意她随行,并领她前往。

直到长白山底时由于路径不同,才与她分离。

其实,这也该怪诺安了。当老团长问她亲人住在何处时,诺安所知的有限地理位置只有东北长白山,想当然耳,她便在此地被迫与他们分开了。

此时,她孤独一人走在山路上,幸好现在正值大白天,否则她真是会吓坏了!

听说山上有老虎、饿狼!是真的吗?

看来,她得趁夜晚来临之前赶紧离开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怎奈山路崎岖难行,又多分歧小路,走了老半天依旧绕不出这满目的苍郁山林。眼见太阳已渐西沉,她的心跳声随之加强重击,远处似乎有狠嗥声忽远忽近地长呜不断!天,她就快吓瘫在地了。

谁来救救她呀!

夜幕罩来,诺安仰天居然瞧不见天上的星星,心中的惊骇足以吞没了她!

她自问,是不是后悔逃出府了?但她依然很倔强的回答:不,她不后悔!但只要别遇上野兽。

蓦然,远方似乎出现两道光点,那是什么?紧接着那光束慢慢靠近诺安,隐在树影下的身影终于呈现在她面前!

是野狼!诺安紧紧揪住领口,吓得迭步后退,直到背部抵上了树干,她才猛然想到自己的处境——就快变成这只狼的腹中肉了!

“别过来,不要过来!”

她惊慌地对着它大吼,愚笨地想要先声制“狼”。

那匹狼彷若听得懂人声一般,静止不再前进。

“对……就是这样,乖,你好乖……”诺安早已汗湿衣襟,涔涔冷汗自额际不断淌下,她的眼前变得模糊,水气甚浓,不知是泪是汗水。

“你不要攻击我,更别吃我,日……日后我一……一定叫我哥拿上好的山牲肉来伺候你,以报……答你今日不“吃”之恩……”

完蛋,她吓得腿都软了!怎么逃呀?

野狼突然一阵长啸,诺安立即跌坐地面,颤着声说:“别……别吃我……我不常运动,肉质又硬又涩……很……很难下咽的。”妈呀!明年此时会是她的忌日吗?

慌乱之际,她早已弄乱了盘发的髻绳,一头乌溜油亮的黑发因而滑落于肩,这模样已将她柔美的女人味表现无遗了。

“去……去吃野鸡或野猪肉,它们比我好……好吃多了。”不管它听得懂或不懂,早已六神无主、面色痴呆的诺安只能尽量开口说话,看样子它似乎满爱听她鬼扯的!

““光豆”最不爱吃野猪肉,又老又硬的,你自己留着用吧!”

突然一道人声从野狼身后发出,那人语气充满了调侃与揶揄的趣味。

“是谁?”诺安恍若遇上了观世音菩萨,她急促地唤道:“快来救救我,求你救救我!”

“你放心,光豆也不爱吃人肉的。”

樱木蓝勋从野狼身后翻身跃起,落入诺安的眼底,他轻轻拍着野狠的前额,柔声说着:“光豆,别在这吓人,回洞睡觉去。”

可怕的是,那只野兽居然真听他的话,发光的眼看了诺安一眼后,转身便离开了;诺安此刻只能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了!

“你一个姑娘家跑来深山干嘛?自杀吗?”蓝勋有趣地看着她。

“我被盗匪追杀,迷了路了。”诺安现在是又饿又渴,懒得解释这么多。

“哦?”蓝勋扬扬眉,以一种颇为疑惑的眼神打量着诺安。

怪哉,他心忖:早在年前玉门寨被灭之后,这里已风平浪静了好些时候,从前不多的商旅最近也增加了不少。会是哪里的盗匪追杀她呢?

瞧她一身细皮嫩肉,谈吐气质亦不俗,除了服装不搭外,倒挺像是达官显贵之后,方才她与光豆谈的那席长篇大论就不是普通人念得出来,他还真不得不服了她!有意思的女人。

“你有要去的地方吗?我可以好心点儿,护送你去。”这可是他樱木蓝勋破天荒第一回鸡婆呀!

“我家逢巨变,才欲投靠亲人,来到这儿才知晓亲人早已搬离东北了,我现在又饿又累,你能不能给我一点儿东西吃。”

诺安娓娓道来,却只有后面两句是真话。只因眼前的年轻人又帅又俊,诺安在仔细探究下居然有点儿神魂颠倒的感觉!她直觉他应该不是个坏人,她决定暂时赖上他了。

蓝勋有些为难,随便带个人回樱花邬定会遭来凌澈与龙越的责备,如果不管她,这似乎又太没人情味了。

再说,他带她回去会不会引来大伙的猜疑呢?毕竟她是个姑娘家,大哥,二哥不都是因为带个女人回去而被婚姻束缚,如果他依样画葫藘,准会让他们讥笑自己按捺不住寂寞,到时候好心变成了驴肝肺,得不偿失呀!

而且她毕竟是个陌生人,也不知她是何居心,倘若中了她的苦肉计呢?不过瞧她刚才那吓破胆的模样,如果真是苦肉计也未免太逼真了吧?

看她那副快饿厥了的模样……又不能让她露宿荒山……算了,见死不救枉为人!今晚先安置好她,试想老哥他们也不会如此不通情理吧!

“你跟我回去吧!”他当下做了决定。

“真的,你愿意收留我?”诺安眼神猛然一亮,藏在胸臆间的那颗心居然止不住地雀跃着。

“先过了今夜再说,明天咱们再共商计策吧!”

“你的意思还是要赶我走?”诺安用极其可怜无辜的口气问道。

“这……”蓝勋一时哑口无言,他怎么遇上个麻烦!“去不去由你了,可别得寸进尺。”

“啊?好吧!”诺安暗自吐吐舌头,只好暂时收敛一下心性,谁要她是堂堂安郡主,从小就被人捧在手掌心上,虽未恃宠而骄,但多少有些恣意妄为的冲动!

“天色已晚,再不走,老虎当真就出现了。”

为了杜绝这小妮子继续胡思乱想,蓝勋只好出言恫吓。

“刚刚那匹狼,是……”

“它叫光豆,是我从小养大的,所以不吃人。”樱木蓝勋对她魅力一笑,随即迈开步伐,率先离开这个阴郁的山头。

第二章

项楚云快马加缏直往东北驰骋,一路上骏马嘶呜、尘土飞扬,随着眼线打探来的消息,他沿途追踪着一支可疑商旅。

本打算中途拦截询问,又担心诺安不在其中,反倒引来骚动与猜测,只好尾随至长白山腰,人烟稀少处才进行查探。

果然,经他一问之下,还真有位十六、七岁的少年郎隐身其中,那八成是诺安没错!只可惜就在前一日在他不注意之际,居然被他们放在山脚下独行了!

老天,这怎么成!项楚云不禁心口陡升一阵惊怵!

传闻长白山上野兽丛生,诺安一个女孩家怎能斗得过凶猛成性的兽类!一思及此,他更是满心焦愤,愁锁双眉。

谢过团长后,他立即打算搜遍整座山林,只是长白山何其大,又怎可能是一时半刻可以寻透?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在未有项诺安的任何消息前,对项楚云来说都是一种漫长的煎熬!

大半天过去了,心急如焚的他突然看见在不远溪壑处有位年轻人垂竿而钓,只可惜他将钓竿随意挟在腋下,一手托腮,一手拍着qi书+奇书…齐书四处的蚊虫,状似急躁难安,一点儿也没钓鱼该有的优闲。

优闲?对樱木翩翩来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都是二哥,说什么长白山溪壑里的鱼儿鲜美,给二嫂坐月子食用最合宜。还说她不是最关心悯悯的吗?钓几尾鱼回去是最好的表现。

去他的狗臭屁!

现在她才知道自己上了他的当!好个樱木龙越,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倘若不是真为了悯悯,她才不会在这儿喂蚊子呢!缺德的龙越!

突然间,翩翩敏锐地察觉有脚步声靠近,下意识里她单手收紧钓竿,全身呈戒备的状态——那人似乎并不放弃,亦步亦趋地跟近,杵在火气上的翩翩正愁没发泄对像呢!想不到居然有人不要命的想挑上她!

猛地,她用力一扯,长竿随势一扬,毫无羞池地弹上项楚云所站立的地方。

项楚云一愕,他完全没料到那个看似白面书生的年轻人,居然会有那么好的内力,幸而他的功夫在江湖中也算是罕有敌手。否则还真会被这一竿给击中!

只见他纵身一跃,倏然一个腾空滚转,躲过了樱木翩翩的长竿。

“你是打哪儿来的山贼?给我从实招来。”

瞬间,樱木翩翩已降身在他面前,盯着他炯然生动的眼质问着。

项楚云的犀利双眼紧眯成一线,语气深沉地反问:“我是山贼?”

想不到他项王爷也会被误认为山贼的一天,看来眼前这小子还真不是普通的狗眼看人低。

“你不是山贼?难道是樵夫?”翩翩讥嘲地扬高唇角,好似正在说:少在我樱木翩翩面前鬼扯了,我看人从没失误过。

“很抱歉,我两者都不是。”看着翩翩那双不染尘烟的双瞳,项楚云居然有些沉迷其中了。更令他意外的是,在这山野中竟然还会遇上如此年轻的高手,看来人外有人这句话一点儿都没错。

如果能招揽他进王府效命,应该是颇大的收益。

“都不是!”翩翩好奇地打量着他,嗯……这男人长得是挺俊的,一点儿也不比她差,更有一股形之于外的王者之风,粗犷深邃的五官搭上挺直的鼻梁,烔炯有神的目光,□角分明的唇,还真算是个男子汉。

的确,不像山贼,也不似樵夫。

那么他来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是……“喂,难道你是来踏青看风景的?”这倒是满有可能的,这儿的风光明媚,鸟语花香,唯一差劲的就是蚊子太多。

“我是来找人。”他简单扼要的回答。

若仔细探究,将会发现在他眉宇深处隐藏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实在是被翩翩逗趣的表情惹出的反应。

“找人?”翩翩眉间打了几个死结,“你跑到这种鸡不拉屎的地方找人?”

“不知阁下是否曾看见一名女子,年约十六、七岁,身着粗布男装?她是舍妹,为了逃家跟着商旅来到长白山,我担心她迷失在山林中。”

项楚云难得有礼的解释着,实因翩翩是他唯一能找到诺安的希望。

“你虐待她?”翩翩第一个反应便是如此。

而这个回答倒是令项楚云错愕得无言以对!“我……”

“否则她为何要女扮男装离家?”她蓦地又想起了大嫂兰薇的前例,“该不会是你逼她成亲,她不愿意,所以逃家了?”

项楚云耸起眉,心中大叹:好个会编故事的家伙,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全能扯在一块儿!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武艺不凡,却又爱胡言乱语,难道是个低能儿?

看来,他是问错了对象。

“阁下倘若不曾看见过舍妹,那在下告辞了。”与其留在这儿与这个莫名其妙的年轻人多费唇舌,不如利用时间赶紧去找诺安吧!

“喂,你要走了?”

好不容易有个人能留下和她说说话,怎能说走就走呢?她可不要一个人再去面对那片无波无纹的溪水,还有那一堆噬血成瘾的恶蚊!

再说。这男人似乎挺有意思的。

久居“樱花邬”的樱木翩翩,除了成天面对她那三个兄长外,在外几乎都和女人在一起“打混”。况且,她那几个哥哥都是如此地坏毛病?

或许因为这个因素,她从来没注意过男人的长相,也从未有哪个男人吸引过她的注意,于是将所有目光全投射在女人身上,继而养成她这种爱女人的风流德行。

但眼前这个男人不同耶!

酷酷的、跩跩的、冷冷的,仿佛不将她樱木翩翩看在眼中。这种难得的异类放他走太可惜了!(天哪,还不知谁才是标准的异类哩!)

“我得去寻找舍妹,她一个女孩家留在这种地方太危险了。”他显然有丝不耐烦了。

“喂,我武功不错,可以帮你找,况且这附近我熟得很。”翩翩当然看出他的烦躁,于是聪明地挑着他的弱点说。

“哦——”

项楚云扬起眉,有点相信他的话了;倘若这年轻人当真熟悉这里的一切,藉由他的帮助应该会事半功倍。

“我不会骗你的,我就住在那边的海拉山下,常来这儿溜溜,我三哥还在这儿养了一匹狼呢!”翩翩很自得的说。

“狼?”楚云无不惊叹,看来他那一家子全是怪人!不过听师父说隐居深山的异人不全都有些怪癖吗?倘若不是他太年轻,他还真会将他视为隐世高人。

“你别害怕,光豆不会吃人的。喂,我一直忘了问你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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