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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情在不能醒-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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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五年来肩膀又宽了一些,但是她却老像十八岁时那样轻盈瘦弱。之前两个人去逛街,她还真的差点被一阵风吹跑,最后还是紧抱着他的腰,把他当成锚,才勉强躲过突来的强风。

“哪有?我已经胖了三公斤。”成萸拚命躲着他刺人的胡碴。

“是吗?”符扬又捏捏她的腰,掂掂酥胸。“好吧,肉都长在该长的地方。”

“不要胡说八道,快点起来,你的经纪人等不到人,又要生气了。”她又红了脸,用力推他。

“反正那个姓戴的已经连生两个月的气了,谁理他。”符扬悠哉游哉地道。

戴维森是他的经纪人,今年四十出头,也是英国首屈一指的艺术家经纪人。

至于戴维森会“火”的原因,说来倒也有些好笑。

话说去年年末,有一位英国富豪不惜巨资找来了一块约两公尺高、两吨重的玉色巨石。富豪立刻对戴维森表示,愿意不惜代价请符扬将石头雕成作品,做为今年四月英国女王的生日贺礼。

原本符扬压根儿不爱凑这种趣,他也从不承接别人指定的工作,可是当他看到巨石之后,不由得爱上了这块石材;富豪又一再表示不会干涉他作业,内容任君发挥,于是他便罕见的答应了这项邀约。

当时真正是众所瞩目,媒体、艺文圈争相报导,所有人都在期待作品完成的那一刻。符扬也不管外界的沸沸扬扬,花了四个月的时间尽心雕琢。当作品完成度过半时,富豪在他的同意下探了一次班,当天回去便兴匆匆地发表道:等完工之后,他要向金氏世界纪录申请为世界第一大的印章。

符扬那天从工作室回来,看到电视新闻,只是挑了下眉。

今年三月初,石雕终于竣工了,各家媒体争相前来参加揭幕大礼。

红布拉下的那一刻,伊莉莎白一世手握权杖,身穿鲸骨裙彩衣,凛然生威地端立于石台上。

整块石材只以刀斧敲凿而不细磨,却传神地表达出女王塑像眉宇间的英气,以及独特的女性魅力。

那每一道刚中带柔的曲线,每一处繁复的衣物线条,领口那圈荷叶边的特殊弧度,都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由一块生硬的石头雕刻而成。

最重要的,是刻印的部分。

伊莉莎白一世执着权杖往前平指,权杖顶端有个方钻模样的饰牌。牌上以隶书阳刻着四个中文字:“横被四表”——大小差不多是十公分正方形。

那一天到场准备做记录的金氏世界纪录评审委员,嘴角抽搐;富豪的额角,画下三道黑线。

当然,金氏世界纪录是绝对不可能了,不过作品仍然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作品,现在也已经送进白金汉宫里。

只是符扬特立独行的倔傲性格再度掀起一阵话题,再为这俊美酷帅的东方王子增加无数粉丝。戴维森也唠唠叨叨地念了他好几个月就是。

“快起来啦。”

“不要。”

她终究不敌强权,一场热呼呼的晨间缠绵于焉展开。

被单凌乱,四脚纠缠,强烈的爱欲喷薄,几乎让人晕眩。

三十分钟后,成萸终于脱身,狼狈地捞起衣物飞快穿好,莹亮的眸与嫣红的颊上留着欢情的颜色。

“我不管你!你再不起床,我不进来叫人了。”她匆匆起床准备早餐。

啊,小鸟儿飞走了,那他赖床就没意思了。符扬抱着沾有她香气的枕头,闻了一闻,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起身。

五分钟后,淋完浴、神清气爽的大男人走进厨房里,替自己倒了一杯咖啡。

“头发又长长了。”他背靠着餐具柜,一手拨了拨微湿的刘海。

“晚上我再帮你修一修。”成萸盛好两颗荷包蛋,侧眸估量了一下他的发型。

他有怪癖,从小就不爱让陌生人碰他的头发,以前在台湾的那个理发师傅从他四岁开始就替他剪,一直剪到五年前来英国为止。这五年间期因为他的工作越来越忙,他们也越来越少回台湾,所以就改为由她来剪。

一开始成萸还剪得坑坑巴巴,跟狗啃没两样,幸好这几年来越做越顺手,已经能帮他理出还算不错的发型。

符扬继续啜饮咖啡,欣赏她像个尽责的小妻子,在厨房里为丈夫张罗吃食的模样。

他真爱看她!

如果十年前有人告诉他,他会爱上来家里投靠的那个小女孩,而且从此死心眼地只认定她,再看不进任何女人一眼,他铁定会拿起手边最大最重的石材往那个人头上扔过去。

但是,现在,事实胜于雄辩。想到自己小时候老是爱欺负她,还会打小报告陷害她,到头来把心赔进去的也是自己,真正不是不报,只是未到啊!

他满足地轻叹一声,把咖啡杯往旁边一放,下一瞬间——“符扬,你在干什么?我要煎培根。”成萸发现自己被丈夫健硕的体魄压进墙角。

“我吃你就够了。”符扬含着她的耳垂,模模糊糊地撒娇。

“你……刚刚、刚刚不是……你明明……”轰!她体内的红羞弹再度爆发。

“我又想要了。”不能怪他啊!谁教她软绵绵的声音,连抗议听起来都好甜好温存,教人怎么受得了?

“那、那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的份做完了,今天的份还没有!”

怎么每天还有“份数”规定的吗?成萸又羞又窘地闪躲他的唇。

“符扬……不要……不要啦,要迟到了!唔——”被堵住。

这男人委实是需索无度!

不是过了新婚期,男人对床头人的会降低吗?为什么他五年来还是一个样?除了她不方便的日子,或者他在外面巡回展出,他几乎每个晚上都会要。

符扬的体格又比她强健太多了——基本上,他比许多男人都强健太多了。才二十五岁的他,正是精力旺盛的黄金期,硕大体型又直逼西方男人,那滑亮的黑发,平顺的肌肉线条,与炯亮的黑眸,在在充满野生动物的性感魅力。

他是个很强的男人,而她却不是一个贪欲的女人,有时候真有种应付到力不从心的感觉。

其实,他若出门在外,成萸真的、真的不在意丈夫在途中找个“适当管道”发泄……

“你忘了上次在车子里发生的意外了?”情急中,她想到一个好借口。

正在吮吻她香颈的男人一顿,立时回过神。

“你验过了?”

“嗯。”成萸的双颊像烧红的烙铁一样,不过总算让他停下来了。

“中奖了吗?”符扬紧盯着她。

“没有。”

“你想要小孩吗?”他松了口气,想想又问。

她垂下长睫,摇了摇头。

“那就好。小孩子麻烦死了,又脏又臭,又吵又闹。”符扬喃喃抱怨,“一有小孩,生命全给他们绊住了,我们绝对不生小孩!”

“那你就就节制一点啦!”脸红的她故意推推他肩膀。

符扬咕哝一声,无奈地退开来。

趁情况受到控制,她连忙闪向安全地带,“我要先出门了,今天的期末报告一定要在九点以前交到助教那里。”

“先吃完早餐,我再载你去学校。”符扬对她勾勾手指,率先入座。

成萸顿时警觉地望他一眼。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她摇摇头。“昨天你到校门口接我,有几个同学差点认出来,幸好我们离开得快。”

“怎么?我就那么见不得人?”符扬的黑眉嚣张地一扬。

“剩几个星期就毕业了……”她轻声说。

为了让她能安心地在英国读大学,他们两人都同意,不让同学知道她丈夫就是知名度日益升高的“E。Y。”,对她日常生活的困扰会比较小。

英国的小报文化是举世皆知的,符扬也舍不得让她一天到晚在外头躲摄影机,她从来就是怕生的个性。

“好吧!早点回来,我傍晚回来接你,晚上一起去Sketch吃饭。”每次她一拿出这副软软的口气央求,他就投降了。

“嗯。”她温柔微笑。“晚上见。”

最后一个学期,成萸的课已经很轻,到了下午就没课了。

想到第一年来英国,当时语言不通、环境不熟,触目所及都是白肤淡发的洋人儿,心里满满都是逃跑的冲动。每一天从语言学校回到公寓里,躲在浴室中都只能仿徨哭泣着,想念台湾,想念哥哥。

这一路走来,都是符扬在撑持一切。头一年他甚至把工作量降到最低,每天就是陪她上语言学校,接她下课,一起吃饭逛街上图书馆,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在她身旁。

成萸不是不感激的。

但也无法避免地想到,如今的离乡背井和仿徨无助,不也是因为他吗?

每次心里对他的行止有一丝好话,马上就会再冒出一个推翻的想法,接着再因为自己轻易质疑人家的善行而感到心虚;从小到大,这种矛盾情绪已经变成常态。

总之,他们已经结婚了,走到这样的结果,她已无力改变太多。心理上只有一种自我安慰的感觉——起码这个选择,是所有选择中,损害性最小的一个。

成渤完成了硕士学业,回台湾接下符伯伯的电脑公司,不必再为她牺牲,而她有一个在外人眼中看来绝对是美满理想的归宿。一个女人的一生,还能要求更多吗?

认命了。五年就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了下来。她不再多想,不再多看。

既然下午没课,离晚餐又还有一点时间,成萸晃到伦敦最大的百货公司去。

下个月她毕业之后,符扬答应带她回台湾看看亲戚朋友,她得帮台湾的亲友买些礼物带回去。这些年来几乎都是符家和成渤来伦敦看他们,符扬的工作忙碌到让他们没有太多时间离开。

大哥上个月才来英国出过一趟差,他的礼物不太急,倒是荔帆姊那里,得替她多带两条丝巾回去。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哥哥和荔帆姊今年后半年应该会结婚吧?上个月成渤来的时候,成萸注意到他多看了两眼街上的结婚礼服橱窗。

当时她还打趣地问成渤:“哥,你跟荔帆姊也交往那么多年了,你还不把人家娶回家?”

成渤浅浅一笑,“应该快了吧!大家年纪也都到了。”

“真好。”她点点头,愉悦地踏进百货公司大门。

待会儿可以绕到爱玛仕挑一条丝巾,不过她想先去其中一个珠宝专柜。上回在这里看到一副钻石耳环,荔帆姊在婚礼上戴起来一定很高贵……

“小萸?”

“荔帆姊?”她既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哪,怎么这么巧?你怎么会在伦敦?我们还刚好遇上!我正想着要买几样礼物回台湾送你呢!”

孙荔帆来英国探过她几次,有时候是跟成渤一起出来度假,有几次则是自己来。除了亲人之外,和她感情最好的朋友就是孙荔帆了!有一度成萸还很担心哥哥若跟荔帆姊没有结果,她就少了一个全心信赖的大姊姊了。

“小萸,妳好。”许久不见,孙荔帆的眉宇间显得有几丝憔悴。

“荔帆姊,你这次来英国,怎么没有和我联络?连哥都没有打电话告诉我呢!”她温柔地牵过孙荔帆的手。

孙荔帆先看向别处,那奇特的神情让她不由自主地静了下来。

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成渤没有告诉你吗?”半晌,孙荔帆转回头来,终于说。

“说什么?”

“我跟他已经分手了。”孙荔帆平静地说。

分手?五雷轰顶都不足以形容成萸此刻的心情!她的声音甚至因为强烈的震惊而发颤。

“荔、荔帆姊……你你说什么?”

“我们已经分手了。上个月他回台湾不久就分手了。”孙荔帆挤出一丝状似不经意的微笑,但是嘴角上扭曲的痛苦骗不过成萸。

“不!不可能的!哥怎么可能跟你分手?上个月我还陪他逛过礼服店,我们还讨论到你们的婚礼应该怎么布置的问题!如果你们那个时候已经出了问题,哥不可能还拉着我去演这场不必要的戏。”

“他要娶别的女人。”孙荔帆敛去所有强装的笑意,语音有丝苦涩,“他不得不。”

“什么意思?他要娶谁?什么叫他“不得不”?”成萸颤声追问。

“你公公的女儿想嫁给他。”孙荔帆的眼神很轻很寒,“这件婚事是你公公开的口。你最了解成渤的个性,他太过重视恩义,符去耘都开口了,他不可能出声拒绝。”

“符瑶?不可能的,符瑶一直都有男朋友……她怎么可能会想要嫁给成渤?为什么?”

孙荔帆微偏着头,注视了她好一会儿。半晌,叹口气说:“你真的不知道,符瑶一直在暗恋成渤吗?”

“符瑶?暗恋我哥?”她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出了问题,而且是在她不知不觉之间。“符瑶从小到大任何心事都会跟我说的,可是我从来没有听她提过跟我哥有关的事,荔帆姊,你一定误会了。”

“其实我自己隐隐约约有感觉到。”孙荔帆近乎自言自语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她是个小女孩,而英俊聪明的成渤对她就像个偶像一样,这种怀春心思每个小女孩都经历过,等年纪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这种迷恋自然就会过去了……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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