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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恶人-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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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她跌坐湖岸边,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小姑娘,你嘴唇都干裂了,喝口水吧。”白衣女人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

“我不渴。”

她又消失了。

“你已经是第二次拒绝她了。”冷冰冰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红绢毛发尽竖,惊慌回头,只见一个褐色的少女站在身后。之所以说她是褐色的,是因为她的衣服、头发、眼睛和嘴唇的颜色都是深褐色的。她年纪在十七岁左右,身材修长,褐色丝缎制成的长袍直垂至地,肋下佩一柄漆黑的长剑,剑柄上的鬼头油亮油亮的。实话说,她不丑,细看眉目甚至堪称绝美,但那苍白的脸色,僵硬的表情,和一身过于肃穆的装扮使她看起来十分可畏。

“你是谁?”

“女修罗。”

红绢不明白。

“我是哈迪斯的女儿。”

“哦。”那她就是冥王与他外甥女的女儿了。

“东方人,你不喝这里的水,我很难做的。”

“我不渴。”

“你的嘴唇已经干裂得流血了。”

“我不能喝。”红绢决定实话实说,“我要留下记忆找人。”

“可是这样下去,你坚持不了多久。”

红绢的喉咙确实干渴得冒火,听她这么一说,更加难耐。

“守着湖却要被渴死,可笑,人类呀,不知所为何来?”

下一刻,她的目光定住了——红绢咬破了手腕处的静脉血管,以血解渴。

“天下竟有你这样的人。”

饮毕,红绢撕下一块衣服,裹好伤口,起身,向女修罗点点头,“告辞。”然后绕湖而行。

她心里打定主意,这里只有这个湖最奇怪,一定有出口的。

“你为什么不求我?你觉得我不会答应你,还是怕我误导你?”她的行为激起鬼国公主的好奇心。

“你若想放我,何须我求。你不想放我,求有何用。我相信我的脚,一定能找到出路。”求人不如求己,这是红绢二百多年来总结出的经验。

“我带你回东方。”女修罗身形一晃,拦住她的去路,“跟不跟着随你。”

事到如今,红绢只有跟她去,哪怕是陷阱,也要试一试。

西方地狱的黄泉路用黑金(即煤渣)铺成,尖且滑,红绢很久没有吃东西,走起路来十分吃力。

“你行不行啊?看你这么瘦,不行回去吧。”

“我不想冒犯地狱的公主,但是你的话太多了。”

又行,仍走不快。红绢知道女修罗很牵就自己了。她很想快一点儿,可是赤裸的脚已经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一走路钻心的疼。

“歇一会儿吧。能不能说说你要找的人?他欠你很多钱吧?”

红绢不语。

“你不相信我。”

红绢想起西方来客说的故事,一股寒气从脚底升起,“你不会假造出他的声音在身后叫我吧。”

女修罗看了她一眼,“如果他在背后叫你,你会回头吗?”

“不会。因为他不会在后面叫我。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话音未绝。郑彦的声音突然自背后传来,“红绢。”

红绢的脸色瞬间煞白,“你居然看透了我。”

“自己喜欢的人不会放手,这一点我和你一样。”

红绢恨得牙齿咬得直响,女修罗满有兴致地看着她,狡诈中透着可爱。

她毕竟不是人类,红绢想。不再看她,脚步加快。

女修罗觉得没趣,“他在叫你。”

“那不是他。”

“你怎知不是?”

“如果那是他,你为什么不回头?你不会变成石头的。你不回头,因为后面根本没有人。”

女修罗默然。半晌,方说:“你不会完全变成石头,起码头变不了。”

“无论我变成什么,于你有什么好处?”红绢不明白,这些所谓的神,整天做着损人不利己的事,他们心里都在想什么?

“可以陪我说话。”

只是这么简单的原因吗?她是神吔,连说话都找不到人吗?若不是红绢恨她偷了郑彦的声音,她一定会问问清楚。

女修罗似陷入冥思,不再说话。一人一神默默地走着,后面也不再有人呼喊了。

不知过了多久,更不知走了多远,红绢看到远远的,白衣女人侍立道边。她也不嫌烦呀!

“小姑娘,你嘴唇都干裂了,喝口水吧。”

“喂,大婶,你别说了,我不渴。”

白衣女人笑了,向女修罗深深行了躬身礼,消失。

“再走十步,你就可以回头了。”女修罗驻步不前。

红绢也停下来,对她的话犹未深信。

“我不送你了。”

“这回不是骗我吧?”

“你不信,就呆在这里吧。”

红绢只好独自向前走。二十步后,仍不敢回头。女修罗大笑,红绢面红过耳,还是不敢回头。身后的笑声渐渐小了,女修罗似已远去。红绢唯恐有诈,终不回顾。

行不多远,东方地狱的大门隐隐可见。红绢且喜且惧,急跑过去。方进大门,一蓬飞舞着的银发便跃入眼帘。阎王。红绢不由自主倒身下拜。

“齐红绢,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

是他把我送去西方世界的吗?红绢有种被遗弃的感觉,泣道:“求大人怜悯红绢一片赤诚之心,干干脆脆的告诉我,郑彦在哪里?他到底投生到哪里去了?”

“郑彦,他根本没有来过。”

“他没有死?他还活着!”红绢大喜过望。

郑彦没死,那他得多大岁数了?郑彦做个白胡子老头儿,不知是何形状?红绢凭空幻想着在郑彦白净的脸上贴上胡子的样子,笑出声来。

阎王冷眼看着她,“我有说过郑彦没死吗?”

像一道冷空气吹过,红绢立时变色,郑彦已死,没有到过东方西方两个地狱,他到哪里去了?“魂飞魄散”红绢想起这个鬼魂最怕的字眼儿,心…坠入深渊。

“真要魂飞魄散倒好了。”阎王冷哼。

一句话把红绢拉回现实中,她仔细端详阎王,这个把亿万灵魂玩弄于股掌的男子,他怎么能永远这么冰冷的置身事外,他没感情吗?怎么觉得他跟女修罗有些相像呢?他知道遥远的西方地狱有一个和他一样孤独的女孩儿吗?

“郑彦救你,应该是两世以前吧,为什么你没有忘呢?”

红绢哑然。

阎王双目圆睁,“你好大胆,竟敢不喝孟婆汤!”

红绢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来人。”两个鬼吏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带她到孟婆那里,看着她把孟婆汤喝下去。”

红绢立时瘫在地上。

鬼吏拖她去,至奈何桥,孟婆面无表情地递给她一碗汤。

红绢端着碗,求救似的看着她,泪水长流不止。孟婆置之不理,弓身劳作。红绢心知不免,痛彻肺腑,泪水由清变浊,竟成粉红色,纷纷扬扬,溅在众人衣上,斑斑驳驳。

“血泪!”孟婆和鬼吏们同时惊呼,“这是何苦?”

红绢跪倒,“婆婆,两位大叔,你们放了我吧。”

“阎王之令谁敢不从。”

两鬼吏扯起她,强灌,红绢挣扎不喝。孟婆忽道:“莫怕,无防。”红绢侧目看她,孟婆目光温存,点头微笑,一时迷惑,温汤过喉而入。

饮毕,鬼吏松手,红绢只觉口齿间留有异香,细品,另有一缕酸涩掺杂其中,若隐若现,绵延不绝。

她抬头向孟婆,“婆婆,这是什么味道呀?”

“我不知道。我没喝过。”

孟婆冷冷的声音飘渺如断云,似从天外传来,红绢听不真切,想走近些,突然头疼欲裂,昏死过去。

2003年9月5日星期五

正传 七世04

第四世 真传弟子(公元1242~1402年)

出生后的第一感觉是头疼,疼到不能吃,不能喝,不能想起任何事,大约过了四、五天,疼痛才停止,接下来是一片空白……我是谁?她慌了。孟婆把我骗了吗?不对,我还记得孟婆,记得阴间的事,如果真的喝了孟婆汤,这些也会被遗忘的。有自我意识,却没有前世的记忆,那活着的意义何在?这种空虚的感觉比头疼还难受,折磨得她寝食无味。

新生儿不眠不休令全家人心急如焚。各种驱魔的吉祥物和护身符堆在她身边。最后母亲从项上解下了一把银制的小剑,放在她的小手里。这个特殊的小饰物令她平静下来,它的形状太熟悉了,似乎在哪里见过……乌钢剑,它好像乌钢剑……罩在层层薄纱下的往事慢慢被揭开,那个佩戴乌钢剑的人,他的容貌清晰起来……郑彦!

后来,红绢知道那个剑形饰物是今世母亲的父亲,她的外祖父为女儿打制的,他家世代习武,红绢的母亲更是与长风镖局的继承人指腹为婚,剑,无疑是他们的立身之本。但有一件事红绢一直搞不明白,银剑为什么打制成乌钢剑的形状?她家里并没有这样一把剑。也许冥冥中亦有安排吧。

红绢在镖局长到十四岁,学会了十八般兵器和数十套拳法、腿法。远近武学世家争相与之结亲,就在父母和亲友们为她的婚事忙得焦头烂额之际,她故技重施,悄然离家出走。

仗着有武艺在身,她独自进了深山,过起了猎户一样的生活。此时已是南宋末期,兵荒马乱,很多平民无以为生,有些身强力壮,懂点儿功夫的年轻人便落草为寇,劫道的事情时有发生。长风镖局的生意因此十分火爆。

红绢出走五年后,镖局接到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一笔生意,为南宋都城有名的祥丰珠宝行保镖,所保之物是一块价值四十万两的蓝宝石,据说是外国人从西方带来的。为了确保这趟镖的安全,长风镖局派出了三十六个身怀绝技的镖师,他们分别扮妆成书生、商人、脚夫等各行各业的人出发,密切保护着持镖人焦亮。此人是红绢的大师兄,也是镖局最精明强干的镖师。

焦亮一行人初春时节起程,往临安进发……

夏末,红绢在她居住的山下见到他们时,他们大多已是支离破碎的死尸。

她是被强烈的血腥气和遮天蔽日的猫头鹰和乌鸦群,吸引到这里来的。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殊死搏斗,她想起昨天傍晚听到的厮杀声,当时大家以为又是乱军混战,都躲了起来。现在看来,这些人不是乱军。一具尸体腰上悬挂的木牌引起她的注意,是长风镖局的腰牌。长风镖局的镖被劫了!这令她非常难过,虽然她一直视今生的父母为陌路人,但骨肉之情仍然使她不愿看到他们受到伤害。为什么昨晚我不出来看一看呢?他们也许就不会死了。慢着,他们在这里面吗?顾不得血污弄脏衣服和双手,她在尸体堆中疯狂的寻找起来……

在寻找的过程中,她发现除了镖局的人,还有很多生面孔,是强盗吗?一般强盗劫镖后都会仔细打扫现场,把所有可以辨识其来历的东西带走,尤其是己方的尸体。现在他们弃尸而逃,难道不怕官府追查?接着她发现这些人的衣着都不一样,似乎是好几个山头的人。强盗也会合伙劫镖?这种事很少发生。

天色不早了,她还在一具一具的翻看尸体,寻找幸存者。部分山民壮着胆子替她挑着灯笼。昏黄摇曳的灯光下,此情此景令人毛骨悚然。

“红绢,回去吧,不会有活人的,即使有,明天找也一样。”山民们催促着她。

“我不走,你们不帮忙,干脆走开好了。”红绢打定主意,不确认今世父母是否在其中,她绝不离开。

风,突然吹灭了蜡烛。

红绢怒道:“混账,把灯弄灭我也不会走的。”

“我们没有弄灭灯。”两三个山民争着解释,忙不迭地找打火石,点灯。刚点亮,又灭了,再点着,还是如此……反复七、八次,点火山民的手开始发抖,奇。сom书现场一片静寂,没有人敢出声,连红绢也觉得不对头了。

“把火石和灯笼扔过来给我。”红绢叫道。

没人回应她。片刻,听到惊惶失措的喊叫声,“鬼呀——!”山民们指她身后,她回头看去,一个黑影趴在第一具尸首上,正啃食尸体的头部……凄凉的月光下,可以隐约看到红色的长舌正在舔食红白相间的脑浆。恶心的感觉涌上咽喉,红绢急忙抽出长靴中的刃首,喝道:“什么东西如此放肆?”

黑影闻声起身,此物高约一丈,人身狗面,巨齿獠牙,手为利爪,浑身长满半尺长的黑色鬃毛。它对红绢说了一句话,“滚开。”声音沙哑如车轮辗过沙子一般难听,红绢除了听杀母火狐狸唐百华说过话以外,再没听过其它妖怪说过人话,此时乍听来只觉寒毛直竖。山民们则发一声喊,哄然散去。暮色中,只剩下红绢一人与妖怪对峙。

“你为什么不走?”妖怪用长舌舔着嘴巴和爪子上沾染的鲜血和脑浆,邪邪地盯着红绢。

“我不走,应该你走。”红绢握刃首的手在颤抖,会讲人话的妖怪一定很强,她不会法术,败局已定,但她不能一走了之,弃今世父母于不顾,哪怕他们已经死了,也不能让这只龌龊的妖怪任意污辱糟蹋他们的尸体。

“不自量力的人类,不走就做我的食物吧。”

“呜呜呜”哭声,红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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