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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哥 作者:priest-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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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彻底成了个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三章

  魏谦怕“狗鬼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体贴地又用砖头狠狠补了几下,直到把狗头砸了个稀巴烂,这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在墙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可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嘴角一排罐头汤不小心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等成绩这几天,魏谦并没有浪费宝贵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练摊,卖黄色录影带,晚上在台球厅找了个活,每天赚十块钱的看场子费。
  他发现那天碰见的小崽子似乎在充满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谦出门的时候,都能看见他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晚饭。
  魏谦经过的时候,如果心情好,他偶尔会扔给那小鬼一个馒头。
  魏谦对亲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视的,儿童最早都是从和父母的相处中领会怎么样接触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难不仇视社会,他的爱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还要有限,之所以偶尔对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他观察过这孩子。
  他发现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齐全,身体没有任何残疾,智力不但没问题,可能还比普通的孩子高,长相看不出来,但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应该是差不到哪去的,如果他真的是父母双亡没人照管,应该会被送到社会福利院里,这样的年纪和条件,绝对是会被人抢着领养的。
  小男孩在外面流浪,魏谦猜测,要么是有监护人,但是监护人虐待他,他自己跑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小被拐卖,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无论哪一种都是逃,都是别人对他不好,实在活不下去了才逃的,那种感受魏谦都懂,他甚至会有些同病相怜。
  当然,即使同病相怜,魏谦也是偶尔心情好才会觉得小东西可怜,大部分时候,他都很好地保持着自己冷漠而尖刻的心。
  而就是他这样零星的几次善心,竟然还招来麻烦了。
  那天,魏谦的中考成绩下来了,他考得不错,比全市最好的高中的录取线还高出二十分,能排进全区前十名,放在别人身上,家长恐怕是要请客的,魏谦没客好请,于是晚饭没有买馒头,买了一袋肉包子,也算庆祝。
  魏谦认为自己应该高兴,可是他没有,他心里像是给堵了两块大石头,一块石头是上高中高额的花销,一块石头是他再好再优秀也无人诉说的苦闷。
  他努力想让自己无视那些,于是整个人出于一种非常诡异的状态里——脑子是热的,心口是凉的。
  路过时,他顺手丢了个肉包子给那垃圾堆旁边的小男孩,自娱自乐地想:这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谁知那小东西竟然没有让他的包子一去不回,他三两口地把包子塞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装好,然后连人再包子,一起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
  就像个小流浪猫,谁喂他一口香肠,他就认准了谁。
  魏谦回头一看惊诧了,心说大事不好,这还要买一送一!
  他心里本来就堵,又被跟得不耐烦,几次三番地回头恶狠狠地骂人,还推了小男孩一把,把小家伙推了个屁股蹲,甚至作势要打,可对方居然还是锲而不舍地跟着,一直跟到了他们家。
  魏谦家的房子原本属于他的姥爷,也就是他死鬼老娘的爹,姥爷是被他妈活活气死的,于是房子又归了魏谦他妈,现在她也死了,才传到他手里,有一定年头了。
  老筒子楼,典型的城市棚户区,楼下是个垃圾场,乱糟糟的,邻居们的素质和经济能力都普遍低于平均水平,很多住在这里的人都不大友好。
  仗义和自私,热心肠和不友好,他们毫不矛盾地与这片居民区的贫穷和落后并存,诡异地和谐着。
  比如住在对门的那个独身老太婆,就比较不友好,她每次一看见魏谦,远远地就要开始翻白眼,然后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甩上门,有时候还会故意把垃圾丢在他家门口。
  一开始魏谦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他一个大孩子带着小孩子,每天发愁还不够愁的,懒得理会这些鸡毛蒜皮。
  再者说,穷人何必为难穷人呢?
  后来魏谦明白了,穷人只能为难穷人,也只会为难穷人,不然还让他们怎么办呢?
  他妈是婊子,他就是个婊子养的,道理上,老太太骂的这句话其实也没错。
  可今天不一样。
  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就算依照传统的眼光看,他也比任何人都要优秀,为什么唯有他活得这么艰难?
  他过于出色的中考成绩把他的上半身拉到了另一个世界,而下半身还在漫无边际的沼泽里沉着,既让他看到无边无际的大千世界,又让他怎么也挣脱不了他固有的身份和阶级。
  哪怕他是像三胖和麻子一样,纯种的社会渣滓小流氓,他也不会这样痛苦。
  魏谦过热的脑子和过冷的心终于把他逼到了一个临界点,他垂下眼盯着自家门口臭气熏天的垃圾,胳膊上爆出了一条一条的青筋,眉目像极了母亲,却远没有她那样秀丽,那股终年笼罩的仇恨与阴郁几乎成了他的天然气质,英俊得夺目,也阴郁得逼人。
  少年魏谦默默地蹲下来,一点一点地把家门口那些水果皮烂叶子捡起来扔掉。
  跟回来的小男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一边看着。
  魏谦沉默地拎着垃圾走了两步,突然再也不想这么做了,他猛地把手里的垃圾扔在了对门的门口,转头冲男孩大声咆哮:“你他妈看什么看?!”
  小男孩被吓了一跳,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
  魏谦恶狠狠地说:“小杂种!”
  小杂种背靠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魏谦深吸了一口气,他想努力地把心里那股邪火压下去,作为一个“大人”,他不想在小崽子面前失了态。
  然而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克制不住,连一双眼皮都跳个不停……他毕竟不是真的大人。
  魏谦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咣当”一下砸在了对门老太婆的窗户上,碎玻璃“哗啦哗啦”地落了一地,屋里面传来一声尖叫。
  魏谦:“老不死的你给我听着,老子以前不跟你计较,是看你七老八十、没几年好活的份上,以后你再来触我的霉头,我他妈灭了你全家!”
  屋里传来老太婆彪悍的叫骂,对方显然是没把他这个半大小子放在眼里。
  魏谦二话不说,转身从家里拎了一把菜刀出来,一脚踹在她家门上,直接把她家的门锁踹坏了,只剩下一根金属链摇摇欲坠地连着,少年拿着菜刀,使劲往那家的门上砍,脸色惨白,双眼通红,活像个神经病杀人狂,愣是把骂骂咧咧的老太婆给吓哭了。
  从那以后,老太婆就开始躲着魏谦走,四处散布他是个杀人犯的谣言,不过老太婆再也没敢当着魏谦的面骂人,也再没往他们家门口扔过垃圾。
  看来欺软怕硬是天性。
  可当时魏少爷当时那副恶鬼索命的模样吓哭了老太婆,却没能吓哭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依然锲而不舍地赖在他家门口。
  魏谦完成了他的恐吓,“咣当”一声,在小男孩面前拍上了自家的门,把他给锁在了门外,小男孩孤零零地在外面徘徊了一阵,最后,他弯下腰,把魏谦门口剩下的零星垃圾捡起来,收拾好了扔了。
  他甚至还捡了几根小树枝,捆在一起,把地给扫了。
  然后他就像条没人要的小狗一样,蜷缩在了门口,就这样缩着睡了一宿。
  
    第四章

  第二天魏谦出门一看,小男孩竟然还在那,他脑袋大四肢细,缩成了一个圆滚滚的团子。
  魏谦险些让这衣衫褴褛的团子给绊个跟头。
  一宿过去了,他心里的火已经消了大半,魏谦无可奈何地低头看了看着成了一团的小东西,不知道这小崽到底是怎么想的。
  魏谦自觉自己浑身上下散发的都是报复社会的光芒,即没有佛光普照,也没有无量天尊,回忆起来,似乎也没给过对方一个好脸色。
  魏谦不明白,这仿佛时刻准备着要战斗的小东西是看上他哪了,竟然轻易地放下了戒备,居然还就赖上他了。
  得亏是夏天,要是冬天,北方的冬天一宿露宿,能把小男孩给活活冻死。
  一个那么丁点大的小东西,站起来看着和小宝差不多,总不能真的回家拿出菜刀来干掉他,魏谦伸出脚尖戳了戳脚底下的团子:“哎,哎哎,起来,别在这睡,听见没有?我们家还没开张呢,瞎睡什么?”
  脏兮兮的煤球团子睡眼朦胧地抬起头,一见魏谦,立马精神了,满脸期盼地看着他,就像一只跌跌撞撞的花脸小奶猫,尾巴尖都在瑟瑟发着抖,依然努力地往人脚底下凑,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乖巧和无害,请求领养。
  任是谁看见了,都会不忍心,可惜了,他偏偏遇上了魏谦这么个铁石心肠的人。
  魏谦毫无同情心,欺猫打狗无所不为,果断地无视了他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并且懒得废一句话,回手反锁上家门,一弯腰,就拎起了男孩细瘦的胳膊,把他一路拎下了楼,然后往疏于打理的草地上一扔,干脆利落地说:“别给鼻子上脸,滚。”
  男孩摔倒在野草丛中,眼巴巴地看着他就这样恶棍一样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男孩好半晌才爬了起来,仰头望着对于他来说十分高大的破旧的筒子楼,片刻后,垂下了脑袋,赤裸的小脚丫脚趾头互相纠结在一起,他觉得失望极了。
  这小家伙确实是被人拐卖过的孩子——魏谦心狠眼毒,看得没错。
  他被人偷走的时候太小,来龙去脉已经不是很记得了,人贩子养了他几个月,后来把他转手卖到了一个十分偏远的农民家里。
  这也没什么,给谁当儿子都是儿子,他还享受了两年独生子的生活。
  谁知第三年,他那被村医断定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养母竟然奇迹一般地怀孕了,又过了一年,养母生下了一个健健康康的胖小子。
  从那以后,男孩在养父母家里就显得多余了,他的日子也跟着每况愈下了。
  那天男孩在冰凉的井水里洗碗的时候,因为手指被冻麻木了,不小心打碎了一个碗,触怒了大醉而归的养父。
  养父扒光了他的衣服,寒冬腊月里让他在滴水成冰的院子中间罚站。
  男孩觉得自己要给冻死了,终于,他做出了一个对他的年龄来说大胆得有些惊人的决定——他跑了。
  小男孩偷了几件大人的衣服,随便套在身上,然后连夜借助梯子翻墙出去,他悄悄地躲进了往城里拉冬储大白菜的车里,就这样被拉到了一个城市里。
  从此,他成了个小流浪儿。
  这样一个没人管的小男孩是很容易被盯上的,期间,男孩几次三番险些再次被人拐卖,有些企图卖了他,有些企图把他弄去做小偷,还有两个人商量着要卖了他的器官——男孩半夜尿尿的时候偷听到了,连夜跑了。
  他能活到这么大,每次都成功地逃脱,运气好得简直就是奇迹,成了半个逃跑专家。
  他偷偷蹭过火车,连续换过好几个城市,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偶尔有人试图和他说话,他都假装哑巴不会说,并且飞快地想办法逃走,当中或许有真的好心人,可惜男孩不敢放下警惕——被全套的批发卖了也就算了,他更怕那些还打算剖开他的肚子,把他身上的部件一样一样拿出来零售的。
  可是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他依然本能地羡慕那些有房子住、有家的人。
  小家伙已经很久不知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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