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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之受翻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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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受翻天★内容简介 

本文讲述一直男——洛书, 
因为想给某个对其强取豪夺之攻以痛苦自杀了,再有意识时发现自己重生了。 
还没想好如何以25岁智商生活却又见到了缩小版的某攻。 
淡定之后,洛书无语地发现这世似乎是自己把他掰弯了,然后顺带着自个儿也弯了的故事。 
算了,就这么过呗。洛书有寒号鸟的精神,得过且过,这世要玩的痛快! 

P。S。宠文,绝对的宠文,赤裸裸的宠文……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重生 高干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洛书、林静明 ┃ 配角:洛家一大家,林家一大家,顺带孙家几口人 ┃ 其它:重生,平淡生活  



1、1 
 
  洛书意识到自己重生的时候愣了大概有10秒,然后马上接着咀嚼正放在嘴边的一根已经冷了的油条。不是说这厮适应能力有多强,实在是被自家空落落的四壁逼得回忆起了印象中老家的形状。可再怎么回想,也不觉得以前自家有这么磕碜,不能怪洛小朋友嫌弃自个家,88的孩子忆苦思甜那是□裸的妄想。所以,在另一个10秒之后,洛书摇了摇头,顺带叹了口气。
  
  “书书,快点吃,妈妈要来不及了。”一个卷着90年代初期最流行的卷发的年轻老妈边穿高跟鞋边向里面探了个头喊道。
  
  “哦。”咯噔一下,一口气喝完豆浆,记得自家老妈最痛恨不节约粮食了,为此洛书以前没少挨骂。抹了抹嘴,看着身边小布袋似的单肩包,军绿色的,品味不咋滴,来不及自怨自艾,抓起背包,洛书跳下了椅子。不得不说,这小胳膊小腿真不好使。
  
  坐在妈妈自行车后面,看着一路上既熟悉又陌生的街景,洛书这才开始慢慢思考起来。
  
  他应该算是死了才重生的吧,那一浴缸鲜红的血可是他精心的杰作呢。特意挑着林静明回来的时间,客厅里还放着他特意用来讽刺而准备的红酒蜡烛。
  
  倒不是因为林静明有了外遇,又或者是要结婚了,只是洛书单纯地想要他尝尝看自己身边的人慢慢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感觉,他既然不能幸福,那么林静明就别想幸福,现在想来自己做的还真挺变态的。
  
  开始不过点头之交的人竟然逼着自己以恋人的身份和他生活在一起,这可是两大老爷们啊。不过真他妈狗血,洛书在自己手腕上划下去的时候这样想,洛书从不认为自己有被掰歪的可能,他还是直的,即便跟林静明生活了一起生活了两年他还是这么认为,可在死亡之际,他忽然可笑地发现自己竟然有那么点他娘的舍不得。
  
  可是那辈子太复杂,林静明又做了那么多的事,他们回不去了,他伤害的那个人以及那些个屈辱的日夜不是一个爱字就能全部抹杀的。可是这辈子呢?
  
  洛书抱着年轻妈妈的腰,没有中年妈妈总念叨着减不下来的肉,而现在的林静明应该跟自己一样还是个小萝卜头,也没有做那些让自己讨厌的事。可是,话又说回来,这辈子他还能碰到林静明吗?又或者说这辈子的林静明对自己还会有那样的占有欲吗?
  
  洛书耷拉着脑袋为此想了很多天,后来想着反正要到初中才见,就自己这个上小学一年级还早着呢,况且就自己这头脑,搁现在这小屁孩身上就是个神童,再使使劲可能还能考上个清华北大,那样和林静明见面的可能性就更低了。只不过现在洛书还在考虑要不要展示自己25岁的智商,他不敢往深了想,因为他觉得自己似乎是害怕和那个人错过……
  
  纠结来纠结去,洛书突然释然,顺其自然呗。可就在想通没多久,在一个月后的十一长假第一天,他就见到了小林静明,还是在男厕所。
  
  洛书老爸是个小科员,每月顶着不到一千块的工资,再加上妈妈也在百货公司做销售,虽然称不上有钱,但也算温饱有余。说实话,那时的公务员真不算什么。倒是部里这次为了庆祝国庆办了个大型晚会,必须参加。而外婆家一号这天正是准备2号为办小儿子女儿的百岁宴忙碌,洛妈妈何淑芳不得不回去帮忙,想着带着洛书也麻烦便让他第二天和洛勇才过去。
  
  就这样洛书就被拖来了。看到一半那些千篇一律唱着□,朗声洪诗的表演,洛书喝完了洛爸爸买来的橘子水,终于憋不住了。
  
  洛书来之前刚上过厕所,所以对路并不陌生,洛爸爸正和身边的人聊得起劲,他也不麻烦,径直走了出去,然后就这样和林静明在厕所有了第一次的“光荣会晤”。
  
  林静明先看到的他,倒是一下子红了脸,洛书还没从惊讶中缓过来,就听见林静明略显稚嫩的声音传来,“那个——女厕所在对面。”
  
  靠!洛书心里暗骂。爷可是正经男人。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一下子上来,瞥也不瞥林静明一眼,走到一边拉开裤链掏出自己的家伙哼着小调解决内急起来。一边哼一边想,小时的林静明长得还挺无害,唇红齿白的,左眉下面的那颗痣生的恰到好处,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以前总会不自觉地看那颗痣,有时还会情不自禁地摸上去,弄得林静明一下子沸腾起来把他折腾得半死。
  
  林静明小时跟以后还是有差别的,洛书能一下子认出来那是因为以前两人在一起时林静明最爱抱着他给他翻小时候拍的照片,一张一张讲着小时候的事情,有一次甚至还问洛书有没有印象。有你妹印象,洛书那时喝醉了,比平时听他讲更觉得烦,一把扔了相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大名鼎鼎的林少在炫耀自己幸福的童年呢!但熟悉林静明的人都知道他除了有权有钱,家庭并不美满——由爷爷带大,一辈子没怎么跟那对貌合神离却又身居要位的父母呆上一整天。
  
  洛书有时候想是不是因为这样才造成了林静明有时像小孩一样的心境,自己要的一定要得到,可明明人前还是一副温柔儒雅的样子,大概也只有他才知道他执拗的那部分吧。
  
  了结了三急之一,他刚刚转身却看到林静明还站在那边,脸红得更上了一个档次。忽然一个晴空霹雳在脑中闪过,他想起似乎是有那么一个男孩把自己当成女孩,对自己说女厕所在对面……
  
  ——原来他们这么早就遇见了。
  
  “那个,对,对不起。”林静明甚至还有点结巴,“我不是故意的——”他还没有说完,就被洛书一下子抓住了肩膀,洛书比林静明小了两岁,踮起脚才抓住他的肩膀,眼睛很亮,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情绪在不断酝酿。
  
  “你喜欢拍照?”明明是皱眉质问的话从一个更加奶气的嘴巴里传出来,更像是一个问你有糖吗的感觉。
  
  林静明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在意洛书还没洗手,微微张了张嘴巴,说道:“不喜欢。”其实应该说是讨厌,因为不管怎样,照片里除了爷爷和自己以外就是桂姨了。
  
  “可是我喜欢。”洛书喃喃,他刚刚交上去的作文题目是入学必修课——《我的梦想》,他写的是当摄影师,因为可以记录下所有瞬间,以后可以和最爱的人分享。跟以前一样,虽然尽量用小学生的笔触去写了,还是因为文笔好被放上了学校通告栏,还附上了一张小一寸照。记得那时也是这样,因为这一次表扬,开启了洛书写东西的兴趣。
  
  “其实,拍照也挺好的。”见洛书一直低着头,林静明有点局促,他觉得自己似乎被讨厌了,不觉语气中带了点讨好。
  
  “你在哪里读书?”洛书没听见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又问道。
  
  “XX子弟学校。”林静明立刻回答,他挺喜欢眼前这个长得跟娃娃似的小弟弟,不希望他讨厌自己。不过他手劲可真大,抓得自己的手臂有点疼,不过没事,小孩都是要宠的,爷爷也很宠自己的。(作者跳出来:小静静啊,你也太自说自话了,不带这样的哈。洛书抽搐:谁是你小孩,咱才两年代沟!)
  
  果然,跟自己一个学校。洛书放开了手,很多记忆突然蜂拥而来,他甚至还想起了初中第一次见面林静明自言自语的那一句“原来你不记得了啊”。
  
  “你怎么哭了?对,对不起。”林静明手足无措地看着瓷娃娃似的小孩哭了起来,他急忙从裤兜里拿出手绢,刚想递上去又马上讪讪地缩了回来,因为洛书用白嫩的手臂早已胡乱抹了起来,然后看也不看他走了出去。他想喊住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出口,只是跟在他后面,慢慢走着。不过小学三年级的林静明虽然是个优等生,脑袋好使,但此刻还是不知道为何此刻自己只想静静跟在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长得比舅妈家的表妹还要好看的小弟弟后面,只是单纯觉得这样挺好。
  
  就这样,走过一段楼梯,又拐了一拐弯,林静明发现他竟然跟自己一样是来看晚会的,这是不是书本上所说的“邂逅”?林静明忽然笑了起来。
  
  “小兔崽子,你跑到哪儿去了!”一个爆栗敲下来,洛书还没缅怀完就被洛老爹敲得抱着脑袋揉了起来,不过这可比以前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己“勾引”了林家少爷那一巴掌温柔多了,可毕竟是孩子,身体也弱嘛。
  
  别看洛老爹是个文员,之前可是当兵退下来的,能当上科员也是沾了好时候以及自己无父无母,党组织抚恤他的光,所以洛老爹也不想被人说自己没用,硬是重拾课本学起来,掉了几次头发好歹也混了个高中文凭,再学上去却是不肯了,洛书对此表示深切同情,也顺带把自个儿以前成绩不好归结到老爹上,理直气壮了很久。但即便这样,洛书他外公还是不怎么待见他,觉得匪气有余。
  
  洛老爹一直觉得洛书长得太女气,不像自己的种,惹得洛妈妈大哭发了几次脾气,洛书长得像妈妈,漂亮得很。洛老爹因此没少哄自个儿媳妇,也因此老起了心要将洛书锻炼成肌肉健男,免得见一个人说你家女儿还漂亮。
  
  好在有老妈和外婆护航,否则洛书的童年就该在痛苦的拉链中度过了。所谓本性难移,虽然当了近十年文员,平时也被洛妈妈瞪了好几眼,急起来脾气还是大,还老骂自己兔崽子。
  
  “叔叔,您别打他,他要痛的。”洛书被林静明拉到身后,他定定地看着这个瘦小的背脊,他竟然抬着头跟着自己老爸掷地有声。
  
  “对嘛,老洛,听说女儿要娇养,这么漂亮的女儿,你怎么舍得下手啊!”一个坐在后排的中年男子笑了起来,他想摸摸洛书的头,洛书却被林静明拉开,一字一句道:“伯伯,他是男孩,您这样说他要生气的。”
  
  不得不说小时候的林静明还是很有气场的,那个中年男子听了之后将手伸回改成摸了摸自己鼻子,讪讪地笑了笑,又坐了回去。
  
  “静明,总算是找到你了!”一个紧张的声音响起。
  
  

2、2 
 
  “郑部。”洛勇,也就是洛书他老爹挺直了身恭敬地说道。
  
  洛书循声看去,这个人并不陌生,郑义,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为人精明能干。从小就跟在林老爷子身边,是他的左膀右臂。后来林静明上了去,就改跟在林静明身边了,那时林静明位子不高,他甚至还是降了级过来的,林静明后来也一直把他当亲叔叔看待。不过那时洛书看他整个一保姆似的跟在林静明身边,对他也没什么好眼色,尤其烦他那一副看自己对不起林静明的样子。
  
  “哎——”洛书被林静明扯了扯袖子回了神,只听他接着说道,“我那边有很多好吃的糖,你跟我坐一起吧。”
  
  “这个孩子是?”郑义诧异地看着林静明和那个粉嫩的孩子紧紧站在一起,他不是一向最烦跟人靠得太近吗?连老爷子都不能幸免。
  
  “这是我家儿子,叫洛书。快,叫人!”洛勇给自家小子使眼色,洛书心想您至于吗,但还是恭恭敬敬地露了八颗牙,甜甜地说:“叔叔好,我今年7岁了,这是我爸,叫洛勇,今年32,妈妈何淑芳,27了。我爸爸跟我妈妈是在一个下雨天见面的,是一见什么,对,一见钟情……”
  
  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下子拔腿过来的洛家老爹捂住了嘴,冲着一下子没绷住笑的郑义“嘿嘿”笑了几声,背地里还掐了洛书小腰一把。
  
  “洛书很可爱嘛,你有一个聪明的孩子。”郑义笑着说道。
  
  “洛洛,跟我去那里吧。”原来叫洛洛啊,真好听。(亲娘:你哪只耳朵听见叫洛洛了,真是会给自己找专属名称。接着遁走。)林静明拉过洛书的手,“洛爸爸,您让洛洛跟我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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