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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离别曲-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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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吃啊!”她用手指托托脸上那副大眼镜说。

她要赶回去上课。她是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聪慧、好学、善良又为人设想,只有她没枉费徐义雄的苦心。她长得像她妈妈,不算漂亮,却惹人好感。

/擒着蛋糕,沿着墓地外面的街道走去,忘记走了多远。

父母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渐渐模糊了。那块老旧的白色大理石墓碑是时间玄秘的飞逝,提醒他,他曾经是某个人的儿子,曾经有个把他抱到心头;只是,能够这样做的人已经远去,躺在一口墓穴里。

他走路时几乎视而不见,所以他几乎走过了她的身边,直到他感到自己的臂膀被人戳了一下,他才回过神来,看到了她。但是她已经在远处就认出他了。她走到他身边,露出一抹惊讶的微笑,说:

“你是/吗?”

“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他抱歉地说。但这是个谎言,他看过她的唱片,即使没看过,也不会记忆她的容貌。他只是对这样子的重逢有点措手不及。

她问他要去哪里,他回答说没什么事要做。她问他知不知道+过身了,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当时在巴黎,没法赶回来。既然他没地方要去,她提议找一家咖啡店坐下来,她知道附近有一家很不错的,那里有非常出色的意大利咖啡。

他走在她身边,近乎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在一个微小的时间里,一种属于以前的时光忽然重演如昨,却都成了斑驳的记忆。

3

这本来是不愉快的一天。大清早,…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她的评论,那是由一位很权威的乐评家写的。对方在文章里毫不留情地抨击她这个学古典音乐出身的人,不好好去弹她的钢琴,反而在舞台上卖弄色相,简直是古典音乐的一种沦落。在文章的结尾,对方还嘲笑她写的歌实在媚俗得可以。如果不是靠着几分姿色,谁会买她的唱片?

顾青出差去了,她憋着一肚子的委屈离开公寓,想要吸一口善良的空气,于,她想起了附近有个墓地。

走过墓地的时候,她远远看到一个儿时的相识。一种温暖的感觉从她心头升起,她满怀高兴地走到他身边。戳了他一下。他回过头来,神情有点诧异。

4

“我变了这么多吗?”她问。

“你一点都没变。”他说。

“我写过很多信给你,你一封都没回。”她微笑着抱怨。

“我太懒惰了!”他抱歉地说,低头啜饮了一口咖啡。

这又是一个谎言。

他没回信,因为他太妒忌她了。

他输了那个比赛,钢琴也从他的生活中告退。他从来没有想过,在他们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人能够继续往前走。…从英国寄回来的每一封信,都是对他无情的折磨,提醒他,他不是那个幸运儿。

他曾经多么向往成为钢琴家?八岁之前,他的生活和钢琴,就像音乐和弦上的音符一样共同存在,而命运却把他们硬生生地分开了。他恨自己,也恨…。如果是另一个人赢了,他会好过一点。

…临走之前,打了好几通电话想要跟他道别,他都假装生病,没有接电话。一天,避无可避,他拿起话筒,用一种亢奋得近乎异样的声音说,他正在踏单车,听起来好像他完全不在乎。

“你明天会来送机吗?”她在电话那一头问。

“不行啊!我明天要上学。”

“你记得写信给我啊!”她叮嘱。

后来,他一封信也没写。而其实,他曾经多么喜欢…。

第一次到+家里,他弹完了一支歌,…在后面用手指戳了他一下,他笨拙地朝自己身后看去,看到她站在那里,一张脸红红的,朝他灿然微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笑了。那是爸爸妈妈走了之后,他第一次笑。

第三章重逢与遗忘(2)张小娴

他那天弹的,是妈妈生前常常弹的《遗忘》。妈妈喜欢把他抱在膝盖上,一边弹一边唱,那是一支悲伤的歌。妈妈从来没有跟老师学琴,她是自己跟着琴谱弹的,妈妈也没教过他怎么弹。

那天在+家里,+叫他随便弹一支歌,他紧张得对着琴键发呆。时间变得愈来愈漫长了,一种熟悉的音调突然从他心中升起,就像妈妈再一次把他抱到怀里,握着他的小手,放到琴键上,鼓励他默默背出每一个已经深深刻在他记忆里的音符。原来,人的灵魂从不会遗忘。

就在那个时间里,他回头看到…,她就像一个诗意的音符,跟逝去的妈妈和他最爱的钢琴融化在一起,唤回那种温暖的怀抱。

虽然…输了他也不可能赢,但是,她赢了,把他丢下,在那个时候,就是对他的背叛。

5

她几乎不会知道,在/心中,她是那个背叛了这段友情的人。

到了英国之后,她写过很多信给他,一直写到十一岁。在知道爸爸妈妈离婚的那天夜里,她躲在被窝里,靠着手电筒的一圈亮光,照亮信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给他。这一次,他依然没有回音。她没有再写了。

起初,她以为那些信寄失了,又或者是他已经搬家;可是,她很快记起,/的舅舅是个邮差。

她渐渐相信,/已经把她忘了。

6

提到近况的时候,她才知道/已经放弃了钢琴。

“为什么?”她诧异地说。

他耸耸肩:“就是不再喜欢了。”

虽然他看起来满不在乎,但她猜想是那次比赛挫败了他。

她并不想赢,她家里有能力送她出国深造。她希望/能够赢,那么,他们便可以一起去英国。

她一直觉得/比她出色。他家里连一台钢琴也没有,他平时用来练习的,是他舅舅买给他的纸印琴键,就是一种把琴键印在纸上的东西。他把琴键铺在饭桌上,弹的时候完全无法听到声音,只能想像。

在那个寂静的世界里,他却奏出了最响亮的音符。他是个天才。

她忽然对他感到无限的同情。

7

“这又有什么可惜呢?毕竟,人生除了钢琴之外,还有其他。”他再一次耸耸肩,呷了一口咖啡说。

…问起他近况的时候,他很轻松的说,他现在帮朋友暂打理一家唱片店。

“那你一定知道我出唱片了,你觉得怎样?”她热切地期待着他的回答。

“很好,真的很好。”他回答说。

多少年了?改变的不是…,而是他。…知道他在巴黎混过,于是问起他知不知道有一家猪脚餐厅?她去巴黎的时候,在那里吃过饭,有个来自波兰的琴师在那里弹琴,弹得不错。

他无法坦白告诉她,那个时候,他就在咫尺之遥的厨房里洗盘子。只要他刚好走出厨房去,他们便会相逢。

幸而,他错过了!

曾几何时,他们只是隔着一个英伦海峡,却也隔着天涯的距离。

8

“你不觉得像那篇评论说的,我是在卖弄色相吗?”她问/。

他咯咯地笑了:“如果我有色相可以卖弄,我也不介意。”

“你也有一点色相的!老师就比较疼你。”

“异性相吸嘛!”

“可惜你赶不及参加她的葬礼。”

“人死了,不是躺在一口墓穴里的。”他说。

他们怀了一个早上的旧,那篇恼人的评论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了。跟整个人生相比,它又算得上什么?

临别的时候,她叮嘱他以后要常常联络。

“这次别再把我忘了!”她说。

9

他不会忘记儿时那段幸福的时光。

一个阳光灿烂的夏日,当他和…来到+家里的时候,见到+头上戴着一顶阔边草帽,臂弯里穿着三个救生圈,雀跃地说:

“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不要上课了,我们去(奇*书*网^。^整*理*提*供)海滩!”

+驾着她那部白色跑车载着他们到海滩去,一路上,车里那台电唱机回荡着麦当娜的《像一个处女》,他们三个跟着音乐兴奋地扭动身体。

在海滩附近的商店里,+帮…拣了一套粉蓝色的三点式游泳衣,他自己拿主意挑了一条小鹿斑比的游泳裤。

他们三个都不会游泳,于是各自坐在一个救生圈里,那是他们的小船。在近岸的水面上,他们用双手代替船浆划水。

后来,他们趴在沙滩上晒太阳、吃冰棒。他偷偷把…丢弃的那支冰棒棍子藏起来,放在枕头底下,在夜里吻它。

10

窗外月光朦胧,在他那间狭小的公寓里,/正在读一本书。这本书是+死后留给他的,美国存在心理学家罗洛·梅著的《自由与命运》。

那天,夏薇把书交到他手里。他一直想,老师为什么送他这本书呢?她自己何尝不是摆脱不了命运的荒凉,最后孤单地死在她心爱的钢琴前面。

这些日子以来,他把书读了一遍又一遍,惊异地意识到+的一番苦心。她好像站在远处,朝他微笑,祝愿他重新了解命运的深沉。命运并非指偶然降临在我们身上的厄运,而是对于人类生命有限性的接纳与肯定,承认我们在智力及力气上的限制,并永无止境地面对自身的弱点和死亡的威胁。

第三章重逢与遗忘(3)张小娴

命运的精彩就是有种种限制,有勇气去冲破这些限制,便是作为一个人的自由。

他曾经埋怨命运使他变成孤儿,然后,又夺去他的钢琴。他或多或少因此放逐自己,而今才发现那些并不是自由,而是逃避。

+虽死,犹在鼓励他。她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这个孩子。

比赛前一个月,+把他接到自己家里住,好使他可以用一台真的钢琴练习。输了那个比赛之后,他没有再到+那里去。+来找过他两次,他两次都躲起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一些什么。+也没有再来了。

他最后一次见她,是站在窗前,看着她失望地离去的背影。那天下着雨。她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撑着一把红伞,就像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那样。

她从雨中来,又从雨中去。这不是她的命运,而是/自己的命运。他张开了翅膀却没有飞翔。

十六年来,+的一双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当生命的弦线将断,她为他留下了自由之歌,只待他自己去吟唱。

11

/把书合上,想起他儿时拥有过的一套书,同样是礼物,而且,最后都成了死者的礼物。

车祸之后,警察在他父母的尸体旁边找到一套书,那是一套共十二本的《姆明童话》故事书,芬兰作家朵贝·杨笙的作品。回程的时候,他的父母走上了另一条路,没能带着这份冒雨出去买的生日礼物回家。

书的扉页上,有他妈妈的笔迹。

给我亲爱的儿子:

历险、迷失、挫折和泪水,本来就是人生的一部分。

愿你生命中永远有童话和乌托邦。

四岁生日快乐!

妈妈

儿时,数不清多少个孤单的夜晚,当他思念起爸爸妈妈的时候,他躲在被窝里,藉着手电筒的微光,一页一页的重读这套他已经忘记读过多少遍的书。有时候,他翻到其中一页,啜泣起来,又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那一页泪湿了一大片。

八岁以前,他想像自己是姆明,…是哥妮,是他女朋友。八岁以后,哥妮走了,他也不再是姆明,而是成为了流浪者史力奇。他迷上了那个浪荡的身分,相信自己也会流浪天涯。孤单的心灵藉着比喻的绿桥来抚慰自己。这套单话陪着他成长,是他横渡时间的小舟。

从《姆明童话》到《自由与命运》,多少年了?原来他从未领会自由。

他的哥妮回来了。冻结在时间里的许多东西,因距离而照亮。青春驱散了单年,但驱散不了从前的比喻和依恋。

…在他心中漾了起来,就像窗外朦胧的夜,朦胧的月。

12

“我今天在街上碰到/,他回来了!”…在电话那一头说。

“喔,是的,我两个月前见过他,但是那阵子太忙,忘记了告诉你。”夏薇说。

…似乎相信了她的说话,还跟她说好改天三个人要一起吃顿饭。她愉快地答应了。

挂上电话之后,夏薇伏在自己的公寓里,久久地望着她养在鱼缸里的一条泡眼金鱼。

她以为…迟早会知道/回来了,却没想到那么快。

葬礼之后,有一天,她去找/的舅舅打听/的消息,知道他回来了。她满怀高兴地跑去找他。来到唱片店时,她看到/站在柜台旁边,身上穿着绿色的棉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布鞋。儿时有一次,在+家后面的山坡,/走在前面,她在后面追他。他跑得太快了,脚上的一只布鞋飞脱了出去,她被那只鞋绊倒,跌了一跤,滚到山坡下面的一个污水窝里。她以为自己会被水淹死,就在那一瞬间,她看到一双只穿了一只布鞋的脚站在上面,原来/回头找到了她。他把她拉了上去。

重逢的这一天,他也是穿着布鞋,像是一个从她童年往事中走出来的人,时光的青鸟翩然回归。

他说她变漂亮了,她说他还是老样子。她把+留下的一个小包包交给他。他打开来看,里面是一本叫《自由与命运》的书。

他请她去吃饭,他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还提到她那次滚下山坡的事。/问起…,那一刻,她突然害怕…会成为他们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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